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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全力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审计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审计工作要做到“六个聚焦”,即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聚焦实体经济发展、聚焦推动兜牢民生底线、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权力规范运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就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财政、货币、产业、科技、社会5大政策,紧扣“六个聚焦”确定的重点方向,突出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措施、重大经济风险,纲举目张加大审计力度,推动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坚持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审计,推动高质量发展 把推动党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开展重大战略、重大举措、重大项目审计,揭示规划实施、举措落实、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推动更好引领保障发展。继续盯紧看好宝贵的财政资金,加大对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着力打通贯彻执行中的淤点堵点难点,促进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持续加大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着力揭示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落实好“两个毫不动摇”,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好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坚持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审计,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发挥好经济运行“探头”作用,紧盯地方政府债务、金融、房地产、粮食、能源等重点领域,深入揭示重大财政造假、重大信息失真、重大财务舞弊、重大经营损失、重大管理漏洞等突出风险,及时反映影响经济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尤其要识别预警可能出现的关联性、传导性、系统性风险,有效防范各类风险连锁联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切实维护经济安全。 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审计局为确保丰收粮食储备安全,以日常检查和专项审计检查相结合,严审粮油物资储备台账、实物库存等情况。图为2022年10月21日,粮食储备安全专项审计工作人员在高产稻麦农业产业园区检测即将丰收的水稻实产情况。 中新社发 张正友/摄 坚持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审计,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 把看好和推动用好民生资金作为审计最大的为民情怀,坚持审计力量和资源向基层一线下沉、向群众身边延伸,完善民生审计组织方式,把审计监督跟进到民生项目和资金“最后一公里”。扎实开展就业、优抚、医疗、教育、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等重点民生领域审计,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紧盯民生资金分配使用的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各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党中央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实,维护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兜牢民生底线。 坚持围绕促进党的自我革命开展审计,推动反腐治乱 自觉融入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积极发挥审计专司经济监督的专业优势,沿着资金、项目流向监督公权力运行,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中的重要作用。在各项审计中,高度关注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严肃查处重大财务舞弊、财经数据造假、胡支乱花、乱存乱放等各类反弹回潮、变异升级的扰乱财经秩序问题,使财经纪律成为不可碰触的“高压线”;高度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和过“紧日子”要求落实情况,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顶风违纪问题,推动过“紧日子”成为常态;高度关注民生领域政策资金,严肃查处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民生资金、罔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冲击道德底线问题,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坚决搬开惠民政策落实落地的“绊脚石”;高度关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岗位、重点事项、重点环节,着力揭示企业、金融、生态环境、能源资源等重点领域重大损失损毁问题,严肃查处新型腐败、隐性腐败。

工程审计的23个问题及审计技巧

竣工结算,指在工程完工后,根据竣工图纸、会议纪要、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所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是项目或各分项竣工验收后的最终总结,应确保结算范围、内容及计价标准与合同范围相一致;竣工图纸所示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相一致,并进行精准计算;完成的工程和服务、供应的物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并通过验收。 结合竣工备案、利润决算,审核人应注意把握好结算审核的策略和节奏。 工程结算时,咨询公司常用的一些技巧 问题1:工程完工后,乙方依据后来变化的施工图做了结算,结算仍然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结算价是1200万元,另外还有200万元的洽商变更(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少材料和作法变更也无签字)。 咨询公司在对此工程审计时依据乙方结算报价与合同价格不符,且结算的综合单价和作法与投标也不尽一致,另外施工图与投标时图纸变化很大,已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了。因此决定以定额计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审计,将结算施工图全部重算,措施费用也重新计算。得出的审定价格大大低于乙方的结算价。 而乙方以有清单中标价为由,坚持以清单方式结算,不同意调整综合单价费用和措施费。双方争执不下,谈判陷入僵局。这种分歧应如何判定? 答:此问题的焦点在是否按定额计价结算方式。因此在双方确认按定额价结算时有无签认,如果有无论价格多少都是正确的。如果没有,双方得重新确定结算方式后再办理结算。   问题2:清单结算时,材料差价、暂估价调整后、清单子目内容有调整时应如何结算,按合同约定?材料差价、暂估价调整后的价格可以按合同约定执行,但如果是清单项目所包括的内容发生变更,增加或减少应如何处理呢?另外,如果甲方规定变更单项子目价格在某限额之内不予调整,应如何规避风险?同时前述的清单内容变更后的价格是否使用该条款呢? 答:在结算时,材料价差、暂估价调整应该按合同约定。清单项的变更有两部分,第一是工程量的变化,第二是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第一种完全按单项子目价格的限额要求调整。第二种要根据合同对设计变更或签证的具体要求。 问题3:清单计价模式招标项目,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有几个方面的问题该如何处理(合同注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即不考虑是否超过清单误差):第一工程量出现了增减,可按投标单价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那么原投标价中的措施费是否也要相应调整?第二直接费或者包括措施费调整后,原投标中的规费是否也要相应调整?第三税金是否也随之调整? 答:工程量出现增减后,分部分项按实进行调整,措施项要分析是否是由工程量的变化而引起的变更,如果是按合同约定属于索赔的范围。不论什么原因发生变化,规费和税金按结算额进行调整。 问题4:招标工程结算中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的组价,材料价格是按施工单位投标时所报材料价格还是按工程施工过程实际材料价格组价。比如原招标基础为带基,后变更为满堂基础,满堂基础须重新组价? 答:按合同对结算项的具体要求,要分析材料价是否包干及清单项内容发生变化是否引起措施项的变化。如果没有要求,应该按实际材料价格组价,如果清单项发生变化也应重新组价,但必须得到建设单位或监理的认可。 问题5: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在结算时应怎样解决? 答:按合同对结算条款的具体要求执行。如没有要求,要分析此合同类型,是开口合同还是闭口合同,一般情况是双方协商结算办理,补充明细合同条款后再进行结算。 问题6:现在有一个工程,采用清单计价,合同是可调单价合同,决算造价不含甲供材料为1000万,另外有500万甲供材料,甲方认可给我们10%采保费,现在要退甲供材料,问题是这500万是否记取措施费及规费?另外,那10%采保费50万是否也记取措施费及规费? 答:甲供材料与措施费是两个独立的费用,之间可以没有任何关系。合同签订后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措施项是不能变化的,是完成合格工程必须发生的费用。至于甲供材料在退回时,施工单位只留保管费。当然结算额发生变化,规费和税金应该相应地调整。 问题7: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初步预算的工程总价,劳动保险费应为18万余元,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15万元包干。后因建设方的资金原因使工程停工且长达18个月不能复工。双方在解除合同并对实际完成工程进行结算时,按正常取费标准,只应取8万元的劳动保险费。施工方认为,合同签订为“包干使用”,即工程不论增加或减少,都应以15万元包干,不再调整。而建设方则认为,原合同劳保费在18万元的预算基础上下降到15万元,现实际完工的劳动保险费亦应按同等比例下调,应在劳动保险费8万元的基础上按比例下调?这类情况应如何处理? 在前述情形下,工程实际结算总价款远远小于合同发包时工程总价,临时设施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也被下调。但施工方称,临时设施费在施工前期已按工程规模一次性投入,且因建设方原因使临时设施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建设工期,临时设施已无多少残值可利用,故临时设施费应按原合同预算金额不变。本人认为施工方的说法有一定道理,不知按行业规则,这类情况应如何处理? 答:此问题属于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的结算办法,原则按合同中对合同终止结算条款的要求,如果无任何要求,双方协调确定结算办法,但决不能按工程正常运作的结算办法。常规来说按实进行结算,这就不存在临时设施费按比例下调的问题,除此之外还要增加由于合同解除发生的索赔。 问题8:如果总包方把防水工程大包给别人,且对方有单价明细(是材料费+人工费)并由甲方签字认可。故我方结算时按甲方认可单价装入结算,但是审计方只同意调整主材费用,不同意调整定额含量和人工费用。原则是2001定额市场价、定额量。请问这种情况应如何结算? 答:第一,结算必须依据合同的约定,是总包方的大包不大包没有关系。合同约定按实,甲方签字是认可的,如果合同有明确约定按定额进行结算,无论甲方是否签字必须找到变更结算依据的证据,如果没有不能认可。 问题9:机械大开挖的工程,合同既没有约定,甲方也没有特殊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了挡土墙及砂袋护坡,是否应计入结算造价? 答:如果此工程是采用招投标,投标方案是否采用挡土墙,如果是就不能单独计取,如果是其它方案,在改变方案时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及监理的同意,如果有签认手续应该增加,如果没有就不能增加。 问题10:我在实际工作第一次用清单结算,综合单价可以因为材料价格或者实际情况的变化改变吗?在合同中没有约束时,能改变多少?比如:土方开挖过程中,运距的增加或者使用的设备的改变,综合单价能变吗?如果能变需要履行什么手续?材料价格的变化很大,投标时石头的单价为65元,由于工程工期较长,石头出厂价变为110元,可以改变综合单价吗?或者怎么结算才能让双方都比较合适? 答:一般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中考虑一部分风险,只要工作内容没有改变材料价格是不应调整,能不能调整要根据合同对结算条款的约定,如没有约定,双方协商解决。 问题11:招标工程的中标价在竣工决算时,工程量变更,能否对投标书部分重新计算,还是只计算变更部分?投标书中的材料价格在竣工决算时能否调整?(签订的是可调价格合同) 答:要根据合同约定,一般只能对变更部分按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计算,至于材料价格仍要依据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只能对变更部分按实结算,投标书部分不应调整。对于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问题12:工程合同签的是固定总价合同,综合单价是按花岗岩沙浆铺设计算的,洽商为改用进口微晶石粘接剂铺设,结算时施工单位将原工程量也加大了,请问诸位同行,工程量的变化允许么? 答:要依据合同对变更条款的约定,从此问题来看,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是两个不同的清单项,在结算时变更后的清单项重新组价由建设方确认,工程量是允许变更的。 问题13:总价包死的合同,施工单位竣工结算时怎么报结算资料? 答:很简单,如果没有任何变更合同额等于结算额。如何有变更按合同约定是否可以调整,如何可以调整加上变更费用。其次还要根据合同约定增加索赔费用。 问题14: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于工程造价结算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如果工程一经招投标,在工程结算时,必须按投标价+签证+变更的形式计算,如果双方在结算方式中约定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决算,能否对招标报价中遗漏的工程量和项目(实际已完成)进行追加。 答:准确的说,法律法规中不会硬性规定,必须用哪种结算方式结算。如果双方结算方式约定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可以做为合同的补充条件,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招标报价中遗漏的工程量和项目可以进行追加。 问题15:施工挖孔桩土方工程项目,包工不包料,其中合同规定土方按实计算,遇到塌方时另行计算,现在甲方代表和监理因为对甲方不满,随意签证,造成土方数量、塌方数量增加很多,请问作为甲方该怎么结算? 答:这是甲方内部管理的问题,如果甲方代表和监理都签证认可,应该给施工单位结算。如果甲方发现内部人员失职,应出示充分证据资料或走法律程序。 问题16:关于甲供材在结算中应该怎么退还,一直有争议,想请教一下? 答:甲供材料应甲乙双方自行商定。一般采用正常结算后,甲供材按结算价扣除。甲供材的采购市场价与结算价的差额由甲方自行解决,在扣除过程中乙方可以计取甲供材料的保管费。 问题17:我公司最近有一个工程竣工,正在进行最后结算工作,此工程的承包价很低,而且有近三分之一的工程量属于甲供材和甲方分包工程,合同约定工程结算时按01定额及相关取费后下调10%执行,而本工程的洽商核减量很大,(甲方工程师在签证时注明,由于一些洽商是我方提出的,不再计入经济变更内,而核减的确计入)如果按合同约定核减部分也按此规定执行,我们的损失较大,我认为本工程的合同价本来很低,而且有很大一部分是甲供或甲方分包项目,此部分基本是一个固定数,而做为核减,只能是甲方分包及甲供材之外我们的实际工作量,所以我认为核减部分不能按此合同执行。 答:结算应该是从预算中先行扣除甲供材料和甲方指定分包工程,所剩工程款作为合同价款,然后按合同约定计算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约定下浮)。 问题18:我现在做的一个结算工程是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发包方在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与竣工实际工程量有出入时,按当地部门的规定,应该是多列部分不予扣除,按相应清单量的中标价结算;漏项和少列部分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及指导价结算。我现在遇到问题是我们中标的预算书中配电箱安装子目报价太低,主要是预算中配电箱报价过低造成,按规定不能调整。但如果是有些配电箱漏算(甲方发包时的工程量中)我是应按中标预算书中的类似配电箱的子目综合单价报结算,还是按实际的设备价格计入子目,按新的综合单价结算? 答:一般来说施工图纸、经甲方签认的施工方案、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工程变更单、有效的竣工资料都可以作为结算的依据;但有的甲方会规定作为结算经济依据的资料必须专门签认装订,为避免结算时扯皮尽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问题19:合同中约定结算依据为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该工程在办理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隐蔽资料可作为结算依据,行吗? 答:隐蔽工程可以做为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的依据,不过还得补充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 问题20:遇上电缆、电线的价格上涨幅大增的情况,我在结算时要求甲方给我们调整价差,但甲方不给我们调整,甲方说这在合同中已约定,包括了风险系数。请问这样的风险也太大了,不知可以要求甲方给我们调整。另外,不知道关于铜的上涨是不是有什么文件规定,上涨在多少到多少范围内不予调整,上涨在多少到多少范围内需在合同中有约定但任可以调整。而且,我用什么方法才能让甲方给我调整差价。 答:按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只能双方协商解决。 问题21:工程量清单描述与施工图纸不符,且施工中有现场签证,在固定总价情况下,结算价格是否可调整。 答:依据合同中结算条款对变更及签证的约定,如果有明确则按合同执行。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协商确定变更和签证的结算方式后进行结算。 问题22: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结算按当地公报信息价计算主材价格,但在施工中双方签证了主材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公报信息价,且监理单位也签字认可,作为审计部门应如何处理? 答:如果合同有约定应首先执行合同约定。另监理单位签字,建设单位是否签认,因为有的合同约定监理职责只负责现场情况,涉及费用的必须甲方签认,如果甲方也签认了,可以认为是补充的结算资料,应予计价。 问题23: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结算按当地公报信息价计算主材价格,但在施工中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结算的主材价格为当地公报信息价加运输费用,且议定二次运输费用,运输费用和二次运输费用明显高于市场价,作为审计部门应如何处理? 答:如果甲方签认了补充协议,审计时发现不合理应再告知甲方,但如果甲方同意,或说明了特殊的原因,应按补充协议给予结算(政府审计除外)。 8个工程结算失真的原因 工程结算送审的结算中,常发现有工程结算多报的现象产生,认真分析结算“失真”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

经济责任审计的常见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按单位性质基本可分为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县市区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由于不同类型的被审计对象呈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在审计实务中,就要针对各自的特点选择与之相适用的审计方法。 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其特点是被审计对象是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其经济责任体现在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损失、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因此,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应重点审查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损失、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 县市区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其特点是被审计对象是县市区长,其经济责任体现在县市区政府的财务收支、县市区政府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县市区政府的资产损失、县市区政府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因此,对县市区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应重点审查县市区政府的财务收支、县市区政府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县市区政府的资产损失、县市区政府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 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其特点是被审计对象是企业的领导人,其经济责任体现在企业的财务收支、企业的资产损失、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因此,对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应重点审查企业的财务收支、企业的资产损失、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 由于不同类型的被审计对象呈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在审计实务中,就要针对各自的特点选择与之相适用的审计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应采用审计抽样方法;对县市区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应采用审计抽样方法、审计调查方法和审计分析方法;对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应采用审计抽样方法、审计调查方法和审计分析方法。    一、基本分析法   这类审计方法,主要运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行政事业单位的特点是:承担着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责,或者担负一定社会公益的职能。经费全部或绝大部分由财政供给,有一部分规费收入和罚没收入,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各单位的规费收入和罚没收入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  基本分析法,就是要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以上特点,首先了解单位的人员编制情况,结合人员编制情况,分析经费中人员经费是否合理。其次是了解单位的行政职能和管辖范围,对比分析公务费开支的合理性。第三是了解维持行政职能的资产总量是多少,财政核定的年度经费预算额度和有无专项资金收入,分析研究领导任期内主要财务收支活动的合理合法性。  在以上基本分析的基础上,对变动比较大和显著不合理的地方,再采用常规审计手段进行深入核实,调查取证。对一些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和有一定收入的事业单位,需要分析的内容要复杂一点,但是按照基本分析法的逻辑思路,仍然可以达到提高效益的目的。  二、指标修正法   县、市区长做为一级行政区域的行政首长,全面负责一个地区的经济工作,其担负的经济责任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是经济责任评价指标内容广泛,往往涉及到一个或几个指标体系,有些指标是建立在有完备会计资料基础上的财政财务收支指标。  二是经济责任评价指标的综合性强,如国内生产总值、人均GDP指标、经济增长率、财政收支规模等,单纯地通过对其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收支活动来评价领导者的经济责任,既不全面也不准确。只有对业已形成的完备的指标体系进行必要的审核修正,才能用这些量化的经济指标来评价和界定被审计对象的责任,这样的评价才具有全面性、客观性,才可以防范以偏概全、以点带面造成的审计风险。 采用指标修正法,就是在运用综合经济指标对县、市区长经济责任进行评价时,不能照搬照抄业已形成的各项指标形成审计评价结论,而是对需要运用的指标分类进行处理,对有健全会计资料的财政、财务收支,专项投资等重要经济指标,应当坚持运用审计手段进行查证核实,对建立在统计基础上的社会经济发展指标,要运用抽样调查、因素分析等方法,对重要经济指标的可信度进行验证,对明显有粗估冒算、泡沫水分的虚假经济指标,要坚决予以修正,以防止由于运用了虚假的经济指标而对被审计对象得出错误的评价结论。   三、结果利用法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着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长、责任范围广的问题。要在有限的审计时间内,全面、完整、真实地评价和界定被审计单位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就需要充分地利用已有的审计结果和其它与经济责任相联系的结论。 一是在县市区长经济责任审计中,要分析利用各类专业审计的审计结果,因为专业审计往往在某一方面着力较多,查处较细,对违纪违规问题反映比较全面。如对虚增财政收支规模、挤占预算专项资金、自立收费项目等问题,主要分析运用原财政预算决算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投资项目审计的结论。  二是对任期较长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人员要对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已进行过的各类审计结果(包括上级审计机关的专门审计和本级审计机关的阶段性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结论,以及法院对该单位涉及经济问题的判决都要进行收集整理,对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联系的结论都要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对内容翔实、结论可靠的就要加以利用,对违纪问题表述含糊,运用法规不适当,结论可靠性有疑问的要进行必要的审计复核和审计调查,在充分甄别的基础上,决定取舍。  三是对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中,要充分利用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结果。  四、线索筛选法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人格化的审计,审计的范围超出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范畴,审计的对象直接针对的是被审计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所承担责任的经济活动,在审计实施前,要向纪检等部门发徇证函,在进点后要进行审前公告,要求被审计单位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实行审计承诺,这些方法的运用拓展了审计发现问题的途径。但是对多种途径汇集来的各种问题线索要进行筛选,把那些确实与被审计对象经济责任有关系的问题进行整理,在审计中加以关注或者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中对领导干部廉政问题的评价内容。  但对以下问题的线索要进行必要的处理:    一是不属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范畴内的问题,如人事安排问题、滥用行政职权问题,要移送有法定职权的部门进行处理。  二是与本单位或领导人员负主管责任的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没有关系的问题,审计不予涉及。  三是与责任人个人廉政行为没有经济关系的问题,一般不予涉及。对涉及责任人负有主管责任的所属单位的干部个人经济问题,如果是在审计范围之内的,必须进行查处,是审计范围之外的要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处理,发现有明显犯罪事实的可移送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四是对与被审计单位和责任人有牵连的重要经济问题在审计过程中,要予以重点落实。

财务管理内控审计方案

为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推进企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按照公司审计工作计划,对财务部开展财务管理内控审计。本次审计方案如下: 一、审计目的 通过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查找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部会计监督,从而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经营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伸。 三、审计内容及重点 在了解企业财务管理现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预算管理、成本管理、收入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融资管理等方面的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 (一)资金管理 1. 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是否按照国家和公司资金管理的要求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分离制度、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现金收支控制制度、银行存款控制制度、其他货币资金控制制度及货币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等。职责分工和授权审批程序[各类型审计方法案例报告模板可关注公众号内审网查阅获取]是否明确规范,办理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是否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 资金预算管理:企业的资金管理是否纳入预算管理范围,是否按预算管理的规定定期编制资金月度预算,企业的各项费用开支是否均纳入资金预算。 3. 资金使用、审批、支付:是否对企业资金使用进行分类管理。资本性资金支出、专项管理的成本费用支出及管理费用支出等不同支出的资金是否规定了不同的审批程序,各项支出的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是否明确;资金支付的申请、审批、复核和办理是否按照规定执行;财务部门在执行资金支付程序时,是否实行计划、审核、支付的独立程序,并定期核对。各项捐赠支出及大额资金支付的审批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4. 资金安全管理:是否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出纳人员是否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否存在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全过程的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情况。使用电子支付的单位,操作人员是否加强对交易和支付行为的审核,根据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个人证书和密码是否由责任人保管。 5. 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库存现金是否符合制度规定,是否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对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是否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金进行盘点,是否存在“白条抵库”等情况;取得的资金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存在收款不入账,账外设账,“坐支”收入的情况;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注销是否经上级批准;资金账户是否专门设立,是否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管理;其他部门和人员是否存在开设、管理银行账户和印鉴的情况;是否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调节不符,是否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出纳人员是否同时从事银行对账单的获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等工作;资金收支凭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否有专人复核,并重点对资金支出凭证、银行对账单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 6. 银行汇票管理:是否按票据管理相关制度,建立银行票据备查登记簿,登记簿登记内容是否规范健全;是否定期对银行票据进行盘点。7. 票据及印章管理情况:是否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是否严格执行银行预留印鉴分人保管、妥善使用的制度,财务专用章是否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是否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是否存在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全部印章的情况;印章的保管存放地点是否安全,用章是否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并进行登记。 (二)成本费用管理 1.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建设:获取企业成本费用相关管理制度,分析其是否覆盖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支出,各项费用标准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 2. 成本费用控制审查:成本费用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有无未经审批的预算外支出;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控制是否到位,监督考核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按制度规定执行成本开支的范围和标准,如福利费开支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差旅费是否符合标准等。 3. 成本费用核算审查:成本核算是否符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有无将职工薪酬、招待费、会议费等控制费用列入其他成本费用[各类型审计方法案例报告模板可关注公众号内审网查阅获取]的情况;有无成本费用挂账的情况;有无通过往来账核算收入和成本费用。 (三)资产管理 1. 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核算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是否设置台账(或卡片),固定资产的取得是否纳入预算管理,车辆购置是否经过上级审批;固定资产的报废、毁损,是否经过技术鉴定,是否报经批准;报废资产的处置程序是否符合制度规定;资产处置收入是否及时入账;财务部门是否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定期核对、盘点固定资产;是否按照要求购买保险。 2. 债权资产管理:是否开展账龄分析,定期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欠费催收;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形成原因,是否存在损失风险;预付账款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财务核算是否正确,有无成本挂账、对外投资挂账的情况;职工借款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冲销,有无长期挂账的情况;关注与外单位的往来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转移国有资产、长期无偿占有国有资金的情况,并检查其合法性、公允性,是否存在损失风险。 (四)收入管理 1. 销售收入:财务部门是否定期核对应收账款;是否按公司制度对客户进行授信审批;是否存在已发货未开票或者已开票未发货的现象。 2、其他收入:资产出租收入、报废资产或废旧物资处置收入及业扩报装收入等其他收入是否及时入账;资产出租是否建立出租台账,财务部门与相关管理部门是否定期核对;财务部门是否定期与营销部门核对业扩报装收入,并与当期的新增用户核对;是否存在收入挂账或收入不入账的情况。 (五)融资管理 对外融资是否纳入当年预算,是否编制对外融资方案,是否按制度审核并报经公司领导审批;银行贷款目的和实际使用情况是否一致;企业目前经营情况是否能够保证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抵押物是否存在风险。 (六)预算管理 1. 预算管理制度建设:企业是否制定预算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科学、可行。 2. 预算编制和审核:预算编制是否遵循“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审批”的程序;预算是否涵盖被审计单位的所有经营业务活动;预算审核是否有专业人员的参加;预算项目是否细化,是否存在预算项目过粗,不利于执行和考核的情况(如其他费用支出过大);是否根据年度预算编制月份预算或季度预算;预算审核时是否考虑公司发展目标和资产经营目标。 3. 预算执行和调整:经审核批准的预算是否进一步分解细化到各部门(单位),并形成预算责任体系;是否按照预算目标,并结合实际业务活动逐月编制月度资金预算;是否建立预算管理台账;是否按资金预算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预算外支出是否按照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预算调整是否经过上级预算管理部门审批。 4. 预算分析和考核:是否定期召开预算分析会,对月度(季度)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是否对预算执行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预算考核是否真正得到有效执行,考核结果是否兑现。

食堂审计的6个必须

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开办食堂,为单位职工就餐提供便利,这本是一件既有利于单位,也有利于职工的好事。但近年来,笔者在对一些单位自办食堂延伸审计中发现,普遍存在物资采购不规范、进出库管理不严格等内部控制不到位的现象,个别单位更是发生了通过食堂滥发福利、虚列或超支招待费等违反财经法纪的严重问题,食堂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因此,笔者认为,在对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中要重视对自办食堂的延伸审计,做到“六必审”: 1、收入必须审 首先要全面摸清单位自身有哪些收费职能及各项收入的构成情况,在此基础上,详细审查食堂的各项收入来源,从而确定是否存在将应属于单位的收入和收费转入食堂的情况。其次是审查从单位行政账转入食堂的职工餐费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目前各地对职工工作餐都有一定的标准,通过复核计算,确定是否存在超标准拨付的问题。第三是关注有无通过行政账无依据或虚列支出,从而将资金转入食堂的问题。 2、支出必须审 一是关注单位是否在食堂列支招待费及职工福利。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单位账面招待费锐减,审计中应通过查看食堂招待费明细账册、凭证以及接待审批单等,检查有无把超标准、超预算的招待费转入食堂列支,以及通过食堂违规发放福利、津补贴的情况。二是审查有无通过食堂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筛选出食堂大额支出,特别是年初、年末和节假日的大额支出,结合询问、座谈等方法,审查其真实性。 3、物资采购和管理必须审 审计发现,一些单位食堂采购管理不到位,食材、耗材购买支出白条泛滥,真假难辨。审计中可以将食堂物资采购台账、物资进出库台账及职工菜谱等资料多方比对,必要时对采购或领用数量异常的食品和耗材进行必要的延伸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通过虚报采购量、采购品种等方式,套取伙食费的问题。 4、资产必须审 对单位自身和食堂的资产购置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审核,重点是对资产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现场盘点确认,主要是审查单位是否存在以食堂名义购置资产,以规避政府采购的问题,同时关注食堂资产出租、出借和报废情况。 5、票据必须审 收入票据审计应与收入审计相结合,主要关注两方面:一是审查自制票据购买、使用情况,通过查验票据存根,与账面收入核对,审查是否存在隐瞒、转移收入的情况。二是审查单位与食堂是否存在票据混用的情况。支出票据审计应与支出审计和采购审计相结合。主要关注票据真实性和事项真实性两方面,如大米、食用油、燃料等大宗物品的采购,审查是否取得合规的税务发票,以及采购是否真实发生,特别要关注那些定额发票,以及事项描述较为笼统的发票。 6、内部控制健全性和有效性必须审 审计发现目前行政事业单位食堂内控制度相对松弛,各管理环节往往缺乏相互的制约手段。审计中应重点审查食堂是否建立健全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如物资供应商的确定是否建立了招投标制度,物资进出库是否建立台账制度。同时与上述几项审计相结合,贯穿审计始终,以审查制度执行是否有效。

财务收支审计的内容

一、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审计内容: 1、财务收入来源的合法性、入账的完整性; 2、财务支出范围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资产的安全性等。 二、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 1、项目拨款是否按规定人账; 2、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用途; 3、资金是否安全等。 三、实行企业管理的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 1、 对企业的会计资料,包括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真实、合法进行审计。 2、 对企业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进行审计。 3、 对企业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情况进行审计。 4、 对企业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真实、合法进行审计。 5、 对企业损益,包括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情况进行审计。 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 A、财务收入方面 1、未经省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批准进行收费。 2、应缴未缴财政专户和没有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及坐支应缴未缴收入。 3、账外资金形成“小金库”。 4、不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收费票据。 B、财务支出方面 1、发放各种补贴、奖金未经财政部门批准。 2、应交未交各种税金及附加。 3、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4、虚假发票报账。 5、乱列支出。 6、虚列支出。 7、购置固定资产未记入单位的固定资产账。 8、超越单位权限处置资产。 9、购买控办商品未办理控办手续。 C、财务其他方面 1、在往来款账中长期挂账。 2、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实务 | 存货审计6大关注点与实战审计方法

01. 存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企业存货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岗位责权不明晰,管理部门相互兼职较多,没有认识或重视到存货控制和管理是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虽然有了存货管理制度,但只是摆设,未能很好的贯彻执行。 2.材料采购未履行招投标程序。在材料采购环节,不实行同类产品货比多家,以求价格最低、质量最优招标比价采购,或先购材料后补办招投标手续,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使采购工作无章可依,增加了营私舞弊的可能性。 3.存货的收入、发出、结存缺乏真实记录。部分企业账务处理不规范,实现销售不做销售收入,不按实际结转库存产成品,比如,材料并未领用消耗,而实际上已经结转了成本;购入的材料已到,购货发票未到,期末又没有按规定暂估入库,造成资产负债表期末存货记录减少甚至出现红字余额。 4.存货实物盘点流于形式。企业每年至少都要做一次清产核资,将毁损待报废、超储积压存货储备、账实不符的材料都要作为重点问题进行上报,但每年都是只上报,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批示,没有处理结果,没有从根本上解问题。 5.存货储量不合理。企业往往忽略存货的管理,不在乎库存占用资金的多少,发展到企业存货积压,流动资金严重紧缺,无形中积压了大量资金,造成资金周转速度明显减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带来一定的压力。 02. 存货审计的关注点 1.关注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审计部门可就企业现有的存货管理制度开展符合性测试和评价,通过对存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帮助企业推进内控制度的建设,在规范企业经营的同时也达到提升审计价值的目的。 2.关注存货购入方式 的采购是否履行招投标程序,是否严格按规定进行招标,对未达到招标额度的采购项目,各单位、部门是否建立严格的审批与公示制度,是否采用相同性能和质量条件下的最低价采购原则。通过对存货的采购审计,可规范企业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 3.关注存货收入、发出、结存核算记录是否正确 审计部门对存货余额较大、价格变动较为频繁的存货作为抽查重点,审查存货采购成本负担的费用是否全部登记入账,材料的发出是否遵循了一贯性原则,年度内有无随意改变计价方法的现象,若不符合规定则可能造成成本不实,进而影响利润虚假的问题。(内审网注:具体情况须结合企业实际予以考虑,更多审计干货,请关注公众号内审网)通过审计,督促企业加强会计核算的监督作用,确保企业账实相符,核算规范。 4.关注存货截止期业务的核算 存货截止期的审计要关注3个日期: 一是销售方发票开具的日期或收到销售方发票时的日期; 二是企业记账的日期,即企业确认购入材料并将该笔经济业务和相关负债记入单位账户的日期; 三是材料验收入库的日期,即验收部门和仓储保管部门开具的验收单、入库单,并将货物验收入库的日期。 通过截止期的审计,有利于审计人员发现截止期业务处理是否正确,有无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况,如企业年终前销售的存货,凡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不管存货是否发出,都不能包括在当年企业存货数量中,从而监督企业规范操作,真实反映其经营结果。 5.关注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转销 根据谨慎性原则,企业期末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审计部门通过存货跌价准备审计,查明存货跌价准备的真实性、转销的合理性、会计记录的完整性、存货跌价准备余额的正确性。 6.关注实物资产控制 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需对存货进行监盘,一般是要有针对性的抽查盘点,如果不是每一个地点都要列入监盘范围,不应事先或太早告诉被审计单位前往的地点,以便客观反映实物资产质量状况,资产是否真实存在、变动,正确分析评价企业资产现状,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问题,改进管理,保障企业资产安全。 03. 存货审计的主要方法 常见的审计方法包括询问、观察、抽样检查、再执行等。存货审计也不例外,审计部门通过综合运用上述审计方法,应从以下几点检查存货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漏洞:   1.审计人员通过调阅企业存货保管、存货领用、成本会计等方面的制度文件,了解控制环境、走访并实地观察生产车间、仓库、验收部门、以及财会部门的工作方式,深入了解存货管理各方面制度是否健全,不相容职责是否分离、手续是否完备。经过调查了解,对存货管理中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做出客观评价,指出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失控之处,确定存货实质性审查的范围、重点。 2.审计人员抽查部分存货结算凭证,看是否附有招投标资料,按规定,存货在办理结算业务时,必须附有局集中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的《集中采购准购证》。另外,关注同类物资一年内的采购数量、金额,判断单位是否将集中采购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3.对存货收入、发出、结存进行审计,一是测算期末存货价值是否等于存货的结存单价与结存数量的积,测试期末单价是否与采购成本、生产成本相符。二是要查看有无将材料采购成本挤入管理费用或多记进项税的现象;有无不该由材料采购成本负担的费用列入材料采购成本,如无款承付而支付的罚款、新建厂房工程购入施工材料的运费、采购人员的差旅费等。三是审查购入材料在有现金折扣的情况下,是否存在将现金折扣占为已有的情况。四是审查有无虚记存货业务,从而虚增当前利润的问题。 4.对存货截止期审计,一是抽查存货决算日前后若干天的购货发票与验收报告。有发票,但无验收报告,属于在途物资,看在途物资是否纳入盘点范围;有验收报告,但无发票,应暂估入账,审计时应看是否暂估入账。二是检查企业最后一张入库单和出库单,核对该号码之前的所有出、入库单是否均已入账,在结账日未开出的出库单和发票以及其后开出的出库单和发票,均不得作为结账日存货的减少。三是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存货销售记录,向客户或供应商函证,是否存在虚假销售情况。四是对被审计单位委托其他单位保管的或已作质押的存货,审计人员应当向保管人或债权人函证,判断是否存在人为调节库存材料的情况。 5.对存货跌价准备审计,一是查看存货的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方法是否合理、各个期间采用的方法是否一致,手续是否齐全。二是抽查部分计提存货的跌价准备的项目,检查其决算日后销售价格是否低于存货原始成本。三是核对相关会计科目,将存货的跌价损失发生额与存货的跌价准备科目核对,检查其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四是审查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检查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计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计的金额应当恢复,恢复金额是否在原存货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是否以将存货跌价准备的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6.对实物资产进行审计,一是抽查存货盘点记录,并复点部分材料,以验证盘点记录的正确性、账实是否相符,出现差异,建议被审单位进一步查明原因,根据清查结果和存货有关规定做出盘亏、盘盈处理。二是查验存货的质量状态,注意有无过期的、失效的、毁损的,闲置的材料,建议被审计单位按存货的管理办法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办理报废手续、并充分发挥利用闲置材料。三是对材料的所有权加以鉴定,对于产权不明确的材料,需进一步的函证和核实,以便正确判断其所有权,防止以假乱真。

工作指南:工会常见审计问题定性依据

近期梳理列出了工会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常见问题及定性依据,由于现实中经济业务活动形式多样、纷繁复杂,列出的问题只是其中一部分,工作中,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用。同时,定性依据主要是中央和实务层面的部分制度规定,各级经审组织要根据上级和当地有关规定,进行细化完善。 预算管理方面 1、未编制预算定性依据:  (1)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2)《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9〕26号)第二十五条:各级工会、各预算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收支范围, 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年度收支预算。  2、预算编制不完整定性依据: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9〕26号)第十八条: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工会及所属预算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3. 上年项目结转资金未编入年度预算定性依据: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9〕26号)第三十一条:各级工会上一年度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 作为项目结转资金,纳入下一年度预算管理, 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  4、专项转移支付未按项目编制定性依据: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9〕26号)第三十三条:专项转移支付是上级工会给下级工会用于专项工作的补助, 应当根据工作需要, 分项目编制。 5、预算支出结构不合理定性依据:  (1)《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9〕26号)第二十八条:各级工会支出预算的编制, 应当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 优化经费支出结构, 保障日常运行经费, 从严控制 “三公” 经费和一般行政性支出, 重点支持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等工会中心工作。  (2)预算支出的编制市级工会用于服务基层、服务职工方面的支出(含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等)一般不得低于年度总支出的60%。   6、未及时批复预(决)算定性依据:  (1)《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9〕26号)第四十一条:各级工会本级预算经批准后,应当在二十日内批复所属预算单位。 (2)《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9〕26号)第五十八条:各级工会本级决算经批准后,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批复所属预算单位。  7、未严格执行预算定性依据:  (1)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严把预算执行关,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2)《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9〕26号)第四十五条:预算批准后,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8、截留、挪用、拖欠工会经费定性依据:  (1)《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9〕26号)第四十三条:各级工会应按照年度预算积极组织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不得截留、挪用。  (2)《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9〕26号)第六十二条:各级工会、各预算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9.超预算、超计划拨款定性依据: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9〕26号)第三十一条:各级工会应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未经批准,不得办理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   10、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定性依据:  (1)《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9〕26号)第四十六条:各预算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不得虚假列支。  (2)《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9〕26号)第六十三条:各级工会、各预算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骗取、使用的资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虚报、冒领预算资金的; (二)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  11、有关事项未按规定经集体研究决定定性依据:  (1)《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9〕26号)第四十四条:送温暖支出、突发事件支出和本级工会已确定年度重点工作支出等需提前使用的,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  (2)《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9〕26号)第四十七条:当年预算执行中,县级以上工会因处理突发事件、 政策性增支及其他难以预计的开支,需要增加预算支出的,可以由本级工会财务管理部门提出预备费的动用方案,报经本级工会集体研究决定。  12、项目预算支出执行率偏低定性依据:  (1)《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9〕26号)第七条:工会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  (2)《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9〕26号)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工会必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全国总工会的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拨付预算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13、未按规定进行预算调整定性依据: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9〕26号)第四十八条:各级工会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作调整。下列事项应当进行调整:(一)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动用预备费仍不足以安排支出的;(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四)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  14、擅自进行预算资金调剂定性依据: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9〕26号)第四十九条:各级工会、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项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

关于开发园区重点审计事项的思考——以某市省级开发园区经济运行管理情况审计为例

开发园区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近年来,随着开发园区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活动日益活跃,园区审计面临着诸多挑战。如何有效提升园区审计质量,是审计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结合某市省级开发园区经济运行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对开发园区审计的重点内容、方法和措施进行了探讨。 一、开发园区审计的重点内容 开发园区审计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财政财务管理、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等方面。 (一)财政财务管理 财政财务管理是开发园区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园区审计的重点内容之一。审计部门应重点关注开发园区财政收入、支出、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等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财政收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2.财政支出是否合法、合理、有效; 3.预算执行是否符合预算法规定; 4.财务管理是否规范、科学、有效。 (二)招商引资 招商引资是开发园区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园区审计的重点内容之一。审计部门应重点关注开发园区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招商引资的效果、招商引资的资金使用等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招商引资政策措施是否科学合理; 2.招商引资的效果是否明显; 3.招商引资的资金使用是否规范。 (三)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是开发园区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园区审计的重点内容之一。审计部门应重点关注开发园区项目建设的计划、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项目建设计划是否科学合理; 2.项目建设实施是否规范; 3.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是否规范。 二、开发园区审计的方法和措施 开发园区审计是一项复杂而专业的工作,需要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审计技能。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审计技能。同时,审计部门应加强与开发园区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了解开发园区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以便更好地开展审计工作。 在审计方法方面,审计部门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实地调查法:审计人员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开发园区的实际情况,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2.函证调查法:审计人员通过函证的方式,向开发园区的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3.审计计算法:审计人员通过审计计算,对开发园区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核算。 4.审计抽查法:审计人员通过审计抽查,对开发园区的财务数据进行抽查核实。 在审计措施方面,审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审计监督: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开发园区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开发园区的财务违法违规行为。 2.促进园区发展:审计部门应通过审计工作,促进开发园区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 3.提高审计质量:审计部门应加强审计质量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四、结语 开发园区审计是一项重要的审计工作,对开发园区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审计技能,同时加强与开发园区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了解开发园区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以便更好地开展审计工作。通过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开发园区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 开发园区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财政财务审计在业务领域中处于基础地位,开发园区审计应以财政财务审计为抓手,推进项目实施。在对开发园区开展财政财务审计时,首先应分析园区的经济运行管理体制。在财政管理体制上,有的开发园区建立了一级财政管理体制,有的未建立。目前,根据审计调查了解的信息,大部分开发园区未单独设立人大,部分开发园区财政预算未按法律程序报经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批而是由开发园区管委会审核通过。缺少预算编制及执行约束,开发园区容易出现资金核算及使用方面的问题。 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审计关注内容主要包括:首先,应掌 握开发园区有无 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流程,预算编制及调整是否受到监督和刚性约束。其次,开发园区经济运行具有相对较高的自由度,应关注非税收入管理是否到位、开发区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分析预算执行的规范性、财政收支的绩效性;应重点关注大额资金划转支出、开发园区往来款情况,分析开发园区可能存在往来款违规列支等问题。再次,调查下属国有企业基本情况。国有企业与开发区管委会的关系复杂,部分国有企业承担着开发园区的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工作,应重点关注企业收购兼并、增资扩股等事项的决策、评估、交易等环节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国有资金违规出借及转租、违规对外担保、违规决策等事项。对重大违纪违规事项,应注重决策程序及过程的研究,分析具体事项、责任人及违纪违规造成的后果。 (二)招商引资方面 经济开发区的主要职能之一是招商引资。招商引资是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尤其是对在招商项目过程中的决策行为以及招商引资条件需要重点关注。如在近期实施的某开发园区经济运行管理情况审计调查中,发现某产业园区与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约定项目建设投入资金全部由园区承担,企业以税收的退税返还作为建设资金偿还来源,如果偿还资金小于每年应还的建设资金,则无需偿还。该协议签订后,企业经营困难,连续多年亏损,由于相关人员对招商引资政策研究不透彻、履职不到位,签订了明显损害政府权益的条款,致使开发园区亏损财政资金数亿元。审计组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了移送处理,相关责任人被立案调查。 招商引资方面审计关注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关注各开发园区自定的招商引资政 策是否合 规,重点关注“一企一策”项目。招商引资可能缺乏相关法规依据,由地方版块自定优惠政策,遇到此类情况,应以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政策作为审计的主要依据。二是协议签订及履行情况。招商引资协议通常约定了对企业的优惠条款,部分条款可能引发招商引资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对赌条款缺失、对投资方约束条款不明可能会导致政府只有义务没有权利,企业只有权利没有义务。以牺牲 政府甚至是人民群众利益为代价的招商引资不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长久之计。三是项目运行情况和绩效情况。结合项目开展实际情况,对引进企业运行情况进行延伸审计,核实项目投资、纳税情况等,实地检查是否存在企业落地不久后撤离,尤其应重点关注轻资产企业,防范虚假招商引资、违规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四是经费使用情况。关注是否存在以招商引资的名义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的情况,招商奖励办法是否经过集体决策等。招商引资方面审计发现的常见问题包括虚假招商、违规变更招商协议、违规 超范围超标准支付奖励 等。对于重大问题,要注重分析问题存在的具体表现形式、违约责任主体及实质性后果等。 (三)项目建设方面 由于开发园区审计涉及很多第三方主体,要注意区分延伸审计和外部调查的关系。延伸审计是指审计对象与通知书明确的审计对象有隶属关系,而外部调查则没有隶属关系。此外,外部调查与延伸审计的方法不同,侧重点也有所区别。在项目建设方面,由于项目建设的全链条涉及项目资金筹集、使用、拨付及立项审批、建设、管理、运维等多方面,外部调查应用得非常多。项目建设方面涉及的第三方主要包括工程实施单位、招标代理公司、获得奖励的项目单位等。常见问题类别则包括围标串标、获得奖励未达到条件、违规转包分包等。 项目建设方面审计关注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建设程序。应首先判断哪些项目需要立项,查询相应条款,针对部分开发区出台的建设规定对照落实建设程序存在的相关问题,通常应严格按照上位法检查程序执行的规范性。二是招投标。重点审计招标(采购)方式和过程的合规性,需要区分资金来源是否为财政性资金,建设主体是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的情况,以及建设主体是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或者由其代建的情况。招投标审计时,重点关注违规转包发包及围标串标,其中对于围标串标的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职业判断力和精湛的技术方法,可以重点从招标文件入手。三是合同执行及工程现场管理。重点审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合同履行情况,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以及有无超付工程款的情况。对于超付工程款问题,需要查明原因、分析问题真实性。四是竣工验收。重点审计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单位等对象程序是否合规、到位,项目总投资是否超概算,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入账或者办理移交手续。五是征地拆迁。项目建设过程中关注征地拆迁时,重点是违规支付拆迁资金问题的审计确认,应重点关注企业拆迁有无重复补偿、一事一议依据是否充分、被补偿设备和苗木等资产的去向等问题。 实施开发园区审计的方法路径 一是完善调查了解与范围选择的有效契合路径。审计人员在开发园区审计范围的选择上可能会存在一些困惑,最主要原因在于未能全面了解、熟悉、掌握开发园区的情况。而确定恰当的审计范围需要通过提升调查了解的针对性来解决。在对开发园区开展调查了解时,首先,应关注开发园区基本情况,全方位了解其管理体制、设立批复、隶属关系、经费来源、银行账户及与下级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关系;其次,要关注经济运行情况,掌握主要部门职能职责、经营范围、专项资金拨付等内容;再次,关注开发园区内部控制建设情况,重点了解招商引资政策文件关于引入、退出机制的规定,以及资金使用的环节流程。在开展全面调查后,随着了解的逐步深入,审计范围将逐渐明晰。 二是建立思考研判与实施推进的循环纠偏机制。基于上述开发园区审计的重点内容,实现开发园区审计目标,要突破传统审计惯性和模式,在“推进—纠偏—推进”这样的循环状态下实施开发园区审计项目。按照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周例会制度,通过讨论,及时发现项目实施存在的困难,积极研究推进实施对策,并在实施中不断纠偏。如在对招商企业获得设备补贴奖励审计时,审计组按照开发园区与企业所签合同中明确的补贴条件进行审查,从企业提供的设备采购资料中未发现违规支付补贴问题,但发现该企业发生的人工及运输费用很低,经济活动真实性存疑。对此,审计组通过研判纠偏,进一步延伸企业的缴税情况、相关设备补贴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款项等事项,证明采购设备的真实性,从而确定获得补贴的合规性。研判纠偏机制对于开展开发园区类的大型审计项目效果明显。 三是运用业务领域与经济活动的关联分析法。运用关联分析法应当将开发园区涉及的相关经济活动合并研究,坚持系统思维,尤其是加强财政财务收支、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土地收储、专项奖励、投资收购等相互之间的分析。一般来说,经济活动中涉及的客体是企业行为的,都可能存在关联关系且相对隐蔽。如A开发区与B企业实体之间的关联关系,通过C国有公司建立。如何通过不同业务性质的经营活动,抽丝剥茧发现存在的关联关系,需要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更需要敏锐度和洞察力。可运用关联分析法,并从两个维度开展:一是关注开发园区重大资金支出、重点企业引进、重大项目建设等事项;二是建立实体关系模型,即梳理上述事项涉及的相关企业与开发园区之间的联系,再将不同业务活动的实体关系模型叠加分析,发现疑点并进一步延伸论证。 四是强化决策程序与责任界定的贯通衔接理念。由于开发园区体量大、资金多、业务杂,潜在违纪违规问题风险高,应把责任界定作为审计关注的重点,而如何界定责任主体也是值得审计人员深入研究的课题。具体做法是通过查找决策程序,分析开发园区在各类问题尤其是违纪违规问题中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如开发园区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出现围标串标问题,从表面上看属于代理机构行为,但可以通过研究开发园区的决策程序、检查委托代理合同签订、查阅开发园区会议纪要、延伸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与招标代理人谈话等方式确认问题责任主体。强化决策程序与责任界定的贯通衔接,掌握发现问题涉及的职能部门、人员角色、业务流程等,通过分析排查,确定重大问题的责任主体,进一步落实相关人员责任。 做好开发园区审计的措施 […]

新时代审计干部应把握“四个度”

四个清楚的标准是审计人员在审计核查问题时应当做到的标准,审计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具体来说要把握好以下四个度。 第一,要把握好问题的清楚度。审计人员在审计核查问题时,应当对问题有明确的认识,清楚问题的性质、内容、原因、影响等,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第二,要把握好证据的充分性。审计人员在审计核查问题时,应当收集充分的证据,以证明问题的存在,这样才能保证审计结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三,要把握好分析的深度。审计人员在审计核查问题时,应当深入分析问题,找出问题的本质原因,这样才能提出有效的审计建议,促进问题的解决。 第四,要把握好整改的效果。审计人员在审计核查问题时,应当对整改的效果进行跟踪,确保整改问题取得实效。 审计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把握好四个度的标准,才能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谋定后动,提高挖掘问题的广度 审计的首要目标是揭示和发现问题,就像医生看病,把脉问诊后确定肌体病因才能对症下药。针对基层审计机关,往往存在时间任务紧与人员力量不足的双重矛盾,因此在实施审计项目前要做好充分的审前工作,通过“望闻问切”确定审计方向和重点后再实施具体审计项目,往往事半功倍。“望”即指的是在项目开展前,要仔细观察梳理审计项目的立项意图、政策背景,多方搜集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的政策法规,还要关注审计项目及审计对象相关的舆情动态特别是对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也是一种审计思路和方向;“闻”即要多听多记做到心中有数。要充分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核算水平等要有个初步分析,初步判断可能存在的问题。此外,还要重点关注被审计对象以前年度或者所在行业领域审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整改情况,有的放矢锁定审计重点;“问”即指的是在审计调查了解环节,审计人员要把提问作为发现和挖掘问题的重要手段。审计提问需讲究方式和方法,更是一门艺术。根据前期初步了解被审计对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列出提问纲要,要有的放矢,一针见血。既可佐证疑点问题的存在,又可挖掘新的问题线索;“切”则是研究确定审计事项和重点的基础上选取适当的审计方法作为查找问题的切入点。对某一审计事项,可以结合具体行业、数据类型、技术模型进行初步的诊断分析。对于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占据主要地位的项目可以采用数据筛选的方法确定后续审计重点,对于政策执行效果、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还需要确定实地走访的任务量以及延伸深度来安排主次确保审计目标按期完成,对于业务量大的单位往往还需要通过全面抽查、局部详查相结合的方法确保审计无死角。 二、创新思维,提高分析问题的深度 审计人员分析问题的方法不应只是孤立的、单一的,更需要系统的、全面的去分析问题背后产生的原因。针对同类型、同行业、同溯源的还应合并串联起来集中分析,深度挖掘问题之间的关联性,切勿一叶障目。一是要聚焦微观,见微知著。比如在大数据比对中发现某单位应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物品采用个人采购或者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招投标的情况,审计人员应进一步分析成本利润有无明显偏离合理区间,进而沿着资金流向判断部门单位或者个人有无借助权力谋取私利,从而揭示有无滥用权力致使政策目标无法实现等问题。二是综合研判,分清主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结合问题产生的背景和环境,相关责任人的主观目的以及政策决策流程等方面综合研判。审计人员要正确把握“依法审计”和“三个区分开来”的实质性关系,要全面分析问题产生的背景、决策、过程、结果等各个环节,做到主观上看动机、客观上看程序、总体上看结果,才能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以及合理的提出处理意见。以产业引导基金投资为例,基金投资项目本来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审计应关注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战略引导方向、是否进过详细调研、科学论证、市场调查、风险评估等流程、是否经过集体决策、是否履行了相应的报批程序、产生损失后是否采取积极补救措施等,而不仅仅把投资收益作为唯一的审计判断指标。因此审计人员只有把问题各个环节弄清查深,进行客观理性的分析才能以理服人。 三、夯实基础,提高问题定性的准度 随着信息化建设发展的日新月异、行业之间联系更加紧密以及政策之间互相叠加,审计对象、审计目标也逐步从单一化演变成多维化、复杂化。因此,审计人员要全面夯实理论基础,提升对审计业务综合把握能力。一是要通晓政治理论基础。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审计发现的问题可能看似是经济问题,实则背后蕴含着政治逻辑。要学会用政治的眼光来看待审计问题,从审计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结合讲政治的高度把握问题定性。如对基层制定的政策执行审计,问题的定性不仅要关注基层政策是否执行到位,还要深刻把握党中央、省、市相关同类政策领域的文件精神,将政策执行放在政治理论框架下去思考,在考虑区级实情的情况下推动国家经济方针政策落地生效。二是要通晓专业理论基础。专业理论基础不仅指的是审计人员应具备审计领域专业知识,更应提高审计流程的规范性和专业性。日常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往往不注重细节,常常出现审计证据链条不完整、审计定性不清楚、审计法规引用不合规的问题。因此审计人员要深入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学会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来对问题定性,要以规范实施的审计结果为基础,以充分适当的证据和具体明确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充分客观、公平公正的提出审计问题定性,提出实质性处理处罚,避免隔靴搔痒。 四、服务大局,提高问题建议的高度 审计工作的落脚点在于实现揭示问题、规范问题、促进改革的有机统一,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因此审计人员应当增强大局意识,始终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区域经济发展大局,通过微观审计提出宏观建议。一是要提高政治领悟力,把准建议方向。审计就是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只有深刻领会党和国家最重要利益是什么,才能促进审计工作落实到贯彻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决策部署上。要坚持党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什么,要将审计建议放在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高度上,做到同频共振。二是要立足问题本质,提升建议的指导性。审计人员要立足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出指导性强的审计建议。审计建议应当与揭示的问题相呼应,对症下药。既要言之有理、直击要害,也要有短期的治标之举与长期的治本之策。要学会用辩证的思维去思考问题的主要矛盾和矛盾存在的主要问题,擅于归纳提炼,提高建议的高度和准度,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作者单位系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