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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7, 2023

巡查审计:藏在陈年旧账中的小金库

藏在陈年旧账中的小金库 不久前,江苏省无锡市委第三巡察组在对无锡市原建设培训中心延伸巡察时,灵活采用“点名”法,成功查实“陈年旧账”,挖出了一个隐藏很深的“小金库”。 巡察组进驻该中心当天,组里就收到一份举报信,信的内容只有7个字:培训收费没入账。该组随即组织人员查账,发现该中心培训收入确实存在异常,培训班次、参加人数、收费明细没有做到逐一匹配。 该中心前任负责人徐某任职期间,是无锡市该行业领域培训市场红火的时期,但收入却没有明显增加,那么钱到哪里去了呢? “查核既往问题是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难点,想要坐实关键证据必须灵活运用查核方法。”该组相关负责人说。该中心各类培训班次多,收费标准不一,开课时间交叉,而且事情发生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许多关键资料都已灭失。 面对如此棘手的问题,大家都犯了难,该怎么办?“培训开完就散,查清每笔账不容易,除非我们把学员都喊回来一个个点名。”负责联动审计的同志无意间的一句提醒,让该组工作人员瞬间来了灵感。 “对!点名,巡察就是要摸底数、查问题,绝对不能因为有困难就放弃不查,那就来一场跨越时空的点名。”该负责人说,“点名”就是对照参训人员名单逐一核对所有培训费原始收据。 随后,该组兵分多路,挨个走访承办培训业务的培训点,调取了所有培训班次的签到表和证书发放人员名单,经过比对分析,从17.8万余条数据中找到了猫腻,3年内共有8774人次67.53万元培训费未能匹配入账记录。 该问题线索移交后,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部门立即开展初核,通过查阅该中心办公系统的数据,发现该中心原办公室主任曾向徐某汇报过“小金库”的收入和支出具体情况。 面对铁证,徐某如实交代,他把未入账的培训费用于发放奖金、购买酒水及其他非正常接待。他原以为时间久远无人知晓,没有想到,巡察组用了“点名”这个“笨”办法,让隐藏多年的“小金库”浮出水面。最终,徐某因私设“小金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复盘案例分享

新时代背景下,国有企业一直是支撑着我国社会经济稳步发展的重要支柱,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更是肩负着治企兴企的使命和担当。为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已成为一种新常态。 为了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发了《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对本单位所管理的领导干部进行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评价和建议等活动。 今天为大家带来一个某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案例,案例中的一些收获和启示,我们认为还是值得和大家一起分享。 俗话说,善复盘者有所为,做好复盘工作也是我们做好每一个项目的动力所在。本次复盘中难免存在审计思路不全面、审计程序不到位等情况,欢迎大家多多指正、多多交流,一起共同进步。 某省属集团公司下属A公司 原董事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复盘案例分享 案例背景 01基本情况 业主单位:某集团公司,省国资下属重点企业,下设50余家子公司。 被审计单位:A公司为某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资产规模10多亿,年均产值4000余万。下设有全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员工300余人。 被审计对象:A公司原董事长,任期2年10个月。 02项目背景情况 A公司原董事长因工作调动,按国家相关规定及集团公司制度要求需接受离任经济审计。 集团公司同时开展十余家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因审计部门资源有限,按照《第23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对被审计对象开展离任经济审计工作。 审计目标与策略 01审计目的 1.财务管理审计:对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 2.企业绩效评价:采用公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对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的绩效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和评估。 3.经济责任评价: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基础、经营环境等方面因素,对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的主要经营业绩、存在问题和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估,对其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得出全面、客观和公正的评价结论。 02审计依据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2205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某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 03审计内容 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财务状况;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大经营决策和对外投资及效益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及遵守国家财经法纪情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执行集团公司决策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前期审计问题整改等。 04审计策略 审计组提前和被审计单位沟通,获取部分审计资料,研判审计重点,制定对应审计方案,以便后期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工作。现场审计时需快速取得审计证据,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及集团公司、A公司有关制度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定和责任划分。 审计过程与方法 01审计进场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本次审计安排具有丰富经责审计经验的组长带队。审计组成员由两名注册会计师、一位高级会计师、两名中级会计师组成。 审计组进场日,业主单位组织召开了审计进场会,被审计对象进行述职,并组织职工开展民主测评。 02现场审计 审计组通过查阅公司财务资料、会议记录、合同档案、采购档案、目标责任书等资料,梳理公司内控制度,快速获取公司重大经济决策、对外投资、经营业绩等重要信息。同时,访谈公司高管和员工,做好访谈记录,以支撑审计结论。 在此基础上,审计组筛选出部分重要事项,通过比对资料、分析性复核和符合性审查等程序来查找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积极与被审计单位、对象进行沟通,展示问题及佐证资料,得到其认同,完成取证过程,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以下列示部分审计过程: 1.财务数据取数 此基础环节出现小插曲,审计组进场后发现前期远程取得公司的财务数据并不完整(正值月初,财务报表未出,取数后未能进行核对)。因新会计人员不熟悉财务系统、取数权限、系统故障等因素,导致进场后2天才取得完整、准确的财务数据,这是之前从没有遇到过的情况。 侧面反映出,一是可能公司财务管理基础较薄弱,二是可能财务部门不太愿意配合工作。审计组立即同财务总监进行沟通,在取得其理解的基础上,重新安排专人负责对接,使得后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梳理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审计组收集整理公司有关制度,结合后续审计检查制度执行情况。A公司作为国企,制度基本框架较为完善,制定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投资管理等制度,建立起了较为全面的内控制度体系。审计组通过梳理公司制度,发现部分制度,如存货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定时间过长,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不相适应,存在一定制度漏洞。 审计组查阅财务及其他相关资料,检查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发现存在财务主管离职未办理书面移交手续、使用季度存货盘点单倒扎确认当季材料销售收入、现金安装收入无派工确认单、业务招待费签单按年进行结算和报销、资金支付缺少审批程序、取得不合规代开发票等问题。 上述情况反映出公司基础管理环节还存在薄弱之处,需进一步加强管理。 3.检查“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建立、执行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制定了《“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党总支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建立起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机制。 审计组抽查会议纪要等文档资料,发现任职期间有5个月时间,公司未按《党总支议事规则》规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总支会议;有6个月时间,公司未按《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规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经理办公例会;抽查发现存在大额资金支付、重大自建项目未报经党总支会前置研究的问题。 上述情况反映出公司对“三重一大”管理贯彻执行不到位,党总支会未能充分发挥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指导作用。 4.收入管理审计 (1)现金收入管理 任职期间,公司营业厅设有4个窗口,采用轮班制,当值收费员在五点前将每日现金收入缴存至银行。 审计组在五点十五分对营业厅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四名当值收费员均未将现金收入缴存至银行,滞留现金余额一万余元。审计组进一步抽查前三月现金缴款单情况,从现金缴款单日期发现多次出现收费员未按规定将每日现金收入缴存至银行的情况。 上述情况反映出公司对现金收入管理不到位,容易出现管理风险。 (2)非现金收入管理 任职期间,公司收入除由智能系统自动计费外,其余仍由抄表员人工抄录数据后录入计费系统。 审计组将部分月份的计费系统数据和当月财务数据(两个系统之间数据未互通)进行比对,发现计费系统中部分客户长期拖欠的费用未在财务账上进行确认和反映;比对人工抄录数据发现部分客户或部分月份的费用未录入计费系统。 上述情况造成了公司少确认收入和应收账款100余万元,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

监审案例:公款培训,为何未报销培训费?

“我没有带头做好表率,对纪律缺乏敬畏之心。”近日,因违规借培训名义公款旅游,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某局副局长周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在处分决定书上签字时,周某悔不当初。 此前,常州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开展公款旅游及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治理,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在梳理比对有关数据时,发现了一条可疑的问题线索。 “培训通知上明确培训费2600元一人,但周某怎么只报销了机票和住宿费用,难不成自掏腰包去培训?” “通知上培训时间是2017年11月27日到12月1日,为什么周某报销单上的时间段却是11月24日到11月27日?”该纪检监察组认为周某此次“培训”疑点重重,决定对该线索开展初核。 在调取周某当时的工作职责、培训活动组织情况等证据后,该纪检监察组发现该培训班授课内容与周某实际工作并无关联,培训通知也不是定向发送,而是从网站上自行下载,培训地点是杭州、深圳、厦门、昆明等地,由参会者自行选择。 这极有可能是一起搭培训“便车”享“私人旅游”、隐形变异的公款旅游案件,该纪检监察组随即对周某开展谈话。 “真实的培训时间是11月24日到11月27日,我考虑到培训结束后,能在南宁周边玩几天,所以把通知时间改成了11月27日至12月1日。事实上后面几天我就是纯粹的旅游,没有缴纳培训费。”面对调查人员出示的证据,周某自知无法瞒天过海,只得如实交代。 隐形变异,变的是手段手法,却变不了违纪违法的事实。专项治理以来,常州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以公务活动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等隐形变异问题,立案106人,追缴资金300余万元。

干废内审,20种可能…

近年以来,和内审业内同仁广泛交流,时不时会听到有小伙伴和我吐槽: “这活儿没法儿干了!”,“够够的了!遭人恨、替人背锅”,“我们就是个摆设”,“真不知道价值在哪”…… 我见过很多内审成功的案例,也听闻了一些失败的故事,总结起来,可谓成功的方法大同小异,失败的原由各有千秋。 今天,特地对导致内审失败的常见可能进行简单梳理,分享给内审网的小伙伴们,问题明确了,想办法各个击破,解决问题,我们的工作就会更有意义,更有希望,愿有助于大家在内审工作中,更加顺畅,更加坦荡!   一、单位组织环境与文化氛围方面   1.组织文化存在严重问题 组织文化是核心基础,不支持内部审计,缺乏重视和认可,导致审计部门地位过低、资源不足、独立性受影响等一系列问题,也会导致审计结果被忽视或无法得到适当的反应。 2.架构和内审汇报路径严重缺乏独立性 其实,内审没有绝对的独立性可言,但审计部门的工作受到高层管理层的严重干预或控制,无法行使独立的职能,必然导致审计失去客观性和公正性。 3. 高层阻力较大 高层管理层不愿意接受内部审计的结果,可能是因为发现的问题会影响他们的声誉或利益,因此试图否定或淡化审计结果。 4. 组织对风险管理的不足重视 组织未能充分重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导致审计工作[各类审计方法案例报告模板关注公众号内审网可查阅获取,内审网注]的结果被忽视或无法得到适当的关注。 5. 组织派系林立、内耗严重 组织内部存在复杂的派系文化和利益斗争,审计结果可能会成为权力斗争的工具,导致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受到削弱。 6. 部门敌对态度持续存在 审计部门可能面临来自各部门的敌对态度,因为审计揭示了其业务中的问题和弱点,可能引起各部门的防御和抵触情绪,进而不配合审计工作。 7. 存在对审计人员的威胁和恐吓 审计人员受到来自被审计部门或组织高层的威胁或恐吓,导致审计工作无法独立和客观地进行。 8. 对审计职能理解不到位、期望不合理 管理层未能理解内审的角色、职责和价值,对内部审计的期望不合理,希望审计能发现并解决所有问题并提供完美的解决方案,而实际上审计的主要职责是提供独立的监督评价和改进建议。 二、审计资源方面   9. 审计无法获取足够的信息 审计人员无法获得足够的数据和信息来开展审计工作,实务中,这种情况往往可能由于审计人员未获得足够充分的权限,或某些数据、信息被某些人员隐瞒、文件不完整或数据系统不可靠等原因导致的。 10. 审计团队缺乏必要的技能 审计团队缺乏必要的技能与经验,尤其是审计负责人管理技能不足,这些均会导致无法与各方保持良好工作关系,无法准确识别风险,无法有效发现潜在的问题,不能提出建设性的审计建议,审计价值难以体现,无法得到各方认可和尊重。 11.脱离业务、纸上谈兵 审计人员未能充分了解行业、单位各领域业务实际,即便拥有较高的审计理论水平,也只能纸上谈兵,无法发挥审计应有的价值。 12. 审计资源不足 最直接的就是审计部门人员数量不足,无法有效应对大量的审计任务和需求,导致审核范围不全面或审计质量下降。再者,某些特殊领域审计,无法获得外部资源支持(如聘请外部专家、购买审计软硬件工具),导致审计效率、结果、质量受到影响。  三、审计管理方面   13. 错误的审计目标(定位)设定 某些单位审计目标与定位过于高大上、假大空,幻想审计万能,审计的目标设定不符合实际业务需求,过于宽泛,模糊不清,导致审计工作无法为组织带来实际价值。 14. 审计主次不分,审计规划、计划和执行不合理 审计重点不突出,主次不分,未能体现价值和风险导向,审计计划和工作程序的制定不合理或不够落地,导致审计工作无法全面覆盖或精确评估风险。 15. 审计工作流程与安排不适当 审计工作流程不合理,反反复复、顺序颠倒、多头对接,导致审计人员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无法高效解决、浪费时间,而且引发被审计方严重反感。 16. 沟通不畅 审计过程中,内部沟通不畅,导致无法有效解决问题,无法高效推进工作,进而影响成员情绪和团队氛围;同时,与各部门或被审计方沟通不畅,或低情商沟通,影响工作关系,降低工作效率,导致误解和冲突;与高层或汇报对象沟通不畅,影响审计资源的持续保证及审计价值的有效展现。 17. 审计人员频繁变动和培训不足 审计团队频繁变动、新人员加入或缺乏必要的培训和后续支持,导致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质量受到影响,增加各方沟通成本,同时也影响审计团队的外部形象。 […]

4项注意:消除审计盲区!

浅谈消除审计监督盲区 如何消除审计监督盲区,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是摆在我们审计人员面前 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提升审计影响力的一个重要方面。笔者结合自己的实践,认 为要扫除监督盲区,除了对重点部门、重要领域、重大资金作为审计监督重点外, 以下四个方面不容忽视。 一是勿让“清水衙门”成死角 俗称的“清水衙门”就是一些既无权又无钱的 部门,这些部门因不引人注目,易成为人们忽视的空间。然而近年来曝出的腐败案 里频频涉及这些“清水衙门”,如:我县XX办近几年来,连任几位局长都因“私设 小金库”受到处理处分。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些权力不大,资金量不大的单位长期 缺乏监督,致使领导干部放松警惕,法纪观念淡薄。再加上基层审计机关审计力量 不足、审计任务重等因素,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审计监督的盲区。要扫除这些监督死 角,应延伸审计触角,拓展审计范围,将这些所谓的“清水衙门”分年度列入审计 项目计划,做到监督无死角。 二是勿让“贪小便宜”成习惯 常言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 之”,而一些党员干部却总认为只要不大贪大腐,平时吃一顿饭、收一条烟,用一 趟公车都不算什么事。殊不知,这样的思想一旦出现,就如同在心里种下了一颗腐 败的种子,如果不加以预防和制止,最终会酿成大贪大腐。因此,审计人员要站在  “防未病,治已病”的高度上,对于这些现象要敲警钟,拉警报,亮红灯;不护 短,零容忍,直接亮剑,督促这些党员干部立行立改,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 想腐”的防线。 三是勿让“假话套话”成理由 在审计过程中,查出各种问题后,难免面对被 审计单位的一些辩解和说辞,这就要求我们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勿让这些假话套话 成为搪塞的理由。如被审计单位经常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过去一直这样做”的 借口来搪塞。历史遗留问题不解决,又将会成为新的历史遗留问题。还有如“这个 项目要急着上马,领导吩咐的,没来得及走程序”“行业规矩、市场行情是这样” 等等。面对这些说辞,审计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听一面之词, 不被谎言所蒙蔽,从源头上找出病灶,指出病因,切断病根。 四是勿让“隐性线索”成断路 随着反腐力度加大了,违纪的问题越来越隐 蔽。这就要求我们审计人员要善于研判,善于捕捉微妙信息,不放过审计中的任何 “蛛丝马迹”。要通过听、看、想等方式来捕捉一些可疑线索、分析被审计单位账 面上的逻辑漏洞、不合常理的行为、产生后果的原由等,来挖掘被审计单位可能隐 藏的企图,斩断被审计单位藏起来的“狐狸尾巴”。

6个技巧,让审计谈话事半功倍!

审计谈话是审计干部必具的基本功。侯凯审计长强调,审计干部要着力提升 “能查、能说、能写”三种能力。“能说”就是其中重要一点,掌握一定的审计谈话技巧,把“能说”贯穿于审计全过程,让审计监督事半功倍。应重点掌握六个技巧: 一当摆正心态 审计人员应把自己与谈话对象摆在平等的位置,以尊重、善意 的态度进行交谈,语气谦和,营造一种轻松和谐的氛围。遇到有关审计情况和对方 财务处理做法不明确的,就向对方虚心请问、请教,拉近双方的心理距离,清除抵 触情绪。如审计人员自视水平高,抱着“我来审你的帐、你就得听我的安排”等心 态,往往会引起对方不满或恐惧而产生抵触情绪,适得其反。 二抓中心主题 抓住要了解的信息,拟好谈话提纲,掌握主动,避免谈话时受 对方的影响。谈话内容从中心问题入手,按提纲要求有针对性就审计事项逐项深 入,认真倾听对方的表述和想法[内审网注:更多审计访谈技巧关注公众号内审网查阅],让对方感觉审计就是来帮助单位健全账务管理和 妥善披露相关信息的,并不是来“挑刺子”和“找岔子”。 三具君子风度 向对方提出要求或问题要礼貌相待,尊重对方,“请”字开 头,保持谦谦“君子”的风度,以好的态度感染对方乐意接受、配合审计人员的工 作要求,达到谈话的目的。向对方提出要求时,可以这样说:“请你介绍一下近一 年来的工作情况,好吗?”如直说:“我要了解近一年来的工作情况,需要你配 合!”很可能会适得其反,结果与审计谈话目的背道而驰。 四宜多听少说 审计人员在谈话过程中尽量多听少说,讷言敏思,以获取自己 需要的信息为主,让对方充分发表意见,并在倾听时抓住对方所表述内容与审计所 掌握的材料、证据之间的矛盾之处,获取审计需要的信息。同时,对于谈话对象提 出的要求和问题,少说“不”字,尽量不要直接拒绝,如“不同意”“不能办” “这不行”之类的话,给对方泼冷水,让对方失望而不予配合。 五兼旁敲侧击 不宜以采取过于直接、肯定的语气提问追问,也不要板起面孔 使用严肃的语气,尽量避免提出涉及对方直接责任的敏感问题,以免对方误认为是 审讯式的盘问,多作旁敲侧击,先由闲话引入问题,循序渐进,着意于弄清问题真 相,以便取证和确认事实,为扩大线索和进一步追查核实创造条件。 六要适当谅解 发觉对方谈话中错漏问题时,如属于大意疏忽造成,要适当给予对方理解与谅解,肯定对方所做的工作,尽量不要用批评、责备甚至追究责任的 态度与对方发生争论,善于举一方三,引导对方检查出尚未发现的同类的问题和线 索,为丰满审计证据服务。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制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以下内容包含:《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中共中央八项规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一、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 二、 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 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 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注重实际效果。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含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内容,为领导同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创造条件,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在考察点上,要使领导同志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中央政治局常委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汇报,一般不召开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工作汇报会和由省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能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 2.减少陪同人员。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调研,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5人,省(自治区、直辖市)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时,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由1位负责同志陪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 3.简化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在地方考察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中央政治局常委外出考察时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空军安排飞机,也可乘坐民航飞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出考察乘坐民航班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坐空军飞机,须经中央办公厅报中央批准。 4.改进警卫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警卫工作,要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实行内紧外松的警卫方式,减少扰民。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行时要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路。中央政治局委员如因工作需要前往名胜古迹、风景区考察,一律不得封山、封园、封路。在公务活动现场,要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控制范围,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警卫部门要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安全警卫工作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部署组织警卫工作,不得违反规定扩大警卫范围、提高警卫规格。 二、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5.减少会议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国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未经中央批准,不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上述活动也要从严掌握。要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统筹安排。中央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须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审核后报批,涉外会议和重要活动还须送中央外办、外交部审核。 6.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人数不超过300人,时间不超过2天,不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7.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全国性会议可视情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不涉密且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的会议可直接开到基层。电视电话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各地分会场布置要因地制宜、精简节约。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提高讨论深度。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见外宾的形式、地点可灵活安排,注重实效。 8.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各地区各部门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9.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或印发。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地方党委和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地方党委和政府报文。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文。各部门报送党中央、国务院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一律不报送党中央、国务院。 10.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各地区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对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进行规范,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切实提高运转效率。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规范出访活动 11.合理安排出访。围绕外交工作需要合理制定年度出访总体方案,中央政治局委员每人每年出访不超过1次,时间不超过10天。中央政治局常委每次出访不超过4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每次出访不超过3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一期出访安排不超过2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访,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和多边机制活动、外国执政党重要会议以及特殊情况需要出访的,另行报批。 12.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出访,陪同人员(不含领导同志配偶和我驻往访国大使夫妇,下同)不超过6人,工作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陪同人员不超过5人,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陪同人员不超过4人,工作人员不超过16人。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机制性会晤活动,陪同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经中央外办或外交部报中央批准。 13.规范乘机安排。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出访乘坐专机,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根据工作需要可乘坐民航包机或班机,如需乘坐民航包机,须经中央外办报中央批准;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乘坐民航班机,一律不乘坐民航包机。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乘坐私人包机、企业包机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14.简化机场迎送和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抵离京时,可安排出访主办部门、中国民航局各1位负责同志到机场迎送,其他部门不安排负责同志前往迎送;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抵离京时,不安排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前往机场迎送。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各有关驻外使领馆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和留学生代表到机场迎送。驻外使领馆和其他驻外机构一律不得向代表团赠送礼品,外方所赠礼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5.加强统筹协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由中央外办商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年度出访计划每年1月底前报中央批准,当年年中进行1次综合协调。年度出访计划和年中协调安排经中央批准后,有关单位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 四、改进新闻报道 16.简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中央政治局委员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进一步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议活动报道内容和结构,调整播发顺序,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一般可安排在报刊、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增强传播效果。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中央电视台报道时不出同期声。 17.精简全国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经中央批准举办的全国性会议活动,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5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不作报道,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未经中央批准的不作报道。中央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特殊情况需作报道的,须报中央批准,字数和时长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18.规范中央政治局委员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时,随行中央媒体记者一般不超过5人,其中包括2名摄像记者、1名编辑、1名摄影记者和1名文字记者,地方媒体一般不派记者参加;中央媒体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活动,新华社发文字信息通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3分钟,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考察调研活动如需公开报道,新华社发文字消息通稿不超过800字,可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 19.简化治丧活动新闻报道。担任“四副两高”以上领导职务的领导同志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的,新华社消息稿中只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名单,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再列名。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可配发慰问亲属的照片,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一般不配发照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可播出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送别画面,不再播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画面。省部级领导干部及社会知名人士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哀悼、慰问的,中央电视台不报道,新华社消息稿中不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名单。 20.简化诞辰纪念活动新闻报道。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诞辰纪念活动,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并讲话的,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讲话全文另发,人民日报摘发座谈会发言;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的纪念活动,可适当放宽有关标准。曾任其他领导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诞辰纪念活动,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并讲话的,文字稿不超过3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讲话全文另发,人民日报不摘发座谈会发言。 21.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事活动新闻报道。提高外事报道针对性,增加信息量,减少一般性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日会见多批外宾或多位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日分别会见同一批外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晚间新闻发一条综合消息,不单独报道每场会见。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每个国家综合报道1次,新闻消息稿不超过1200字,电视新闻时间不超过3分钟。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其他形式报道;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期间会见外国元首、政府首脑等活动可作报道,新闻消息稿不超过500字,不配发照片,可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中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出访的其他活动一般不作报道。出访活动新闻报道的报纸截稿时间为凌晨1时,新闻联播截稿时间为19时20分,此后主要政治局委员的外事活动,可在次日安排报道。 22.规范重大专项工作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受中央委托到地方指导特大抢险救灾、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专项工作,在应急阶段,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上述专项工作转入常态后,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一般只综合报道工作进展情况,不单独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参加活动或讲话,改由晚间新闻节目报道,文字稿不超过500字,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 23.规范其他新闻报道。经中央批准,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从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上退下来的同志出版著作等作品,由新华社播发简短出版消息,字数不超过200字,中央电视台不作报道。除经中央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活动外,中央政治局委员参观展览、观看一般性文艺演出以及出席其他文艺活动,一律不作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给部门、地方的指示、批示等一般不作报道。 24.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探索运用网络等新手段加强中央主要领导同志与群众的直接联系。充分发挥中央职能部门的作用,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新闻报道工作由中央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并督促指导中央新闻媒体落实有关规定。涉及中央重大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中央宣传部商中央办公厅统筹安排。领导同志处不直接向新闻单位就报道字数、时长、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有关要求可按中央规定,由中央宣传部向新闻单位提出或由新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从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上退下来、仍担任国家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同志,新闻报道工作仍按原标准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由中央宣传部研究解决。 五、加强督促检查 25.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涵盖各级领导干部的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贯彻落实办法,狠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26.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细则,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分别报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7.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汇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细则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地区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28.人大、政协、军队、人民团体机关参照本细则执行。 29.本细则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30.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实用5招!遏制围标行为

我们知道,围标会严重损害业主利益,极有可能让业主找到一个价格高而素质差的施工单位。投标人在串标过程中支付给其他投标人的费用以及施工企业利益最大化的需求都会通过串通报价的形式抬高报价,最终会使业主付出比正常价格高得多的建设资金,从而使业主在经济上蒙受损失。而一个素质差的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水平低,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施工安全得不到保障、施工进度失去控制,从而造成大量返工,延误工期,使工程建设无法发挥预期的经济及社会效益。 招投活动中围标发生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至开标这段时间内,这段时间又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招标公告至购买标书截止日这段时间,这一阶段的围标形式为违法投标人联系一些施工企业,给予一定好处(这里的好处不仅是金钱,还可能是这次你帮我下次我又帮你等)借其资质进行报名,少的三五家,多的十余家。这一阶段违法投标人主动出击,掌握着围标的主动权,是主要的围标形式,也是比较容易围标[各类型审计报告模板审计方法案例搜索关注公众号内审网可查阅获取,内审网注]成功的,同时也是比较隐蔽不好防止的。 第二阶段是购买标书截止日至开标这段时间,这一阶段主要表现为潜在投标人报名后,违法投标人通过各种途径,比如标前答疑、现场踏勘等,了解潜在投标人报名情况,然后私下联系之前他们没有谈过的潜在投标人谈判,散布他们之前的活动情况,有的甚至说你投了也白投,还不如给你一点好处,你放弃投标,或者加入他们的围标圈,可以说是威逼利诱。这一阶段可以说是第一阶段的补充,存在着被告发或真心想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配合的风险。不在围表标圈的潜在投标人较少,或者比较多时违法投标人没有把握的一般不会发生。    上面就围标的危害和围标的形式作了阐述,下面就如何防止围标结合本人实际工作在招投标程序和实际操作方面谈一些想法。    一、广泛发布招标公告,提前预防围标     要在尽量大的范围内,让尽可能多的潜在投标人知道拟招标项目。除了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在规定的“三报一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外,还应在全国各地方有影响力的媒体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知道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越多,可能报名的投标人就越多,参加围标的施工企业所占潜在投标人的比例就越小,发生围标标的难度就越大,围标的成本也越大,围标成功的可能性也就越小。    二、严格合理设置资格条件,尽可能减少围标可能性     部分资格条件必须严格。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要求提供在本单位至少连续半年缴纳社保的原件。拟任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都必须是本单位人员,要求提供在本单位至少连续半年缴纳社保的原件,且拟任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能在其他工程项目任职,并且保留中标后进一步查证的权力,若查证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取消中标,并报主管部门处罚。这样对不准备投标而是被违法投标人邀来围标的施工企业的人员影响较大,有的就不愿意来陪违法投标人围标了。所有需签字的地方必须有本人手签,不得由签字章代替,甚至可以要求投标逐页小签,审查时将各种签字对比发现笔迹不一致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这样杜绝了由违法投标人一家就把参与围标的施工单位的标书做完的情况,被违法投标人邀来围标的施工企业可能嫌麻烦,就不愿意出借其资质了。    对于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则不能太苛刻。对投标人的资质按国家要求即可,不提倡招标人提高资质要求。满足国家的资质要求就说明施工单位有能力完成拟招标工程项目,若提高资质要求就排除了大部分潜在投标人,结果是给围标提供了方便,违法投标人借资质的范围更小了,成功围标的可能性就增大了。 据笔者了解,曾经有某公司的办公楼装饰工程,控制价2300多万,按国家要求具有二级装饰工程资质的即可,而该公司考虑办公楼是公司的门面,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是投标人具有装饰工程一级资质,这样排除了至少一半的潜在投标人,而实际中标人最后被怀疑是借别人的资质进行投标的,因为施工质量很差,反复整改,可能连二级资质的能力都达不到,造成了给了一级资质的造价做了个由三级资质完成的工程。如当时就允许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投标,扩大潜在投标人范围,借资质投标就可能中不到标。    三、切断潜在投标人之间的联系,彻底杜绝第二阶段围标     潜在投标人之间的见面主要发生在购买标书、现场踏勘和标前答疑时。招标人发售标书可采用转账和邮寄形式;在招标文件中准确描述现场位置和现场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召开标前会议,答疑采用电子邮件形式。这样有哪些潜在投标人,总共有多少家潜在投标人违法投标人无从知晓,彻底杜绝第二阶段围标。    四、利用投标保证金的设置,控制围标范围、增加围标成本     在第一阶段围标中基本上是违法投标人交纳所有他借资质人的投标保证金,因为这样出借资质的施工单位才没有被没收投标保证金的风险。这给招标人防止围标提供可能。对于这个问题,可以采取收取信誉保证金的方法,而收取信保证金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信誉保证金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挂靠投标、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其实质与投标保证金差不多,金额可以设置较大,比如投标保证金的两倍,并且与投标保证金一样必须用现金缴纳。这样一来,违法投标人想借多家资质围标,资金压力会很大,借资质少了围标成功的可能性又不大,从迫使违法投标人放弃围标。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已现金转账的方式交纳。这样做很有必要,一是可以加大违法投标人围标成本;二是可能留下围标证据,当然招标人无权去查违法投标人的账,但是在审计机关检查违法投标人账目时发现施工企业间没有正当理由的转账、现金支取或存入,一旦深查就有可能发现围标的踪迹,建议审计机关发现围标踪迹时通报招投标管理行政部门对其处罚。 五、严格评标、发现围标的报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评标作为防止成功围标的最后环节,在评标时,评委只要严守职业道德,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如果有围标情况还是能发现问题的。比如对投标人的电子文档标书进行属性查看,如果存在围标,不难发现电子文档标书的文件属性和来源出自同一电脑,在类比出于同一电脑的投标文件,就可能发现雷同标书,再对这些投标人进行质疑,回答无法排除围标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围标、串标。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评标委员会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大胆认定围标、串标,并报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笔者了解到曾经有个项目评标,评委发现一家投标人的一张需投标人盖章的资料盖的是另外一家投标人的章,检查他们的电子文档标书,发现出自同一电脑,这样至少完全可以认定这两家投标人串标,但评委怕麻烦,最后找了个其他原因把这两家投标人的投标作了废标处理。相信类似情况在评标时还不少,若能发现一起,依法处理一起,并在相关网站和刊物上公告,相信对想围标的违法投标人具有很大威慑,围标现象会大大收敛。    另外,还可以对于没有特殊要求的拟招标项目,尽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作为评标办法,违法投标人的围标成本一般都会加在投标报价中,这样其投标价会比正常报价高,只要有一家经评审后投标人没有参加围标,违法投标人的围标都不可能成功。 上面防止围标的方法均建立在招标人依法招标的前提下,这就要求招标人依法招标,不得参与围标,同时建立完整的规章制度,教育招标人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围标。

“小线索”引出“大问题”

看着缓缓关闭的机房防火门,老宋深深叹了口气,今天已是入驻被审计单位第三周,“两癌”筛查数据被审计单位仍是以各种借口拖着不予提供,现在更是扯出因为配合审计导出数据,导致系统服务器崩溃的理由。 半个月前,X省统一部署,开展全省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Y县迅速行动,从各相关科室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审计组,进驻妇幼保健院开展审计调查工作。由于Y县已经五年未开展过相关审计,审计组一时无法迅速确定审计重点,老宋带着审计组成员已将妇幼保健院的医疗收费、药品耗材出入库以及财务凭证已反复看了好几遍…… 柳暗花明 “告诉组长一个好消息,刚才其他医院的数据送过来了,我们刚才运用大数据理念,将妇幼保健院的收费项目与全县其他公立医院的收费项目做了个对比,发现妇幼保健院有些数据存在明显问题!”老宋刚走进办公室,小杨兴奋地对老宋说道。 “有哪些疑点?”老宋快步走到小杨身边,俯下身子瞅着小杨的电脑屏幕问道。小杨指了指自己的电脑屏幕,“老宋看这里,妇幼保健院这段时间的核酸检测费用明显高于同时期其他公立医院!”小杨面带微笑“而且我关联其他数据表查到数据明细,所有价格偏高的数据都来自Y县盛和食品公司,有三千多条!” 老宋拍了拍小杨的肩膀“哈哈小伙子干的不错,把相关数据拷给我,咱俩好好分析分析。”说罢,老宋抬头扫视一圈办公室其他同事“万事开头难,咱们已经发现了疑点线索,大家加把劲啊!” 午饭过后,审计小组讨论审计业务,大家就上午的分析成果做出讨论,老宋肯定了大家的成果,认为大数据分析出的数据疑点明显,各种佐证材料比较充分,盛和食品公司核酸检测费用问题尤其明显。 根据D市医保相关文件,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价格上限不得超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额45元,试剂费执行零差价政策,Y县所有公立医院“单人单管”检测统一执行检测费45元、试剂费12元,合计57元,“五合一”检测统一执行检测费23元,试剂费不得另收。盛和食品公司最初按照“五合一”收费标准每人次收费23元,几天后作废按照23元收费的记录,然后按照57元和65元的标准重新收费。 带着疑点,审计组叫来化验科主任张然,简要说明情况后,老宋直奔主题“张主任,关于盛和食品公司核酸检测的事你们有什么要说明的?” 听到老宋的话,张然一愣。 “盛和食品公司有啥事啊宋组长”,老宋挑了挑眉,没有说话。 “哦对,去年疫情爆发的时候,盛和食品公司闭环管理了,他们公司联系我们院,要我们上门做核酸检测,院领导同意了,有一段时间安排我上门去给他们做核酸,他们怎么了宋组长?” “和他们无关,是你的事”。老宋盯着张然的眼睛缓缓说道。 “盛和食品公司为什么刚开始23元的检测费用被作废了,改成了57元和65元?”老宋问道。 听到老宋的问话,张然看起来并无意外之色。 “这个是院里安排的,院里说我记错了价格,让我改的价格,57元是检测费45元加试剂费12元,Y县都执行这个标准,至于65元嘛……” 张然双肘撑着桌面手背拖着下巴,看不出什么表情。“65元当时好像是对方经办人和院领导协商的价格,具体什么情况我不清楚,院领导说我记得不对,我就按院里的要求改。” 老宋对张然的回答有点意外,原以为是化验科主任为了科室绩效违规收费,没想到这事还牵扯到院领导。 “你们当时做核酸检测用的哪种试剂,什么规格?”老宋赶紧追问。 张然的表情有些玩味“这个记不清了,好像是单人单管,毕竟过了这么长时间了,不过你们可以去查查耗材库房,看看当时进货规格。” “哦?”老宋盯着张然,好像要把张然看透。 “当时哪个院领导负责这事呢?”老宋接着问。 张然有些犹豫“当时刘晨主任负责这事,哦对,现在是刘书记了,好像还有一个彩超室刘军,当时他俩负责联系这事,我就是个做检测的。” 扑朔迷离 下午,审计组继续向两人开展问询工作,老宋这组负责问询刘晨。 寒暄过后,老宋率先开口“我们这次找刘书记谈话,主要是想了解一下去年盛和食品公司与咱们医院合作做核酸检测的情况,我们对这项工作有些疑问,据我们调查了解,刘书记是当时的负责人。” “哦,这个事情啊……这是去年疫情时候的事情,时间太久了,让我想一想。”刘晨沉吟了一下说道。 “当时疫情爆发,盛和食品公司由于发现阳性病例采取闭环管理,需要每天做核酸。由于最近几年生育率下降,现在我们院每年也就两千左右新生儿,日子过得很困难。为了给院里增加收入,我们就和盛和食品公司合作,那段时期每天安排人上门给他们做核酸检测。”刘晨说道。 老宋看了看刘晨,接着问“当时这事是怎么联系的呢,价格怎么谈得?我们看到了三千多条记录,这么多次检测都是按上级规定的价格收的?” “当时是彩超室的刘军介绍的,当时我还在办公室,她给我说的时候我觉得是件给院里增加收入的好事,我给当时的院长汇报了一下,院长觉得可以合作,就安排化验科张然每天去给他们上门做核酸。”刘晨拿起水杯喝了口水,解释道。 “当时是怎么和盛和食品公司联系上的,价格又是怎么定的呢,刘书记?”老宋接着追问。 “刘军给介绍的这事,具体他们什么关系我不清楚,价格是有个文件,化验科按那个文件价格计价收费,说起这个我还得说一下,最开始的时候,化验科没有经验,他们记着记着就把价格记乱套了,后来刘军和财务费了老大劲才给理清楚。我这个经办人只是个要账的,当时疫情结束,盛和公司还有好多费用没跟院里结清,我去了好几趟,天天去他们厂里追着他们老板要才把尾款结了,这事是院里安排的,别的事院里没安排我也不清楚。” 听了刘晨的解释,老宋想了想,接着问“化验科当时记错了为什么是介绍人刘军和财务理清的账,怎么不是他们科自己处理?” 刘晨一时无法应答,犹豫了一会才解释“账就是他们记错的,可能院里觉得他们不专业,就让经办人和财务帮他们整理吧。” 送走了刘晨,老宋与小杨讨论了一下,认为可以初步排除化验科张然的问题,但是刘晨很可能没说实话,这人有较大疑点。 接着,他们叫来介绍人刘军。经谈话了解,刘军和盛和食品的财务小吴在美容院做美容时相识,二人并不熟悉。一次做美容时小吴提起这事,刘军觉得这事可以增加医院收入,就像当时的办公室主任刘晨汇报,然后盛和食品公司就和妇幼保健院搭上了线,收费标准之类的事情都是院里定的,她也不清楚,最后结账不痛快,听说是盛和食品公司的老板觉得核酸检测价格太贵,所以极不情愿支付账款。 峰回路转 面对重重疑点,老宋换了个思路,安排小杨核实了妇幼保健院药品耗材“进销存”数据,确定当时入库核酸检测试剂规格为“五合一”,也就是妇幼保健院有极大可能串换了核酸检测项目,将核酸检测“五合一”对应为“单人单管”多收检测费。化验科收费记录里作废的那些23元的收费记录也能很好的佐证这一点。 他们到底是怎么操作的呢?老宋皱着眉边摩挲下巴上的胡茬边思索。 核酸检测的那些收费确定是超标准收费,盛和食品公司也不是第一次做核酸,对核酸检测价格有一定的了解,现在这种情况表明妇幼保健院和盛和公司的财务小吴之间或许存在不为人知的利益输送。 “宋组长,我们这边有重大发现!”此时,与负责财务相关审计的许峰传来了好消息。 “之前你让我们留意与盛和食品公司相关往来,我们特别关注了一下,一张凭证里发现疫情结束时,医院食堂从盛和食品公司采购了一批扒鸡,价值五万元。”许峰笑着说“我们感觉很奇怪,这是我们第一次看到医院食堂采购卤熟食,五万元能买上千只扒鸡了。我们特地核实了一下,食堂工人说对扒鸡没有印象,他们菜单里也没有扒鸡。” 老宋给许峰沏了杯茶,示意许峰接着说。 许峰接过水杯,接着道“财务那边我们核实过了,这是发票和转账记录,收款人是盛和食品公司。” “组长,我们约盛和公司小吴过来谈谈吧,证据表明她在吃回扣啊!”小杨向老宋建议。 老宋想了想对小杨说“可以,联系她下了班过来,就说我们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对她产生负面影响。” 当晚,老宋与小杨加班对盛和公司小吴做了谈话笔录。经谈话得知,疫情爆发后,他们公司做核酸的需求比较大,因与各个医院都不熟悉,她想起了在美容院认识的刘军,然后通过刘军联系上了妇幼保健院办公室主任刘晨。确定了核酸采集需求后,提出了医院向她支付五万元的“劳务费”。她利用职务之便,向医院开了张销售发票,用于医院向她支付“劳务费”,资金到账后,又以其他理由将这笔钱从公司公户转到个人账户。 翌日,老宋约了刘晨过来谈话,面对铁一般的证据,刘晨不得不坦白。为了增加医院的收入,上任院长同意了对方索要‘劳务费’的要求,从食堂走的账,根据盛和食品公司业务特点,虚构了一笔采购。 事后,妇幼保健院现任院长急忙来到审计组办公场所与老宋见面,详细了解了此事。当场保证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并召开全院大会,要求全院上下全力配合审计组工作。 老宋心心念念的“两癌”筛查数据也很快提供了过来。“两癌”筛查是指乳腺癌和宫颈癌免费筛查,由于妇幼保健院的业务特殊性,当地卫健部门将“两癌”筛查公共卫生项目交由妇幼保健院负责开展,并根据妇幼保健院提供的筛查记录向该院支付相关资金。 经审计组大数据分析,妇幼保健院“两癌”筛查数据存在较多问题,如:“两癌”筛查无结果,诱导患者多次“两癌”筛查,“两癌”筛查人员记录中存在已死亡人员等,并以此违规套取项目资金40余万元。 审计结束后,妇幼保健院串换医疗项目违规收费与虚增人员套取“两癌”筛查公卫项目资金被依法追回上缴财政,问题线索由审计局移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审计问题定性11类常见错误

审计定性是审计报告的灵魂,是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然而,笔者在多年的审计项目审理过程中,经常发现问题的性质不准确,定量不正确,相关证据不适当充分等情况,造成审计报告使用者与撰写者对问题性质的理解不一甚至完全相悖,严重影响审计项目质量。本文拟通过案例分析目前审计定性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供审计人员参考。 一、问题性质界定方面 (一)超越审计职权范围、未围绕审计目标定性 某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张某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10.3万元,审计人员将其定性为:国家工作人员张某贪污公款10.3万元,构成贪污罪。然而张某是否犯罪,只有司法机关才有权判决,审计机关无权定罪。 审计人员将“某单位房屋出租未公开招标”作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反映的问题之一,将“未及时删除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平台2011年测试数据”作为同级审计报告[内审网注:各类型审计报告模板审计方法案例可关注公众号内审网查看获取]反映的问题之一,上述未公开招标和未及时删除测试数据均与其审计目标无关。 (二)未经分析根据结果或表象直接定性 某基本建设项目,20XX年3月中标价5亿元,20XX年8月结算价9亿元,审计人员根据表象将其定性为:某项目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从表面看,结算价是中标价的180%,但审计人员未对其演变过程进行分析,剔除其客观因素变化如原材料和人工工资等正常涨价、工程量合理变更等原因引起的结算量变化金额。 某高校20XX年至20XX年应提助学经费1842万元,实际计提1672万元,少计提170万元;三年实际使用996万元,占应提取经费的54%;截至20XX年底,财务账面助学经费结余3395万元。审计人员根据财务数据将其定性为:三年少提助学经费170万元,且未足额使用余额大。从表面看,确实存在少提和结余多的现象。但是审计人员如果从助学经费政策(如计提标准和口径、使用范围等)的科学性、合理性角度进行分析研究定性的话,能更让被审计对象心服口服。 某单位20XX年通过虚列印刷费支出套现19.8万元用于津补贴发放。审计人员只对发放津补贴行为定性为:某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19.8万元。未对其操作手段或方法套现取得资金的行为进行定性。 (三)避重就轻、以偏概全、只对部分事实定性 某高校20XX年在下属企业列支校本级车辆使用费30万元和教职工交通补贴450万元,审计人员将其定性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不到位。未从校本级自身遵守“三公经费使用”“八项规定”的角度定性,避重就轻。 审计人员将某单位“某一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定性为: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将“暂存款科目中列收列支”定性为:会计核算不规范;将“10台电脑未及时入账”定性为: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不管是财经纪律、会计核算还是固定资产管理,其涉及的内涵都很宽泛,上述定性明显以偏概全。 某问题的定性标题是“A专项资金拨付迟缓”,而事实是除了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外,还存在A专项资金用于非A项目的相关事实。审计人员未对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问题定性。 (四)未将被审计对象作为问题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管理履行主体切入定性 在税收征管延伸审计过程中发现,2014年有13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未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审计人员将其定性为:13户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未全面享受。未从税收征管部门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角度切入定性。 (五)问题主体与引用的定性依据的主体不一致、定性内容与提出的处理意见不匹配 某交通投资公司应承担某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6.3亿元,审计日实到项目资本金 4.5亿元,应到未到项目资本金1.8亿元,审计人员将其定性为:项目资本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定性引用的依据是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搭桥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向项目发起人或股东发放项目资本金贷款的规定”。违规事项的主体应该是某交通投资公司,而引用的依据的主体却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审计报告使用者无法判断到底是某交通投资公司的问题还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问题。 审计人员发现某单位“未按规定公开出租房屋资产”,提出的处理意见却是将房产出租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定性内容与提出的处理意见不匹配,审计报告使用者无法判断到底是程序问题还是收入预算管理问题。 (六)使用非法律用语、不定量词、建议式定性 审理中也经常看到这样的定性标题:某单位私设“小金库”100万元。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小金库”不是法律用语,所以,在定性时还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述“账外资金”“账外资产”“账外账”等法定用语,确保定性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审计人员经常用“个别、部分、有些”等不定词,用“不够明显、不够科学、不够规范、不够有力、不够刚性”等主观结论,用“执行率偏低或偏高”“结余较多或较少”等无法定用语定性,其实“高低”“多少”是相对的,各人对“明显”“科学”“有力”“刚性”等的理解也不同,易产生歧义。 出于各种原因,审计人员有时不敢直接点出审计发现问题的实质,采用“有待提高、有待完善、有待加强”等建议式定性,使审计报告使用者无法判断是存在的问题还是从更高要求和标准提出的建议。 二、问题定量计算方面 (一)以余额代替发生额定量 某单位20XX年9月至20XX年账外资金合计收入257万元,支出245万元(均用于津补贴发放),20XX年末余额12万元。审计人员将其定性为:某单位账外资金12万元。以余额代替发生额,且未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行为进行定性。 (二)未经明细分类按总额定量 税务征管部门未及时足额征收390家9589万元税款,审计人员将其定性为:税务部门未及时足额征收390家企业税款9589万元。定性标题未细分税种,审计报告[内审网注:各类型审计报告模板审计方法案例可关注公众号内审网查看获取]使用者只有阅读完整个事实才知道9589万元税款分别由哪些税种构成。 (三)定量计算错误 由于口径调整、小数点移位、金额单位不一却简单加减等各种原因,审计人员对问题数量(金额或比例)的计算错误时有发生,造成小标题的数量(金额或比例)与明细事实不符,或者与分类、分项事实的合计数不符。 三、定性证据方面 (一)未对问题“实质”取证 某单位20XX年未及时申报缴纳增值税105万元,审计人员将其定性为:偷漏税收105万元。查阅相关审计工作底稿和原始证据,未发现对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行为的相关证据。偷税是以偷逃国家税款为目的的故意行为,漏税不具有上述目的,是过失行为,两者性质完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二)未对通过关键词搜索或基础数据比对生成的疑点事项核实取证 某“三公经费”审计,审计人员根据“烟”关键词搜索出购买香烟相关支出记录10条金额2.1万元,审计人员未经逐笔核对直接将其定性为:违规在接待费中列支购买香烟支出2.1万元。经核对原始凭证,实际购买香烟支出仅为180元,是由于会计人员在输入会计凭证“摘要”时,为图方便笼统地输入“烟等支出”所致。 四、审计定性应当关注的几点要求 审计定性应当客观审慎,依法写实,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辞。 首先,定性时应当充分考虑审计职权范围、审计目标、被审计对象、审计具体内容以及审计报告的使用者等因素。区分界定是审计机关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还是超越职权范围的问题,是审计目标内的问题还是非审计目标内的问题;是被审计对象的问题还是其他部门和单位的问题;是被审计[内审网注:各类型审计报告模板审计方法案例可关注公众号内审网查看获取]对象自身直接违法违规违纪的问题,还是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同时,做到定性标题内容与正文表述的事实、引用的依据和提出的处理意见相匹配,避免出现前后不一或张冠李戴,造成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不知所云。 第二,定性的证据应当适当充分。是主观故意还是工作过失,是先行先试还是明知故犯,是不会还是不为,是失误失职还是谋取私利,是主体责任还是监督责任,是直接责任还是主管责任、领导责任,是偷税、漏税还是逃税、抗税等,都应当有适当充分的证据证明之,忌根据表象定性、随意推断定性、建议式定性。 第三,定性一般应有小标题,用写实的方法以“性质+数量(金额或比例)”的方式表述,使用法律用语,数量(金额或比例)计算正确,避免使用含有歧义的词语,既不能避重就轻、避难就易,也不能以点盖面、以偏概全,使审计报告使用者通过小标题能直接了解问题的性质和实质。问题的主体一般是被审计对象,可以省略,但非被审计对象的问题主体必须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