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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迎免税重大利好?专家:乌龙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从区域协同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平衡发展、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等四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216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此次一揽子税收优惠,目的是通过全方位降成本,实现补短板,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意义重大。 今日早间,个人卖房减免增值税的消息在社交网络疯传,记者多方求证后发现,相关内容不属于最新发布的政策,属于过去几年已经持续落实的政策。   买卖房屋税费有新政?专家:乌龙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从区域协同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平衡发展、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等四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216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此次一揽子税收优惠,目的是通过全方位降成本,实现补短板,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意义重大。 记者注意到,此次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在支持消费提振信心方面,有多条关于购房环节税费优惠,其中就包括: 1.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 2.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3.职工取得单位低价售房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 5.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6.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免征印花税 7.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减征契税 8.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改造安置住房减免契税 9.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 10.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减半征收契税 11.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12.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 13.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 14.个人租赁住房免征印花税 15.个人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 16.个人出租住房减征房产税 17.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8.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征房产税 19.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 不过,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撰文指出,相关内容不属于最新发布的政策,多数内容属于过去几年已经持续落实的政策。此次应该理解为对此类诸多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总结和再宣传,更好释放税费政策宽松的信号和导向。   深圳税务局:未收到新政策 记者也在26日上午致电深圳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深圳商品房住宅买卖税费政策依旧按照原有政策执行,尚未收到新政策。此外,记者也对几位资深房产中介进行咨询,回复均为目前并没有实施,而且很多内容都已经是在执行的政策。 记者也随机采访了5位深圳购房者,大家对降低交易税费的期待值还是非常高,在目前市场预期较弱,购买力下降的背景下,通过税费降成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活跃交易气氛。 广东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全方位减税也意味着当下亟待扩大内需、修复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尽管有的在此前已经发布实施,但此次覆盖范围更广。   楼市政策调整释放积极信号 最近,楼市政策调整释放积极信号。近日,A股和港股的地产、物业股也有所表现。李宇嘉预期,下半年可供选择的政策工具将有三大类:一是防风险政策,加快保交楼和风险处置,通过降低LPR和对热点城市政策进行优化,继续支持刚需和改善型需求以避免市场过快下行,同时,降低二手房交易的周期和成本,盘活存量避免房价持续下跌;二是将扩大内需战略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加速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推进城中村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三是推动降成本改革,包括推动按揭利率下行、降低交易成本和下调存量房贷利率等。 近日的政治局会议也强调,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有利于提振房地产市场活跃度。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7月24日发布的报告显示,7月1-20日,全国50个重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环比下降33%,同比下降37%。报告认为,从今年7月份的交易数据来看,房地产市场表现疲软,且呈现出进一步下行的风险。对此类市场的“过冷”、“易冷”等问题需要认真对待。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政治局会议明确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新的发展阶段,会议强调要“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房地产政策的优化仍将以因城施策的方式推进,整体力度有望加大,更好地支持刚需和改善需求仍是政策方向,核心一二线城市政策优化空间仍较大,如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放松郊区限购、降低交易税费等。

住建部:落实好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等政策措施

摘要:进一步落实好降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等政策措施;继续做好保交楼工作,加快项目建设交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中国建设报7月27日消息,记者获悉,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倪虹部长召开企业座谈会,就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与企业进行深入交流。 会上,8家来自建筑施工、建设科技、房地产等领域的国有、民营企业负责人作了重点发言,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分析了当前行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表达了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真切感受,就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 倪虹强调,稳住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两根支柱,对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具有重要作用。要以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为方向,大力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建筑业“促投资、稳增长、保就业”的积极作用。要继续巩固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态势,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落实好降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等政策措施;继续做好保交楼工作,加快项目建设交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倪虹指出,要坚持系统思维、协同发力,通过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要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科技赋能,提高住房品质,为人民群众建造“好房子”。希望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楼市调控新政策与“国十条”对比 2010年4月,为稳定楼市,促进楼市健康平稳发展,国务院出台了新的房地产政策、房贷新政等若干文件,老百姓将其称为“房产政策国十条”。那么,近期出台的有关部委贯彻落实“国十条”的措施,有哪些重要的内容呢? 政策法规: 国发[2010]10号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财税[2010]9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关键词 首付款比例 国十条内容: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贯彻落实措施: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 变化:此前,若贷款购买首套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很多地方可按20%比例缴首付款。现在只要是贷款购房,不论是否首套及面积大小,均要按30%及以上比例缴首付款。 关键词 三套房贷款 国十条内容: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贯彻落实措施: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变化:现在对三套及以上住房停贷,已无前置条件,直接一刀切。 关键词 土地增值税 国十条内容:税务部门要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贯彻落实措施: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稽查。 变化:以前是动态追踪,现在是定点“关照”。 关键词 房产税 国十条内容:未涉及 贯彻落实措施: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变化:新增的“重磅炸弹”。 关键词 开发商限制 国十条内容: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贯彻落实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各商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

国家税务总局举行“办好税收惠民事 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摘要:税务总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会同财政部等部门迅速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落细各类支持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发展、促进绿色低碳等税费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精准高效直达经营主体。 2023年7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行“办好税收惠民事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如下。 黄运: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中央主题教育办和中央第36指导组精心指导下,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扣落实落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重点聚焦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所需,聚焦满足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所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有效发挥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一是坚决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着力将主题教育成果体现在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上。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了一系列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税务总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会同财政部等部门迅速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落细各类支持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发展、促进绿色低碳等税费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精准高效直达经营主体。今年上半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9279亿元,为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积极支持。 二是持续优化办税缴费举措,着力将主题教育成果体现在更好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上。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大兴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连续第十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今年已分4批次推出81条便民办税缴费服务举措;连续第三年联合全国工商联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今年先后推出“税惠助益强信心”“实措纾困解难题”“重点护航促成长”3大类12项行动措施;连续第三年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累计举办税费服务体验师活动3400余场次、“走流程听建议”活动4500余场次,为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持。近日,我们还将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新出台和优化一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在7-9月延续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季活动,重点支持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三是深化征管数字化转型升级,着力将主题教育成果体现在更好推动税收改革发展上。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税收工作部署要求,深化拓展31项税收征管改革措施,一体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依托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拓展办税缴费数字化服务,并在部分地区试点推出“简易确认式申报”、新办企业“开业即开票”等智能办税场景。同时,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助力企业拓展产销渠道,加强税收经济分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四是深入推进税收协同共治,着力将主题教育成果体现在更好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上。我们一方面注重为遵纪守法企业创造轻装上阵的良好税收环境,另一方面依法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特别是聚焦精准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精准打击行业性、区域性重大案件和职业化犯罪团伙,精准打击主犯、累犯、教唆犯和内外勾结犯罪分子,进一步完善税务总局、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协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同时,积极拓展共建“一带一路”税收合作,积极帮助“走出去”和“引进来”纳税人消除国际重复征税,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下半年,税务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和拓展税收职能作用,努力当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和实干家,在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中进一步展现新担当、新作为。谢谢! 中国青年报记者:刚才讲到,上半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9279亿元,请介绍下具体情况。税务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各项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地? 荣海楼:感谢您的提问。延续优化和创新实施税费优惠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聚焦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作出的重大决策。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红利精准直达经营主体。2023年上半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9279亿元,其中,先后实施的两批延续优化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5832亿元,留抵退税3167亿元,其他政策280亿元。 分政策看,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新增减税2148亿元,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政策新增减税822亿元,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政策新增减税793亿元,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新增降费787亿元。 分行业看,制造业及与之相关的批发零售业占比最高,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3818亿元,占比41%。 分企业规模看,中小微企业受益最明显,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5766亿元,占比62%。 在完善推出和落实税费支持政策过程中,税务总局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诉求,与财政部等部门一起,深入研究论证,反复推演测算,及时提出政策建议,并在政策出台后,千方百计确保落稳落准落细。一是开展精准推送。依托电子税务局精准推送优惠政策2.29亿户次,进一步推动“政策找人”“送政策上门”。二是加强辅导解读。发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即问即答五批51个,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解答税费优惠政策问题咨询8万余次,开展线上直播、线下培训辅导等2万余场。三是强化督导落实。强化政策落实风险扫描,开展2轮次抽查暗访,深入查找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改进。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把税费政策落实成效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体现,以更加积极有为的措施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地见效,更好助力高质量发展。谢谢! 央视记者: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引发社会各界热烈反响。请问税务部门今年以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实施效果如何?下一步如何更好落实《意见》相关要求? 黄运: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民营经济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问题,推出一系列科学、务实、管用、高效的举措,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必将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有力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税务部门作为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坚定执行者和面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直接服务者,今年以来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为民营企业减负担、增动能提供了积极支持。 一是坚决有力落实政策。上半年,税务部门不折不扣落实惠及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包括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7049亿元,占比76%,是政策惠及的主体。 二是积极加力强化支持。上半年,税务部门结合主题教育广泛开展调查研究,针对不少企业希望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诉求,积极建议并推动新增在7月份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允许企业可提前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据统计,在7月份已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中,民营企业户数占比达94.3%,超过29万户,民营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占全部金额的76.6%,对缓解研究创新的资金压力、改善研发投入的政策预期具有积极作用。 三是精准发力纾困解难。上半年,税务部门进一步创新推出税务与金融部门“税银互动”举措,帮助全国小微企业通过“税银互动”获得银行贷款498万笔,贷款金额超1.45万亿元,同比增长41%,助力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题。同时,聚焦产业链供应链不畅的困难企业发展诉求,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系统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拓宽供需对接渠道,上半年帮助3670户企业实现购销金额105亿元。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持续为民营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重点将做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化调研广泛问需。紧密结合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工作安排,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调研走访座谈活动,听民营企业所呼、问民营企业所需、解民营企业之难。二是优化措施提升服务。重点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新出台和优化一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积极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三是研究政策支持发展。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积极研究提出延续优化完善税费政策的建议,突出对民营企业占主体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四是强化督导推进落地。把税务部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税收重点工作督查督导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各级税务机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优化管理服务,抓好政策落地。五是抓实分析跟踪问效。依托税收大数据,从不同角度、不同维度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的分析,跟踪反映政策效应,推动有针对性改进完善。六是宣传辅导营造氛围。组织各级税务机关加大对支持民营经济的各项税费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加大对服务民营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推广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良好氛围。谢谢! 人民网记者:刚才发言人介绍,税务总局将重点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等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接续新出台和优化一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请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沈新国:感谢您的提问。今年上半年,税务总局结合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已先后分四批推出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为进一步改进提升办税缴费服务,特别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同志专门组织研究,重点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新出台和优化一批办税缴费服务举措,作为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第五批措施,积极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这些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持续推进不折不扣执行好面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的税费支持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如,全面梳理涉企税费优惠政策,编制完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利掌握、精准适用税费优惠政策。又如,健全税费优惠政策“免申即享”机制,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等,加大自主申报、自行享受的落实力度并不断拓展范围。 二是进一步便利税费办理。持续推进精简资料、优化流程,减轻办税缴费负担。如,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等11项证明材料采用调阅复用措施,减少资料重复报送。又如,持续优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申报预填服务,并在具备数据条件地区创新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方式,探索智能预填办税业务,缩短填报时间。 三是进一步改进诉求响应。持续推进完善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更好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如,常态化开展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中小微企业走访座谈,系统梳理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研究务实管用的解决措施,及时响应纳税人合理诉求。又如,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联动,积极面向民营企业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税费专业培训辅导,探索对不同类型民营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对处于转型升级阶段的民营企业加强合规建设引导。 四是进一步深化跨境服务。持续推进国际税收合作,更好服务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如,完善12366跨境服务咨询专线功能,加强跨境经营高频疑难涉税问题的收集整理,拓宽民营企业解疑释惑渠道。又如,结合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特点,在税务总局官网推出“海外税收案例库”,帮助民营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防范税务风险,提高税法遵从能力。 五是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持续推进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着力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如,畅通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等投诉举报渠道,对征收“过头税费”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又如,完善欠税管理方式,对符合条件、确有困难的民营企业发生欠税,税务机关辅导其制定清欠计划,对按计划缴纳税款的,暂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实际成效,切实解决好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持续推动各项便民服务举措落实落细,以更优质的办税缴费服务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彰显税务系统主题教育成果。谢谢! 新京报记者:近日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要完善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经济政策,强化税收政策支持。请问税务部门在服务和保障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采取了哪些措施,具体效果如何? 荣海楼:感谢您的提问。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部门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下,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绿色税收制度体系建设,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推进可持续发展。首先,环境保护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等绿色税种全部完成立法,搭建了多税共治的税法体系;其次,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绿色化改造持续推进,鼓励集约节约、绿色低碳的税收优惠政策陆续推出,形成了多策组合的政策体系;此外,建立和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协作,充分借助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和管理力量,深化部门间联合控管、联合激励、联合惩戒等协作治税措施,形成了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征管体系。我国绿色税收制度体系“四梁八柱”基本形成,覆盖了经营主体“开发-生产-消费-排放”全流程,为推进绿色发展提供有效支持。 从税收大数据看,在绿色税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综合作用下,相关领域“减污、利废、降碳”效果明显。一是“减污”持续加力,主要污染排放大幅下降。2018年环境保护税开征以来,全国累计落实环境保护税优惠减免564亿元,与之对应的是,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显示,万元GDP污染物排放当量数从2018年的1.16下降到2022年的0.73,降幅达37%。税收优惠对企业加大减排治污力度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利废”加快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持续深化。2020-2022年,工业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减免金额由561亿元增加至854亿元,增长52.2%;同时,享受优惠的企业所属行业小类由390个增加到422个,反映全国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不断壮大,覆盖领域持续拓展。三是“降碳”提速增效,新能源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19—2022年,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在内的清洁能源发电销售收入占电力生产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从31.2%提升至34.4%;新能源整车、光伏设备、锂离子电池等重要绿色产品制造行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速均在40%以上;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技术服务业销售收入年均分别增长79.4%、34.9%和30.9%。这反映出新能源产业发展不断加快。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在落实政策、强化调控、优化服务等方面下功夫,加强部门协同共治,努力为我国高质量发展厚植“绿色底色”。谢谢! 中国证券报记者:今年3月,国家将符合条件行业的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今年6月,又新增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时点,请问此项政策的实施效果如何?税务部门采取了哪些落实措施? 黄运:谢谢您的关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我国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也是国际上鼓励企业创新投入的通行政策手段。今年3月,国家将符合条件行业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统一提高到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对稳定政策预期,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为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我局会同财政部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原有10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两个时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再新增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政策享受时点,进一步提前让企业获得政策实惠。 为切实保证这一新的惠企政策落实到位,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定向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和宣传辅导,确保企业“知晓政策”;会同科技部门及时发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细化政策口径,确保企业“会用政策”;第一时间优化升级征管系统,改进电子税务局功能,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快捷办理,确保企业“用好政策”。从7月份政策落实情况看,全国共有30.8万户企业提前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享受减免税额约2300亿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民营企业是政策最主要的受惠主体。除前面讲到民营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的户数和金额占比分别达94.3%和76.6%外,在享受加计扣除金额最多的前100户企业中,有80户为民营企业,前10户企业则全部都是民营企业。这反映出民营企业既是科技创新活动的“主力军”,也是国家政策支持的主要受益者。 ——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的引领带动作用明显。上半年,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的企业户数和金额分别占全部研发企业的65.4%、83%,与2022年相比,享受户数占比提高了5个百分点。 ——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占据研发主体地位。上半年,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合计享受加计扣除企业户数、金额占全部研发企业的94.6%、94.5%,是政策享受的前三大行业,与2022年相比,分别提高了2个和1.3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企业享受户数、金额占全部研发企业的56.7%、61.8%。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支持创新发展、提高创新活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上半年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0.7%和8.8%,其中二季度同比分别增长11.5%和11.4%,较一季度分别提高1.7个和5.4个百分点。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政策落实和调研中我们还发现,仍有部分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在7月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为进一步拓宽政策红利惠及面,税务部门将为纳税人开通在8、9月份变更第二季度预缴申报表,让其能补充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更好释放政策助力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效应。谢谢! 新华社记者:近年来税收政策在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6月份,我国延续和优化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下一步如何落实好新出台的优惠政策? 沈新国:感谢您的提问。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也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还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多年来,为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国税收政策支持体系逐步健全,效果较好发挥。一是多税种政策组合发力。目前,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消费税等方面均有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国家自2012年起一直对新能源商用车免征车船税,对新能源乘用车不征收车船税;自2014年9月起一直对新能源汽车实施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对电动汽车一直未纳入小汽车消费税征收范围。二是大力度优惠持续显效。2012年1月至2023年6月,共减免新能源汽车车船税超100亿元,其中2023年上半年达8.6亿元,同比增长41.2%;2014年9月-2023年6月,共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超2600亿元,其中2023年上半年达491.7亿元,同比增长44.1%。三是全目录清单便利享受。通过不断优化完善,已实现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优惠政策目录式管理,符合优惠条件的车辆目录嵌入征管系统,信息系统自动判断甄别,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享受政策红利。 在税收等一系列政策和市场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步入快速发展阶段。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汽车2022年销售568.1万辆,2023年上半年销售311.1万辆,同比增长38.3%;在全部新增汽车销量中,2022年新能源汽车占比达23.5%,2023年上半年占比上升至27.4%,表明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有量持续提高。 为巩固和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优势,今年6月1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明确了未来4年新能源汽车车购税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工信、公安等部门协同协作,通过信息化手段便利纳税人及时享受新能源汽车税收支持政策,并密切跟踪关注政策执行情况,及时解答处理纳税人遇到的问题,确保减免税优惠政策更好落实落地落细,更好地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谢谢!  经济观察报记者:近年来,税务部门会同多部门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了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请问今年上半年这项工作推进情况如何? 江武峰:感谢您的提问。今年以来,税务部门依托多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精准出击、协同作战,始终保持严查狠打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税收安全。 一是不断深化拓展打击涉税违法机制。前些年,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和护航税收政策落实落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协作部门和领域不断拓展,最高人民法院已于近期正式加入,进一步形成了七部门联合打击机制,构建了从行政执法到刑事司法全链条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的新格局。与此同时,税务部门认真总结去年落实留抵退税政策经验做法,将“快退税款、狠打骗退、严查内错、欢迎外督、持续宣传”五措并举策略打法拓展到出口退税等重点领域,不断更新风险筛查指标和预警模型,按照“严控风险、露头就打、打早打小”的工作要求,持续加大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力度。 二是精准锁定重点领域依法严厉打击。七部门不断深化部门联动、问题联治、风险联防,汇集疑点线索数据联合分析研判,筛选团伙案源线索,联合下达任务,统一部署检查。特别是聚焦精准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精准打击行业性、区域性重大案件和职业化犯罪团伙,精准打击主犯、累犯、教唆犯和内外勾结犯罪分子,打击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全链条打击力度和效果进一步增强。今年上半年,全国累计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7.75万户,认定虚开发票225.13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53.89亿元。 三是持续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不间断曝光涉税违法典型案件,有效发挥“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今年已曝光84起各类涉税违法典型案件。今天,税务总局和相关省市税务局将再公布5起典型涉税违法案件,进一步释放对涉税违法行为持续严打的强烈信号。同时,还将曝光一起税务干部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的典型案例,充分彰显税务部门一严到底纵深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好七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持续提升涉税案件查办的整体效能,不断深化以查促管、以案促治,为经济发展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法治环境。

31省份上半年人均收入:8省份超2万元,上海北京超4万元

摘要:上海和北京作为城市经济体,城镇化率高,高新产业、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等十分发达。近年来,我国收入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京沪是这些高收入行业、岗位十分集中的城市。 国家统计局网站8月1日公布了31个省份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从数据来看,有8个省份上半年人均收入超过了2万元,其中京沪超过了4万元。 国家统计局此前7月1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72元,同比名义增长6.5%,比一季度加快1.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加快2.0个百分点。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57元,同比名义增长5.4%,实际增长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51元,同比名义增长7.8%,实际增长7.2%。 分省份来看,有9个省份的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是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天津、广东、福建、山东和重庆。其中,前八个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2万元,且全部来自东部地区。 上半年,上海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870元,同比增长9.9%,人均收入位居第一。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922元,增长9.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18元,增长13.9%。 北京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超过了4万元大关。上半年,北京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358元,同比增长5%,比一季度提高1.4个百分点。 上海和北京作为城市经济体,城镇化率高,高新产业、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等十分发达。近年来,我国收入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京沪是这些高收入行业、岗位十分集中的城市。此外,京沪的总部经济都十分突出,比如北京坐拥大批央企总部和民企巨头的总部,上海则有大量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江浙、安徽、福建等地大量民企巨头总部迁入。整体来说,两地高薪岗位多,吸引了大量人才集聚,居民的平均收入也高。 上半年,浙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4317元,位居第三。浙江县域经济十分发达,每个县都有自身比较好的特色经济、块状经济,不仅人均收入高,而且城乡差距小。 数据显示,上半年,浙江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9728元和23126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1.72,比一季度缩小0.07。 浙江之后,江苏、天津和广东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处于2.5万到2.8万的区间,分列第四到第六位。福建和山东也超过了2万大关。今年上半年,有8个省份上半年人均收入超过了2万元,比上一年多1个。其中,山东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2万,达到20309元。 国家统计局: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72元,实际增长5.8% 华声在线        2023-07-18 经济观察网讯7月17日上午,国家统计局发布2023年上半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72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6.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 2023年上半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   一、居民收入情况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72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6.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57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5.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51元,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2%。 按收入来源分,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300元,增长6.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7.4%;人均经营净收入3041元,增长7.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5.5%;人均财产净收入1743元,增长4.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9%;人均转移净收入3588元,增长6.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2%。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6393元,增长5.4%,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3.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3298元,增长4.4%,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8.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8920元,增长6.1%,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4.5%。   二、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739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4%,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7.6%。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810元,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550元,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9%。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3907元,增长6.0%,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0.7%;人均衣着消费支出764元,增长5.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0%;人均居住消费支出2949元,增长5.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3.2%;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722元,增长7.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7%;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1630元,增长9.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2.8%;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205元,增长16.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5%;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219元,增长17.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6%;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342元,增长14.5%,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7%。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将继续下行

据央行网站消息,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2023年下半年工作会议。会议要求,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因城施策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继续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会议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会议认为,2023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切实改进金融服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是货币信贷和融资总量保持合理增长。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适时引导金融机构保持信贷总量适度、节奏平稳,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保持稳固。 二是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得到有效支持。调增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延续实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指导金融机构用好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加强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金融服务。 三是外汇市场基本稳定。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优化企业汇率避险服务。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推动跨境贸易和投融资外汇便利化政策扩容提质。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四是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得到有序处置。推动重点机构风险进一步化解。加快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积累。更好发挥存款保险功能。构建分级分段的银行风险监测、预警和硬约束早期纠正工作框架。延长“金融16条”有关政策适用期限,支持民营房企发行债券。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力度。 五是金融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分析框架。组织开展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落实附加监管要求。完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推动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通”上线。 六是国际金融合作持续深化。积极开展重要金融外交,建设性参与二十国集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多边机制。推动建立国际清算银行人民币流动性安排。继续牵头做好二十国集团可持续金融工作。 七是金融服务与管理质效不断提升。加快推进金融法律体系建设。实施重要基础数据及资管产品等大数据统计。善始善终做好平台企业金融业务突出问题整改,加强常态化监管。深入开展金融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扎实推进国家金库工程建设。持续加强征信合规监管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高风险行业和机构反洗钱监管。有效发挥金融研究和参事建言献策作用。 会议要求,下半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精准有力实施宏观调控,加强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继续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持续改善和稳定市场预期,为实体经济稳定增长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发挥总量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大力支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着力增强新增长动能。继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和居民信贷利率稳中有降。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 二是加强和改善外汇政策供给,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密切关注跨境资金波动情况,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引导,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推动银行健全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主体汇率避险支持。深入推进贸易外汇便利化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管理框架。完善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高压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违法违规活动。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 三是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好“金融16条”,延长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加大对住房租赁、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金融支持力度。因城施策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继续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四是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统筹协调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与防控体系,继续推动重点地区和机构风险处置,强化风险早期纠正,丰富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工具和手段,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是深化金融国际合作和金融业高水平开放。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推进全球宏观政策协调。主动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稳步扩大金融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简化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市场程序,丰富可投资资产种类。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增持人民币资产,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六是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统筹推进重点立法修法项目。深化统计分析大数据应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涉赌涉诈“资金链”治理。持续推动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稳步建设国库信息化项目。全面强化征信监管和反洗钱工作。进一步提升金融研究和参事建言献策质效。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督办落实机制,重要工作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高质量完成第一批主题教育,周密组织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稳妥有序落实机构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高质量开展政治巡视,强化巡视成果运用。进一步加强干部选育管用工作。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惩治力度。常态化长效化推进中央巡视整改。针对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的问题,全面系统研究改进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工作、埋头苦干,继续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有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打好宏观政策组合拳,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摘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是深入解读打好宏观政策组合拳,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举措及落实实施情况。 财联社8月4日讯,今天,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是深入解读打好宏观政策组合拳,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举措及落实实施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综合司司长袁达在发布会上提到,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宏观政策落实力度,推动政策靠前协同发力,有序实施“三个一批”,系统打出一套“组合拳”,有效应对了国际环境变化对我不利影响加大、国内周期性结构性矛盾交织叠加等困难挑战,有力推动了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从目前所掌握的经济运行最新数据看,实物量指标增速加快,7月份全国统调发电量同比增长5.9%,较上月加快1.5个百分点;市场预期也有所好转,制造业PMI已连续2个月回升。随着“组合拳”各项政策效果不断显现,下半年经济将在上半年持续恢复的基础上,保持稳定向好态势。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魏岩在发布会上提到,近年来,财政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作为减税降费支持重点,在降低经营成本、支持科技创新、支持融资、鼓励吸纳就业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对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保障就业和民生、助力经济回升向好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政策快速落地,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迅速行动,于近日发布公告,明确了政策内容和操作办法。相信,这些政策的落地实施,将实打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更好提振信心,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在发布会上提及降准、降息问题。他表示,一方面,降准、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以及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都具有投放流动性的总量效应,需要统筹搭配、灵活运用,共同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综合评估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目标是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合理充裕。另一方面,要科学合理把握利率水平。既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和宏观调控需要,适时适度做好逆周期调节,又要兼顾把握好增长与风险、内部与外部的平衡,防止资金套利和空转,提升政策效率,增强银行经营稳健性。 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罗天舒在会上提到,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国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促进各类经营主体轻装上阵、助力高质量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9279亿元,有力推动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他还表示,近期正在研究接续推出第五批举措,最大限度为纳税人缴费人减环节、减资料、减时间、减成本。 发布会详情如下: 新华社记者: 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明确要求,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总理在“两会”记者会上提出,要打好宏观政策组合拳。请问相关部门在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有哪些进展和成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综合司司长袁达: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宏观政策落实力度,推动政策靠前协同发力,有序实施“三个一批”,系统打出一套“组合拳”,有效应对了国际环境变化对我不利影响加大、国内周期性结构性矛盾交织叠加等困难挑战,有力推动了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 一是延续优化一批阶段性政策。及早明确3、4月份到期的阶段性政策后续安排,延续实施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了多项政策,包括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上调部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6月份又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支持政策,进一步稳定了预期、增强了信心,为企业安排好投资经营活动创造稳定的政策环境。 二是研究出台一批针对性强的新举措。聚焦经济运行中的重点难点,陆续推出了一批务实管用的新政策新措施,在提高供给质量方面,出台了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等政策;在扩大有效需求方面,出台了促进家居电子产品等消费、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民间投资等举措;在深化改革开放方面,出台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等措施,持续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激发释放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是积极谋划实施一批储备政策。6月份,针对二季度经济运行出现的新变化,及时推出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储备政策。目前各部门正在抓紧落实,其中引导市场利率下行、促进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扩大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行规模等政策措施已经陆续出台实施,其他政策也在抓紧推进,为经济持续恢复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从目前所掌握的经济运行最新数据看,实物量指标增速加快,7月份全国统调发电量同比增长5.9%,较上月加快1.5个百分点;市场预期也有所好转,制造业PMI已连续2个月回升。随着“组合拳”各项政策效果不断显现,下半年经济将在上半年持续恢复的基础上,保持稳定向好态势。 深圳卫视记者: 近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多项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请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魏岩: 税费优惠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是直接有效和公平的惠企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近年来,财政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作为减税降费支持重点,在降低经营成本、支持科技创新、支持融资、鼓励吸纳就业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对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保障就业和民生、助力经济回升向好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不确定难预料因素较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仍然面临不少困难。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了新的重大部署。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互为主体,民营企业中90%以上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中90%以上是民营企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要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力度,体现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特殊支持,以提振企业信心,稳定市场预期,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10项税费优惠政策进行部署安排,具体是: (一)将4项阶段性政策,在优化完善并加大支持力度的基础上,统一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一是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0万元;二是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由授权地方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调整为统一减半征收;三是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次扣减增值税等税费的限额,由每户每年12000元调整为每户每年20000元;四是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次扣减增值税等税费的限额,由每户每年12000元调整为每户每年20000元。为使经营主体更大程度享受政策红利,确保尽享快享,优化完善后的上述4项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将其他6项阶段性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底。一是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项目减按1%预缴。二是小额贷款税收优惠。对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给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三是融资担保及再担保税收优惠。纳税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四是借款合同税费优惠。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五是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六是创业投资税收优惠。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按照投资额70%抵免应纳税所得额,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条件继续按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 为推动政策快速落地,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迅速行动,于近日发布公告,明确了政策内容和操作办法。我们相信,这些政策的落地实施,将实打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更好提振信心,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经济参考报记者: 今年上半年货币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取得哪些成效?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加强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下一阶段,如何有效发挥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作用?降息降准是否还有空间? 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 2023年以来,人民银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稳健的货币政策精准有力,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一是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货币信贷稳定增长。3月份降准0.25个百分点,释放长期流动性超过5000亿元。6月末广义货币M2增长11.3%、社会融资规模增长9%、人民币贷款增长11.3%,均保持在高位,有力支持实体经济。二是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6月引导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中标利率下降0.1个百分点,带动1年期、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均下降0.1个百分点。6月,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95%,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继续处于历史低位;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11%,同比下降0.51个百分点。三是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信贷结构持续优化。6月末,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40.3%,绿色贷款同比增长38.4%,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6.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同比增长20.4%,均明显快于各项贷款增速。四是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增强,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7月末,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为7.1305元,较上月末升值1.3%,外汇市场运行和市场主体预期保持平稳。 总体看,近年来我国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有充足的政策空间、丰富的政策工具,有信心、有条件、有能力应对好各类风险挑战。下阶段,人民银行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风险,精准有力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 关于您提到的降准、降息问题。一方面,降准、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以及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都具有投放流动性的总量效应,需要统筹搭配、灵活运用,共同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综合评估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目标是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合理充裕。另一方面,要科学合理把握利率水平。既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和宏观调控需要,适时适度做好逆周期调节,又要兼顾把握好增长与风险、内部与外部的平衡,防止资金套利和空转,提升政策效率,增强银行经营稳健性。刚才介绍到,近年来企业贷款利率下降成效明显,未来还将继续发挥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和指导作用,指导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同时,要持续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的重要作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支持银行合理管控负债成本,增强金融持续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 浙报集团记者: 请税务总局介绍一下今年上半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总体成效如何,全国税务部门在推动政策落实落地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罗天舒: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国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促进各类经营主体轻装上阵、助力高质量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9279亿元,有力推动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有三方面突出特点: 一是有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上半年,包括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7049亿元,占比76%,是税费支持政策的主要受益者。 二是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上半年,制造业及与之相关的批发零售业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3818亿元,在各个行业中占比最高,达41%。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上半年,以锂电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外贸“新三样”相关制造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7.4%、38.4%和54.5%。制造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发展态势良好。 三是有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今年3月,国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统一提高到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在此基础上,我局会同财政部按照国务院部署,积极推动在原有10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两个时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新增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政策享受时点,引导企业更快更好加大研发投入。今年7月,全国共有30.8万户企业提前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享受减免税额约2300亿元。 为确保税费优惠红利及时送到企业手中,税务总局采取了一系列务实举措。一是积极研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研究提出延续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的相关建议。如:积极建议新增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享受时点等。二是便利税费优惠申报享受。连续第十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今年已分4批次推出81条便民办税缴费服务举措,近期正在研究接续推出第五批举措,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等税费优惠办理方式,最大限度为纳税人缴费人减环节、减资料、减时间、减成本。三是及时响应经营主体合理诉求。各地税务机关不断健全有关机制,成立专门团队4105个,构建1960个集中服务运营中心,不断完善税费争议化解和诉求解决机制。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推送优惠政策2.29亿户次,促进广大经营主体及时知晓和享受政策红利。 CGTN记者: 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精准有力实施宏观调控,加强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请问下一步在宏观政策着力点上有什么具体考虑?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综合司司长袁达: 中央政治局会议对下半年经济工作作出了系统部署,之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贯彻落实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明确延续实施一批今明两年到期的阶段性政策,强调加强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研究,相机出台新的政策举措。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精准有力实施宏观调控,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风险,组织实施好阶段性政策的延续工作,持续谋划研究一批针对性更强、力度更大的储备政策,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分批出台实施。主要包括6个方面。 一是积极扩大国内需求。实施好恢复和扩大消费的系列政策,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大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及其他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延续实施支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二手车消费等阶段性政策。同时,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等方面加强政策储备,不断释放超大规模市场潜力。 二是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加大拖欠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强化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财税金融支持。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谋划并布局一批未来产业。延续实施支持小微经营主体纾困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等方面的阶段性政策。同时,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帮助企业减负增效等领域加强政策储备,推动实体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增动能。 三是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组织更多企业牵头和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延续实施优化企业创业投资环境、支持突破“卡脖子”问题等阶段性政策。同时,在进一步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等方面加强政策储备,不断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四是持续深化改革开放。聚焦“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延续实施深化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支持重大外贸展会等阶段性政策。同时,在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努力稳定外贸基本盘等方面加强政策储备,持续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动力和创造力。 五是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加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快补齐养老、托育、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供给短板,扎牢社会保障网,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延续实施促进居民就业增收、强化城乡居民公共服务保障等阶段性政策。同时,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推动重点群体就业等方面加强政策储备,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六是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系统谋划、精准施策,稳妥处置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金融等领域风险隐患,大力提升粮食、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延续实施支持“保交楼”工作、帮助处置不良资产等阶段性政策。同时,在防范化解内外部风险挑战等方面加强政策储备,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中国证券报记者: 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发挥总量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请问,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会有什么样的具体安排? 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好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的双重功能,围绕支持普惠金融、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调整和完善结构货币政策工具体系。总体而言,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在激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23年6月末,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余额大约为6.9万亿元。其中,支持普惠金融的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余额大约为2.6万亿元,与上年末基本持平;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等领域的余额大约为1.2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166亿元。 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认真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发挥好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继续实施好存续的工具,对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领域,延续实施期限,多措并举巩固政策成效,必要时还可再创设新的工具,持续支持普惠金融、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一是持续支持普惠金融。今年6月,人民银行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2000亿元。目前,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充裕,金融机构有需要时还可再增加。同时,延续实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至2024年末,保持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发挥其稳企业保就业的重要作用。6月末,工具累计提供激励资金398亿元,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累计增加普惠小微贷款2225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200亿元。 二是继续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并行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激励和引导更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支持绿色低碳发展。6月末,两个工具余额分别为4530亿元和245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433亿元和1648亿元。其中,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超过7500亿元,带动年度碳减排量超过1.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三是多举措支持科技创新。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落实好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巩固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牵引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企业的意愿和能力。6月末,科技创新再贷款余额为320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00亿元,撬动金融机构发放科技型企业贷款约1.75万亿元。 […]

税务总局新推28条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摘要: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0万元。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项目减按1%预缴等。 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税务总局出台新的一批税收服务政策,以减轻企业办税费负担。 2023年8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开《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从强化政策落实、便利税费办理、改进诉求响应、深化跨境服务、优化执法方式五大方面推出了28条具体的税收服务优化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今年税务总局已经推出4批次共81条便民办税缴费服务举措,上述28条举措是第五批举措,且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聚焦民企。   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青表示,此次28条举措最大的特点是出台了一些专门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为民营经济实体“量身定做”,针对性强,服务力度大,对便利民营经济实体依法纳税和健康发展都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上述《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具体举措包括制定编发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的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及相关指引;完善税费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制定并试行《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工作规范》,更好实现“政策找人”,确保政策直达快享等。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通过这些举措,税务总局不但帮助广大民营企业梳理了税费政策优惠清单及相关指引,还紧密结合我国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以数治税”的成效,建立政策精准推送机制,由“人找政策”转为“政策找人”,帮助民营企业更好了解政策,及时适用政策并尽快获得政策红利。 当前民营企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民营企业又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居多,为了稳定市场预期,加大对小微、个体户支持力度,最近经国务院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对涉及小微和个体户的10项税费优惠政策,将10项阶段性政策优化延续至2027年底。 比如,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0万元。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项目减按1%预缴等。 在这一批新政出台后,税务总局制定小微、个体户税费清单,并对共性问题进行统一回应,并推动“政策找人”,无疑有利于民企更好地享受到相关税费政策优惠。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表示,上述28条措施中重点突出的主体是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为民营经济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此,28条措施主要是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涉税涉费特点和突出诉求。比如进一步推进跨省迁移办理、区域间统一税务执法、首违不罚、欠税处理等。 比如,《通知》明确,加快推进制定区域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促进区域间税收执法协同。对符合条件、确有困难的民营企业发生欠税,税务机关辅导其制定清欠计划,对按计划缴纳税款的,暂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这体现税务部门优化执法方式下的执法温度。”朱青说。   减轻办税负担 李旭红表示,28条举措从纳税人数字身份证明、数字化发票到增值税等多税种的预填报、“银税互动”等一系列的措施,都将切实帮助民营企业减轻办税负担,集中精力抓经营、促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力量。 比如,《通知》称,持续优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申报预填服务,在具备数据条件地区创新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方式,探索智能预填,缩短填报时间。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等11项证明材料采用调阅复用措施,减少资料重复报送,减轻办税缴费负担等。 另外,《通知》还进一步改进诉求响应。比如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建立民营企业直联点,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走访座谈,系统梳理中小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务实管用的解决措施,及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等。 “这可以帮助民营企业第一时间解决困难,化解风险,直接提高民营企业的经营效能,以进一步降低税收遵从成本。”李旭红说。 樊勇表示,针对我国民营经济不断出现“走出去”的新状况,上述措施中专门增加了6条跨境税收服务措施,适应了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增加的新涉税需求,原来这类需求主要是跨国公司或大企业。 税务总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9279亿元,其中包括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7049亿元,占比76%,是税费支持政策的主要受益者。减税降费有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李旭红表示,税务部门通过标准化的流程设计,进一步提高精确执法程度,尽最大努力减少我国不同地域之间各种类型、不同性质的经营主体在税收征管方面的差异。这28条举措必将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办税缴费负担,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香港证券业发声:撤销股票印花税

摘要:中国香港提高股票印花税率至0.13%,较之前印花税率(0.1%)提高三成。美国早在1966年便停止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德国也在1991年停止征收,日本则在1999年4月1日取消了包括印花税在内的所有流通票据转让税和交易税,2000年6月30日,新加坡也取消了股票印花税。 格隆汇消息,中国香港行政长官李家超将于10月25日发表新一份《施政报告》,日前正接受公众咨询。香港证券及期货专业总会响应称,要求撤销股票印花税。工会表示,由2020年开始传闻加股票印花税至今,会方一直关注股票印花税。工会表示,自增加股票印花税后,严重打击本地证券市场交投量及从业员生存空间,证券业是香港四大支柱之一,影响到整体的发展。 与此同时,医疗反腐持续发酵。上周五,我们报道了河北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申请注销登记一事。该医院号称“亚洲最大肿瘤医院分院”,成立时间不足两年。成立之时,有媒体报道称,该医院总投资达94.6亿元。其注销之原因似乎也随之流出。 近日,一则题为《关于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违规私设民营医院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流失、危害中央保健安全相关问题的举报》的文件在网络流传。而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院长赫捷被举报的消息也火速登上了热搜榜。券商中国记者获得的举报文件显示,该文件总共19页,直指赫捷“六宗罪”,内容亦是相当详实。 香港证券业重磅发声 中国香港行政长官李家超将于10月25日发表新一份《施政报告》,日前正接受公众咨询。香港证券及期货专业总会响应称,要求撤销股票印花税。工会表示,由2020年开始传闻加股票印花税至今,会方一直关注股票印花税。工会表示,自增加股票印花税后,严重打击本地证券市场交投量及从业员生存空间,证券业是香港四大支柱之一,影响到整体的发展。 此前,中国香港提高股票印花税率至0.13%,较之前印花税率(0.1%)提高三成。美国早在1966年便停止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德国也在1991年停止征收,日本则在1999年4月1日取消了包括印花税在内的所有流通票据转让税和交易税,2000年6月30日,新加坡也取消了股票印花税。 数据显示,2020财政年度,中国香港的印花税占香港整体税收大约一成,其中又有约一半来自股票交易印花税。 举报信详情 据网络间流传的举报信,举报人直指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院长赫捷伙同不法商人徐某民,勾结国有金融企业吉林信托的腐败分子,借道吉林信托将一家私营企业包装成国企身份(康和信),并进一步和中冶的腐败分子里应外合,打着吉信和中冶合作的幌子实际则由康和信建立了一家非国有控股的假央企“中冶吉信”,作为后续侵吞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国有资产的主体。 赫捷首先以设立“院区”的名义骗取了国家卫健委办公厅一纸无文号没有法律效力的便笺,“原则同意”肿瘤医院和廊坊政府合作设立“院区”(下称河北医院),并要求上报方案;然后肿瘤医院上报了一个医院、廊坊政府、央企(特别强调国有)的设置方案,但未得到国家卫健委批复。比未批先建更为严重的是,肿瘤医院蓄意违背自己上报方案,将地方政府踢出合作设置方,把刻意伪装成国有央企身份的中冶吉信作为唯一合作方。 为了逃避政府监管并在重大事项决定和采购中逃避招投标,最大化腐败成果,肿瘤医院和中冶吉信合作将本应该是公立医院事业单位属性的“河北医院”设立成民办医院,并将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的大量设备、人员免费提供给这个民办“河北医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在此过程中,由于中冶吉信仅是皮包公司根本没有投资实力,赫捷、徐某民进一步通过行贿龙江银行行长(纪委已查实并落马),用肿瘤医院背书的租赁合同作为质押获得廊坊银行和龙江银行的放贷。 中冶吉信则用上述贷款进行了河北医院建设,并通过合同约定将这个完全通过贷款建起来、并最终需要肿瘤医院还贷的“河北医院”的产权百分之百给了假央企中冶吉信,造成近百亿国有资产持续流失。最为严重的是,为了追逐腐败利益,赫捷将国家限额批准设置、全国资购买的中央保健利器质子治疗仪免费送给了河北医院。 举报信指出,国家关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有明文规定,上述设备不得买卖、出租。然而赫捷团伙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违规将质子治疗仪异地安置,并且更为严重的是免费给了一家“民非”医院用于营利。造成价值11亿+的重大国有资产流失。 举报信一共列举了赫捷等的“六宗罪”:一是设立民办医院,从而逃避政府监管、逃避审计监督;二是肿瘤医院将国有资金购置的质子等大型医疗设备异地安置到民营医院,造成12亿的国有资产流失;三是用肿瘤医院的钱免费给河北医院支付医务人员费用;四是通过伪造康和信国企身份,控股中冶吉信,通过内幕交易、长期持续性侵吞国有资产;五是对抗上级医科院调查;六是在上级机关要求整改并回购河北医院解决质子属性问题后,仍在评估、审计等多个环节弄虚作假。此外,举报信还曝光了徐某民团伙控制的企业关系图谱。 上述十分详细的举报信出现之后,便出现了快速注销的事件。为此,有媒体致电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该项目合作方中冶集团与河北卫健委,但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当事人也未就此作出回应。 事件之背景 廊坊市政府官网信息显示,2019年2月,廊坊市政府与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建设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分院。而据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官网介绍,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是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也是新中国举办的第一家肿瘤专科医院,是集医、教、研、防于一体的国家级肿瘤防治中心。 据中新社报道,2020年1月21日,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分院(廊坊院区)项目开工推进会召开,标志着这一项目完成所有前期工作,正式进入具体施工阶段。当时,有媒体报道,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廊坊院区总投资达94.6亿元。 项目从签约到开工建设,不到一年时间。但是直到2020年11月24日,河北省卫健委才批复设置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河北医院。河北省卫健委的批复指出,同意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冶吉信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冶吉信”)共同设置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河北医院,设置医院的级别类别为三级专科医院,经营性质为非政府办非营利性,服务对象为社会。 当时三方签约的主体之一是中国中冶,而河北省卫健委正式批复的设置方则变为了中冶吉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冶吉信2019年9月23日成立,其控股股东为康和信(大连市)健康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康和信”),注资47700万元,持股99.58%。中冶吉信另一股东为中国中冶的全资子公司中冶国际,但持股仅0.42%,并未控股。 然而,从工商信息看,中冶吉信实际控制人为吉林省财政厅,属于国企;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为公立医院,但两者共同设置的河北医院却是“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个BUG就是整个事件的起源。 公开信息显示,此事件核心人物赫捷除了是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院长、党委书记及教授之外,还担任国家癌症中心主任、国家肿瘤质控中心主任,兼任中华医学会胸心血管外科分会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胸外科分会会长、亚洲胸外科医师协会会长等学术职务,擅长肺癌、食管癌和纵隔肿瘤的外科手术和综合治疗。 近期,医疗反腐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央广评论指出,人们特别关注本轮医疗反腐,心里有了更多期待,这就不仅要给医疗领域腐败分子“动手术”,还要给医疗领域“动手术”,要通过切除积弊、斩断利益链来铲除医疗领域腐败滋生的土壤,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进一步推进医疗行业健康发展。

“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措施出台

摘要:鼓励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设立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相关投资性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建立健全QFLP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币直接开展境内相关投资。 中国政府网8月13日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 要点速览 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 有序增加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地区 稳妥增加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不含网络出版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开放试点地区 拓宽吸引外资渠道 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梯度转移 出台促进绿色电力消费政策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更多参与绿证交易和跨省跨区绿色电力交易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 拓宽吸引外资渠道 在拓宽吸引外资渠道方面,国发[2023]11号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设立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相关投资性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建立健全QFLP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币直接开展境内相关投资。 公开资料显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境外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试点,是资本项下外资管理政策的重要探索。 QFLP是近年来境外投资者进行境内股权投资的新兴渠道之一。毕马威报告认为,QFLP试点机制已经成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国家外汇管理部门、证监部门的指导以及地方政府的推动下,各地均积极推进QFLP试点实践,QFLP试点机制有望进一步深化。 稳妥增加增值电信业务开放试点地区 国发[2023]11号提出,发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大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先行先试力度。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股权及相关实体资产组合式质押融资,支持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有序增加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地区。稳妥增加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不含网络出版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开放试点地区。 服务业已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引擎。今年初,商务部印发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等6个城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 对外经贸大学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表示,为了更好地验证服务业的扩大开放对于行业发展、国家管理产生的影响和挑战,有必要扩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让上海、北京等先期试点城市取得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向更大范围推广,这也是未来一段时间内迫切需要做的工作。 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梯度转移 出台促进绿色电力消费政策措施 国发[2023]11号明确,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梯度转移。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新区、国家级开发区等各类开放平台,鼓励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沿边地区探索通过产值、利益等分享机制,结对开展产业转移协作。对在中国境内进行整体性梯度转移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原所在地区已取得的海关信用等级实施监督。 商务部研究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白明表示,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梯度转移,鼓励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沿边地区探索通过产值、利益等分享机制,结对开展产业转移协作,是基于我国产业梯度转移的“雁阵模式”而采取的策略。这对中西部和东北而言,将有更多外商投资为这些区域注入更多的发展新动能。 此外,国发[2023]11号提出,完善外资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健全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加强要素支撑、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推动外资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出台促进绿色电力消费政策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更多参与绿证交易和跨省跨区绿色电力交易。

“对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摘要:证监会官网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某会计师事务所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中存在财务报表错报、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事实,被证监会没收业务收入、处以数百万元罚款。此外,最近还出现注册会计师被法院裁定追加为被执行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面临巨额罚款及赔偿的司法案例,被戏称为“史上最贵签字”。 近日,财政部对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公告指出 “检查单位数量为历年之最”“处罚力度为历年之最”。两个“历年之最”颇为抢眼,传递出监管层对会计审计违法行为保持“严监管、零容忍”高压态势的明确信号。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市场经济的“看门人”,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众投资利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行业中一些事务所、会计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屡见不鲜,在不少财务造假案中难辞其咎。这次公告中的典型案例曝光了一系列行为,比如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未有效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等,这样的执业水准显然没法真正守好门。 要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就必须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查处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失真、会计造假等案件。以这次检查为例,有的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经营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有的注册会计师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暂停执行业务。同样在近日,证监会官网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某会计师事务所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中存在财务报表错报、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事实,被证监会没收业务收入、处以数百万元罚款。此外,最近还出现注册会计师被法院裁定追加为被执行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面临巨额罚款及赔偿的司法案例,被戏称为“史上最贵签字”。 “历年之最”的检查和处罚不是一时之举,对注会行业的监管只会越来越严。同时值得关注的是,在监管一再加压的情况下,会计审计违法行为仍层出不穷,有的甚至触目惊心,反映出从机制建设到日常监管都需进一步有效应对。 违法处罚要“强力”。重罚之下有遵章。总体上看,目前对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还较轻,行政处罚标准偏低、民事赔偿制度不够健全。从现实案例看,暂停经营业务、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等处罚较少,一些罚款即使是“顶格”处罚,金额仍有点像“挠痒痒”,违法成本低使得一些机构和从业人员屡屡铤而走险。只有在严管的同时加以重罚,才能提高监管的威慑力,使得会计师事务所和从业人员不敢心存侥幸,而是严格依法执业。 日常监管要“合力”。注册会计师行业涉及面较广,其监管也涉及财政、证监、审计甚至金融监管、国资等部门,容易造成“多龙治水”、职责不清等情况。要突出监管的系统性、协同性,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共同维护会计审计市场秩序,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此外,目前监管以事后处罚为主,事前、事中监管还比较欠缺,这块短板尚需补上。 制度建设要“加力”。建立健全制度化、常态化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长效机制,需要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加快修订注册会计师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强制措施、丰富监管工具、细化处罚标准、加大处罚力度。值得一提的是,财政部在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着力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大幅提高违法成本,针对合伙组织形式特点,对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责任人员处以巨额罚款,通过严惩重罚实现有效震慑。只有监管法律法规该制定的制定、该完善的完善,才能跟上维护市场秩序的需要。 今年,中办、国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监督,规范行业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要严格依法履行审计鉴证、会计服务等职责,确保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只有坚持“强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风气”,才能更好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财务造假有望越来越少,投资者利益能够得到更好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