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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如何写好审计建议

审计建议是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成果,是审计人员在审计结束后,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提出的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和改进内部管理的工作建议,是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个别审计人员对审计建议不够重视,存在重审计查证、轻审计建议,提出的审计建议针对性不强、实用性不够等问题。 如何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提出有针对性、高质量的审计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需要审计人员认真思考。 审计建议要围绕问题提 审计建议,首先要有针对性,在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全面、客观、辩证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建议,不能泛泛而谈,也不能先入为主或人云亦云。 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并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客观分析,辨证施治,指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对症下药,精准施策,促进被审计单位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堵塞漏洞、提高效益,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建设性作用。 审计建议要体现宏观性 审计建议,站位要高,要着眼宏观,从全局观察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管理水平,真正体现出所提建议的价值,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就问题谈问题。 审计建议要体现政策性,要围绕政策法规和制度要求,提出的建议要有利于被审计单位将政策制度转化为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促进遵纪守法,规范管理,完善制度。 所提建议必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符合被审计单位事业发展方向,要从宏观着眼、微观入手,突出重点,区分主次,把要干什么、怎么干讲明白,说清楚,让被审计单位信服。 审计建议要精准管用 所谓精准,就是要切中要害,一针见血,达到“药到病除”的效果。 提出建议前,首先,要把审计情况搞准。把每一笔账、每一件事、每一个线索都搞清楚、弄明白,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 其次,要把原因找准。一个问题后面,往往有多重原因,审计人员要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透过现象看本质,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分析原因要言之有据。 最后,在摸清情况、分析问题、找准原因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建议时要深思熟虑,做到有的放矢,不能含糊不清、似是而非,更不能笼而统之、“包医百病”。 所提建议还要管用。提建议是为了解决问题,被审计单位如果按照审计建议去做,达不到效果,或者收效甚微,甚至出现负效应,那就是无用的建议,甚至是有害的建议。 审计建议在精不在多 审计人员要通过发现某一方面的问题,判断问题的实质。有些比较严重的深层次问题往往隐藏在一些小事之中,有些影响事业发展的问题又往往隐藏在苗头之中。 因此,审计工作要洞察秋毫,严谨细致,抓住问题的核心和实质。所提建议在精不在多,只要是有深度,能解决实际问题就是质量上乘的建议。 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善于发现蛛丝马迹,小中见大、见微知著;还要学会透彻分析,从一大堆零散的现象和问题中找出本质规律,提出精准、到位、有预见性的对策建议。 审计建议要有可操作性 一项工作的突破,关键在对策建议上的突破。现在很多问题的存在,不是大家不清楚,而是找不到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法举措。 目前,在审计实务中,有一种倾向是查出的问题比较多,提出的对策不具体或者不可行。提的审计建议,要么针对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要么就事论事,缺乏高度;要么文不对题,空洞无物。 因此,审计工作不仅要回答“是什么”和“为什么”,更要回答“怎么办”,提出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 审计建议要实不要空 查出问题不是审计的最终目的,提出审计建议、促进问题解决才是审计工作的真正目标。 因此审计建议不能华而不实,中看不中用,必须抓住关键,触及深层次问题,实实在在地解决实际问题。 一是不能偏。要围绕体制机制是否完善,法规制度是否有漏洞,政策措施是否有缺陷,管理和流程是否不规范等审计目标,查出什么问题就提什么建议,做到不跨界不越位。 二是不能散。提了一堆建议,如果建议的目标不聚焦,被审计单位无法落实,审计工作就失去了意义。 三是不能空。建议要言之有物,要通过具体的数字、典型的事例,实实在在的问题,从中归纳出建议,不能脱离实际提一些空洞的建议。 审计建议表述要准确 审计建议语言要精练,表述要准确。要做到言简意赅,用词准确,表述清晰,不跑腔走调。要针对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把握好语言分寸,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回答好“怎么办”。 一是表述要明确无误,做到层次分明、文字简洁,不拖泥带水、含糊不清; 二是表述要实在平和,用事实说话,用审计专业术语说话,把道理讲充分,做到言简意赅,不说过头的话; 三是要确切具体,包括对建议采取的办法、措施、步骤和针对的单位、对象、内容等方面,都要注意准确性、合规性和逻辑性。 

超全!工程结算审计必须注意问题大汇总

工程计算的依据 1、 招标书: 指业主或其委托单位发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说明、往来信函、会议纪要等。  2、 投标书: 指我方为响应招标书而投出的并且已经中标的投标文件。 3、合同: 指经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其内容与工程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合同组成内容一致。 4 、设计变更: 指由设计院开出的签字齐全并生效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其它文件。 5 、委托单: 指业主或其他单位开出的委托我单位施工的本标段范围以外工作的有效单据。 6、 联系单: 指业主、设计院、总承包单位、其他施工单位以及本单位就施工协调等方面开出的工程联系单。 7、 施工方案及措施: 指由我方编制经业主(发包方)、监理批准的用以指导工程施工的方法和程序。 8 、价格确认单:指根据合同规定或业主另行委托由乙方采购设备或材料时,必须经业主确认价格和数量的单据。 9 、工程量签证单:根据合同和图纸实际情况,必须由业主及监理现场确认的工程量签证单据。 10 、工程索赔:指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行为。 工程合同 一、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双方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为依据,依照约定的总价进行承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非招标人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或实际工程量与预计工程量的差异超过某一约定的百分比之后才可以调整合同价格,否则承包人不得要求变更总价。 2、调整总价合同:在报价及签定合同时,以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当时的物价计算合同总价。但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如果在执行中由于市场价格浮动引起工料成本增加或减少时,合同总价应如何做相应调整。 3、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按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内容分别填报分项工程的单价。(这是参考工程量,一般不作调整) 二、单价合同 当准备发包的工程项目的内容和设计指标不能十分确定,或是可能出入校大,此时采用总价合同方式就不再合适,而应改用单价合同方式。单价合同有以下形式: 1、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招标人在准备此类合同的招标文件时,委托咨询单位按分部分项工程列出工程量表及估算的工程量,承包商投标时在工程量表中填入各项的单价,据之计算出合同总价作为投标报价之用。但在每月结算时,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在工程全部完成时以竣工图最终结算工程的总价款。 2、纯单价合同,在设计单位还来不及提交施工详图,或虽有施工图但由于某些原因不能准确地计算工程量时采用这种合同。招标文件只向投标者给出各项工程内的工作项目一览表,工程范围及必要的说明,而不提供工程量,承包商只要给出工作项目一览表中各项目的单价既可。将来施工时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3、单价与包干混合式合同,以单价合同为基础,但对其中某些不易计算工程量的分项工程采用包干办法。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1、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 2、 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 3、成本加奖罚合同 4、最高成本加变动酬金合同 四、目前现行的招投标文件 1 、总价包干(工程量与价格均不作调整) 2、单价包干(只调整工程量 单价不变) 3 、施工图预算 结算(下浮率) 4、 暂列价 五、工程合同变更 1、合同变更的概念 合同变更的含义: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合同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同样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广义的合同变更指合同构成要素的主体、客体、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要素的变更,也就是合同变更包括合同转让。狭义的合同变更不包括主体变更中的主体改变,即不包括合同转让。这里的合同变更指狭义的合同变更。 2、合同变更的条件: 1)当事人之间原已存在有效合同关系。 2)合同变更必须有当事人的变更协议。 3)原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4)合同变更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 3、合同变更的效力: 1)变更后的合同部分,原有的合同失去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 2)合同变更只对合同未履行部分有效,不对合同中已履行部分产生效力,除了当事人约定以外。即合同的变更不产生追溯力。 3)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4、合同变更分类: 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变更、进度计划的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等。通常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两大类。 1)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将对施工进度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应尽量减少设计变更,如果必须对设计进行变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

审计人工作的十“不要”

审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不单单是一项纯技术性工作,不仅需要掌握必要的技能,还要具备综合性素质,更要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准。 审计人需要在审计实践中不断地总结一些适合自己的原则,并在实践中给予遵守,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犯错误的次数,才能少走弯路。虽然在很多领域里,有些原则是相通的,但是审计人还是需要结合审计工作的特点,总结适合自己的原则开展审计实践。审计人遵循既定的原则,在创造审计价值的同时,降低审计风险,降低机会成本,提高审计效率。 1.不要站在道德的高地去评判别人的做法。审计人一旦站在道德的高地,就容易戴上有色眼镜看问题,就容易迷失客观的方向,而做出片面、偏激的结论,还容易让人觉得说一套,做一套。道德很多时候会受制于个人认知水平。况且,不是每个审计人的道德水准都很高。人性是复杂的,而经济行为的动机也是多方面的。审计人应该就事论事,尤其不要站在道德高地去评价别人,更不要站在道德高地去给别人打标签。 2.不要用审计的专业去评价其他专业。专业不同,视角也不同,方法论也会有差异。审计有审计的视角,看到的问题可能只是一种维度,或者会忽视其他专业的视角。而很多事情,需要用多维角度来看。同时,专业本身也有专业本身的局限性。比如,从审计视角看,被审计单位确实存在一些合规问题,但未必是专业操作的逻辑有问题,可能背后还有政策、制度上的原因。审计的专业视角固然能发现问题,但也未必能发现全部的问题。用自己吃饭的家伙挑战别人吃饭的家伙,结局往往会以失败收场。 3.不要仅仅盯着“问题”说问题。审计人员发现的问题要放在被审计单位的整体、放在整个组织全局来看,甚至放在行业里、市场环境里来看,而不能就问题说问题,要从整体上评估问题的影响、风险。同样形式的问题,在不同的背景下,性质就可能不同。当然,碰到“红线”或“底线”的问题,无论大小都要一视同仁。就问题说问题,可能会使得审计建议或审计意见教条死板,也不能更好地推动问题的解决。问题背后往往还有更大的问题,审计人员要不断地探索深层次的问题,只有找对了问题,才能更加有效地解决问题。 4.不要把被审计单位放在自己的对立面。审计与被审计单位只是分工不同,两者虽然因为所占利益的角度不同,会产生冲突,但是天生不是水火不同的对立关系,更不是对立的敌我关系。审计会触动被审计单位的利益,触动的往往是未严格执行战略而获取的短期利益,或者是被审计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或违规利益。审计人员要让被审计单位明白,审计工作是符合被审计单位及整个组织的长期利益的。尤其对于内部审计来说,审计人和被审计单位不是“猫和老鼠”的关系,更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 5.不要与被审计单位“打成一片”。尤其对于内部审计来说,虽然也有咨询服务职能,但毕竟审计最基本的职能还是监督职能。如果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打成一片”,彼此产生利益关系,那么最终很可能损害整个组织的利益。有的审计人,看似很客观公正,但是由于与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关系很“铁”,甚至与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称兄道弟,也会碍于情面在审计报告上放过一些问题。 6.不要空谈“独立性”。如果审计部门因为“独立性”而过于保持超然性,不关注组织的经营与发展,只是把找问题、揭风险作为主要的工作目标,不能经常性地与组织各部门、各经营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不能有同理心,不能换位思考,很可能就会失去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包括失去一些无形的资源。审计人要知道,“客观性”是有条件的,没有绝对的独立性。 7.不要疏于业务学习。这里的业务是指广义的业务,不仅仅限于审计相关的业务。审计人不能仅仅从内控、风险管理或审计程序的角度去发现问题,还要通过经常性的业务学习来了解组织经营的变化、流程的变化、业务操作的底层逻辑等等,更需要不断地通过业务学习来完善审计程序和扩展审计思路。业务学习不是走形式,而是真正能够促进综合技能的提高。 8.不要忘记培养综合能力。审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综合能力。审计人不仅要开展专业培训与学习,还要注意培养综合能力,如写作、组织、沟通、谈判等能力。即使能够通过先进的信息技术和审计方法来发现问题,如果不能充分说明问题,让审计结论和意见被接受,审计成果就会大打折扣。在综合能力中,一些最基础的能力,如听、说、写,需要审计人不断地夯实与提升。 9.不要形成封闭的系统。审计部门和审计人自身都应该是个开放的系统,不能以独立性、客观性、专业性为理由把自己封闭起来,不接受新的理论,不敢尝试新的方法,不愿意开展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交流。实践证明,越是封闭的审计部门,越容易被组织的领导安排进其他岗位的人进来。审计人要有开放的心态,并且要通过输入和输出来使价值越做越大。 10.不要忘记提高自己的认知。审计人的认知水平决定能看多远、多广、多深。提高认知水平,需要审计人不断地学习和思考。我们可以盘点一下自己,每年学了多少新知识、新理论,有过多少新思考。审计是一项学习任务很紧迫也很重的工作,其中,学习的目的之一就是提高审计人的认知。审计人能有多大的发展,很多程度上取决于自己的认知水平。

十五省区市国有企业审计查出主要问题汇编

北京 审计了7家市属国有企业(含1家金融企业),延伸审计调查了113家企业。重点关注国有资产监管、处置、收益分配等情况,涉及资产总额2.26万亿元,负债总额1.77万亿元。从审计情况看,监管机构持续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市属国有企业聚焦主业和高端产业,在疏解非首都功能、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国有权益存在损失或损失风险。 4家企业的下属企业开展高风险贸易、违规经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存在损失风险6.38亿元。4家企业的出借资金、应收账款,催收不力难以收回,存在损失风险,占其应收账款的11.1%。2家企业的房地产项目存在经营风险,或面临潜亏,或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涉及金额23.25亿元。 2.部分企业财务信息不真实。 7家企业存在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提前或延后确认损益等问题,造成37.96亿元资产、14.65亿元损益不实。4家企业房屋、车位、机器设备等价值超过2.51亿元的资产入账不及时。 3.部分国有资产运营效率低下。 2家企业共有98.5亩工业和商业用地、11.6万平方米经营用房和研发楼长期闲置。 ——摘自《关于北京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河北 对16家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对其重点二级子公司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2021年底,账面资产总额10845.66亿元、负债总额7844.3亿元、所有者权益3001.36亿元;除省融投集团外,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介于88.01%至117.47%之间。 12户企业因未按会计政策确认、计量等,仍然存在资产、收入、成本费用、利润会计信息质量不实问题。 ——摘自《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 江苏 审计的4家省属企业集团2021年底账面资产总额1297.98亿元、负债647.47亿元、所有者权益650.51亿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介于100.84%至117.62%之间。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企业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执行不规范。 4家企业有54个投资或股权转让项目,未经董事会集体研究决策或决策程序倒置、未开展可行性研究等,涉及金额40.23亿元,所投资项目中因企业破产、停业或注销、清理等原因,已造成投资损失5503万元。1家企业办公楼装修、竞拍土地等7个事项超出董事会决策授权金额8254万元,增加了企业成本。 2.部分企业土地及房产长期闲置。 3家企业部分土地及房产长期闲置,涉及土地4056.04亩、商业及办公用房等1.31万平方米、公寓和自建住宅633套,其中1932.11亩土地被地方政府无偿占用。另外,有2家企业房产管理存在账实不符、房屋出租未公开招租、租金收取不及时等问题。 3.部分企业招投标工作不规范。 2家企业对工程项目招标审核不严,涉及项目21个、金额2.54亿元,导致部分项目成本增加;2家企业拆分工程规避公开招标或虚假招标,涉及项目25个、金额4512万元。另外,1家企业违规变更造价结算依据,致使工程造价增加4298万元。 ——摘自《江苏省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 浙江 2022年下半年在5家省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和1家省属企业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中,重点关注企业资产管理和经营投资情况。审计结果表明,6家企业发展动能不断增强,资产运营总体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5家省属企业资产管理不合规。 一是5家企业存在房产大面积闲置或未按规定程序出租等问题。如某企业的5家下属单位将11处房屋低价出租,1家下属单位将1处房屋不合理减免租金762万元。 2.4家省属企业经营投资风险管控不到位。 一是3家企业因对投资项目前期调研论证不充分,导致投资后潜亏1.73亿元。二是2家企业因经营投资风险管控不严导致面临大额亏损风险。如某企业下属公司开展进口木浆贸易时,在购货方和担保方资金出现严重困难时,未收到货款即将货权转移给购货方,造成货款本金2386万元等无法收回。 3.4家省属企业重大投资决策不规范。 一是2家企业重大投资中资金使用未经集体决策。如某企业下属公司未经集团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向房产类项目拆借资金1.45亿元。二是2家企业重大项目决策程序倒置。如某企业出资6亿元收购某公司,在未取得公司正式估值报告情况下召开党委会及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收购。 ——摘自《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江西 对5家省属国有企业202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5家企业2021年底账面资产总额1142.65亿元、负债总额749.11亿元、所有者权益393.54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深化改革政策执行不到位。 3家企业整合或混改进展缓慢,因前期科学论证不足、后期管理不到位,整合或混改效果与预期差距较大;2家企业未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制度不健全、环保督查指出的问题尚未完成整改、废水处理能力不足等情况;2家企业发展规划等部分考核指标未完成。 2.经营风险管控仍需加强。 4家企业在对外投资及运营过程中,因投前审查不充分、把关不严,导致30个项目收益未达预期或存在损失风险;5家企业均存在法人治理或内控制度不健全的情况。 3.会计信息质量存在缺失。 3家企业收入核算不实,多计收入288.11万元,少计收入1155.63万元,3646.21万元收入确认条件不充分,1058.7万元当期收入提前或延期确认;2家企业多结算成本10.03亿元;2家企业虚增收益1.24亿元;2家企业资产管理不到位,12.98亿元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少计折旧及财务费用0.53亿元;3家企业3924.43万元往来款长期未清理。 4.工程、采购管理不合规。 4家企业工程管理程序问题突出,存在未批先建、未预留质保金、工程转包、违规收取项目管理费等情况;4家企业供应商及采购管理不规范,存在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要求开展询价采购等问题。 ——摘自《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安徽 对26户重点省属国有企业实行年度审计全覆盖。审计结果表明,省属企业积极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营方式、加强内部治理,企业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稳步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产管理不规范。 4户企业资产处置不合规,存在未经评估转让资产、低估资产价值等问题,涉及金额4.41亿元;3户企业部分土地、房产长期未办理产权证或闲置,涉及土地633.4亩、房屋6.74万平方米;3户企业房产出租管理不善,4337.24万元出租收入未收回。 二是会计信息失真。 5户企业因合并范围不准确、未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少计在建工程等导致资产、负债不实;4户企业多计营业收入24.65亿元;7户企业因未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多计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等,多计利润14.46亿元;1户企业多预提各类费用2.27亿元,未及时注销表外科目。 ——摘自《关于安徽省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山东 重点审计了6户省属国有企业。截至2022年底,6户企业资产总额21613.99亿元、负债总额15137.8亿元、国有资本权益3349.12亿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介于93.74%至105.84%之间。从审计情况看,省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快非主业资产清理整合和亏损企业治理,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不实。 4户企业提前确认收入、少计收入等导致收入不实19.63亿元;3户企业未据实结转成本或少计费用,造成成本费用不实5.43亿元;6户企业提前确认收益、少计提折旧等多计算利润8.56亿元。4户企业合并报表范围不完整,少计资产32.32亿元、负债24.69亿元。 二是投资经营项目存在损失风险。 因违规决策或论证不充分,4户企业45个投资项目停滞,有的项目亏损严重,涉及投资额81.65亿元。 […]

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需要关注的四大风险

审计风险提示第17号—对被审计单位未披露的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审计关注 关联方及其交易历来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重点,因为较多财务舞弊是通过关联方及其交易进行的,常见的可能导致重大错报风险的关联方交易的形式主要有:(1)与非正常业务关系单位或个人发生的偶发性或重大交易,如购销商品、担保等;(2)缺乏明显商业理由的交易,如贷款、研发项目、许可协议等;(3)实质与形式明显不符的交易,如代理、提供资金等;(4)交易价格、条件、形式等明显异常或显失公允的交易,如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及通过第三方进行的债务结算等。而随着监管的加强,关联方交易更为隐蔽且不断玩出新的花样,如各种形式的关联方交易的非关联化处理、互联网生态环境中“共享生态”、“共享流量”模式可能带来的潜在关联方关系等,是目前关联方及其交易的一些新的表现形式。    关联方及其交易新的表现形式,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提出了新的挑战,注册会计师应通过加强对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审计力度、扩大其审计范围,充分利用各种审计方法及手段,以期降低审计风险,提高财务报告审计的质量。 风险提示1:关注关联方及其交易的非关联化。    关联方及其交易的非关联化往往是通过事前谋划,将实质上的关联交易转换为形式上的非关联方交易,借以规避法律法规的约束,实现其操纵利润的目的,交易的过程通常也比较复杂,审计中识别和判断关联方交易存在一定的难度,其主要表现形式有:   一、借用他人的名义进行公司注册,构建形式上没有关联方关系的交易主体进行关联方交易。   二、通过转让股权等方式解除关联方关系,关联方通过转让股份或中止受让相关股份,从名义上解除关联方关系,使得相关交易形式上不再属于关联方交易。   三、采用关联方—非关联方(过桥公司)—关联方的交易手法,将一笔关联方交易变成两笔非关联方交易,关联方再通过其他途径,用弥补非关联方的差价或者选择适当时机从非关联方购回资产,以达到操纵利润粉饰报表的目的。   四、利用潜在的关联方来进行关联方交易。在成为关联方前,按非公允价格交易,在交易事项完成后,通过参股成为关联方,利用交易时还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关联方,绕过对于关联方交易的监管,以达到关联方交易的目的。   五、非货币性交易的货币化,关联方交易非关联化可以规避关联方交易的约束,但如果双方的交易是非货币性交易,仍会受到非货币性交易准则的制约。因此,在此类关联方交易中又会伴生将非货币性交易货币化的安排,其采用的方式有:1.将交易分拆。2.以较低的作价将资产转让方式。    风险提示2:关注互联网共享生态环境中可能产生的新型关联方及其交易。   随着各类互联网业态的出现,打造共享生态的业务模式越来越多,如果公司的业务机会基本来自其生态体系,在发生经营危机时,很容易触发连锁反应,整个生态体系的业绩也随之一触即溃。共享生态圈内的主体在相互依存的状态和压力下,可能出于相互扶持或共享优势资源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考虑,通过一些更为复杂或隐蔽的投资安排或交易安排,导致实质上构成关联方关系。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应当充分关注互联网生态体系中的不同主体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特别是对于生态体系中拥有同样的客户、共享生态和流量入口时,类似的客户和机会获得的真实性、相关价格的公允性以及交易条款的合理性更是审计的重点。风险提示3:关注其他可能存在的未披露的关联方及其交易。   一、通过扩大审计范围,识别和判断未披露的关联方及其交易。 以治理层和管理层提供的所有已知关联方为基础,通过扩大审计范围的方式对未披露的关联方及其交易的识别和判断;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对关联方及其投资的企业是否与被审计单位的客户、供应商存在关联方关系或关联方交易进行分析,关注其是否存在人员兼职、相互投资、共同投资及其他利益关联,进而判断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及其交易。 二、将现金流量特点作为识别关联方及其交易舞弊的信号。 从以往来的审计经验总结看,在舞弊发现的年份里盈余比发现后的高很多,但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则是在舞弊发现的年份比发现后的低,因此,可以把现金流量特点作为识别舞弊的信号。 三、关注有关往来账户的异常挂账或消账,以识别未披露的关联方及其交易。 在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如下迹象,可能表明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及其交易:(1)购销货款久拖不还、货款未清又赊欠,应收账款余额极高、购入资产所需支付的资金长时间挂在往来账上;(2)个人向被审计单位借入或借出大额款项;(3)长期挂账的单位或个人应付款项,特别是无合同的挂账;(4)企业无银行借款但有利息支出;或有银行借款,但利息支出远大于账面现有借款应支付的利息;(5)应收货款或应付货款由第三方归还或支付;(6)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金额较大且发生频次较低;(7)交易不通过银行转账结算,而是采用现金或多方债权债务抵销方式结算等。(8)交易对方是当年新增的重要客户或重要供应商等。风险提示4:在对重大或异常交易实施审计程序时针对未披露的关联方及其交易风险的特别考虑。   一、应考虑对重大或异常交易进行延伸审计。   被审计单位可能通过关联方交易非关联化,向无关联方关系第三方进行大额资金往来套取资金,或者看似正常资金往来,实际上资金流向控制人或利用资金循环虚构交易等方式实施舞弊。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除了通过执行交易和余额的细节测试、复核大额或异常的交易、账户余额的会计记录、关注接近报告期末确认的交易等审计程序外,还应了解交易的背景及其是否存在合理的商业逻辑和商业实质,并考虑对于重大或异常交易的交易对方进行最终客户或资金往来方的延伸审计,核查被审计单位销售的商品或服务最终销售实现情况,以及资金往来的前后手情况,取得被审计单位销售或资金往来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的审计证据,以应对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及其交易的风险。   二、重视重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审计。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通过对重要客户及供应商进行函证、实地走访、资料核实、与员工座谈的方式获取第三方证明材料等外部证据,进一步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未披露关联方的可能。在一些审计案例中,注册会计师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有些审计程序工作流于形式,在取得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关联方名单、声明书或承诺书、关联方工商登记资料等相关材料后,仅通过电话访谈、函证等方式进行核查,缺少实地考察及访谈、资料核实、获取第三方证明材料等审计程序。   三、注意对交易对手背景信息的相互核对和印证核实。   注册会计师应从查阅股东会和董事会的会议纪要,并通过与被审计单位高管人员谈话、与具体交易的经手人访谈、调阅工商登记信息、实地走访及互联网查询等方法采取进一步措施调查交易对手的背景信息,如股东、关键管理人员、业务规模、办公地址等信息,并与已经取得的被审计单位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名单相互核对和印证核实,以识别是否存在关联方及其交易。   总之,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必须从合理的商业目的来把握交易的必要性,从内部控制规范来把握关联方交易的规范性以及从市场正常交易条件来把握关联方交易的公允性;才能够透过交易的表现形式发现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及其交易以及对财务审计报告的影响。

物资采购审计6大要素,55个核心关注点

物资采购审计6大要素: 1)审“该不该买”,即对采购计划的审查。要审查采购计划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特别是金额较大的采购项目),采购计划不合理,会影响企业的预期效益,甚至会造成资源浪费。另外还要审查采购计划是否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资金是否落实,有没有对采购价格进行过市场调研等。对那些通过市场调研无法获得价格信息的,则应根据采购物的成本组成内容,采取一定的方法进行合理测算,作为确定采购价格的依据。 2)审“何时买”,即对采购时间的审查。要充分发挥规模采购的优势,对有关部门提出的采购计划,进行合并、分类,能集中采购的绝不零星采购。另外,如果采购时间选择不当,将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或增加企业的仓储成本。 3)审“怎么买”,即对采购方式的审查。采购方式可以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每种方式各有特点,采取哪种方式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以获得合理的采购价格。这就需要在审计时,较多地运用经验、知识来具体分析判断,避免在选择采购方式过程中受人情关系、私心杂念影响。采购方式选择得当,不但可以加快采购速度,而且还可以节约投资,减少不必要的人力和物力消耗。 4)审“买谁的”,即对供应商和开标过程的审查。在对供应商进行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供应商的选择要制定一个严格的标准,将那些信誉好、实力强的供应商招进来,将不符合我们要求的剔出去,以保证支付合理价格的同时,获得较好的质量,要特别注意不要让一些人情关系左右审查标准。对开标过程进行审查主要是为了禁止开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以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审计监督时,应特别注意对招标文件和评议标准的审查,看有无漏项问题,有无表达不清和不合理的问题,有无责任不清问题,有无与国家法规、政策不一致的问题,还应该注意有无招标者内定中标者或向投标者泄露标底,评标过程中有无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问题等违规行为。开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会改变招标采购的意义,应予以高度重视。 5)审“合同”,即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对采购合同草本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审查,它是内部审计的重要的环节。合同是获得合理采购价格的法律保障,对其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审查采购合同标的物是否明确,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审查采购合同的各种数量标准,控制采购合同供货数与期限,减少货物库存量和资金占用额,以加速资金周转;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提高采购合同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以保证及提高合同履约率;审查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对等性,如质量标准、技术条件、技术要求、验收方法、付款方式与期限、运输中的责任、售后服务及质保期限有关约定等都要明确具体;审查双方意见表达是否明确,有无意思理解上的偏差,合同中有无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措辞。 6)审“验收和结算”,即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质量是否符合采购合同的要求,与采购商的资金结算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该保留质量保证金的项目是否按规定保留了等等。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环节,它也关系到采购活动的成败。即使以上环节,无懈可击,如果验收手续不严格,也有可能导致采购活动的失败,给企业带来损失。有的供应商,以合理的价格,取得供应权后,在供货时采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降低软、硬件的配置水平,降低服务质量等手段,以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从而损害企业利益。所以应严把验收关,对于重要的采购活动,审计人员应亲自参与;对于专业性很强的采购活动,还可以继续聘请参与采购工作的专家来验收,从而保证质价相符和采购活动的成功。 具体而言,审计内容包括:物资采购内部控制、采购计划、采购合同、采购招标、供货商选择、采购数量、采购价格、采购质量、物资保管、结算付款以及物资采购期后事项等。 物资采购内部控制调查表: >> 物资采购控制环境问题调查 1.管理部门是否认为健全的内部控制能促成物资采购目标的实现? 2.组织结构的设置是否有利于物资采购各部门职责的明确划分和协调运行? 3.有无物资采购程序、手册和详细的岗位说明书? 4.物资采购涉及到的所有员工是否清楚自己所要履行的岗位职责和必须遵循的政策与程序? 5.物资采购政策及其变化是否及时向相关员工进行了传达? 6.管理部门是否定期向员工说明道德行为的重要性? 7.是否制定了书面的道德政策并使员工了解了这些政策?  8.有无制定不合理的采购目标与高业绩挂钩的奖励诱使员工舞弊? 9.员工的素质与其从事的物资采购业务是否相称? 10.有无对员工进行定期专业培训? >>物资采购风险管理问题调查 1.是否有适当层次的管理部门参与了对物资采购风险的评估? 2.有无识别物资采购风险的适当办法? 3.物资采购风险的识别是否全面? 4.是否对物资采购风险进行了评估? 5.是否有物资采购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措施? 6.是否有识别人事、控制程序变化并作出相应反应的机制? 7.有无防止物资积压或短缺的有效办法? 8.物资安全库存量的确定是否合理?有无进一步降低的可能? >>物资采购控制活动问题调查 1.所有物资采购是否以合法经营需求或目的为依据? 2.物资采购是否经过适当的授权批准? 3.是否以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取得物资? 4.是否对物资采购实施合同控制?  5.是否对物资采购不相容职务执行了分离? 6.是否对承担采购职责的员工进行定期轮岗? 7.大宗物资采购是否实行招标控制? 8.供货商选择是否做了充分的调查并持续监督供货商业绩? 9.采购物资的价格确定是否合理? 10.有无健全的物资价格信息控制措施,包括物价信息收集、分类、加工、比较的程序控制,信息的质量要求,信息资料的归档保管等? 11.是否对到货物资由独立部门组织认真验收? 12.对验收不合格的采购物资是否及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 13.是否对物资采购进行了永续盘存记录? 14.在缺乏永续盘存记录时,是否存在补偿控制措施? 15.物资采购是否实施了ABC分类管理法? 16.是否对物资进行定期盘点? 17.是否在有关物资采购票证审核一致、无误的基础上确认应付账款负债? 18.是否定期发送供货商对账单? 19.有无物资接触和记录使用控制措施? 20.对物资采购是否采取了健全的凭证和记录控制? 21.是否有针对计算机环境下物资采购信息处理的安全控制标准和措施? >>物资采购信息与沟通问题调查 1.管理部门是否鼓励涉及物资采购的所有各方交流信息?组织内部信息渠道是否通畅? 2.信息沟通是否能使员工有效履行职责? 3.与组织外部是否有信息沟通? […]

“三公经费”该如何审计?

“三公消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是当前公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在对政府部门的经责审计及政府工作人员的离任审计中,中央八项规定的执行情况是审计的一个重要内容,那么该如何对“三公经费”进行审计?   一、因公出国(境)费的审计方法 因公出国(境)费用审计重点:应关注出国出境人员是否超次数出国(境)、所乘飞机舱位是否超标准、出行时间是否超时限,以及到达地点是否超范围。 获取审计资料的技巧: 第一步,请外事主管部门提供年度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计划和因公已出国(境)人员的电子登记台账及审批文件资料。 第二步,请财务部门提供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控制指标和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报销的电子明细账。 第三步,在以上两种资料报送后,由审计人员设计一张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三个年度)“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情况统计表”(简称“统计表”),交由外事和财务部门合作填报,并限期报送。统计表的主栏是出国(境)人员姓名,宾栏的指标包括职务、行政级别、上次出国(境)时间、本次出国离境及入境时间、前往地点、出国任务、所乘坐并报销飞机舱位、报销费用额、费用报销单位等。 分析问题的方法(比较分析法):审计人员在拿到以上材料后, 一是抽查统计表的部分数据,与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报销的电子明细账进行对比,以核实被审计单位填报数据的真实性。 二是将单位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与因公已出国(境)人员的电子登记台账及审批文件资料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出国(境)人员计划外出国(境)和未按审批权限批准出国(境)的问题。 三是将年度因公出国(境)开支经费总额与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指标对比,以界定经费节超幅度。 四是通过对统计表的要素进行筛选和分析,可以发现并统计出超规定次数出国(境)的人员、超标准乘坐并报销飞机舱位的人员、出国(境)由企事业单位承担费用等问题。五是将已出国(境)人员的审批文件资料与统计表对比,可以发现出国(境)人员擅自更改行程、延长境外停留时间的问题。   二、公务接待费的审计方法 对公务接待费方面的审计重点:应关注接待的场所是否为高档酒店或私人会所,餐饮消费是否有山珍燕鲍和高价烟酒,迎来送往是否存在赠送纪念礼品和土特产品等问题。 审计资料获取路径: 第一步,索取机关本级、部分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机关服务中心的接待费开支明细电子账。 第二步,对机关本级接待费开支明细账的摘要按特定字段进行筛选,分析其开支理由,锁定其接待地点是否有超标的可能,再对其千元以上的开支金额进行筛选,关注其是否有高档消费的可能性。 第三步,将机关财务向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机关服务中心转账核销的会计业务全部筛选出来,分析其在下级单位或机关服务中心进行超标接待的可能。 第四步,将以上所设三种条件下筛选并锁定的开支业务凭证号逐笔列出,提供给单位财务部门,要求其限期提供会计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 取证方法: 一是到发票开出单位(酒店)查实取证。到酒店的财务、餐饮部门查询与所开具发票对应的消费清单或者消费小票。 二是到机关服务中心查实取证。根据机关本级向机关服务中心(食堂、招待所、内部宾馆等)转账核销的接待费凭证,直接到机关服务消费提供的内部部门,逐笔逐票查证核销开支的发票,以及对应的物料采购清单、同期出库明细、餐饮消费小票等。 三是到所属企事业单位查证。对此方向的查证,既可以延伸查证机关的转账核销开支,也可以查证所属企事业单位自身的接待费开支。对此查证涉及地方酒店开支的发票以及由内部部门接待消费的开支,其延伸查证方法及技巧同以上做法。 审计方法: 一是审阅发票的来源,关注发票的真实性。审查开具发票的酒店,如果是近万元的餐饮消费开支,则要在网上查询该酒店的经营资质及注册信息,以验证其经营的内容是否与所开具发票的内容相符,并关注虚开发票的可能。 二是审阅经办人员报销频率,关注大额开支。针对同一部门或同一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多次在同一酒店开具报销发票的现象要予以关注,特别是几天之内多次开具发票的情况更要引起重视,界定其是否通过化整为零掩饰大额消费的开支。 三是审阅内部审批程序,洞悉公款私报的可能。一般情况下,接待费的开支都应该有内部审批签报单,或者是在发票背面有背书。审阅时重点关注接待理由、对象、参与人数、审批领导签批等,将其与发票的开支金额、开支时间等要素对比分析,以确定违规消费的可能。针对既无内部签批单,也无三人以上背书开支的要予以重视,特别是只有单位主要领导和经办人签字的发票,很可能是主要领导的公款私报。 四是审阅以转账形式核销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接待费,判断其隐蔽违规消费的可能。重点关注机关本级以转账的形式核销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机关服务中心(食堂、招待所、内部宾馆)的接待费开支,以判断其在内部接待的隐蔽下进行违规消费的可能。以这种形式开支的接待费,一般情况下都没有原始发票,财务部门只凭内部审批签报单转账,或者是根本不附任何凭证,直接对所属单位进行核销。此类问题一经发现,其违规性质都比较严重,可作为重点查实的方向。   三、会议经费的审计方法 审计重点:关注参会人数是否超出规定的人数,费用开支是否超标准和超范围,举办会议的地点是否为风景名胜区,承办会议的酒店是否超星级等。 获取审计资料的技巧: 第一步,在已获取单位会议费支出财务明细电子账的前提下,向单位办公厅(办公室)索要年度会议计划(一般为最近三个年度)。 第二步,在审阅年度会议计划和财务明细账的基础上,审计人员针对单位的具体做法设计出“年度召开各类会议统计调查表”(简称“调查表”),要求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限期填报。调查表的统计项目有会议名称、主要议题、主办单位、会议分类、会议报到时间、结束时间。参会人数、保障人数、召开地点、承办会议酒店、开支总费用等。 第三步,在获取以上调查表的数据后,要求会议主承办单位提供每次会议的会议报批方案、会议通知、经费预决算等材料。 分析问题的方法。 一是将财务明细账与调查表对比分析,以验证调查表填报的数据是否真实。 二是将每次会议的报批方案、会议通知、经费预决算与调查表对比分析,以核实调查表填报的内容是否准确。 三是将年度会议计划与调查表对比,可以发现计划外开会的问题。 四是对每次会议召开的地点对照《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逐个审阅,可以发现是否有在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的问题;有时甚至还可以发现以开会的名义进行公费旅游的问题;通过上网搜寻等办法了解会议承办酒店的星级,可以发现会议入住酒店的超标问题。 五是通过将会议分类、实际参会人数、会期、开支费用等内容,对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对比审阅,可以发现会议超天数、超人数和超费用标准等问题。六是通过对会议开支内容的核实,发现超范围列支和向所属单位转嫁摊派会议费的问题,甚至还可以发现借开会之机虚列开支,开具假发票并私设“小金库”或私分钱物等问题。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三公经费”监管趋严后,有些单位将“三公经费”做办公费用处理,因此在审计时,要特别注意办公费用中的那些虚假发票(真发票假内容),要对这些发票项目内容追查核实。   案例经验 关于 “三公”经费审计过程中出现的几点问题与建议 笔者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中,对一些单位的“三公”经费予以重点关注,进行了详细的核实和检查,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一些新问题。   一是一些区县级行政机关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较差。笔者做了一个简单的调查统计,所调查的六个单位,全部都未启用公务卡结算。这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十一条“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相违背。经与其他单位进行了解,这种情况已成为面上普遍存在的问题。   二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报销不规范。笔者所调查的6个单位中有5个单位存在公务接待未附公务接待函、接待清单的情况,5个单位存在会议费未附会议通知、会议方案、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及参会人员的情况。经调查了解,这种情况也较为普遍。   三是部分单位出现餐饮费“变脸”为会议费现象。因为受“三公”经费支出金额和年初预算的控制,为避免超支,将招待费转嫁到会务费上。具体表现在,某单位会议通知上写明了具体参会地点在该单位会议室,但后附报销单据则是某餐饮单位开具的会议费,并在会议费项目中列支,有打会议费“擦边球”的嫌疑。 […]

招投标审计,主要问题发现与对策

一、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招标文件不规范,设置高门槛或主观性条件。出于对本地区、本部门以及企业自身利益出发,发标单位往往在招标文件中设置较高的门槛或量身订做,通过这些不合理的条件,将很多投标人挡在了门外。 一是资质等级要求高。可以由二级资质完成的项目,一定要求具有一级甚至特级资质的,可以由专业承包资质完成的却要求有总承包资质,表现出建筑市场资质的高消费。 二是企业业绩范围窄。当前,大多数工程项目招投标中都要求有“同类工程业绩”,而且这种同类工程的业绩要求及其解释说明过窄,导致许多投标单位没有机会投标。因此,“同类工程业绩”成为许多投标人不可能跨过的高门槛,也成为部分招标人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惯用的操作手法。 三是企业注册资本金要求高。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可承包单项合同3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的施工,而没有其他限制性条款了,而在招标时要求一级企业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这个要求不合理,因为在住建部发布的新资质标准中只对一级企业的净资产1亿元以上进行了规定,而对承包工程范围取消了与注册资本金挂钩的限制性条款,所以在招标中不应再设置这样的限制性条件[内审网注:更多审计资源关注公众号内审网]。 四是评标加分标准多。在招投文件时经常出现评标加分标准,诸如获省市优秀工程、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通过ISO-9000体系认证、优秀项目、文明工地、安全生产、重合同守信用等条款加分的名目。 五是“量体裁衣”设置评标程序和办法。所谓量身订做是指招标单位或业主根据选择或看中的投标单位的业绩、注册资本金、施工组织设计等,设置评标程序和评标办法。如某市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有同类规模污水处理厂业绩4项、投标限价、省级优秀项目4个等加分条件,基本上按照事先业主意向的施工单位来设置,最终达到中标的目标。 (二)项目评标不规范。评标是招投标环节中十分重要的阶段,评标能否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决定着整个招标投标活动是否公平和公iE;评标的质量决定着能否从众多投标竞争者中选出最能满足招标项目各项要求的中标者。 一是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够规范。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践中,按照招投法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组建,对于必须招标的项目,经济或技术类专家须从国家或省级以上专家库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而实践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大部分都由招标人从本行业、本系统相对比较熟悉的人员中选定,如某改造项目招投中,评标专家的选取中从某市发展改革委专家库中选取5人,招标人代表1人、招标代理公司1人组成,该7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未严格按照招投標法的规定来组建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的公正性以及评标的质量都会产生不良影响,也极易受招标人的影响。 二是评标方法不够科学。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看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串通投标。串通投标(简称串标)是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大顽疾,其严重干扰了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助长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风气,给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带来巨大隐患。在招投标实践中主要存在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以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以达到中标目的,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通过招标人获取标底或竞争对手的相关资料信息等,以及招标人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现象仍然存在。 (四)假借资质工程挂靠转包。虽然法律明文规定挂靠、转包行为的违法性,但实际操作中挂靠、转包行为层出不穷,隐蔽性也越来越强,其中最具隐蔽的一种做法便是假借订立内部承包合同,实为挂靠、转包的行为。很多建筑企业为规避法律风险,采用长期与挂靠人和受转包人签订用工合同,所有工程的权利义务均由实际施工人承担,包括人员组织、施工机械租赁和购买以及资金筹集甚至承揽项目等都由实际施工人完成,这种做法隐蔽性极强。由于无法核实是否是挂靠、转包,目前发包人采用的普遍做法是提高资质等级以尽可能规避风险,而这样的风险规避方式又进一步导致资质高消费现象泛滥,导致低资质企业业务不足,被迫挂靠更高资质的建筑企业承揽项目,严重扰乱了建筑施工行业的秩序。 (五)招标代理不规范。部分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是其他行业“转业”而来,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高低差别较大,招标代理整体素质不高,执业过程中存在不专业不规范行为。通过笔者近几年在审计实践中发现,招标代理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代理人不熟悉业务,工作不到位,不认真研究招标项目,不深入研究项目资料,也做不到利用专业知识按项目特征为招标人提供招标咨询建议;部分代理机构没有合格的从事招标的专职人员,在施工、物资设备采购、服务类招标文件中不能很好的体现招标内容特征,格式内容“千篇一律”,出现串套;一些招标代理没有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能力,临时“组队”,水平低,甚至出现用非专业从业者编制招标控制价。 二、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建设 (一)及时公开招标信息。规范招标信息发布,构建招投标信息采集、发布统一电子平台,让建筑工程有关单位及人员基本从电子政务系统中产生,接受社会监督,从源头上规范建筑市场招投标环境。 (二)加强招投标过程管理。实行招标终身责任制,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施以重罚,预防行政干预,避免投标中“陪标现象”的发生。招标人对于公开招标项目要利用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信息,从评标制定到开、评、定、中,严把合同备案等环节,把评标作为最重要的一环,保证公平、公正、合理。评标办法要科学合理、操作准确,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也可以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三)强化评标专家管理。科学合理的按专业分类对评标专家进行设置。规范招投标,提高评标质量水平,就要严格评标专家的申报初审,吸纳优秀人才,同时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确保评标专家专业符合评审项目专业要求。规范评标专家管理一要把好专家人口关;二要严把考评关;三要搞好学习培训。 (四)强化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加强招标代理内部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一些规章制度,对代理项目做好质量控制,完善招标代理关键性文件的审批审核制度,确保招标代理过程合规合法。规范经营行为,确保招标代理业务合同用规范文件签订,严格招标代理收费,依法开展代理活动,维护招投标代理秩序,打造企业品牌,提高企业信誉。进一步加强专职人员招标代理队伍建设,提高专职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强从业者职业道德教育,严肃业务纪律,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招标代理。 (五)加强招投标监督。严格招标公告,无论规模大小,必须公开招标的要将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保证投标者通过统一渠道能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同时,招标公告需要及时刊登报建号,确保招标项目技术文件齐全、信息真实、资金充足、来源及时。严格招标文件审查,结合实际,掌握刚性指标。 (六)推进招投标的信息化建设。整合信息资源是做好招标质量保证、提高工作效率、投标人信誉鉴别和真假业绩区别的有交手段,使之成为招投标工作的灵魂。除专家库、还可以利用投标商库、价格库等基础信息,对已招投标项目分类整合,长期积累完善,切实提高工作管理水平。

高质量审计建议,到底怎么提?

如何提出高质量审计建议的几点思考 审计建议是指审计部门通过现场审计或审计调查,把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归纳,提出有利于审计对象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履职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改进领导决策的意见或建议。一般情况下,审计建议不在审计结论或决定中提出,只在审计报告中提出。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审计建议内容空洞、对象错误、避重就轻、站位不高等问题。低质量的审计建议不被重视且较难落实,影响后续整改和审计效益。 一、存在的问题 1.内容空洞,千篇一律。审计建议内容空洞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主要表现为审计建议过于原则化、笼统化,内容不具体。比如,“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流程管理,简化审批手续”“切实做好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努力降低成本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等等。有些审计建议[各类审计方法案例报告模板关注公众号内审网,内审网注]千篇一律、似曾相识,具有通用性,放在其他审计报告似乎也可以。审计建议缺乏可操作性,使审计对象无法组织落实。 2.对象错误,牵强附会。按规定审计报告只能向审计对象提出审计建议。审计报告发现的问题中,有一些是体制性、行业性问题,有些是单位自身问题,在做审计建议时必须宏观掌握,正确区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审计报告向非审计对象提出审计建议。一是向审计对象主管部门提出审计建议。比如,建议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加强业务培训”“完善制度建设”。二是向审计对象的同业竞争提出审计建议。比如,建议同行业其他单位“高度重视行业风险防控”“严格同业自律”“加强行业互动协作”。三是向审计对象的管辖范围或服务对象提出审计建议。比如,要求辖内单位或服务对象“积极配合做好后续整改工作”“认真落实政策规定和上级要求”。 3.避重就轻,小题大作。作为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建议应当具有针对性。但在实际工作中,审计建议往往被作为审计报告的一种定制格式生搬硬套。主要表现为:一是对于重大风险问题没有深入分析,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思想。比如,审计报告描述了“多个未竣工项目合同无当事人签字”等问题,但审计建议仅为“规范重大合同签字”,没有从重大项目风险角度深入分析并提出建议。二是把一些可以立行立改的小问题“上纲上线”。比如,检查发现一次国库业务签退时间延迟了几分钟,突击抽查发现一名工作人员串岗,等等。审计报告对这些问题提出审计建议显得“小题大作”。 4.站位不高,低端徘徊。主要表现为:审计建议没有围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并结合整改的可行性提出;没有围绕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规章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出;没有围绕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没有围绕发现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性“病根”提出。比如,审计人员发现审计期限内“三重一大”会议未按规定要求编发会议纪要,也未作存档备查。但主审人主观判断这是全辖普遍性问题,虽然中央有文件规定但各级基层均未落实,认为仅要求审计对象落实这项规定,则“有失公平”。审计建议如若习惯于查错纠弊、就事论事,则难以提出高质量审计建议,导致审计建议始终在低端和微观层面徘徊。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误区。无论是审计还是被审计,核心重点当然是能否发现问题以及反馈的问题能否及时整改到位。但由此认为“审计建议无关紧要,审计查处才是重点”,则是审计思想上的认识误区。有的审计人员认为审计建议过于具体,则审计对象无法整改;有的审计人员认为如果审计建议提出过高要求,则审计对象人力、物力和财力难以落实;有的认为审计建议没有强制力,即使写得再好,审计对象不采纳也没有价值。有的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对发现的一些个性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的调查,也没有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导致问题的发现和定性仅仅停留在肤浅的业务操作层面,不能从深层次、宏观上揭示问题背后的真正原因,更无法根据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客观、切实可行的建议。 2.约束力不强。目前的法律规章以及各基层单位的审计制度,比较重视审计现场的操作是否规范、反馈问题的整改是否落实。对于审计建议的质量以及审计建议是否落实,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审计建议缺乏约束力和强制力,随意性较大,是审计建议质量低的制度层面的原因。在执行力层面上,审计部门对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关注不够,一般只关注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对于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不够重视。 3.审计力量不足。基层单位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相对更为突出,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建议的质量。据某单位统计,全市本系统辖内的县区级审计人员中,50 岁以上占比63%,高出整体均值27 个百分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占比12%;专职审计人员占比不足4%;全年培训时间人均不足2 天。审计力量不足直接导致问题挖掘不够,问题查不透、查不彻底,最终导致审计分析不到位、审计建议质量不高。 三、几点思考 审计报告是反映审计成果的载体,在整个审计过程及业务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审计报告的优劣,体现了审计水平的高低。审计建议作为反映审计报告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不断强化审计建议意识,重视提升审计建议功能。 1.进一步完善审计法规制度。将审计建议及落实建议要求纳入审计项目的重要事项,对不落实审计建议的,应视同未落实整改要求。正确划分责任追究与审计建议的界限,对法规制度已有明确规定、属于明知故犯的行为,则直接追究责任,不能以审计建议替代了事;对于存在风险隐患,但属于政策界线不清楚、法规制度不明确、内控机制不健全的,应予审计建议要求进行整改,以控制风险。对非审计对象的审计建议,可采用“审计建议书”的方式,如果确实存在需要向审计对象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单位提出审计建议的,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应当另外制作和出具“审计建议书”,送达相关建议单位。 2.形成切实可行的建议,避免正确而无用的建议。作为促进审计问题整改的重要手段,审计建议应注重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审计成果运用和审计职能延伸。一是审计建议要有针对性。提出审计建议指向明确,确实可行。提出的审计建议要明确清晰,让审计对象执行起来有据可依,或者有参照样本。二是审计建议要有可操作性。审计建议要切合实际,审计对象哪些问题需要改进,哪些地方需要加强,应提出的明确的改进措施和建议。三是审计建议应着力从宏观层面和全局范围思考和研究问题,所有审计事项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完整。要抓住违规问题产生的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抓住关键少数。 3.强化促改机制,总结建议成效。审计人员在审计现场应多与被审单位进行沟通,充分征求意见,切实提高审计意见和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审计整改落地实施。审计项目结束后,应要求审计对象定期召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题会,明确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落实。审计部门应加强问题整改追踪,建立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台账。将整改质效纳入考核,对整改结果实施通报、公示和问责。对履职尽责的工作人员,在责任追究时从审计角度启用容错机制。同时,及时开展审计回访和后续审计,定期了解审计对象落实审计建议的情况。经常性地对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进行总结,对筛选出的具有宏观指导意义的审计建议,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推动出台相关制度和办法,实现审计建议价值;对未被采纳的审计建议,应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实现审计建议能力再提升。 4.加强审计培训,提高建议能力。通过培训教育、现场辅导、风险解读等方式,实现审计监督关口前移。有条件的单位应尽量改善审计人员[各类审计方法案例报告模板关注公众号内审网,内审网注]结构,确保审计力量能够满足风险防控要求。定期安排审计人员贴近业务、理解业务,多方位掌握业务信息,力争精通业务。定期对内外部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详细了解问题成因,判断风险状况,提出高价值的审计建议。全面树立“重视审计建议”意识,不断积累各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专业技能,养成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良好习惯,要善于归纳总结,分析寻找原因,准确提出审计建议。

审计工作底稿具体内容及编写技巧 审计之家 2022-12-09 08:01 发表于河南

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形成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工作记录,具体反映审计人员的工作过程和工作成果,反映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职责履行情况。 审计工作底稿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审计工作底稿若是按照性质和作用分类,可以分为三大类,分别是:综合类审计工作底稿、业务类审计工作底稿和备查类审计工作底稿。 1、综合类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审计人员为反映整体审计计划、整体审计过程和最终审计意见而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主要包含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底稿、审计总结、审计调整分录汇总表综合性的审计工作记录。 2、业务类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审计人员在实施阶段为执行具体的审计程序所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主要包含审计人员所做的业务循环控制测试工作底稿,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损益类项目实质性程序工作底稿等。 3、备查类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编制或取得的对审计工作具有备查作用的各种审计资料。主要包含与审计约定事项有关的重要法律文件、重要会议记录与纪要、重要经济合同与协议、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原始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 审计工作底稿在审计工作的意义是什么? 1、审计工作底稿是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 因为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审计证据是审计工作底稿的主要内容,这两者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若是离开了审计工作底稿,审计人员就无法对审计证据进行风险评价,作出专业判,形成正确的审计意见。 2、审计工作底稿是评价考核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并明确其审计责任的主要依据。 要考核一个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可以通过审阅其审计工作底稿来判断,一旦对某项审计项目有异议,可以通过审核其审计工作底稿来明确审计人员的责任。 3、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质量控制与监督的基础。 审计质量是审计人员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报告质量的总称。而审计报告质量又依赖于审计工作质量,因为严格控制审计工作质量是保证审计质量的关键。 4、审计工作底稿对未来审计业务具有参考备查作用。 对于企业或单位而言,财务报表审计是每年都需要进行的,而上一个年度的审计工作底稿可以作为下一个年度审计的参考。 所以,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每一位审计人员都应该重视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认真填写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技巧 审计工作底稿应当记录审计方案中规定的审计事项的审计过程及其结果。但是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不是记流水帐,不是把审计人员所做的工作事无巨细地全部描述下来,审计工作底稿给人的印象应当是审计方法步骤清晰,审计结果判断及其依据明确。而且,审计工作底稿也不是把审计证据的内容重复书写一遍。审计工作底稿应当记载审计人员实施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和时间等,但审计工作底稿不是审计证据,两者不可相互替代,又不是简单重复。有的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习惯使用“审计签证单”,即把审计查证的问题形成书面记录,再交由被审计单位签证。由于未能正确理解审计工作底稿与审计证据的作用,往往造成两者的简单重复,从而产生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是多此一举的想法。笔者认为,“审计签证单”如果要用的话,它是审计证据的一种,它反映的是审计事项的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审计工作底稿描述的则是审计人员采集审计证据的方法与步骤以及对审计结果的判断。 审计工作底稿的具体编制,笔者认为应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审计事项。审计工作底稿中的“审计事项”,是审计方案中规定的必须审计的具体审计事项。作为具体的审计事项,可以是某一个科目,也可以是某一项业务,也可以是某一笔资金。 (二)实施审计期间或者截止日期。审计工作底稿中的“审计实施期间”,应该是与上述特定的审计事项相对应的审计期间。如审计某单位2000年度银行存款的真实完整性,审计实施期间就为“2000年1月至12月”;如果审计中要验证被审计单位库存现金的帐实相符情况,那就要采取监盘截止审计日止的库存现金余额,这时的审计截止日期就是“特定的某审计日”。 (三)实施审计过程记录。审计工作底稿中的“实施审计过程记录”,主要描述对特定审计事项实施审计的具体程序,即审计采取的与步聚。这种描述既要过程清晰,又要文字简炼。例如,要查证某单位银行存款的真实完整性,审计过程应为:该单位银行存款总帐与日记帐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同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及抽查某一个月或几个月的银行存款发生额。如果是验证某单位库存现金余额的帐实相符情况,审计过程应为:某特定的审计日监盘被审计单位出纳盘点库存现金余额,编制现金盘点表。如果是被审计单位往来款项的真实性查证,审计过程可为:实地对帐;或者是函证。函证要说明函证的范围,发出询证函份数,收回询证函份数等。 (四)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摘要及其依据。审计工作底稿中的“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问题摘要及其依据”,是审计人员对特定审计事项的查证结果,是审计人员通过采取的审计方法或步骤,针对特定的审计事项所作出的专业判题。无论“有没有问题”,审计人员最后都应该有一个结论性意见。如前述库存现金余额的验证,其结果应为:帐实相符;或者帐实不符,盘缺(或溢余)多少及其原因。又如对某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1999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就“工商行政收费与罚没收入的收缴情况”延伸审计下属工商所,审计结果为:发现基层工商所根据该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统一考核办法将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提留收入,并与经费使用挂钩,违反了《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中办发[1993]第19号)第二条关于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绝不允许将收费、罚没收入与本部门的经费划拨和职工的奖金、福利挂钩,严禁搞任何形式的提留、分成和收支挂钩”的规定。 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是一个过程。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人员实施审计过程中形成的书面记录,根据审计工作底稿的构成要素,编制一份完整的工作底稿往往需要一个过程。当然这个过程的长短视审计人员的知识、经验水平以及审计人员装备(如法规库、手提电脑等)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但是,这个过程至少包括以下一些环节:审计情况的即时记录,数据资料的整理与,帐实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专业判断,法规依据的明晰,最后形成审计意见。 (二)审计工作底稿应该全面反映审计方案规定的审计事项的审计过程及其结果。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往往比较重视“有问题”的取证,而忽视“没有问题”的证据,从而形成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有记录,审计中没有查出问题的没有记录这样一种现象,并导致审计报告中只反映问题而看不出全面情况。当然,这里并非要求审计人员把审计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行为毫无遗漏地作出记录,笔者认为,检验的标准是对照审计方案,查看审计方案所规定的审计审计人员是否都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没有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就不能说明审计人员履了相应的审计职责。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有两份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组往往在工作中遗漏,一份是审计组编写审计报告前的讨论意见记录,另一份是审计组针对被审计单位就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反馈意见的书面说明,这两者都应该作为工作底稿归入审计档案。 (三)审计组组长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应对照审计方案对审计工作底稿实施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应该由审计组组长在审计过程中及时复核,以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可靠,这也是审计组组长把主持项目审计的责任落到实处的有效途径。为了形成一种制约机制,审计组组长编制的工作底稿应由审计组其他成员进行复核。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审计组组长应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对照审计方案的规定随时进行审核,而不是到审计实施结束时一并进行复核,以免贻误审计时机,确保审计方案规定内容的审计保质保量完成。尤其是审计期间如果发现案件线索等重大事项,还应及时向所在的审计机关领导报告,并制作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 被审单位: 底稿编号: 审计项目: 编制人员: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复核人员: 基 本 事 实 一、执行的审计程序和方法: 1、查阅资料 二、基本情况 复核意见 被审计单位意见 被审计单位(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