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 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社会保险领域违法违规问题, 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共同发布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为了规范监督举报工作的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 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与此同时, 全国各省市也陆续出台了针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据此对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举报, 经查证属实的, 最高可获得十万元的奖励。 其中, 参保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被纳入举报事项, 这直接指向了实践中由来已久的“异地代缴社保”的现象, 即企业委托第三方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在公司注册地以外的地区缴纳社会保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应当由企业在其注册地缴纳, “异地代缴社保”则虚构了社会保险参保条件, 但却因某些现实需求而屡见不鲜。一系列举报奖励办法的出台表明了异地代缴社保将面临严峻的监管态势, 企业内遗留或现存的“异地代缴社保”情况极可能引发多种劳动争议并带来高额合规成本, 需要充分评估风险和积极寻求对策。 一 异地代缴社保现象的缘起 1.异地代缴社保的现实需求 实践中, 异地代缴社保的“异地”通常是公司注册地以外的员工实际工作地, 或者是员工户籍所在地, 抑或是员工未来计划生活地, 即员工存在享受异地社会保险待遇的需求, 比如, 医药费报销、落户、购车、购房、子女教育、养老金领取等。因此, 员工主动要求公司为其缴纳异地社保, 并与公司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居多。 此外, 异地缴纳社保也可以降低企业的社会保险费投入。由于不同市地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取决于当地全省(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水平, 当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需按照法定的上限或下限缴纳时, 若异地的标准低于公司注册地的标准, 则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费金额将会降低。 2. 异地代缴社保的常见操作方法 在一家公司内部, 员工缴纳异地社保的需求可能涉及全国多地, 然而, 如果在每个社保缴纳地都分别注册成立企业分支机构以合法合规地为员工缴纳异地社保, 无疑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成本负担。实践中, 异地缴纳社保的典型做法是, 企业与当地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由企业支付一定的服务费, 委托其为员工缴纳当地社保。此外, 委托其关联公司或分公司, 以关联公司或分公司的名义为员工缴纳异地社保的做法也比较常见。 二 异地代缴社保的违法性 在我国, 异地代缴社保现象由来已久且非常普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