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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重大举措。要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全国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山东省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审计工作领导的决策部署,成立山东省委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委审计委”),强化对全省审计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山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审计办”)作为省委审计委办事机构,统筹推进全省审计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省委审计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将党的政治要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牢牢把握审计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下想问题、做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中央的政治要求贯穿谋划审计工作、履行审计职责、实施审计项目全过程,把是否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开展审计工作、研判审计事项、作出审计结论的基本遵循和根本标尺。始终做到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到哪里、国家利益延伸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及时跟进到哪里,切实把审计监督成效体现在促进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上,体现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上,体现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效果上。 严格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求,积极发挥省委审计办作用。省委审计委自2018年11月成立以来,先后召开8次全体会议,省委审计办及时组织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汇总报告全省审计工作情况,提交省委审计委研究审议审计发展规划、年度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等重要议题40余项。认真抓好省委审计委各项部署要求和议定事项的落实,开展督察督办,对重大事项、年度工作要点、领导批示事项等列出台账和清单,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度,采取专人盯办、实地核查、跟踪督促等方式推动落实,确保重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时向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委审计委请示汇报,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项目立项、项目实施、审计报告、整改落实等全过程各环节。制定《市级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明确该报告什么、该向谁报告、该什么时候报告,指导和规范各市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请示报告工作。 强化全局事项研究谋划,把准审计工作发展方向。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省委既有工作部署基础上,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聚焦“六个一”发展思路(即坚持“一个统领”,始终做到“两个维护”;把握“一项根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聚焦“一条主轴”,始终聚力高质量发展;守好“一排底线”,始终做到安全发展;打造“一组生态”,始终积极营造政治生态、产业生态、市场生态、社会生态、自然生态;锻造“一支队伍”,始终从严从实管党治党)、“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即更加注重依法办事,更加注重求真务实,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综合施策,更加注重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更加注重沟通引导)、“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即着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着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着力有效扩大内需,着力推动乡村振兴,着力发展海洋经济,着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着力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着力防范化解风险,着力深化改革创新,着力锻造过硬干部队伍),系统谋划全省审计工作,做到党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审什么。坚持规划引领,以省委审计办名义制发《“十四五”山东审计工作发展规划》,配套出台政策绩效和财政绩效审计、资源环境审计质量提升、民生审计、深化审计整改工作、审计质量提升、智慧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发展等9个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构建形成远近结合、前后衔接、系统完备的“1+N”审计工作规划体系。牢牢牵住审计项目计划“牛鼻子”,强化审计项目立项研究,印发相关管理办法,举办项目立项研讨展讲活动,切实把党委、政府关注,社会各界关心,人民群众期盼的好项目选出来,确保项目立项质量;加大对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跟进力度和监督频次,对重点工作“精准审”、对重点事项“持续审”,推动审计工作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频共振。 坚持服务中心, 着力提升审计工作层次和水平 聚焦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保障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举措、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等落实落地情况审计力度,努力做到从政策“最先一公里”到贯彻落实“最后一公里”的全流程、全链条跟踪。把防范化解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密切关注财政、金融、安全生产等领域,及时揭示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研判、及时报告,推动把重大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把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作为重要审计目标,加大对财政资源统筹、政府专项债、重大公共工程投资等审计力度,关注财政收支真实合法效益情况,推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推动财力集中保障中央和省重要项目、重点工作,让资金发挥最佳效益。把强化对领导干部监督作为重要职责,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以赴推动解决,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强化督促落实,做深做实审计“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提请省委审计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等制度,制发《山东省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构建制度健全、责任清晰、运行高效、协同联动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医保等部门单位建立联合整改落实和督查机制,聚焦行业改革难点、堵点,合力攻坚,为相关行业领域持续深化改革、提高系统治理能力作出贡献。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审核工作,强化现场督查,对重点问题持续跟踪督导,确保对账销号、见底清零。组织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回头看”,推动完善制度369项,印发审计查出共性问题汇编和典型案例汇编,列举286个常见问题、200余个典型案例,促进举一反三、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向改革要效益、向创新要动力,加快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益。成立全省审计系统深化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以提升审计业务绩效为导向,完善审计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深入推进研究型审计,在强化管理、优化方式、改进方法、科技强审等方面下功夫,通过创新为审计谋先机、提动能、增活力。制发《全省审计机关2021年度改革创新任务计划》,立项实施76项重点改革任务,组织16市开展交流研讨,推动一批改革创新事项落地见效。坚持科技强审,启动智慧审计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智慧审计向纵深发展。建立10个大数据审计县级示范点,开展47项大数据审计重点选题攻关,开展全省地理信息系统应用实战比武活动,推动审计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坚持统筹推进,积极构建集中统一、 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大力推动建章立制,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紧密结合山东审计工作实际,提请省委审计委制发《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方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中共山东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制度》等文件,为巩固和深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供坚强制度保障。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加强对下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领导,推动市县健全完善党委审计委员会运行机制。全省16个市和136个县(市、区)均组建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14个市及37个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单独成立秘书科(处)。优化资源配置,构建审计“一盘棋”工作格局,加强全省审计力量统筹协调,持续加大统一审、上审下、交叉审力度,聚合审计目标,凝聚审计合力,提升审计质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在聊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对各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促进各级党委准确把握职责定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全覆盖的部署要求,致力形成常态化监督震慑。针对不同审计领域,确定差异化审计频率和覆盖周期,着力拓展监督链条、消除监督盲区,构建审计全覆盖长效机制。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坚持全省审计“一盘棋”,制发《关于推进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加大大数据审计分析力度,运用大数据对省直所有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全覆盖审计,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融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等政策跟踪审计,全面反映部门预算执行、相关资金绩效和改革事项推进情况,着力推动全省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加强与组织部门、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科学制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持续提高任中审计占比,按照党政、部门、高校、企业分类实施审计监督,力求精确制导,实现精准“画像”,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依法行政。 严格依法审计,加强贯通协调,树立审计权威。聚焦主责主业,恪守权力边界,加强对方案编制、现场实施、问题取证和定性处理、报告审理等关键环节质量管控,确保审计取证、延伸调查、资料获取、账户查询、征求意见等行为于法有据,确保依法审计落到实处。要敢于碰硬,坚持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靠铁面树立权威、凭专业赢得尊重。注重处理好查问题和促整改、“治已病”和“防未病”、治当下和管长远的关系,增强审计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有机贯通和相互协调,与省纪委监委机关建立协作会商、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的全链条协作模式,与省委巡视办建立巡审联动机制,共商联动对象、联动方式和联动重点,提高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移送处理效率。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作用,会同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出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进一步延伸审计价值链条。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山东科技大学、山东钢铁集团等30个省属高校、国有企业建立党委审计委员会,强化各级党委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促进健全组织架构,全面提升内部审计效能,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构建协同高效监督工作新格局——访河南省清丰县审计局党组书记何耀伟

近年来,河南省清丰县审计局持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贯通,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结出累累硕果。该局组织实施的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项目被审计署评为2020年度全国优秀审计项目,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两会期间,记者就此采访了河南省清丰县审计局党组书记何耀伟。 近年来,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贯通有序推进,监督成效不断显现。作为基层审计机关负责人,您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协同机制建立方面有哪些经验? 人大财经监督和政府审计监督是我国财政预算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依法行政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直以来,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着监督力量分散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质效。这几年,我们在探索构建监督协同贯通机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相关工作制度。2021年3月,清丰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工作贯通协调的意见(试行)》,为加强监督协同贯通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制度保障。 加强日常联络沟通。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同县人大常委会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联络。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县审计局法规股、经济责任审计中心负责与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的日常联络沟通、工作情况通报、定期协调会商、重要事项协调和问题线索移送等具体工作,实现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措施互补、成果互享。 开展重大事项交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同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工作交流机制,由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召集,定期召开监督协调工作会议,通报审计工作情况、开展经验交流,研究解决重要事项和监督协调中出现的问题。 从清丰的实践来看,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贯通机制的建设重点解决了哪些问题? 协同贯通机制的建立,整合了监督资源,打破了监督壁垒,提高了监督效率。总的来看,重点解决了以下问题。 实现了资源共享互用。在贯通协同机制建立后,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和县人大常委会在履行职责时,需要其中一方介绍相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人员支持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对方会及时予以办理,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实现了资源共享互用,形成了监督合力,提升了监督效果。 推动了问题整改督办。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以及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不断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办力度。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未整改的问题或事项,县人大常委会及时转送和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要求限期报告整改结果,促进被审计单位和部门及时落实审计决定,解决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树立人大和审计的权威。 强化了审计结果运用。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把审计结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等结合起来,强化审计结果在干部管理和综合考核中的运用,相关工作目前已经实现了常态化,切实维护了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经济体检”作用。 在您看来,监督协同贯通机制的建立对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发挥了什么作用? 近年来,在清丰县委审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充分发挥监督合力,有效推动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在打通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近三年,审计共发现问题436项,整改完成429项,审计整改率达98.39%。监督协同贯通机制在推动审计整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创新了监督方式。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组织专项督查核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同时,运用“周电话询问、旬现场督查、月汇总通报”工作机制,把审计整改作为“再审计、再监督”的过程,有效解决了整改不彻底、屡审屡犯等问题,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深化了监督合力。协同贯通机制建立后,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强化审计监督同其他监督部门协同配合,努力构建“大监督”格局,促进审计整改工作落实落地,确保了公共资金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进一步完善了县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链条,增强了监督合力。 提升了监督实效。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不断加强在落实审计整改方面的协调配合,尤其是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审计督促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增强审计监督效果的同时也增强了县人大常委会对干部任后监督的实效。2021年,清丰县审计局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7个,查出各类违纪违规、管理不规范和损失浪费等问题73项,其中领导干部负有责任问题63项。审计监督推动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目前相关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

加强对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专业监管——访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审计局一级巡视员谢津秋

职业年金制度自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年金制度直接关系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年来,大部分省、市过万亿职业年金基金相继投入运作,且资金规模不断加大。随着金融风险加大,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也存在潜在风险。本刊记者就如何加强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专业监管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审计局一级巡视员谢津秋。 谢津秋说,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专业监管是指对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活动进行规范和引导,促进基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防范投资风险的行为。 目前,我国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的监管主要由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根据《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管。 谢津秋认为,加强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专业监管,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要明确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比例,规范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行为,加强对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的监督管理。 二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要建立健全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的监管机制,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加强对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的监督管理。 三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强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专业水平。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对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的认识。 谢津秋表示,加强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专业监管,有利于促进职业年金基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防范投资风险,保障职工退休养老权益。 “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它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谢津秋表示,作为职业年金计划代理人,各省级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集中行使委托职责,遵照信托法、合同法等与受托方一般签订不保本合同,将归集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促进基金保值增值。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单位缴费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8%,个人缴费比例不得低于本人工资的4%,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职业年金基金由单位缴费、个人缴费、投资收益和财政补贴等组成。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投资收益归个人所有。 职业年金的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个人账户本金和账户累计收益计算,个人账户累计收益根据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收益和财政补贴确定。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 职业年金具有以下特点: * 职业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个人退休后养老金的重要来源。 * 职业年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个人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具有较强的养老保障功能。 * 职业年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投资收益归个人所有,具有较好的投资回报。 * 职业年金由国家和单位共同出资,具有较强的政策保障。 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退休后养老保障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2015年4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规定,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然而,市场化运营方式在带来收益的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2016年10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应当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充分考虑职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实行专业化管理。 “职业年金基金涉及参保人员多、金额大,随着金融风险加大,对职业年金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进行专业监管尤显重要。”谢津秋指出,“术业有专攻。由于负责职业年金基金监督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以及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并非金融专职监督机构,对受托人、投资管理人监督均缺乏充足的经验,对职业年金基金计划风险控制缺少系统研究,对职业年金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风险预测也不如专职监督机构敏感。” 鉴于银保监会是银行业、保险业的专职监管部门,且超脱独立、权威性高,谢津秋建议赋予银保监会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监督专项职责,参照对银行业、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经验,加强对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的事前、事中、事后专业监管,防范风险,为广大参保人员看好养老保命钱。 完善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建立健全高效监管体系,防范化解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潜在风险,是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切身利益的应有之义。

明确导向 精准把脉——浙江省杭州市招商引资政策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经验总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浙江开放强省工作导向,切实把提振壮大实体经济摆在更突出位置,加快构筑开放发展新格局,杭州市近年来加大了招商引资体制机制改革力度。为打好招商引资主动仗,推动健全完善招商引资政策,2020年,杭州市审计局开展招商引资政策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项目实施得到杭州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多部门联合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修订出台政策制度20余项。该项目荣获2021年全国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一等奖。 深入调研    精准立项 招商引资是增强杭州市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杭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杭州市委、市政府深化招商引资体制机制改革,成立杭州市投资促进局。2017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招商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强化顶层设计;2019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全市“一盘棋”产业链精准招商工作制度》,推进市域统筹;同年,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 全面提升城市综合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决定》,明确了杭州今后一段时期招商引资的目标与方向——形成数字经济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双引擎”。 2020年,杭州市审计局聚焦市委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将招商引资政策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列为2020年度局重点审计项目。该局走访财政、发改、经信、投资促进等部门,通过综合分析多方收集的信息,明确了杭州市数字经济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容,具体细化为“1+6”产业集群,即信息产业集群+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健康产业集群、金融服务产业集群、时尚产业集群、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旅游休闲产业集群。同时,确定了审计目标,即关注招商引资项目是否符合杭州市招商引资目标与方向,助推杭州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分析特点    明确重点 针对招商引资工作政策面广、政策性强的特点,审计组从“招什么、用什么招、怎么招、招得怎么样”入手,围绕杭州市产业布局、园区规划、资源配置、政策执行和项目绩效五个切入点,在全面收集整理市级层面各类招商引资政策的基础上,重点对政策出台的背景及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进行分析和研判。将审计资料按照要素保障、财政资金扶持、税收奖励、人才引进等进行分类,对全市2015至2019年9045个招商引资项目按照招商引资方式、项目所属行业、上缴税收、注册地及存续情况等进行系统研究和梳理,全面掌握招商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引进企业最多的前三个行业分别为商贸服务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和科技服务业,纳税金额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房地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审计对象范围和审计重点进行充分研究。确定招商引资的口径为“三招三引”,即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招商引税。根据产业布局和特点,对西湖区、萧山区、钱塘新区和建德市2015至2019年招商引资政策绩效情况进行重点审计。经多次研究讨论,将审计重点确定为五个方面。一是关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存在工作机制不科学、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的问题;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内容是否合规、完善,有无违反上位法、违规返还税款或减免土地出让金和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内容。二是关注新引进或有优惠政策兑现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尤其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引进的重大项目是否符合全市产业发展导向,是否存在“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决策程序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违规决策、决策不当等问题。三是关注招商引资项目是否符合杭州市“1+6”产业集群,前期可行性研究是否科学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是否落实,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问题。四是关注项目招商引资协议的实际执行情况,有无违反协议进行股权变更、变更建设内容、改变土地使用条件,以及违反环保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况,有无违反协议约定随意兑现或提前兑现财政扶持资金等,是否存在骗取、套取、挪用、移用财政扶持资金等行为。五是关注项目招商引资协议约定的目标任务是否完成,项目预期效果是否实现,优惠政策及配套财政扶持资金绩效是否发挥。 问题导向    精准查处 审计组按照统分结合的方式,先在西湖区开展集中试点审计工作。根据试点审计总结的经验,审计组分成三个审计小组,分别对萧山区、钱塘新区、建德市同时开展审计。 一是深入研究,查找机制制度缺陷。首先,聚焦招商引资考核机制。2019年前,以企业(项目)注册资金到位金额作为全市招商引资考核标准。审计发现,部分地区为完成考核任务存在虚假出资问题。其次,聚焦招商引资协调机制。通过分析产业园企业迁出、迁入信息,发现部分地区产业园存在比拼优惠政策、争项目抢企业的问题。 审计人员现场核查某抽水蓄能电站招商引资项目中国家保护林的范围 二是紧盯重点,深挖彻查突出问题。针对招商引资项目数量多的实际,审计重点抽查部分“一事一议”项目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从立项、可行性研究、集体决策程序、优惠政策执行、合同约定履行、项目绩效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审查。审计发现,部分“一事一议”项目存在可行性研究不充分、集体决策不科学、未按进度实施、项目绩效不理想等问题。如2016年1月,某地区抽水蓄能电站招商引资项目计划投资约100亿元。项目边申报、边设计、边施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就启动上山道路建设。截至2020年4月,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尚未获得核准,与项目选址相关的报告也未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已投入建设资金2亿元,项目现处于停滞状态。对各行业招商引资项目数量占整个招商引资项目的比重和各招商引资项目纳税额占全部招商引资项目纳税比重进行分析,发现部分地区招商引资项目小、散、弱,超过一半的项目不符合全市 “1+6”产业集群。如2016至2019年,某地区纳入杭州市考核的招商引资项目共297个,信息产业集群项目仅8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项目仅15个。产业园区布局不合理,重复建设,存在同质化倾向。招商引资要素保障不充分,部分地区项目用地长期闲置,工业用地碎片化,不利于“招大引强”。 三是数据关联,精准查处虚假招商。审计组依托市审计局开发的“一中心一平台”数据资源,从招商引资企业的纳税、经营状态、社保缴纳等情况入手,进行关联分析,对存续时间短、注册资金大、无人缴社保、注册地相同的企业进行筛选,生成批量招商引资企业疑点库。审计发现,部分区、县(市)为了完成年度招商引资考核任务注册虚假公司,招商引资企业、项目实际未落地;个别地区为拓展税源,开展招商引税,部分企业实际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钻招商引税政策漏洞,骗取地方财政资金。 压实责任    推进治理 为进一步扩大审计监督效应,杭州市审计局强化系统思维,注重综合分析研判,提炼具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以及典型个案、局部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着力推动源头治理,防患于未然。 一是明确整改责任,抓实审计整改。强化整改责任机制,对审计发现的具体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边审边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做好整改预案,明确整改时间节点、措施、责任人,实行分类管理。建立联合整改督查机制。对体制机制和全局性的问题,与市政府督查室、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成立整改督查组,持续跟踪,先后三次开展联合督查及整改“回头看”,立足建章立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着落。对审计移送事项,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持续追踪处理进度,确保处理到位。 二是促进建章立制,完善顶层设计。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健全完善机制制度。截至2021年8月底,已出台相关政策制度32项,如杭州市委、市政府制订出台《关于做好全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的通知》,将全市开发区(园区)总数从35个整合为17个,每个开发区(园区)原则上不超过3类主导产业,较好地解决了产业园区布局同质化问题。又如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制订出台《关于试行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的通知》,明确将工业用地分为招商引资保障类用地、扶持做大做强类用地和市场充分竞争类用地三类,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要素保障。 三是挖掘审计成果,实现成效最大化。对招商引资中存在的典型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以审计专报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送。撰写的《审计反映土地要素管理困境影响杭州市高质量招商》《审计建议杭州市产业招商中存在的四方面问题应予重视》《审计建议杭州市小微企业园建设需进一步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等审计专报被省、市领导批示,审计报告被浙江省审计厅评为2020年度全省优秀审计报告。

以点带面 系统研究——江苏省南京市招商引资及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实践探索

开发区建设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开发区已成为推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为深入贯彻国家战略部署,推动招商引资政策落实,加快发展要素集聚,2020年,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开展了全市招商引资及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揭示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招商引资机制运行不畅、招商项目投资后管理缺位等问题,并提出审计建议21条,促进市级、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出台制度32项。该项目获得2021年全国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 研究招商引资工作政策部署, 找准切入点 (一)研究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当前,全球经济和产业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对新形势,必须进一步发挥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作用,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引领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升级。2014年以来,围绕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陆续出台。南京市审计局系统研究国家关于开发区建设的重大政策,积极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的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拟定招商引资及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为全市重大政策落实审计项目。 该局将审计目标确定为规范招商引资、完善综合投资环境、健全政企沟通机制、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以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与推进、大额资金支出合规与绩效为审计切入点。 (二)紧盯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2019年,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招商引资动员大会,确定当年为“招商突破年”,新设立市投资促进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南京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以及22个配套文件。同年,南京市委、市政府出台《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新100条》,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 南京市审计局围绕市委、市政府“招商突破年”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确定审计思路为揭示招商引资项目审批难、推进慢、落地难的体制机制原因,推动南京市进一步完善招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以高质量招商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检查招商引资政策制定及政策效应、招商引资工作机制、营商环境优化情况、招商引资质效等为审计重点,编制审计调查实施方案。 研究招商引资工作运行机制和存在问题, 寻找突破点 (一)研究招商引资工作运行机制 审计组深入南京市招商引资主管部门——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了解全市招商引资政策制定、招商目标任务下达及完成、招商项目落地推进及跨区流转等情况。同时,召开市招商引资落地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发放营商环境调查问卷,了解招商引资政策落实情况及企业需求。调查被审计开发区,了解园区政策兑现情况、重大招商项目落地推进情况。通过上述举措,审计组了解到市级层面存在招商项目评估审核不充分、项目跨区流转有障碍等体制机制问题,开发区层面存在扶持政策同质化、引进项目与园区主导产业定位不符等问题,进一步分析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影响因素并制定了负面清单。   审计人员实地走访企业,了解招商项目落地推进情况 根据对招商引资工作运行机制、发展状况、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情况的调查研究结果,分析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将审计重点和疑点方向确定为检查招商引资扶持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招商项目引进的评估与审核、投资协议的合规性审查、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扶持政策兑现是否合规等。 (二)摸清招商引资工作存在问题 审计组通过研究商务部编制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模式与创新研究》,了解全国范围内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发展情况、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研读国内外专家学者相关研究成果,学习发达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先进经验,发现开发园区普遍面临产业布局规划不够科学、招商引资方式陈旧、项目筛选不符合市场需求、区域之间存在恶性竞争等问题,为审计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基础。 (三)分析数据疑点 由于审计调查涉及多家被审计单位及多个产业平台的招商引资数据,为提高审计效率,审计组确立了数据分析与现场审计并行的审计理念。以开发区招商引资业务数据为基础,关联工商注册等数据,运用Excel、MySQL、Python等技术,形成数十个数据分析模型。同时,将数据分析发现的疑点同步予以反馈,提升审计现场核查的精准性。 研究审计报告议题, 瞄准着力点 (一)揭示经济运行风险,提高招商引资工作质效 围绕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重点,审计报告揭示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招商引资机制运行不畅、政策落实有堵点、招商项目管理缺位、对招商项目扶持不合规、产业基金设立不合规6个方面19类问题。有关单位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扎实推进整改,追回违规出借的国有资金本金及利息;督促被审计单位解除违规对外担保,减少国有资金损失;推动重大招商项目扶持资金及时止损以及闲置土地再利用;推动市本级建立项目遴选机制,完善项目流转机制,避免同质化竞争;推进市区两级完善招商引资运行机制、规范招商项目投资协议合规性审查,降低招商项目履约风险;推动招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有效提高招商引资工作质效。 (二)反映运行机制问题,推动完善投资管理体制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严格整改落实要求。针对招商项目投资协议不合规、高新技术企业引进不规范等问题,审计机关向市政府提交审计专报5份,推动市级层面出台制度15项,推动招商引资主管部门出台制度6项。开发区结合主导产业和自身资源禀赋,出台差异化扶持政策11项。 (三)聚焦问题机理,提出审计建议 南京市审计局针对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从政策适用、机制运行、体制设计逐层上溯分析研判,提出审计建议:一是针对招商扶持政策同质化等政策落实层面的问题,建议逐步弱化政府的政策优惠,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二是针对招商项目遴选机制不健全、各部门招商引资相关数据未实现共享互通等运行机制层面问题,提出完善运行机制、建立项目遴选机制等建议。三是针对招商项目投资后管理不到位等管理体制层面问题,提出应加强招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招商引资工作质效的建议。 研究审计成效拓展, 夯实落脚点 (一)推进审计整改全面落实,打通审计“最后一公里” 一是联合主管部门,共抓整改落实。南京市审计局联合市投资促进局编制审计发现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召集招商引资相关主管部门召开会议,共同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借力人大督查,聚焦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个别开发区屡查屡犯且问题突出的情况,市审计局联合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开展联合督查。通过现场督察和约谈等方式,被审计单位积极制定措施,完善管理制度,解除违规担保,挽回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召开政府专题会议,推进整改到位。针对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市领导召集全市招商引资相关主管部门、12个招商板块以及相关开发园区主要负责人召开政府专题会议,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二)完成重点课题调研报告,推动审计成果转化运用 本次专项审计调查同步完成了市委重点课题调研报告《审计视角下南京市招商引资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报告聚焦新常态下,继续增强南京市招商引资竞争力、提升各板块投资促进发展水平,培育开发园区招商引资新优势,揭示市招商引资面临的六大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产业同构导致招商引资恶性竞争、优惠比拼导致政策扶持效应衰减、评估审核缺失致使问题招商项目频出、投资协议合规性审查缺失引发项目履约风险、供地受限制约招商项目落地开工、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导致政策兑现存在违规风险),分析深层次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

侯凯审计长明确指出,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是实现新时代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审计机关推进研究型审计,是新时代审计思路方法的迭代创新,是坚持实事求是的重要路径,也是做好审计主责主业的必然选择,应该将其贯穿审计项目实施的整个生命周期。笔者认为,基层审计机关人少事多,要破解难题、提升质效,做实研究型审计需关注六个方面。 深入研究宏观政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分析把握政治大局。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审计首先是经济监督,经济问题背后实质上是政治问题。如财政资金分配承载政治意图,重大项目实施影响政策效果。因此,要做好审计工作,势必要准确把握“国之大者”的基本内涵和根本要求,从顶层设计入手,吃透精神、领会实质。要研究好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对被审计领域、区域和行业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政策要求,只有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条线研究立项、谋划实施,才能沿着“资金—项目—政策—政治”这条线分析提炼、提出建议,真正做到紧紧围绕党的工作重点开展审计工作。 深入研究审计目标 审计目标既是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又是审计工作的落脚点,也是整个项目实施的根本方向。从宏观来看,审计目标是“查病”“治已病、防未病”。从微观来看,每一个项目都有具体的审计目标;对同一个审计对象,也可以有不同的审计目标。如预算执行审计的目标是提高各单位的财政资金管理能力,关注的是各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筹集、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情况;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是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关注的是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审计目标不同,关注的审计范围和重点、选择的审计方式方法亦有所区别。每一名审计人员尤其是审计组长、主审,在项目开展前必须锚定审计目标,做好研究工作,对审计项目干什么、怎么干做到心中有数。 深入研究审计对象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深入研究审计对象,不仅在审计期间,更在于平日积累。审计对象既是指具体的被审计单位,也是指相关业务领域。既要研究审计对象的历史沿革、发展脉络和改革方向;也要研究审计对象的具体组织架构、业务流程、财政财务情况、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还要研究与审计对象相关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等。不论从事何种领域的审计,都要争取成为这个领域的行家里手。审计干部要主动研究审计工作,审计机关也要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开展研究工作,这样在制订项目计划时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在实施审计时才能迅速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进而查找到风险点。 深入研究审计方式方法 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局长励永惠(左)在全市审计电子数据采集工作会议上部署相关工作 对于某一审计事项,可能有多种实施路径和方式方法。当前,大数据环境下的审计取证技术更加多元,审计分析方法也从抽样分析到总体分析、从因果关系分析到相关性分析,研究利用好大数据审计方法成为当前缓解基层审计机关人员紧缺压力、提升审计结论精准性的有效方式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强调数据先行,活用地理测绘信息技术、卫星遥感影像等多元化的大数据辅助方法,遵循“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全面采集审计所需数据、科学构建大数据审计模型,全量筛选甄别问题疑点,分析形成综合评价,为审计人员进一步调查核实、取证延伸指明准确方向,拓展审计深度和广度。 深入研究审计意见建议 审计的作用不仅在于发现问题,更在于推动解决问题。当前,基层审计机关在提好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能力上尚存在短板。审计报告中的意见和建议是有区别的,审计意见往往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问题提出具体的处理处罚意见。当前,各级各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越来越重视,这也对审计部门提出更高要求:审计意见不但要精准得当,更要具有可操作性,被审计单位可参照执行。审计建议则是建设性提议,切忌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性。审计人员应加强对审计意见和建议的深入研究,提出能够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甚至直接转化为政策措施的审计建议,真正做到敢提、会提,提得准、落得实。 深入研究审计成果提炼 审计机关要以强化审计质量为核心,以提升审计价值为导向,力促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切实提升审计成果的层次和水平。不仅要揭露审计对象表层问题,还要更多地挖掘体制机制制度问题,提炼形成更有价值的信息专报供领导决策参考。不仅要认真抓好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还要着力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不仅要勤于实践,还要善于总结。不仅要挖掘单个项目的成果,还要跨项目、跨处室、跨年度深度提炼、整合,促进审计成果高效运用,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做实研究型审计需久久为功、抓铁有痕。全员全链条开展研究型审计,实现以研促审、以审带研、研审相长,是审计机关需要长期探索实践的课题。

新修订审计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建设的重大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重大成果,必将有力助推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大成效上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的系统集成 法规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党和国家注重从顶层设计上对我国审计制度作出前瞻性、系统性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审计工作,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作出了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等一系列重大部署,有效强化了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党中央关于审计领域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已取得明显成效,需要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有关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将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 新修订审计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巩固和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对审计制度成果进行系统梳理、体系化集成,旗帜鲜明地宣示“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同时完善了审计工作报告机制、审计经费保障机制、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报送机制,对审计机关职责、权限、程序、法律责任等审计制度的基本内容作出权威规定,集中体现深化国家审计体制改革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 审计法律规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建立健全的重要支撑。新修订审计法将党中央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法治化,从法律维度维护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强化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必将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的政治高度、强化审计工作的政治属性,推动审计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审计监督职责的顶层优化 依法审计是审计监督的基本原则。优化审计职责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保障。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党和国家赋予审计机关新使命新任务,提出了“应审尽审”“全面覆盖”的审计职责要求。审计要努力做到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到哪里、国家利益延伸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我国国家审计监督范围在财政财务收支基础上不断拓展,逐步延伸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公共项目、公共政策、公共权力的全覆盖监督。 新修订审计法适应改革发展需要,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在宪法框架下完善审计监督职责范围。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同级决算草案审计的要求,明确对同级决算草案的审计监督。适应金融改革带来的变化,更好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调整了对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范围。适应我国纵深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调整了对国有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范围,审计机关对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顺应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要求,更好保障国有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明确了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性质的“有关基金、资金”范围重新界定,完善了公共资金的审计监督范围。首次明确了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法律地位。 新修订审计法根据宪法精神对新时代审计职责定位作出明确界定,从根本上维护了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也意味着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导向下,我国审计监督制度向“审计全覆盖”的实质转变,深化拓展了系统性审计业务格局,为审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更好发挥作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审计实践探索的提炼升华 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随着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为推动制度创新提供了有力的实践支撑。需要及时把实践探索中明确的原则、要求及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固化为制度,以制度巩固改革创新成果,使制度建设与改革实践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新修订审计法坚持实践探索与制度规范相统一,吸收了大量来源于实践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审计实践经验,将审计工作中成熟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总结近年来强化审计整改、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的工作实践,对强化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运用作出全面细致规定,明确了被审计单位、各级政府、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和审计机关审计整改的各方责任,细化了整改报告报送及公布的具体要求,全面强化审计整改刚性约束。吸收了推动审计监督和监察等其他监督有效衔接的实践探索,明确案件移送要求,规范审计移送处理行为,细化完善具体要求。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明确审计机关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推动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协同贯通。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新要求,把揭示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审计及时报告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各类风险隐患。基于科技强审实践,强化大数据审计,对电子数据资料的获取、分析及其保密要求作出细化规定。 审计法修订的背后,是审计机关成立近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新修订审计法在科学总结、深化审计实践的基础上,建立起了贯穿审计计划、准备、实施、报告、整改检查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推动促进审计效能全领域提升,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   审计高质量发展的前瞻指引 面对新阶段新要求,审计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与党中央关于实现审计全覆盖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宪法法律关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要求还不完全相适应,审计干部的能力和水平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的要求还不完全相适应。新修订审计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作出细化规定,满足各级审计机关履职的迫切需要,有效破解制约审计事业发展的制度障碍,实现法律制度的与时俱进,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新修订审计法着眼于解决现有审计权限和手段难以保障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制约审计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的问题,着力优化审计监督手段,保障审计机关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完善了审计机关查询存款权,便于审计机关查深查透问题线索,更好发挥审计反腐败作用。优化了审计机关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的审批程序,解决了特殊情况下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存在的审批程序复杂、审批链条长的问题。明确审计机关可以进行全面审计,也可以开展专项审计,澄清了社会各界对审计全覆盖的认识误区。调整审计机关要求提供资料的范围。对提供资料范围作出修改,增加及时性要求,赋予审计机关获取国家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共享平台数据的权力,破解审计实践中获取资料难的现实问题。 另一方面,新修订审计法在赋予审计机关必要监督手段的同时,回应了“谁来监督审计机关”的社会关切问题,从各方面严格规范和约束审计权力运行。强化审计机关自身建设,明确“信念坚定、为民服务、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建设要求。加强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监督制约,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其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活动;各级审计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无关的业务、管理资料;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有关秘密和信息;要切实贯彻便民原则,充分利用共享政务信息资源等。 新修订审计法正视审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审计工作的专业支撑,对审计机关的内部管理和审计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体现了“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总要求,彰显了审计机关强化自我监督、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审计机关的责任担当,既是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能力水平的基本遵循,也为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前瞻性指引。

党的十八大以来,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强化资金和政策保障 推动高质量发展

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财政宏观调控不断完善;强化资金和政策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精准实施减税降费,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5月17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场。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审计署副审计长王陆进、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财税改革与发展情况。 许宏才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财政宏观调控不断完善,财政资金保障有力,财政支出精准有效,税收征管持续优化,审计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全面实施新预算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框架体系;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税制结构;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优化税收征管流程;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宏观调控不断完善。坚持积极财政政策,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持续提升。 财政资金保障有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 财政支出精准有效。强化资金和政策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精准实施减税降费,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对困难地区和群体帮扶力度,兜牢民生底线。 税收征管持续优化。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优化税收征管流程,提升税收征管效率;持续推进税收共治共享,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加强税收监管,严厉打击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审计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深化审计监督,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加强审计整改,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促进完善政策制度。 许宏才表示,财税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财税保障。 财税审计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十年来,财税审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财政宏观调控不断完善。2012—2021年,我国连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时适度预调微调,有效降低了经济周期波动影响,有力支持了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 ——财政保障更加精准有效。2012—2021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11.73万亿元增长到20.25万亿元,年均增长6.9%。财政“蛋糕”越做越大,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部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资金保障,集中财力办大事,支持科技自立自强,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高质量发展。”许宏才介绍,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12年的12.6万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24.63万亿元,年均增长8.5%,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进步。 ——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分配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十年来,全国税收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已扣减出口退税,不含关税、海关进口环节税收),从2013年的9.5万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15.5万亿元,年均增长6.8%。 深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等一系列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2013—2020年,全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户数增长了82.8%;持续落实支持西部大开发、海南自由贸易港等税费优惠政策,先后推出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20条、长江经济带发展20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6条等税收征管和服务一体化便利化措施;积极建立绿色税收体系;持续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限;连续多次降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享受门槛,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王道树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系统自觉把税收工作放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中,积极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十年来,全国审计机关共审计109万多个单位,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4.3万多亿元。王陆进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机关持续加大对医疗、养老、就业、住房、“三农”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促进党中央各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落地。 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 纵深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本确立,税收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财政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保持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基本稳定,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持续深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逐步形成。 二是税收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优化企业所得税制度,实施了覆盖创业投资等创新全链条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推进资源、环境税制等的改革……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的税收制度体系建立健全。 2013—2021年,全国共新增减税降费累计8.8万亿元,市场活力持续激发。税制改革始终与经济全球化的外部环境相适应,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包容性增长和绿色税制方面的改革措施,有力维护了我国的税收利益。税制结构不断优化,2021年,全国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85.3%,其中直接税的比重占比达到了36%。 三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果。修订预算法和预算法的实施条例,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施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创新实施了财政资金的直达机制……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基本建立。 财税稳增长政策加速推进, 政策效用持续释放 当前,中国经济面临新的下行压力。今年以来,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政策发力适当靠前,助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目前,各项政策正在加速推进,政策效用持续释放。 一是加快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预计今年全年退税减税降费约2.5万亿元。其中,增值税大规模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今年以来已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和增加现金流超过1.6万亿元。”王道树说,这些政策红利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提振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 许宏才表示,为了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各项民生政策,中央财政安排特殊的专项转移支付1.2万亿元,其中列入今年预算的8000亿元已经分批下达。由于留抵退税的进度比较快,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中还安排了4000亿元资金结转下年使用,用于清算中央财政应当负担的留抵退税,满足地方资金调度的需要。 二是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额度是3.65万亿元。截至5月15日,各地已经发行1.5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3万亿元。截至4月底,已经发行的专项债券安排项目超过1.1万个,有1200亿元的专项债券用作了重大项目的资本金,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大助企纾困政策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从企业规模上看,重点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帮扶。从行业看,针对物流、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加大帮扶力度。同时,鼓励各地积极安排资金,向困难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房屋租金、水电费、担保费、防疫支出等补助。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税减税决策部署,财政政策靠前发力,用好政策工具箱,打足提前量,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出力,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许宏才表示。 “税务部门将勇挑重担、攻坚克难,扎实稳住经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定和扩大就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王道树表示。 王陆进表示,全国审计机关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促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丨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增进高质量发展成色——“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聚焦财税改革与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财税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财税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财政宏观调控不断完善,精准实施减税降费,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财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建立了全面规范、公开透明、标准科学的预算制度。建立了中期财政规划制度,将中期财政规划作为编制年度预算的重要基础,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在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方面,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扩大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实施了大规模减税降费,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建立了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革,建立了规范高效的政府融资机制。 财政宏观调控不断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宏观调控不断完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积极财政政策方面,加大财政支出力度,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增长。积极实施减税降费,降低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在逆周期调节方面,积极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加大财政支出力度,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经济增长。 在结构性财政政策方面,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财政支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精准实施减税降费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深化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16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多轮减税降费政策,累计减税降费超过2.5万亿元。2020年,我国出台了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预计全年减税降费规模超过2.2万亿元。 减税降费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有效降低了企业负担,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了经济增长。 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工作全面加强,审计监督作用不断发挥。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计委员会首次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审计工作报告。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计委员会首次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工作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财税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展望未来,财税改革发展仍面临不少挑战,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税政策体系,提高财税管理水平,更好发挥财税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财政“蛋糕”越做越大  财政宏观调控不断完善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十年来,财政部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完善宏观调控,强化资金和政策保障,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积极发挥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先行军”作用。 财政“蛋糕”越做越大。许宏才说,2012年至2021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11.73万亿元增长到20.25万亿元,十年累计163.05万亿元,年均增长6.9%,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据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介绍,十年来,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超过110万亿元。 财政支出方面,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12年的12.6万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24.63万亿元,十年累计193.64万亿元,年均增长8.5%。 连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时适度预调微调;保持必要财政支出强度,较好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强化资金保障,集中财力办大事……十年来,财政宏观调控不断完善,财政保障更加精准有效。 今年以来,经济发展面临诸多复杂因素。财政部聚焦稳就业、稳投资、稳市场主体、稳产业链供应链等关键环节,多点发力,综合施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 “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许宏才说,截至5月15日,各地已经发行1.5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3万亿元。截至4月底,已经发行的专项债券安排项目超过1.1万个。 许宏才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抓紧谋划增量政策工具,加大相机调控力度,把握好目标导向下政策的提前量和冗余度,更好发挥财政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扎实稳住经济。 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  “放水养鱼”成效持续显现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出台主要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持续深化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改革,初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强化财会监督,严格财经纪律……十年来,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 坚持完善税制与减税并重。“十年来,税务部门办理新增减税降费累计8.8万亿元,我国宏观税负从2012年的18.7%降至2021年的15.1%。”王道树说。 在减税降费等宏观政策综合作用下,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得到激发,“放水养鱼”效果持续显现。 当天发布的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累计达到9315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户数由2015年底的544万户增长至2021年底的1238万户。 王道树介绍,为进一步便利办税缴费,税务部门自2014年开始连续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累计推出54类197项539条创新服务举措。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企业社保缴费全面实现“网上办”,个人社保缴费基本实现“掌上办”。 今年我国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 王道树介绍,税务系统围绕大规模留抵退税这一关键性举措,先后12次迭代升级信息系统,“线上+线下”提速增效。同时,对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露头就打,4月1日至5月16日,共立案检查涉嫌骗取留抵退税企业2880户,全国已公开曝光留抵骗税案件118起。 王道树指出,税务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好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开展好“春雨润苗”等活动,确保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在上半年基本落地,为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财政审计、金融审计、社保审计……党的十八大以来,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出重要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透过一组首次公开的数据,十年来“经济体检”显著成效清晰可见:全国审计机关共审计109万多个单位,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4.3万多亿元,这一数字大致相当于一个经济发达省份一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既“查病”,还“治已病、防未病”,审计推动健全完善制度7万多项,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等移送问题线索6万余件。 国家审计首先是审财政。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机关始终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这一主责主业,不断加强和改进财政审计工作。 审计署副审计长王陆进表示,在推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方面,审计机关加强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实现了对预算分配、批复、执行、调整到决算编制的全过程监督;在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效能方面,持续跟进监督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关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各个环节,推动资金及时拨付、精准使用、安全高效。 对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的落实落细,十年来,审计机关严肃查处违规兴建楼堂馆所和形象工程、违规发放津补贴以及“三公”经费不严格等方面问题。王陆进表示,接下来,还将进一步加大这方面问题的查处力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机关还持续加大对医疗、养老、就业、住房、“三农”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以脱贫攻坚审计为例,累计抽查各类扶贫资金1.02万亿元,审计查出问题金额占抽查资金比例由2013年的36.3%下降到2020年的1.5%。 “我们坚持把审计力量下沉到最基层,努力把监督跟进到民生资金使用的最末端、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王陆进说。

做好审计监督“四篇文章”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工作总结

黄河,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孕育了中华文明。宁夏,黄河上游的重要节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宁夏审计机关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宁夏审计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摆在审计监督工作的重要位置,紧盯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审计监督,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2021年,宁夏审计机关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后开展了黄河宁夏段生态保护和治理、宁夏水资源管理、宁夏生态环境保护、宁夏污染防治等专项审计,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深入揭示问题根源,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切实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二、创新组织方式,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宁夏审计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审计组织方式,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效能。积极探索跨区域审计,先后组成联合审计组,对黄河宁夏段生态保护和治理、宁夏水资源管理等工作开展审计,推动跨区域协同治理。推行审计“四同步”,即审前同步、审中同步、审后同步、整改同步,加强审计与其他监督力量的协同配合,形成审计监督合力。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推动审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三、加大整改力度,推动审计成果转化 宁夏审计机关坚持以问题整改为落脚点,加强审计成果运用,推动审计监督成果转化。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反馈,督促其认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审计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发挥审计监督震慑作用。 四、强化审计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宁夏审计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开展审计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报道、专题讲座、媒体采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宣传审计监督成果,增强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宁夏审计机关将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加大整改力度,强化审计宣传,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政治篇:强化责任担当 全面做好政策解读。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先后召开6次专题研讨交流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举办专题培训班3期,邀请水利、资源环境、投资等领域专家学者“开门”授课,帮助审计人员把握政策实质、吃透政策精神。组织审计人员系统收集生态环境相关政策法规70多份,建立先行区建设政策文件库。结合审计对象及其所属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发展现状、改革方向、业务运行、内部管理等情况,绘制审计“作战图”,做足审前准备。 科学谋划审计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紧扣先行区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开展研究型审计,将先行区建设涉及的生态修复治理、环境污染防治、资源保护利用、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产业发展等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关注内容,科学布局、及时跟进。近三年,自治区审计厅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黄河流域防洪治理、节水改造及水土保持资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专项审计调查近10项,全方位、高标准地做好先行区建设相关领域的审计监督。 项目篇:发挥监督作用 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重点从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全面部署,确保为黄河全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积累经验、作出示范。 聚焦政策跟踪审计,推动重大战略实施。围绕《自治区九个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自治区审计厅持续对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电子信息、新型材料、绿色食品、清洁能源、文化旅游九大产业开展政策跟踪审计,密切关注重点产业在发挥区域优势、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布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紧盯政策落实全过程,进一步研究产业发展中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推动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完善内部管理、资金支出、招标投标等方面政策制度16项,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聚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属地领导干部担责负责。审计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管辖范围内的职责为主线,摸清其任职期间所在地区重点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分析评估水资源达标率、生态保护资金绩效管理等指标体系,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河长制等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紧盯重点区域、主要矿种、重点资金、重点地块、重点项目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科学制定审计结果运用办法,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落实。2018至2021年,全区共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120个,涉及领导干部160名。 聚焦专项审计和投资审计,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以专项资金审计为突破口,该厅对2018至2020年黄河流域防洪治理、节水改造及水土保持资金有关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在全面掌握三项资金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对5个市(县)黄河宁夏段二期防洪、清水河防洪治理等76个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查。重点关注政策规划执行落实、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内容,揭示了一些市(县)水土保持规划部分目标任务未全面落实、对项目监督管理力度不足等问题,督促水务部门建立健全河段保护工作机制。组织对全区22个县(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地复垦复绿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抽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现场查勘复绿情况、土地修复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揭示部分迁出地复垦复绿不到位等问题。 方法篇:探索智慧审计 先行区建设点多面广,为了全视角推动解决先行区建设中的难点和堵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坚持审计工作“一盘棋”,优化审计组织方式、创新技术方法,统筹谋划和实施各级各类审计任务,着力实现审计监督多层次、无盲区、全覆盖。 凝聚合力,开展区域联动审计。审计部门根据先行区建设区域性突出、行业性明显等特点,着眼于先行区建设整体布局,系统谋划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如在组织实施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整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根据自然保护区地域横跨银川市与石嘴山市的实际情况,审计组依照系统谋划与属地管辖的原则,加强与银川市、石嘴山市审计局的联系沟通,对审计事项和审计人员进行统筹安排,集结优势力量组成联合审计组,做到一次进点、多项核查、共享成果,发挥了整体合力。 数据先行,强化非现场审计。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环境审计数据库,定期更新重要土地、矿藏、水、森林等资源资产数据。通过数据比对,准确分析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变化趋势。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建数据分析小组,对相关地理信息数据进行采集处理、关联分析、摸清情况,生成基础数据和区域疑点数据,并分发至各审计调查小组,扩大审计覆盖面。融合地理测绘成果和前沿技术资源,探索运用地理信息技术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系统等,不断拓展资源环境审计的广度和深度。   审计人员运用无人机现场核查水土治理面积 “眼见为实”,注重现场核查。在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整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和“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地复垦复绿审计调查中,审计组充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分析结果,确定审计重点;结合GPS精准定位,针对疑点图斑,集中审计力量组织现场核查,发现环境整治不到位、复垦复绿账实不符等问题,审计质效显著提高。 成果篇:推动提质增效 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自治区审计厅紧紧围绕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深入查找机制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和短板,为推动先行区建设赋能增效。 凝聚整改工作合力。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严格履行整改督促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分行业、分部门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任务,实行挂账销号和动态化管理,打造环环相扣、首尾闭合的审计整改链条。在先行区建设相关产业审计中,审计机关与九大重点产业包抓机制办公室构建整改联动机制,深化“纪检+督查+审计”协同整改,做到成果互通共用。 推动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审计,相关部门建立了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生态环境整治等环保协查机制。水利部门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了全区水文、水质、污染源、生态监测、预警等信息共享平台;生态环境部门完善统计数据定期会商机制,编制《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林业部门建立了生态体系巡护监测网络,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督查,切实巩固环境整治工作成果。 持续做好成果运用。深入开展审计案例宣讲活动,将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等项目中典型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坚持“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深入研究审计成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提炼,资源环境审计项目成果在预算执行、政策跟踪报告中均得到引用。《关于自治区九大重点产业资金和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审计厅关于2018年至2020年黄河流域防洪治理、节水改造及水土保持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的报告》等10份审计专报和综合报告,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审计服务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