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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审计的重要性、常见问题及建议

背景 “三重一大”源于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方面提出的四条要求的第二条纪律要求: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就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出意见。 “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三重一大”审计的重要性 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暴露的重大资产损失、舞弊问题等大多与决策管理合规性不强有关。“三重一大”是经济责任审计不可缺少的内容,是新形势下经济责任审计的必然要求。 2019年7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随后,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据此修订和发布了《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并于2022年3月28日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第3204 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经济责任审计》(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将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作为经责审计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企业内部管理的有力助手,在促进公司有效治理、防范经营管理风险、提升内部控制水平方面,内部审计应该当仁不让。 “三重一大”作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通过“三重一大”审计延伸至对企业战略管理、经营管理、重点项目推进等事关企业发展命脉重大事项的审计,提高内部审计层次站位,提升审计工作价值,是提升国有企业发展质量、防范重大风险的有效途径。 “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常见问题 (一) “三重一大”制度建设方面常见问题 “三重一大”制度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该制度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目前部分企业存在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对具体事项界定不清晰现象。 一是一些单位只对“三重一大”制度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二是制度的制定多为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制定的适合自身的实施规范;三是对“三重一大”范畴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性质等不够细划不明确,造成一些事项应上会未上会或是不必上会却上了会的情形,挤占决策层时间及精力,降低决策效率;四是缺少研究是否执行、如何执行及预期的执行效果,以及事后决策执行情况的反馈、通报和决策调整机制。 (二) “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方面常见问题 1. 会议决策流程不规范或与规程不符 发言顺序颠倒,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领导末位发言制。会上领导率先表达自己的想法,而后再由其他成员表态,造成部分成员有言不敢言的情形,导致民主决策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 到会人员不满足应参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未按照领导干部回避制度进行有效回避等。 2. 集体决策前未经必备流程 部分上会讨论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缺少研究是否执行、如何执行及预期的执行效果。 包括国有资产出售、转让、处置等未经有效资产评估流程,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未经项目可研评估,项目缺少有关专家的意见。干部提拔未经酝酿、民主推荐、评议、考察、公示等干部管理流程,涉及职工利益未通过工会、职代会或其他渠道听取职工意见等。 3. 应经主管部门或国资监管部门审批事项,未上报审批 包括企业合并、分立、转让、改制、合作等涉及国有资产变动行为未经批准,或将国有资产或股权作为激励或奖励进行分配,违规发放薪酬、补贴等。 4. 决策资料管理不规范 有些单位有关“三重一大”的资料保存不完整,无法还原决策真实过程,有些单位资料杂乱不完整、不齐全,找不到决策对应的会议资料,或是会议记录过于简洁反映不出决策程序。 5. 事项未上班子会讨论决策 根据“三重一大”管理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企业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策。但实践中,经常出现“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的情况:一是有意规避。二是授权下放。三是忽略遗漏。 6. 事项议而不决或久拖不决 “三重一大”上会讨论后,一般得以通过或补充材料后通过,但实际上也有特殊情况:少数议题各种原因,会议讨论后没有明确通过或不通过,之后便没了下文,半途终止;有的议题上会后反复修改、反复上会,最终却不了了之。 7. 议题事项执行结果透明度不够,决策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部分企业缺乏“三重一大”决策后的跟踪督办机制,存在部分事项决策后执行不到位走样,甚至未落实的情况,这不但直接影响企业发展或项目推进,也严重影响“三重一大”决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审计建议 修订完善制度内容。应结合单位实际和发展需要补充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应遵循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原则,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细化该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注重“三重一大”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避免流于形式。 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严格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尾表态等规定,会议记录要体现每位发言者的表达意愿,并注重档案的收集完整和保管。 建立健全决策结果报告机制、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和纠错机制。强化决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在决策实际执行过程中要不断纠偏纠错,遗失补缺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削减风险,并将决策落实结果在会上予以反馈,形成完整的事前事中事后程序链。 对于“三重一大”未上会决策及议题、久拖不决或议而不决等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不属于因情况发生变化而导致项目终止或上会资料不满足决策条件的项目,建议领导班子确认具体原因,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审计是做什么的?审计的工作内容是什么?一文了解~

审计的分类 在我们国家,审计分为三个类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国家审计,就是针对国有企业、国家单位进行审计的部门。内部审计呢,是比较大型的集团企业内部自己的审计部门,专门审计公司,也仅仅局限于自己的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是我们今天主要讲的内容,社会审计一般性具有一定的认可度,一般性的机关单位出具鉴证报告都是寻找第三方的审计机构。 审计的定义 社会审计也叫做注册会计师审计或者独立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独立执业、有偿为社会提供专业服务的活动。这里的社会指的是企业,专业服务中包含,审查企业的会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企业办理合并、分立、清算事宜出具相关的审计报告、还有一些其他审计服务,这些审计服务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审计的目的 主要是为了保护投资人、债权人的利益。 审计的目的有两种,一种是用来鉴证,比如说税审。另外一种·就是内控核查、舞弊审查,例如离任审计、内部审计。 以下企业需要审计: 1、国有企业或国有控制或主导的企业。这类企业根据审计法受国家审计机关的监督; 2、公众公司。主要是指公开发行股票、证券的企业。这类企业以上市公司为主。他们的财务报表需要对社会公众批露,按规定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3、大型企业。由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企业股东需要知道经营管理层的实际运营状况,有时需要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仅供企业主要股东审阅。也有部分企业主要股东设置内部审计机构,以监督企业的内部控制运行状况。 审计的工作内容 审计的工作内容是要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及相关附表所进行的审计,是最常规的审计业务。通常提供给公司的股东、上级单位,以及政府主管部门。 审计的作用 (一)经济监督职责 经济监督是审计的基本职责。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主要是指通过审计,监察和督促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在规定的范围内、在正常的轨道上进行;监察和督促有关经济责任者忠实地履行经济责任,同时借以揭露违法违纪、稽查损失浪费、查明错误弊端、判断管理缺陷和追究经济责任等。 (二)经济鉴证职责 审计的经济鉴证职责,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及其他经济资料进行检查和验证,确定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公允、合法、合规,并出具书面证明,以便为审计的授权人或委托人提供确切的信息,并取信于社会公众的一种职能。 (三)经济评价职责 审计的经济评价职责,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资料及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并依据一定的标准对所查明的事实进行分析和判断,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总结经验,寻求改善管理、提高效率、效益的途径。

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审计技巧

一、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审什么 很多同志认为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审计太宏观、太虚,不好把握,不知索取什么审计资料,不知从何下手。我们应该把宏观的东西具体化,看宏观经济决策表现在工作中哪些方面,通过哪些资料和事项来体现?具体来说,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机制体制建立健全情况。看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重大经济事项议事决策规则规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是否建立决策失误纠错机制、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所制定制度是否明确了需要民主研究、集体决策重大事项的种类、范围、标准,看内容是否全面、标准是否清晰、权限是否明确、程序是否具体。制定的决策制度及相应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通过审计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机制体制建立健全情况,查看工作推进是否有序、有规划、有保障。 二是审计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过程合规性。各项重大经济决策能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能否真正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有无存在违反程序、超越权限、盲目决策、擅自决策、未经科学论证乱决策及应决策未决策等问题,决策监督检查制度能否按规定介入决策过程并切实发挥作用。 三是审计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决策内容的合法性。看各项重大经济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是否符合地方规章制度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相关监督检查制度是否及时制止纠正决策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四是审计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和效果。各项重大经济决策能否得到及时有效执行,是否存在未经重新决策自行调整决策实施内容的问题,决策执行中各项保障措施是否有效。所决策事项的经济、社会及环境效益等是否按期完成,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相关监督检查制度是否贯穿重大决策、项目建设、资金运行等全过程,是否存在因监管失职导致决策执行不到位、严重影响部门事业科学发展、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资产(资金、资源)严重闲置或损失浪费、严重侵占或损害群众利益、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以及其他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等严重后果,对出现的问题是否按照相关制度进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二、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怎么审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搞好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审计,首要的任务是收集齐审计需要的资料,明确审计方向目标。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效果会通过一些资料或事项来体现,我们通过对与之关联的资料和事项进行审计,就能看到决策是否合规合法,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 一是审计文书档案资料。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发文登记簿的审核,搜集被审计单位出台的与审计相关文件,搜集审计需要的会议记录纪要、工作总结、单位制定的议事规则、议事规程、工作规则及相关制度等其他文书资料。通过对这些资料的审计,梳理出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相关年度的重大经济决策事项,看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核查决策内容、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决策事项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存在未经集体决策、决策程序不规范、应决策而久拖不决等问题,来印证重大经济决策机制体制建立和执行效果情况,决策监督检查制度是否发挥作用。 二是审计财务资料。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效果最终体现在资金的运用和效益上。财务资料审计是审计人员的看家本领,通过对财务资料的审计,关注重大经济决策事项运作全过程,查看其运行状况、执行效果及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看是否存在因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资金、资源)严重闲置或损失浪费问题,从项目资金的效率、效益和效果来证明重大经济决策事项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三是查看项目资料,并现场调查。首先查看项目资料,掌握决策上马的项目全貌,看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是否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是否属于低水平重复建设领域,是否采用了落后和淘汰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其次通过现场调查,审核项目进展情况,看是否按规划、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看工作开展绩效是否达到预期,是否存在盲目决策、决策不当、决策失误等造成损失浪费、环境破坏、风险隐患等后果情况。 三、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审计容易陷入的误区及风险防范 (一)人为割裂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联系 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最终还是影响资金效益和效果。对重大经济决策审计,不能只关注机制体制建立及运行情况,更重要的是关注决策绩效情况。对重大经济决策审计,重点还是关注资金的运用及效率、效益、效果情况。人为割裂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关系,就违背了审计目的,达不到审计效果,必须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作为一个互相影响、互相关联、辩证统一的整体来看待。 (二)过多引用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内容 有的审计人员虽然也查阅了相关文书资料和财务资料,也到现场查看了项目进展情况,但在审计报告中仍然照搬照抄被审计领导干部述职报告或被审计单位工作总结内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总结性材料更多的是表述成绩,可能存在夸大的成分。将未经审计查证的内容写入审计报告,等于给对方提供的虚假资料予以审计认证,可能造成审计风险。我们应该审什么评什么,对于未经审计查证的内容,不应写入审计报告。 (三)审计查出问题与领导干部业绩评价相矛盾 我们工作中遇见有些审计报告在业绩评价里一边表述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方面取得的成绩,一边陈述该方面存在问题,导致报告相关内容互相矛盾。如某报告在表述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时说“该同志任职期间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风险防范、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审计发现问题中又存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科学或不合规、违背重大决策事项决策程序,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造成前后矛盾,形成审计风险。 (四)审计评价不客观,存在主观意志 因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健全不完善,审计评价无章可循,我们只需要评价经过审计认证的工作,客观指出存在问题,避免出现根据对方提供的述职报告和工作总结做出的主观评价。如有些同志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被审计领导干部成绩时,表述为“该同志严格贯彻执行单位制定的重大经济决策制度,业务收入得到大幅度增长”,这个“大幅度”到底是多少?如果往年增长幅度都维持在0.1%,那10%就是大幅度,如果往年增长幅度在85%,那90%也不算大幅度。另外,那些“忠诚恪守”“担当尽职”之类的词也不宜出现在审计报告中。

审计如何抽查凭证?

审计抽凭证怎样选择该抽取的凭证需要审计的抽查凭证一般按下面的程序进行: 1、根据被审计单位凭证数量(以本为单位)及会计科目的使用情况,初步确定抽查的会计科目及每月凭证抽查的数量,如抽查“银行存款”科目,每月随机抽查2本凭证。 2、对被抽查的会计科目及会计凭证,主要检查一下内容并记载审计底稿:财务手续是否履行齐全、财务内控制度是否有效、凭证要素是否齐全、所附原始发票是否符合规定、金额是否正确、与日记账、明细账是否相符等。 3、最后要根据检查的请况,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做出自己的审计判断(结论),如存在什么问题、违反了什么财务规定、应怎样改进,账证是否相符等。 审计抽凭证怎样选择该抽取的凭证需要在抽凭根据具体审计目的需要了解以下几个内容,这些内容大体包括: 第一,审计抽凭证怎样选择该抽取的凭证首先要确认总体样本。 第二,审计抽凭证怎样选择该抽取的凭证需要确定其次要职业判断需要抽查凭证的数量,即样本量。 第三,审计抽凭证怎样选择该抽取的凭证需要确定最后执行凭证检查,检查的事项是根据审计目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要检查以下事项:对金额准确(计价)、会计处理是否恰当(分类)、审批是否齐全(内控测试)、凭证附件是否齐全(真实性) 第四,审计抽凭证怎样选择该抽取的凭证需要确定选取凭证的方法。选取凭证的方法可以随机数表,也可以利用电脑软件生成随机样本。实际执行经常是选取大额,性质重要的项目作为样本,同时兼顾小额频繁发生的项目随机抽取若干进行检查。 基本要点: 1、原始凭证内容完整。 2、有授权批准。 3、账务处理正确。 4、账证的内容相符。 5、账证的金额相符。 6、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抽凭时应加以认真、仔细,对拿到手的证据,能看原件看原件,仅有复印件应提供相关原件查看; 注意证据是否存在涂抹,印刷不清,字迹模糊等情况,或公司抬头简称或错别字等异常情况。 这是基本常识,虽然我们不是鉴证真伪的专家,但对于明显异常的证据我们应该合理质疑其真伪,并进行核实。 注意事项: 1.货币资金 库存现金:注意库存现金的支出范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公司内部控制规定。注意收入确认是否存在现金收款的情况,需要加以关注。   银行存款:要对大额银行存款从对账单检查至银行存款凭证及银行凭单;注意是否存在“空中飞”的情况。注意是否存在账外账户。关注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是否规范。 其他货币资金:关注是否存在受限资金,应追查至相关合同协议。 2.应收票据: 关注是否存在质押等受限情况,关注是否存在贴现业务或背书转让业务,关注是否存在追索权,应追查至相关合同。另外,关注票据为商业承兑汇票还是银行承兑汇票。 3.应收账款: 应追查至相关合同、出库单、验收单、物流单据等相关资料;回款应关注公司名称是否与确认收入的公司一致。应收账款贷方发生额与应付账款对冲且无相关附件说明。 4.存货: 检查领料单、入库单、出库单是否连续编号;关注结转分配成本是否有成本计算单;关注购入原材料或库存商品是否大量使用现金; 5.在建工程: 计入在建工程的费用较多且很杂,发票不全等;利息资本化无相应计算单;在建工程按竣工决算计入固定资产,不暂估成本;账套未按项目分类,混在一起核算。相关建造合同、审批、预算等资料不全。 6.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权属资料不全;部分资料入账不规范,无发票、无合同等;长期挂账不付现金流; 7.短期借款: 关注借款是否逾期;关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类似合同是否存在资产受限的情况。 8.应付账款: 付款不是货款,可能存在其他性质的往来款。 9.其他应收款: 关注备用金是否及时报销;是否存在大额费用挂账? 10.应付职工薪酬: 年终奖计提随意,无附件。 11.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部分费用预提没附件,无依据;付款的费用都是整数且金额较大,且无正规发票和合同,仅为收据。 12.递延收益: 无政府补助申请文件和批复文件;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处理,但协议并不满足条件; 13.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工商并未变更,实收资本随意增加;不符条件按评估值入账,虚增资产和资本公积。 14.利润表项目: 多用分析程序,寻找“疑点”后,在抽查凭证予以落实。但注意,部分项目或明细应注重逻辑核对,而非抽查凭证,比如:工资的计提;折旧摊销的分配等等。

审计谈话必会的15大方法及技巧

审计谈话是审计调查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技能,是检验审计调查人员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对于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审计谈话成功的方法和技巧 1.重复谈话。 对较复杂的重大问题进行反复地提问,让被调查人反复陈述;如果他的陈述是假的,那么总会出现前后陈述矛盾,调查人员就从矛盾中获得了其编造的假内容,以及掌握他想掩盖什么问题等信息,达到获取信息的目的。 2.利用矛盾。 由于被调查人在违纪违规中的角色、地位不同,面对调查的作用不同,他们互相之间会存在矛盾,其陈述也难以完全一致,我们可以利用他们之间的矛盾,使其互相推诿、指责,查清所需要澄清的问题。 3.“容许”编造谎言。 在某种情况下,调查人员可允许被调查人自由陈述他想说的一切和编造的谎言,并如实作好记录,从谎话的侧面完全可以弄清楚他想回避什么、注意是什么,在适当时机揭穿谎言,促使其作出真实陈述。 4.自由交谈。 对于那些对谈话感到压抑,用矢口否认对待谈话的被调查人,调查人员要改变谈话的威严方式,在和谐的气氛中使其在不知不觉中顺从和接受调查人员的谈话,把谈话内容逐渐引向实质问题,取得谈话效果。 5. 声东击西。 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声东”阶段,在谈话中,调查人员要隐蔽主攻方面,表面上从主要问题“无关”的情节谈起,向次要问题发起进攻,使其产生错觉和思想麻痹,觉察不出调查人员的真实意图;第二“击西”阶段,当被调查人的注意力已被转移,防御出现漏洞,便立即扭转锋芒,使被调查人猝不及防,其觉察时败局已无法挽回。 6.四面出击。 当被调查人想隐瞒问题、心理处于紧张状态、注意力无法集中时,调查人员精心选择出击点,谈话提问转得突然,使被调查人猜想不到审计人员所针对的是哪个问题、忙于应付,造成顾此失彼,防不胜防的局面。 促使被调查人形成一定观念的方法技巧 1.连续使用证据。 在谈话中调查人员针对被调查人的一个或几个问题,选择一些直接或间接的证据,连续使用证据,使其内心产生巨大压力,自信感、有效进行攻心,为其如实回答打开通道。 2.揭露谎言。 重点是对谎言要揭得准,掌握确实的证据,选择不同的时机,在其表演“精彩”时,迎头痛击,从整体上进行揭露,使被调查人形成“靠撒谎是不能混过去的,调查人员是不容易被欺骗的”的观念,把被调查人引导到如实回答问题上来。 3.跳跃发问。 当一些被调查人熟悉审计的谈话方法,知道将要问些什么内容,怎样发问等防御计划,调查人员在常规的问话过程中和适当的时机突然跳过其防线,直取其尚未防御的要害问题。 4.引而不发。 就是调查人员发出一种信息,让被调查人明显地意识到已经掌握了问题,但又不清楚是掌握了哪些问题,使他感到不回答又“滑”不过去,又不知该回答哪一个问题,最后迫使把问题全部供述出来。 影响思想情绪的方法技巧 1.消除对立。 对立情绪在被调查人员中比较普遍地存在着,被调查人对审计检查不理解或调查人员执行政策有偏差等。消除对立情绪,首先要认真执行政策;二是要进行文明审计、说话要文明、语言要谦虚、平等待人,注意方法技巧的综合运用。 2.造成紧张。 调查人员应在被调查人狂妄自大、缺乏防备的情况下,使其思想“紧张”起来,可以突然出示具有一定份量的证据,这种出乎意料之外的举动会很快造成被调查人的紧张,使得被调查人既搞不清他的哪些问题暴露了,也无法马上用编造的谎言欺骗调查人员,狂妄自大的气焰和侥幸的心理必然有所收敛和转变,从而达到谈话目的。 3.减轻压力。 在谈话中,被调查人由于惧怕暴露问题,或矢口否认或即不拒绝问话,又不进行回答,这种情况调查人员应从被调查人愿意谈的话题谈起,使双方先实现心理上的接触,建立起共同谈话的基础,相互产生信任感,消除双方的心理隔阂,就会使谈话取得进展。 4.加快谈话速度和减缓速度。 其实质在于,一方面调查人员利用自己的主动地位,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利用事先准备好的一连串问题,不让被调查把人编好的供词讲出来,及时打断笼而统之的答话,使其回答不偏离问话的实质内容;另一方面加快或放慢谈话速度,被调查人不可能沉思熟虑、无暇周密考虑和拖延回答,减弱被调查人急于结束谈话的情绪,取得明显效果。 5.出其不意。 对于那些事先已有准备的被调查人,调查人员骤然地提出一个与以前谈话毫无联系,而被调查人又意想不到的问题,打乱被调查人编造和准备好的对答,为谈话顺利进行打开缺口。 总之,谈话的方法技巧一是在实际谈话中,应注意各种方法技巧的结合运用,防止“单打一”,不然则难以获得成功;二是谈话技巧产生于实践,在实践中才能获得发展。因此,进一步探讨谈话技巧的科学性,使其日臻完善,有待于广大审计人员的共同努力。

其他应收款的审计方法汇总

“其他应收款”账户由于其核算内容的繁杂性和灵活性,被很多企业当作财务造假、利润调节的有效工具,使得该账户成了名符其实的“垃圾桶”。针对这种现状,本文对目前很多公司利用其他应收款进行舞弊的常用手段进行了分析,以期为实际工作中对该科目进行审计提供审计对策,防范审计风险。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项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核算内容繁杂,具体包括: ①未专门设置“备用金”科目的企业暂付给员工使用的临时借款,如差旅费等。 ②应收的各种赔款,比如由于员工个人原因导致公司的损失,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③应收的各种罚款,比如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必须承担的罚款。 ④企业存出的保证金、押金,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等款项。 ⑤帮职工垫付的各种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疗费、房租费等。 一、其他应收款常见的错弊形式 1. 利用“其他应收款”科目虚列成本费用。有的企业其他应收款金额巨大,往往是因为把公司发生的一些不合法费用支出计入到了其中,或者为了虚增利润而没有把成本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而是挂在往来账户“其他应收款”中。 2. 利用“其他应收款”科目隐匿收入。“其他应收款”属于资产类科目,正常情况下余额应该在借方,但有些企业往往先出现该科目的贷方金额,然后再从借方冲销,这是不合常理的。他们之所以把销售收入放在了其他应收款账上,就是为了隐匿收入、逃避税收。 例如,某零售公司的年销售额在180万元左右,税务部门将其划为小规模纳税人。该企业财务部门预测今年的销售额肯定超过180万元,预计为250万元。于是将80万元的主营业务收入挂在“其他应收款”科目贷方,以保持其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企业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80万元;贷:其他应收款80万元。从表面上看容易让人误解为企业收回了对方欠企业的款项,而实际上这笔其他应收款在之前并没有产生借方发生额。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缴税,该公司可以实现少缴增值税的目的,同时企业还少缴了8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产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3. 企业利用其他应收款私设小金库。其他应收款是企业账与账外账的桥梁,企业通过其他应收款为小金库源源不断地输入资金,比如通过企业本不存在的员工借款将款项输入到小金库。 4. 将其他应收款作为“现金”科目的补差款。某些公司在盘点中发现现金长短款时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账务处理,而是挂在其他应收款下,作为以后发现现金长短款的备抵款项,严重违反了会计制度。 5. 利用其他应收款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有的企业银行对账单中有些款项存入企业的账户后,马上又等额支出,但公司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只做一张凭证,不能(更多内容可关注公众号CIA内审师小站)真实反映业务的性质,在一定程度上为贪污和损公肥私打开了方便之门,其他应收款也成为出租出借账户的保护伞。 6. 企业通过其他应收款隐藏短期投资、截留投资收益。有的企业在资金较充裕、预计未来没有大额支出的情况下,往往会利用多余的钱进行短期投资,比如在证券市场上买入股票或债券。但是有些企业为了逃避税收、截留投资收益,在进行短期投资的时候不是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来反映,而是虚构往来单位把它放入“其他应收款”账户。在退出资本市场时用收回来的本金冲销其他应收款,而投资收益进入小金库。 二、审计对策 1. 检查其他应收款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其他应收款的内部控制主要有:是否建立授权审批制度,不相容岗位是否进行职责分离,是否建立备用金借款审批制度,是否建立岗位轮换制度,对其他应收款是否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其他应收款的催收是否及时等。只有掌握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上的缺陷,才有利于在审计时更好地发现其他应收款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2. 全面检查其他应收款明细账和总账,进行复核加计,确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同时,确定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内容是否属于该核算范围,有无错划科目的情况。 3. 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对其他应收款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主要是通过计算其他应收款数据间的变化判断是否存在异常,比如通过对其他应付款进行横向和纵向的趋势分析,及分析其他应收款在流动资产中的结构变化等掌握其他应收款是否符合正常水平,以确定对其他应收款需要进行重点审计的领域。 4. 审计时要重点关注大额的可疑款项,尤其是对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项,应加强审计,比如可以在审阅明细账的基础上,追查至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以了解具体的借款人、借款原因、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情况,必要时可要求企业提供对方单位的验资报告、营业执照、会计报告等资料,以证实其他应收款发生的真实性。 5. 检查有无先出现其他应收款贷方发生额,而后从借方转出的情况。发现此情况时,要及时检查原始凭证并对账务处理人员进行询问,以确定其是否有将收入计入其他应收款而隐瞒收入、偷逃税款的行为,并通过询问会计人员原因及调阅该笔业务的原始凭证等方式了解事情真相。 6. 对于企业有可能把虚列的成本费用计入其他应收款的情形,可以向企业的实际付款方进行函证。为了提高审计效率,函证的对象要有代表性,一般应选择金额大、账龄长或特殊的往来进行发函,对于不回函的可采用替代的审计程序。 7. 对于将其他应收款作为“现金”科目的补差科目的情况,应审查其记账凭证以确定其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8. 要关注银行对账单中短时间内入账后又等额转出的其他应收款,通过检查记录和文件、询问等审计程序检查其发生是否合法。 9. 加强对关联方欠款的审计。关联方之间往往因为资金拆借、共同投资、债务重组等事项而产生其他应收款,这对企业正常经营及损益都有较大影响。因此,对涉及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审计要结合“财务费用”“资本公积”“投资收益”等科目进行审计,才能有效地发现问题。

财务管理部门的内控审计方案参考

为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推进企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按照公司审计工作计划,对财务部开展财务管理内控审计。本次审计方案如下: 一、审计目的 通过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查找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部会计监督,从而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经营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伸。 三、审计内容及重点 在了解企业财务管理现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预算管理、成本管理、收入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融资管理等方面的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 (一) 资金管理 1. 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是否按照国家和公司资金管理的要求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分离制度、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现金收支控制制度、银行存款控制制度、其他货币资金控制制度及货币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等。职责分工和授权审批程序是否明确规范,办理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是否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 资金预算管理 企业的资金管理是否纳入预算管理范围,是否按预算管理的规定定期编制资金月度预算,企业的各项费用开支是否均纳入资金预算。 3. 资金使用、审批、支付 是否对企业资金使用进行分类管理。资本性资金支出、专项管理的成本费用支出及管理费用支出等不同支出的资金是否规定了不同的审批程序,各项支出的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是否明确;资金支付的申请、审批、复核和办理是否按照规定执行;财务部门在执行资金支付程序时,是否实行计划、审核、支付的独立程序,并定期核对。各项捐赠支出及大额资金支付的审批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4. 资金安全管理 是否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出纳人员是否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否存在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全过程的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情况。使用电子支付的单位,操作人员是否加强对交易和支付行为的审核,根据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个人证书和密码是否由责任人保管。 5. 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 库存现金是否符合制度规定,是否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对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是否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金进行盘点,是否存在“白条抵库”等情况;取得的资金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存在收款不入账,账外设账,“坐支”收入的情况;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注销是否经上级批准;资金账户是否专门设立,是否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管理;其他部门和人员是否存在开设、管理银行账户和印鉴的情况;是否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调节不符,是否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出纳人员是否同时从事银行对账单的获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等工作;资金收支凭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否有专人复核,并重点对资金支出凭证、银行对账单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 6. 银行汇票管理 是否按票据管理相关制度,建立银行票据备查登记簿,登记簿登记内容是否规范健全;是否定期对银行票据进行盘点。7. 票据及印章管理情况:是否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是否严格执行银行预留印鉴分人保管、妥善使用的制度,财务专用章是否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是否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是否存在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全部印章的情况;印章的保管存放地点是否安全,用章是否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并进行登记。 (二) 成本费用管理 1.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建设 获取企业成本费用相关管理制度,分析其是否覆盖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支出,各项费用标准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 2. 成本费用控制审查 成本费用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有无未经审批的预算外支出;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控制是否到位,监督考核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按制度规定执行成本开支的范围和标准,如福利费开支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差旅费是否符合标准等。 3. 成本费用核算审查 成本核算是否符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有无将职工薪酬、招待费、会议费等控制费用列入其他成本费用[各类型审计方法案例报告模板可关注公众号内审网查阅获取]的情况;有无成本费用挂账的情况;有无通过往来账核算收入和成本费用。 (三) 资产管理 1. 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核算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是否设置台账(或卡片),固定资产的取得是否纳入预算管理,车辆购置是否经过上级审批;固定资产的报废、毁损,是否经过技术鉴定,是否报经批准;报废资产的处置程序是否符合制度规定;资产处置收入是否及时入账;财务部门是否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定期核对、盘点固定资产;是否按照要求购买保险。 2. 债权资产管理 是否开展账龄分析,定期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欠费催收;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形成原因,是否存在损失风险;预付账款是否按(更多内容可关注公众CIA内审师小站)照合同约定支付;财务核算是否正确,有无成本挂账、对外投资挂账的情况;职工借款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冲销,有无长期挂账的情况;关注与外单位的往来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转移国有资产、长期无偿占有国有资金的情况,并检查其合法性、公允性,是否存在损失风险。 (四) 收入管理 1. 销售收入 财务部门是否定期核对应收账款;是否按公司制度对客户进行授信审批;是否存在已发货未开票或者已开票未发货的现象。 2、其他收入 资产出租收入、报废资产或废旧物资处置收入及业扩报装收入等其他收入是否及时入账;资产出租是否建立出租台账,财务部门与相关管理部门是否定期核对;财务部门是否定期与营销部门核对业扩报装收入,并与当期的新增用户核对;是否存在收入挂账或收入不入账的情况。 (五) […]

审计技巧探秘

审计需要技巧, 审计工作的性质就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业务的监督, 而这种监督往往是事后的监督, 审计的技巧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现阶段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笔者认为, 经济犯罪虽然不像刑事犯罪那样明刀明枪, 但同样是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侵害了国家、集体、公司或他人的财产权。因此, 同样需要像追究其他刑事犯罪分子那样追究经济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审计工作实质上与刑事侦察一样具有“查案和破案”功能, 不能削弱和低估了审计的作用, 也不能随意改变审计工作的性质。对部分审计工作人员来说, 由于审计工作没有像刑事侦探那样具有鲜明性、针对性和刺激性, 所以在审计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的盲区。有的从事审计工作多年, 一件经济案件都没有拿下, 或者说即使是被审计单位存在着重大舞弊, 审计人员就是发现不了。有的审计工作结束了, 象征性地摘录了被审计单位几个财务数据作为审计结果汇报, 导致审计失败。有的在编制审计方案时, 没有明确审计重点、要点和重要环节, 有的内审单位甚至连最起码的审计方案都没有编制, 这种审计工作不失败才怪。大家都无事, 领导管理“有方”, 没有出乱子, 审计人员又不用做难, 反正审计失败不用追究责任, 即使是被审计单位及个人出现了重大经济问题后来被司法机关查处了, 也不用追究原审计单位的责任。所以, 整个审计流程下来成绩平平, 无法引起上层对审计机构和审计工作的重视。当然也有少部分内审人员具有职业的敏感性, 能够在审计过程中及时发现案件线索, 然后及时取证, 使线索最终定为被审计单位的违规违纪案件、甚至犯罪的证据, 从而追究被审计单位或个人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刑事侦探与审计工作特点 人们习惯于把刑事侦察破案能手称作为“福尔摩斯”, 事实上审计人员也可以成为审计战线的“福尔摩斯”。因为根据《最高检公安部86种经济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多数经济案件是可以通过审计发现的。所以, 审计人员其实与刑事侦探一样, 同样具有侦破案件的功能, 他们之间既有共同点, 又有不同点。共同点都有侦察功能, 一方是保卫人身安全, 一方是保卫财产安全, 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运用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科学技术, 通过合法手段取得因工作需要掌握的被侦察对象和被审计对象的人或事物存在的侵害证据。不同点是针对的客体不同, 刑侦人员侦察破案是查处谁对被害人实施了人身侵害, 而审计人员面对的是财产权是否受到侵害, 又是谁对财产实施了侵害。审计人员通过对票证、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财物和其它相关资料进行查账, 从中发现案件的线索。前者所指向的侵害对象具有不确定性, 有可能是熟人也可能是流窜作案。而后者实施侵害的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能够接触到权力或钱物。所以, 前者倾向于“破案”, 后者更接近“查案”。后者相对于前者来说, 作案对象要明确的多, 审计人员只要考虑到能够左右被审计单位资金与项目的关键人员及岗位。但是, 刑事侦察是明确的, 也就是说已经发生了凶杀案件的前提下进行侦察的。而审计查案不明确, 有的案件有举报线索, 有的一点线索都没有, 全凭自己的工作经验、敏锐的职业眼光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在看到票证、凭证、账簿、报表、合同或仓库、施工项目现场存在的疑点, 紧紧抓住不放, 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 最终有的排除了疑点, 有的成了案件铁的证据。 三、舞弊迹象 我们知道刑事侦察很重视第一现场勘察, 因为那里既可能有死者遗留下的血迹、手印、物品等有便于弄清被害人的真实身份, 又可能有犯罪嫌疑人留下的作案痕迹, 这是区分情杀、仇杀、财杀的一个重要环节, 只有明确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 才能圈定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 有效地缩小侦察范围, 使案件尽快水落石出。那么, 审计人员也应该搞清楚经济案件“第一现场”在哪里。笔者认为, 财务舞弊也必然会留下舞弊的痕迹。票证、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合同、仓库和工程项目实施地, 这些都可能成为经济案件的第一发现现场。无论是贪污、受贿还是侵占, 它的前提必须是损害国家、集体、公司或他人的经济利益, 而这些损害必然会通过财务舞弊来掩盖真相, 而舞弊也必然会留下蛛丝马迹, 这些蛛丝马迹就存在于票证、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合同、仓库和项目实施地。通过审核经济业务的内容、时间发生顺序、经办人, 证明人签字、审批权限等级, 从中发现漏洞。 会计凭证反映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 那么, 它必须与凭证所附的票证以及票证所反映或体现的经济业务或实物相符。如果虚开票证或者会计凭证记载的经济业务与票证不符, 就有可能存在舞弊现象。为什么这里只说是有可能存在舞弊现象而没有确定一定会存在舞弊现场呢?因为其中还存在客观上因会计失误而做了错账。这是由于财务人员的粗心大意造成的, 不是有意制造的。那么, 如何来判断无意与有意的性质区别, 这就要看该笔经济业务最终的处理结果是否损害了国家、集体、公司或他人的经济利益。如果该笔经济业务被财务人员发现后及时做了会计调整分录, 其结果并没有损害到上述利益, 可以判断为财务人员过失, 不是故意做错账。但如果财务人员最终目的和结果是为了达到损害国家、集体、公司或其人的经济利益, 自己从中获得了非法利益, 那么, 就可以断定财务舞弊行为是故意的。当然无意也可以转化成“故意”, 假如财务人员无意中做错了, 后来发现是做错了, 但一直不纠正,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也没有发现, 接下来财务人员将原来做错的账转变成了账外账, 自己可以独立控制这部分资金时实施了非法挪用、侵占或贪污行为, 那就成了故意了。所以, 舞弊的最终结果是实施了损害国家、集体、公司或他人的经济利益。作为审计人员需要有职业的敏感性, 应着重关注以下几种舞弊途径: (一) 在票证上做手脚。 虚开发票、涂改票证、过期发票入账、伪造进货开具的假发票、白条代替发票、伪造工资单、伪造务工单、票证不入账等, 可以说绝大多数经济案件都是从票证舞弊入手的。 虚开发票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原本没有经济业务发生, 而通过业务单位或第三方开具的票据入账。另一种虽然有经济业务发生, 但是发生额没有票据上面记载的那么的大业务量, 例如工程量只有50万元开具发票成了500万元的。又如进货只有5万元的, 让对方开具50万元的。 涂改票证:涂改票证花样百出, 涂改单位名称、日期、内容以及金额, 特别是结算金额出现阴阳结算金额。 过期发票入账:指税务部门已经明确了不该使用的票据没有进行销毁, 还是流向结算市场。 伪造进货开具的假发票:原本没有进货, 但为了增加成本, 减少收益逃避税收, 向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开具假发票。 白条代替发票:直接用白条替代票据入账。 伪造工资单和务工单:企业和单位通过伪造工资单实施舞弊;行政村是通过伪造务工单、抱损费 (作物赔偿) 实施舞弊。 票证不入账:既有销售收入、劳务收入开具的票据不入账, 又有收到业务单位应收款项的收入不入账, 还有从银行领取的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不入账。 其它还有五花八门票证舞弊。 (二) 会计凭证分录记载的经济业务与票证与事实不符。 例如按财务制度规定应当计入资本性支出的计入了收益性支出。利用其他应收款挪用公款的、虚报坏账损失贪污货款的、篡改收款数额贪污差额的、伪造损失侵吞利润的。随意改变存货计价方法和随意改变固定资产折旧、年底虚报销售年初转回的以及以其他方式随意调节利润的。 (三) 冒用他人的笔迹。 冒用他人的笔迹, 这里既可能是审批人的笔迹, 又可能是同事的笔迹, 进行贪污、挪用、侵占。 (四) 体外循环。采取原材料和产品销售收入不入账以缩小生产规模。降低利润, 从而逃避国家税收。 更多的舞弊行为还需要审计人员自己从被审对象的会计凭证、发票、账簿、会计报表、合同中寻找到蛛丝马迹, 也就是说多数情况是在毫无线索的前提下进行的“侦察”。为了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线索, 这里先介绍一下舞弊行为的产生。 四、审计技巧 虽然使用审计软件可以节省许多时间, 但是审计软件只是一种审计工具, 不能替代人的观察力和分辨能力。对于票证的真伪审计, 凭证与票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会计法》、《税法》以及会计准则、财务制度的规定, 还是需要通过翻阅票证、会计凭证以及合同等与审计内容相关联的资料。对于财务盘点和仓库物资的抽查同样需要现场进行。那么, 作为审计人员进入审计后, 首先要了解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制度上的缺失, 如财务人员各自职责分工是否明确, 是否存在会计与出纳不分离, 出纳可以随意拿到财务印鉴章的情况。开票与收款是否分离、业务经办人与审批人是否分离等等, 总的来说不能出现不相容的岗位兼任——既当运动员又做裁判员。 进入被审计单位进行现金和银行存款盘点是少不了的, 盘点审计抽查时间段应不少于两年。抽查涉及时间段设置太短的话, 很可能就出现了漏网, 造成审计失败。对于库存现金盘点应该将经办人开具的票证与会计入账金额进行核对抽查不少于两年时间段, 对于银行存款盘点, 同样不少于两年时间段。抽查时应该与开户银行提供的银行存款对账单进、出发生额进行核对, 而不仅仅是余额的核对, 因为当同等一笔金额不入账, 银行存款余额仍然是相等的, 防止出现开具的票证不入账, 实施贪污、挪用、侵占等行为。许多盘点失败问题就出在这儿, 往往是只核对余额, 而没有核对发生额, 如果被审计单位发票不入账和支票不入账, 虽然余额相同, 但资金已经被贪, 挪用和侵占了。而这种盘点能有效发现舞弊行为, 特别是针对收入不入账的 (发票、现金支票、银行支票) 进行贪污、挪用、侵占资金私设“小金库”的。 对于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调节利润和乱挤成本, 可以通过被审计单位的单位成本与同行业进行对比来分析判断是否存在舞弊现象, 还可以通过单位能耗来分析判断, 如要做假势必会留下蛛丝马迹。如果出现毛利率过低或单位消耗过高, 就应该考虑是否存在销售不入账或多摊成本现象, 可以调取会计库存材料与产成品账本与车间账和仓库存货账进行核对, 来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舞弊现象。 对于供应或销售环节是否存在舞弊行为, 可以通过抽查供货单位或进货单位往来账核对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存在舞弊行为, 千万不能交予被审计单位自己上门核对, 以防止作弊现象发生。 对于是否存在伪造工资单、务工单和抱损单, 可以对工资单、务工单和抱损单上所列的名单进行抽查, 到现场进行确认, 以得出工资单、务工单和抱损单所记载内容是否真实可信。特别是对务工单和抱损单可进行复印后到村公开栏进行张贴, 如果出现伪造的, 村民会及时反馈信息。而工资单因涉及到企业机密不适合公开, 需经被审计单位书面同意后再公开。 对于涂改票证、虚开发票和内外串通提高工程项目结算资金以及假冒他人签字和审批手续的, 需要翻阅原始发票、结算凭证和施工现场勘察才能发现足迹。借助审计软件可以发现一些线索, 但真正要取得证据还得从票证、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合同以及与经济业务往来相关的资料着手。一旦发现线索, 要及时取证, 包括复制票证、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合同等, 还要从取款银行复制取款凭证, 因为该凭证有领款人的签字, 以及谈话笔录, 包括当事人与旁证人加以佐证, 也就是说资金来源渠道到资金去向整个流程中的记录。

经济责任审计的常见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按单位性质基本可分为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县市区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由于不同类型的被审计对象呈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在审计实务中,就要针对各自的特点选择与之相适用的审计方法。    一、基本分析法   这类审计方法,主要运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行政事业单位的特点是:承担着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责,或者担负一定社会公益的职能。经费全部或绝大部分由财政供给,有一部分规费收入和罚没收入,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各单位的规费收入和罚没收入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  基本分析法,就是要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以上特点,首先了解单位的人员编制情况,结合人员编制情况,分析经费中人员经费是否合理。其次是了解单位的行政职能和管辖范围,对比分析公务费开支的合理性。第三是了解维持行政职能的资产总量是多少,财政核定的年度经费预算额度和有无专项资金收入,分析研究领导任期内主要财务收支活动的合理合法性。  在以上基本分析的基础上,对变动比较大和显著不合理的地方,再采用常规审计手段进行深入核实,调查取证。对一些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和有一定收入的事业单位,需要分析的内容要复杂一点,但是按照基本分析法的逻辑思路,仍然可以达到提高效益的目的。  二、指标修正法   县、市区长做为一级行政区域的行政首长,全面负责一个地区的经济工作,其担负的经济责任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是经济责任评价指标内容广泛,往往涉及到一个或几个指标体系,有些指标是建立在有完备会计资料基础上的财政财务收支指标。  二是经济责任评价指标的综合性强,如国内生产总值、人均GDP指标、经济增长率、财政收支规模等,单纯地通过对其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收支活动来评价领导者的经济责任,既不全面也不准确。只有对业已形成的完备的指标体系进行必要的审核修正,才能用这些量化的经济指标来评价和界定被审计对象的责任,这样的评价才具有全面性、客观性,才可以防范以偏概全、以点带面造成的审计风险。 采用指标修正法,就是在运用综合经济指标对县、市区长经济责任进行评价时,不能照搬照抄业已形成的各项指标形成审计评价结论,而是对需要运用的指标分类进行处理,对有健全会计资料的财政、财务收支,专项投资等重要经济指标,应当坚持运用审计手段进行查证核实,对建立在统计基础上的社会经济发展指标,要运用抽样调查、因素分析等方法,对重要经济指标的可信度进行验证,对明显有粗估冒算、泡沫水分的虚假经济指标,要坚决予以修正,以防止由于运用了虚假的经济指标而对被审计对象得出错误的评价结论。   三、结果利用法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着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长、责任范围广的问题。要在有限的审计时间内,全面、完整、真实地评价和界定被审计单位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就需要充分地利用已有的审计结果和其它与经济责任相联系的结论。 一是在县市区长经济责任审计中,要分析利用各类专业审计的审计结果,因为专业审计往往在某一方面着力较多,查处较细,对违纪违规问题反映比较全面。如对虚增财政收支规模、挤占预算专项资金、自立收费项目等问题,主要分析运用原财政预算决算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投资项目审计的结论。  二是对任期较长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人员要对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已进行过的各类审计结果(包括上级审计机关的专门审计和本级审计机关的阶段性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结论,以及法院对该单位涉及经济问题的判决都要进行收集整理,对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联系的结论都要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对内容翔实、结论可靠的就要加以利用,对违纪问题表述含糊,运用法规不适当,结论可靠性有疑问的要进行必要的审计复核和审计调查,在充分甄别的基础上,决定取舍。  三是对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中,要充分利用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结果。  四、线索筛选法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人格化的审计,审计的范围超出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范畴,审计的对象直接针对的是被审计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所承担责任的经济活动,在审计实施前,要向纪检等部门发徇证函,在进点后要进行审前公告,要求被审计单位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实行审计承诺,这些方法的运用拓展了审计发现问题的途径。但是对多种途径汇集来的各种问题线索要进行筛选,把那些确实与被审计对象经济责任有关系的问题进行整理,在审计中加以关注或者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中对领导干部廉政问题的评价内容。  但对以下问题的线索要进行必要的处理:    一是不属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范畴内的问题,如人事安排问题、滥用行政职权问题,要移送有法定职权的部门进行处理。  二是与本单位或领导人员负主管责任的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没有关系的问题,审计不予涉及。  三是与责任人个人廉政行为没有经济关系的问题,一般不予涉及。对涉及责任人负有主管责任的所属单位的干部个人经济问题,如果是在审计范围之内的,必须进行查处,是审计范围之外的要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处理,发现有明显犯罪事实的可移送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四是对与被审计单位和责任人有牵连的重要经济问题在审计过程中,要予以重点落实。

竣工决算审计的十个必审,建议收藏

在建设项目审计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在实施这项审计时,应该关注把握以下这十个主要关键点: 一 审查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情况 审计人员应重点了解决算编制工作的责任单位,其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项目遗留问题的处理是否合规。重点关注实际投资核算,包括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核算的真实和准确,待摊投资支出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分摊方法的合理性,特别是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土地征用费等前期费用的核算、分摊是否合法、合规。 二 审查项目建设及概算执行情况 重点关注项目建设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在取得项目的竣工决算表后,整理汇总一个概算与实际投资的对比明细表,将其中实际投资与概算投资出入较大的单项工程作为审查的重点,在此基础上逐项分析超概算或节约的具体内容与原因,比如是否存在概算外项目和扩大工程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的情况,有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或投资浪费等情况。 三 审查建设项目资金来源 根据项目设计概算批复,审核建设资金来源是否与设计概算内容一致,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资金到位情况等。 四 审查交付使用财产和在建工程造价真实性 重点关注交付使用财产是否真实、完整,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其中切勿忽略各类备品配件、工器具等的交付移交;同时关注大额无形资产、流动资产、铺底流动资金是否真实、正确。 五 审查工程造价真实性和合规性 重点审查成本核算是否完整,关注有无挤占工程成本,提高工程造价,转移建设投资的问题,实际审计中应注意以下若干问题。 (一)整体把握建安工程成本。重点关注各类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差等工程结算,特别是工程结算时对于各类成本费用的调增调减,通过审查其支撑性资料来判断其真实性,分析合法合规性,对于提交的结算资料有疑点的可具体延伸资料提交方,要求提供资料原件和相应的财务会计资料。 (二)重点核查施工工程量。通过比对招标工程量、施工图量、竣工图量,结合设计变更或工程联系单的具体内容,来核查分析施工工程量的准确性。由于工程量的计算量大且繁琐,可以有重点地审查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如混凝土结构梁、板、柱、钢结构等,和容易混淆或出漏洞的项目,如建筑工程中的内外墙体、面积应以实砌体积计算。此外,工程量的计算也可作为评价设计单位工作质量的依据。 (三)审核工程物资材料用量及价差。物资材料用量审核,根据基本建设项目的特征选择主要工程材料,审查主要材料采购合同、入库单或施工现场接收单(如施工、监理、厂家、甲方代表的四方签证量)、耗量表等。由于各地市场材料价格不一且波动较大,材料的价差审核有一定难度,特别是时间较早的工程项目取证的困难性更大。具体而言,材料价差应依照定额用量、实际消耗量和预算定额单价、实际单价分析计算。 (四)审核工程定额的套用。重点关注由于定额缺项或定额使用条件不符而发生的高估冒算、弄虚作假的问题。首先要审核决算中所列工程项目、规格、计算单位是否与所套用的定额相符,是否有高套、错套现象。应重点审核价高、工程量较大或定额子目容易混淆的项目,保证工程造价准确。 六 审查尾工工程 根据修正总概算和工程形象进度,核实尾工工程的未完工作量和投资,如是否经有关部门核实或审批,尾工工程与预留尾工资金是否相匹配。防止将概算外新增项目列作尾工项目,挤占工程投资,或者是大量预留尾工资金的情况。 七 审查转出投资、应核销投资及应核销其他支出 关注列支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核销是否合规,有无虚列投资的问题。 八 审查项目结余资金 审查实际投资是否控制在总投资之内,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账务处理是否得当。重点审核库存物资,防止隐匿、转移、挪用库存物资。审查是否存在虚列债权债务,隐匿、转移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 九 关注基建收入的情况 包括各项工程建设副产品的变价收入、试生产收入,以及各项索赔和违约金等其他收入,相关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核算是否真实、完整,有无隐匿、转移收入的问题。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计算分成,足额上缴或归还建设贷款。 十 审查投资包干结余 根据对设计概算的执行情况的分析,正确核算项目包干节余指标,防止将未完工程的投资作为包干结余参与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