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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1, 2023

借助区块链技术提升行政诉讼监督质效

在检察机关“四大检察”监督职能中,行政诉讼监督是对法院行政审判与执行活动的监督,既推动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21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就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保障作出部署,提出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等具体要求。 区块链作为信息化、智能化工具的一种,是众多节点共同组成的分布式网络,它融合数据存储、智能合约、电子身份认证等技术,能够助力提升行政诉讼监督质效。结合办案实践,笔者认为,区块链技术之于行政诉讼监督的辅助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而如何发挥这四方面作用或可作为大数据赋能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和探索领域。 第一,区块链存证技术可降低证据的保全成本。 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是对行政诉讼程序的全面审查,因此,对证据的调查核实是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现实中,由于传统的涉案财物管理手段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证据面临毁损、遗失或者篡改的风险。尤其是诉讼中普遍存在的电子证据,时常面临形态易变更、操作痕迹难识别的困境。对此,实务中的常见做法是参考物证保全的方式,对电子证据的原始存储介质进行物理封存,或者将电子形态转化为纸质材料予以呈现。 根据《人民检察院电子证据鉴定程序规则(试行)》第12条规定,电子证据的真实性需要鉴定人员和其他有专门知识的人员予以支持。但这种保全方式增加了不同机构持有、接触、处置证据的环节,证据处理具有鲜明的“中心化”特点,即证据推进到哪个机构,哪个机构就成为可能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关键点。电子证据的操作更多、备份更多,证明力却始终弱于非电子证据。 以区块链进行证据的实时保全,实质上是借助区块链不可篡改、不可抵赖等技术特性,达成数据收集、存储、巩固甚至确认证明力的目的。区块链是去中心化、节点分布的信息记录系统,其“块-链”存储结构可以固化证据的内容与形态,节点之间能够同步记录与之相关的操作流程。区块链可信时间戳能够标识上链数据在特定时间内的状态,对于信息的操作可留痕、可追溯,减少了证据流转、传递过程中的可操作空间。这种存证方式克服了传统的证据查封、扣押、冻结过程的弊端,在司法机构、公证机构或者具有技术能力的商业机构中有着较为普遍的应用。检察监督以区块链证据为基础,可以节省存证验证的工作成本,便于监督程序的启动。 第二,区块链信息共享可提高检察监督的过程影响力。 行政诉讼监督通常涉及多个司法行政机关和大量企业、自然人主体,这一特点非常适合区块链多节点分布式技术。行政诉讼监督程序的启动,需要尽可能全面地掌握行政诉讼的案件信息,但传统的检察监督进程缺乏信息交换和共享的常态化机制。一般而言,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不同部门各自运作自己的办案系统,使得同一案件信息被重复录入的情况反复出现,录入信息采用线下的人为投递数据并来回确认的方式,数据传递成本较高且效果并不理想。 区块链信息的读写权限不依托各个机构顺序操作的“流水线作业”,而是上链各个节点之间的共识验证。这种共识验证,是多个节点对每一条链上数据信息的状态和质量达成共识。一旦完成验证,数据访问和使用行为便可以在短时间内进行全网广播,信息的传递即可在节点之间完成。参与验证的各节点可以为其他节点提供服务,也可以享用其他节点的服务,不同节点的数据共享具有同步性,因此无须经过流转、鉴定、备份的流程。针对跨部门信息共享难、业务系统效率低的弊端,区块链技术支持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的跨部门数据上链共享,在裁判标准、文书传递、证据验证、裁判执行等方面,能够打通部门间信息隔绝的状态。以此为基础,检察监督便不局限于行政判决、裁定、调解的终端监督,而是借助参与上链的进程贯穿整个行政诉讼全过程,尤其对可能严重影响公民权利的行政诉讼活动,依职权尽早启动监督程序,可将监督的影响力辐射到行政诉讼的各环节。 第三,区块链智能合约有利于类案监督的实现。 区块链智能合约可以推动行政诉讼监督的繁简分流,助力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的实现。2022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以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为主题发布指导性案例,案例表明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存在多发的同类违法情形,是故有必要对同类案件反映出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归类、研判,梳理出案件所反映出的共性问题,依法提出针对性的类案监督检察建议,促进一类问题的集中解决。既有的利用大数据分析挖掘、筛查对比等方式,虽然显著提升了发现监督线索的效率,但这种海量的大数据筛查离不开人工意志的主导,并且这种筛查的对象主要是事后数据,案件类型化的结论具有滞后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效果。 区块链借助智能合约能够实现自动比对、分析与执行的数据筛查。智能合约(Smart Contract)是以信息化方式传播、验证或执行前置条件的计算机协议,它用数据代码实现既定业务,部署完毕即可自动抓取网页源码、图片信息、文字信息。智能合约的设计,有利于将区块链存证与信息共享的数据基础,转化为检察监督开展的初步线索。在智能合约的自动化处理进程中设定关键要素,可以对情节相对简单、监督经验相对丰富的案件作出甄别,自动形成检察监督的初步建议;对于情节复杂的案件,可以进一步运行智能合约展开分析,协助类案监督要素的汇总梳理,锚定重要监督线索并自动推送给检察官,协助检察官进一步展开数据比对和调查核实,促进类似问题的集中解决。比如,在区块链技术应用具备良好基础的市场经营类、知识产权类案件中,上链存储的数据已经较为全面地包括了案件基本信息、市场主体数据、裁判文书数据等等。借助智能合约设定时间、处罚等关键要素,能够在数据积累的进程中实时、自动地分析监督线索,既可减少时间和人力成本,又可推动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有利于解决传统监督方式中存在的个案内容重复、监督效率不高的问题。 第四,区块链身份机制能够明确监督职能并遏制监督腐败。 现阶段,各级检察机关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探索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一是对接既有的区块链存证技术系统,提高获得区块链数据的便利性,对此,202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体现了法检两院之间系统对接的可行性与必要性。二是将检察机关内部已有的存证系统、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增强区块链证据查验的技术性能。目前,技术系统协作与对接的趋势所导致的新问题已经出现:如何在传统司法权力分工的框架内,完成高质量的数据共享协作? 有必要强调的是,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不但不会冲击传统司法主体的角色定位,反而可以帮助司法主体借助区块链身份认证机制作出相应平衡。就行政诉讼监督的性质而言,它是一种监督权,不能干预法院行使司法审判的权力。对此,《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通过对“受理”和“不予受理”监督申请的情况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诉讼监督的职权性质。正是基于司法机关之间的职权分工,“去中心化”的经典区块链结构,也被改造成了以“身份权限”为基础的司法区块链联盟。根据国内现有的司法区块链基本架构,机构身份的差异体现为链上许可的不同权能。例如,尽管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公证机关、鉴定机构等均可以利用区块链的证据存储、信息共享、自动化研判等技术优势,但具体操作的行为却要面临身份认证、数据加密的限制。这种身份限制,是通过技术算法的限定,重现审判、监督、执法、鉴定等不同职责的权力分工。数据共享与职能定位的平衡,不仅可以使检察监督获得更多的社会支持,还可以帮助检察机关应对监督进程中“阳光不足”的问题,敦促检察机关尽到勤勉、谨慎的监督义务,遏制监督中腐败问题的发生。

科技部:加快建设西部科学城,开展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

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委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西部科学城加快建设的意见》,提出协力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成渝地区携手打造世界级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及相关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产业集聚区,创建国家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开展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打造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支持成渝地区以“一城多园”模式加快建设西部科学城,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工程院、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支持西部科学城加快建设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民银行 国资委 海关总署 知识产权局 中科院 工程院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关于进一步支持西部科学城加快建设的意见 建设西部科学城是党中央作出的战略部署,对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为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支撑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支持成渝地区以“一城多园”模式加快建设西部科学城,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战略决策,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四个面向”,突出创新策源、产业牵引、区域联动,努力建设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纵深承载地、西部高质量发展的创新策源地、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引领示范地、“一带一路”科技合作的开放新高地,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以西部(成都)科学城、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西部(重庆)科学城、中国(绵阳)科技城作为先行启动区,加快形成连片发展态势和集聚发展效应,有力带动成渝地区全面发展,形成定位清晰、优势互补、分工明确的协同创新网络,逐步构建“核心带动、多点支撑、整体协同”的发展态势。 到2025年,西部科学城建成若干国际领先的重大创新平台和研究基地,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校、科研机构、创新型企业,在物质科学、核科学等基础学科领域实现原创引领,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科教产城人”融合发展体系基本建立,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达到80件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000家以上,高技术产业营收年均增速8%,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速5%以上。 到2035年,西部科学城建成综合性科学中心,科技综合实力迈入全国前列,集聚世界顶尖科学家群体,重点领域实现全球领先原创成果突破,主导产业迈入全球价值链高端,营造全球一流创新生态,引领成渝地区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二、打造战略科技力量,合作共建国家级创新平台 (三)构建高水平实验室体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支持优势科技力量参与国家实验室“核心+基地+网络”建设,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聚焦重点优势领域,支持在西部科学城新建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支持川渝共建联合实验室,谋划建设一批省(市)实验室。(重庆市、四川省、科技部、国资委牵头负责) (四)集中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加快建设成渝综合性科学中心。推动跨尺度矢量光场时空调控验证装置、电磁驱动聚变装置等设施加快落实前提条件,尽快启动建设。加快培育超瞬态实验装置储备项目。加强大规模分布孔径深空探测雷达、空间太阳能电站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多态耦合轨道交通动模试验平台、柔性基底微纳结构成像系统研究装置等探索预研。筹备论证汽车软件虚拟孪生开发云、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等创新平台。(重庆市、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中科院牵头负责) (五)联合共建重大创新平台。围绕绿色技术、智能技术相关领域,整合成渝地区创新资源,培育创建成渝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培育建设一批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医学中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布局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建设国家技术转移成渝中心,打造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枢纽平台。鼓励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和共性技术研发基地,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大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布局力度。(重庆市、四川省、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牵头负责) (六)合作建设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依托区域优势高校和优势学科加强数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临床医学、水利与土木工程等学科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培育建设一批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基地、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前沿科学中心。鼓励瞄准成渝地区优势产业,与科技企业合作开展基础前沿技术研究。支持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学院、成都学院加大急需紧缺专业硕、博研究生培养力度,支持中国科学院驻成渝地区科研机构高质量发展。支持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中央企业在西部科学城设立分院、研究院或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庆市、四川省、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牵头负责) 三、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增强战略性产业竞争优势 (七)加大科技联合攻关协同力度。建立部省(市)协同的科技联合攻关机制,支持实施部省(市)联动项目,鼓励成渝地区设立联合攻关基金,优化部省(市)协同的组织机制、产业创新融合的实施机制、绩效创新导向的成果评价机制和多元主体参与的资金投入机制,合力推动项目、人才、基地、资金一体化配置。(重庆市、四川省、科技部牵头负责) (八)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成渝地区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聚焦国家重大需求,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领域,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建设成渝中线科创走廊,联合开展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持续推进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建设,培育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和专利组合。联合国家高端智库,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开展重大战略咨询、院士专家参与重大技术攻关、高端学术活动等。(重庆市、四川省、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工程院牵头负责) (九)协力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成渝地区携手打造世界级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及相关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产业集聚区,培育建设氢能、高端口腔设备器材、军工智能装备、医用同位素及放射性药物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推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打造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成为大数据智能化创新发展样板。创建国家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开展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打造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重庆市、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牵头负责) 四、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持续优化创新生态 (十)集聚培养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在西部科学城试点实行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人才吸引集聚政策。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审批流程,开展跨区域人才“同城化融入”保障机制先行试点,允许在“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等期间试行经外事管理部门批准的更大力度的人员出入境等配套政策,并推动常态化、制度化。允许中央企事业单位科技人才按有关规定在西部科学城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实行专业技术人才落户“零门槛”。加快完善西部科学城公共交通及生活配套设施。(重庆市、四川省、科技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负责) (十一)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科创金融改革试验,高水平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设立区域性金融科技研究机构、金融市场学院,建设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心,布局金融安全基础设施,鼓励有关机构依规申请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子基金,推动中外资金融机构、国内外金融科技企业集聚发展。支持成渝地区发展“数据驱动”的科技金融模式,探索建立跨省(市)联合授信机制,放开基金工商注册落地限制。(重庆市、四川省、人民银行、科技部牵头负责) (十二)推动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支持打造具有研发创新特色的综合保税区,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产业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助力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开通重要科研物资通关绿色通道,探索省(市)级人民政府担任科技类国际组织业务主管部门。(重庆市、四川省、科技部、海关总署牵头负责) 五、强化区域交流合作,建设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 (十三)加强创新高地合作共赢。深入对接京津冀协同、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共同实施重大科技项目,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重庆市、四川省、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十四)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高水平建设“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区和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布局“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国别合作园区,国际国内双向建立联合实验室、全球研发中心、国际科技园区等平台,积极参与并探索牵头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布局开通国际学术互联网。高水平举办“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打造国家级科技交流品牌。持续办好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等活动。(重庆市、四川省、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牵头负责) 六、组织实施保障 (十五)强化组织保障。在坚持和强化西部科学城现有组织推进机制的基础上,建立西部科学城常态化指导、考核等工作机制,深化西部科学城协调会议机制,在园区协同管理、项目税收分成、指标统计协调、利益争端处理等方面先行先试。(重庆市、四川省、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十六)加大支持力度。国家有关部委结合西部科学城建设需求,在科技体制创新试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创新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支持。探索跨行政区域合作共建重大创新载体、联合资助重大科技项目的组织模式,探索自主出题、定向委托和自主管理等新型项目管理方式,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重庆市、四川省、科技部、财政部牵头负责) (十七)加强监测评估。在研发投入强度、产业创新发展、创新要素集聚、创新生态营造、两地协同联动等重点方面,建立科学实用、系统规范的一体化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及时定期动态监测评估西部科学城的建设进展及成效。

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再到加速迭代的“数字文明”,人类文明在技术驱动下不断取得新突破。当前,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加速创新,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正全面融入我国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未来,数字经济将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而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是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 观现状 有规模、有基础、有实践 有规模:占比高辐射广,渗透度较深。 我国数据要素具有较大的规模优势。截至2022年12月,我国网民数量达10.67亿人。根据国际数据公司测算,我国拥有的数据量预计2025年将达到48.6ZB,占全球数据量的27.8%,成为全球最大的数据中心。同时,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速度全球领先,具有辐射广、渗透深的特点。一方面,数字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稳定器”“加速器”作用更加凸显,另一方面,数字技术缩短了信息传输、经济往来时间,可实现更大范围的跨区域交易。 有基础:“5G+算力网络”为释放数据要素潜力筑牢底座。 首先,网络基础设施实现跨越式发展,为构建安全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拓展了新空间。“十三五”初期,我国还有约5万个行政村未通宽带,15万个行政村宽带接入能力不足4兆比特每秒,“通信难、用网贵”一度成为横亘在贫困地区发展中的难题。近年来,我国建成了全球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网络基础设施,实现农村和城市“同网同速”。 其次,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石。当前我国已经建成全球最大规模的光纤和移动通讯网络。“5G+算力网络”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截至2022年6月底,5G基站数达到185.4万个,所有地级市全面建成光网城市。2022年2月,“东数西算”工程全面启动,随着东部算力需求有序引导到西部,云边协同、绿色智能的多层次算力设施体系正加快形成,有望缓解算力供需失衡问题。 有实践:数据化改革实践为数据要素发展提供经验。 一方面,各地积极推动数字化改革和数字化转型,为数据要素进一步发展积累经验。浙江省、河北省(雄安新区)、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等6个省市结合创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研究构建更加适应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发展要求的管理制度,促进数据要素高效安全流通与应用。特别是浙江省,以“数字化改革”为主线,研究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全面引领数字经济新产品、新模式,最大限度地释放数据要素的巨大潜力。   福建福州两位税务局工作人员(左一左二)在听取有关数字化生产介绍。新华社发 另一方面,数据要素资本化实践彰显创新活力,赋能中小微企业。浙江省上线“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采集企业生产、经营链上的各类数据,由区块链存证平台发放存证证书,将数据要素转变成可量化的数字资产。广东省发放全国首张公共数据资产凭证,通过获取企业用电数据,为中小微企业画像,进行信用额度审核、贷款利率以及贷后风控监管。 找不足 确权、流通等环节有待完善 数据要素产权不明确。 数据要素的确权可以激活数据资产。随着智能产品和设备广泛普及,未来所有的生产设备、感知设备、联网设备、联网终端,包括生产者本身都在源源不断地产生数据,渗透到产品设计、建模、工艺、维护等全生命周期,企业生产、运营、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以及供应商、合作伙伴、客户等全价值链。当前,由于产权配置不清晰,难以有效界定各数据主体的权益和对应的责任,导致数据资源不能有效整合,数据价值难以倍增。   技能工人在山东某数字化车间生产刹车片。新华社发 数据要素市场配置效率较低。 当前,全国各地纷纷开展数据交易实践探索,20多个省区市提出建设大数据交易机构,“北上深贵”四大交易所发展格局初步形成。贵州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大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正式落地北京市朝阳区;上海数据交易所成立。为保障数字生产要素有序、高速、有效流通,还需解决数据要素市场配置效率较低问题:一是数据孤岛现象明显。民生相关数据由政府掌握,个人消费等数据由企业掌握,两者之间存在壁垒,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水平较低。二是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一方面,我国数字经济相关法律规章仍处于短缺状态,影响数据要素安全高效流转和公平有序竞争,数据产权与分割、开放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数据生产流通全周期的法律规范与监管制度,导致个人隐私、商业机密存在风险。三是数据要素交易体系不完善。当前我国尚未有效建立统一的数据要素市场,也缺乏统一的数据流转规则,导致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面临诸多瓶颈。 数据要素安全性有待提高。 一是个人信息隐私保障问题亟待解决。一些广告商、企业或不法分子等为了牟利,从非法渠道获取数据或滥用数据,造成大数据杀熟、数据泄露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消费者、数据生产者等的信心,阻碍了数据红利的释放。二是数据安全支撑产业基础薄弱。当前,我国数据安全企业规模小、竞争弱,数据安全产业对政府依赖性强,缺乏内生机制。中国网络安全市场规模在2022年底达到704.3亿元左右,但与之相对应的是,数据安全市场规模仅为85亿元左右。 寻对策 用数据要素驱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做好数据要素确权,保障权益激活价值。 对不同类型的数据进行分级确权。对于涉及群体性利益的公共数据,将数据管理权赋予行政主体和社会组织,使其代表公众进行管理;对于企业开展经营活动期间形成的数据,基于“谁投入、谁贡献、谁收益”的原则,在严格保护和监督的前提下,将数据所有权和使用权赋予企业;对于具有强人身依附性的个人数据,应赋予个人对于数据的知情同意和控制力。 完善数据收益分配,提升市场配置效率。完善数据收益分配制度,使各个利益主体的权益和激励能够相容。 推动数据要素流通,建立高效交易市场。 建立多层次数据交易市场。采取多层次的市场架构,提供规范化的数据交易渠道,让数据交易在阳光下进行。对于场内交易,可设置由国家、行业协会、企业等多个主体主导建立的数据交易所。对于场外交易,可对数据包传输等进行标准化管理,监管数据交易资质。 推动数据开放。政府可通过整合并开放数据释放数据价值,对市场进行引导。同时,鼓励和督促企业进行数据开放,对企业垄断数据的行为进行必要处罚,破除数据垄断的不良行为。 创新数据要素流通技术和手段。加强数据技术相关人才队伍建设,推广“数据可算不可识”和“数据可用不可见”模式,利用技术手段保障数据交易和流通的安全性。 提升数据要素安全治理,明确市场安全红线。 健全数据要素安全法律法规和数据要素权益法律保障机制。明确数据要素安全各责任主体法律责任,从法律层面对数据存储、交易行为进行约束。同时,积极构建实体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相结合的法律保障机制,保护不同类型数据权益。对于公共数据,要在规定领域内公开,明确其他主体申请获得公共数据及参与监督的权利;对于企业数据,要有效跟进相应的法律制度,防止数据权利滥用引发市场竞争秩序混乱;对于个人数据,要依据数据敏感程度分层次进行权益保护,改进侵权行为的认定规则。 提升数据管理能力,推动数据安全体系建设。推动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协同治理模式和三位一体的数据安全保障模式。国家、行业和企业作为数据市场重要主体,要不断提升数据管理能力,通过基础设施建设、部门设置、人才建设等各个环节对数据全生命周期进行规范,促进数据治理水平提升。

释放有力支持全面创新的强烈信号——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综述

“2022年,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产权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成效愈发凸显。”4月2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了2022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总体情况,拉开本年度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宣传周序幕。 本次知产宣传周,紧扣“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主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2年)》、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22)摘要、2022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启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北京行”活动,并多轮筛选出亮点突出的12件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典型案件,举行7场公开庭审。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释放了人民法院有力支持全面创新的强烈信号。 服务保障高水平科技创新 “提请合议庭注意PPT的27页,清晰介绍了权利要求2关于槽隙的定义。”格力公司代理人通过PPT图文阐述观点。 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奥克斯公司与格力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及侵权纠纷系列上诉五案。 9小时的庭审,旁听人员在庭审的严肃性、诉讼的对抗性中体会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知产法庭保护创新的态度和决心。 记者了解到,入选本次知产宣传周开庭审理的12个案件,都是综合考虑法律适用意义、案件主体与标的、所涉技术领域等关键因素而选出的,整体上具有一些鲜明的特点。比如,行政案件多,所涉法律适用问题典型;专利民事和行政程序交叉案件多,能够展示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集中统一审理关联案件的优势;案涉技术领域广,既有高科技产品,也有涉及百姓日常生活用品,法治宣传意义突出;涉外案件多,涉知名企业多,社会关注度较高。 庭领导亲自承办案件是本次知产宣传周的特色之一。除首案外,还有3组案件都由庭领导担任审判长。 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庭长郃中林介绍,知产宣传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知产法庭公开开庭的7场庭审中,发明专利技术类案件就占到了5场,另外2场分别涉及植物新品种和计算机软件。同在本次知产宣传周期间,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22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中,包括涉及侵害技术秘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侵害发明专利权等11件技术类案件。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持续加强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维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服务保障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审结全国首例药品专利链接诉讼案,推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落地完善,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提名案件”。 审理“油气微生物勘探”技术秘密侵权案,释放加强技术秘密保护的强烈信号。 在两起“蜜胺”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关联案件中,判令各被告连带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合计2.18亿元,切实体现大力保护科技创新的司法导向。  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2022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在本次知产宣传周期间重磅发布。 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央视动漫集团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入选“十大案件”。该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后改判,认定涉案作品系委托创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属于央视动漫公司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告诉记者,本案明确了委托创作作品、法人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的判断标准以及权属证据分析认定方法,对特殊历史背景下的作品著作权人权利保护提供了参考,对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支持优秀文化作品广泛传播、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著作权案件总量大、增长快、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多,最高人民法院不断总结审判经验,组织地方法院共同开展调研,起草著作权司法解释,促进著作权裁判标准统一;依法提审案件、改判案件,深化案例指导,提高著作权审判质效,切实提升新时代著作权司法水平。 各地法院的探索实践也被收录到了本次知产宣传周期间发布的《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2年)》中——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图片侵权案件许可使用费标准的确定形成答复,促进辖区图片侵权案件裁判尺度统一。 湖北法院在著作权类型化案件审判中积极推广表格化裁判文书,大幅缩短审理周期。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会议纪要,统一两地同类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裁判标准。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版权局等九家单位就打击侵犯著作权违法犯罪会签通知文件,加强衔接配合,加大著作权刑事保护力度。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统筹处理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企业间著作权侵权互诉系列案,一揽子促成全市1000余起案件调解,妥善化解潜在纠纷。 亮眼成绩单背后的改革思维与创新实践 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逐步健全。 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而这背后,是人民法院坚持以改革思维破解难题,以创新方式保护创新,健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不懈努力。人民法院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之路。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在本次知产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的知识产权司法改革亮点举措和创新经验,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优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规则,健全管辖科学的司法保护体制,合理定位四级法院审判职能,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目前,全国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已达558家,基层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的重要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持续健全。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完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优化申请再审案件办理流程,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法律适用正确统一。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无锡、徐州、泉州知识产权法庭,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部门为牵引、4个知识产权法院为示范、27个地方知识产权法庭为重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为支撑的专业化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合一”改革深入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加大指导力度,推进全国25个高级法院、236个中级法院和275个基层法院开展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研究制定刑事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草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配合。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版权局建立版权保护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地方法院与行政机关开展诉调对接及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全国30个地区实现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全覆盖,有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 本次知产宣传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启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北京行”活动,来自中央和地方新闻单位的媒体记者走进北京法院和相关企业,多角度报道首都以高质量的知产裁判服务高质量发展、以开创性规则引领新业态新科技腾飞的实践。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精彩纷呈的各项活动,给社会公众奉献了一场场知产法治大餐。新征程上,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司法力量。

中国电子设计建设的数据金库顺利通过验收并在徐州发布

4月21日,由中国电子、徐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数据金库(试点)验收评审会、数据金库(试点)发布会暨数据产业生态签约活动在徐州举行。徐州数据金库(试点)顺利通过验收委员会专家验收。中国工程院院士,电子商务与电子支付国家工程实验室理事长、主任,复旦大学软件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柴洪峰担任验收委员会专家组组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研究员李广乾担任执行主任。中国电子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陆志鹏,徐州市委书记宋乐伟参加活动。 验收委员会现场听取了项目组的总体建设工作报告、资料审查意见和技术评审意见,审阅了相关材料,并现场考察测试了项目主要建设成果。专家组经质询讨论,一致认为:徐州数据金库(试点)设计理念超前、方案架构合理、关键技术先进、制度配套完备、资料归档齐全、组织保障完善,能够统筹解决数据安全和数据要素化协同发展难题,在全国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意通过验收。 验收会后,中国电子和徐州市人民政府在数据金库(试点)发布会暨数据产业生态签约活动上共同发布了数据金库(试点)。同时,中国电子数据产业有限公司与24家生态企业代表签署了合作协议。 陆志鹏向徐州市人民政府、验收委员会专家以及生态企业表达了感谢。他表示,“数据金库”和“数据元件”从根本上解决了数据安全和发展的矛盾,实现了“数据不动价值动、数据不动程序动、数据不动模型动”,促进了数据的有效流通。徐州所处交通枢纽位置,当前的城市发展阶段和未来的发展态势都与数据要素有密切的关系,数据要素在徐州一定能够释放出巨大的活力。中国电子目前已经组建了中国电子数据产业有限公司,正在全国推广试点和建设数据金库,构筑未来的数据要素流通网络。下一步,中国电子将携手生态伙伴,依托徐州市数据金库(试点),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为数字中国建设注入澎湃动力。 宋乐伟指出,近年来,徐州主动顺应数字化转型大趋势,把数字经济发展摆在突出位置。自中国电子在徐投资兴业以来,双方合作不断深化,特别是围绕数字城市建设、城市数据治理、数据金库试点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深度合作,有力提升了徐州城市治理智能化水平。衷心希望中国电子和各位企业伙伴充分发挥各自在产业、技术、资本、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深耕徐州市场,加大技术创新,在徐州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提供更加丰富多元的数据服务。徐州将抢抓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重大战略机遇,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各类数据生态企业在徐开展业务创造良好条件,共同谱写数据产业合作发展新篇章。 “数据金库”由中国电子和清华大学在合作研究的数据治理工程理论中首次提出,定位于解决目前“关键数据过于分散、安全保障不足”等难题,是由主管部门监管,统一标准、自主安全、稳定可靠的数据基础设施,用于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敏感数据和数据元件的存储计算和互联互通,主要布署在政府、组织、行业和大型企业,是实现数据资源存储和数据要素流通的安全底座。 徐州市数据金库(试点)依托徐州市城市运行指挥中心开展建设,旨在打造数据安全与数据要素化工程样板。基于试点数据金库,中国电子将在徐州进一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开展数据要素制度体系建设、徐州数据创新中心建设、数据要素三类市场培育、数据要素应用场景构建等一系列建设内容及配套工程,将徐州打造成为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标杆城市,推动徐州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集团公司、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科学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南京信息技术研究院等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活动。

首个支持隐私的可互操作区块链发布,高盛、微软等30家公司加入

·Canton Network构建了一个“网络的网络”,使金融机构能够体验到安全、无需对账的环境,资产、数据和现金可以跨应用程序自由同步。 包括高盛、微软、德勤和法国巴黎银行在内的一批机构5月9日宣布,正计划推出一个新的基于区块链的系统——Canton Network(广州网络),为金融机构提供可保护隐私、具有互操作性的区块链网络。从7月开始,将有30个组织加入该网络。 据悉,Canton Network是业界首个支持隐私的可互操作区块链网络,专为金融资产而设计,旨在负责任地释放金融市场的潜力。Canton Network的想法是创建一个中立的第三方区域,即去中心化的基础设施,并连接使用区块链企业Digital Asset的智能合约语言DAML构建的应用程序。 “金融机构首次可以在安全、稳定和公平的金融监管体系内运营的同时,实现全球区块链网络的全部优势。这是区块链领域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Digital Asset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尤瓦尔·鲁兹(Yuval Rooz)表示,“我们期待帮助这个由网络运营商和用户组成的创始团队构建应用程序并将其连接到Canton Network。” Canton Network构建了一个“网络的网络”,以实现此前孤立的金融系统之间的互操作性。在金融行业受到高度监管且需要保护数据隐私的前提下,Canton Network使金融机构能够体验到安全、无需对账的环境,资产、数据和现金可以跨应用程序进行自由同步。这为金融机构创造了向客户提供创新产品的机会,同时提高了效率和风险管理的能力。 例如,资产登记和现金支付系统在金融市场上是截然不同的孤立系统。借助Canton Network,数字债券和数字支付可以跨两个独立的应用程序组合成一体,保证同时交换而没有操作风险。此外,数字资产可以通过连接回购或杠杆贷款申请用于抵押金融交易。 有业内人士表示,此前的公共区块链并不适合金融行业,原因主要有三: 一、缺乏隐私和对数据的控制。公共区块链在隐私方面存在缺陷,目前没有公共区块链可以在其网络的任何层提供数据保护。 二、控制和互操作性之间无法平衡。公共区块链要求运营商放弃对应用程序的完全控制以获得互操作性。 三、无法扩展。公共区块链的运作方式导致其固有容量有所限制,在应用程序争夺全球网络资源的今天,公共区块链不一定可以满足金融机构所需的规模和性能。 对于公共区块链,Digital Asset的联合创始人艾瑞克·萨内斯基(Eric Saraniecki)也表示:“我不想说它们(公共区块链)好或不好。它们只是不适合受监管的金融机构。” 艾瑞克将公共区块链比作音乐下载软件Napster。虽然Napster为数字音乐奠定了基础,但使用它存在风险,而用户友好的苹果iTunes将数字音乐推上了新的高度。 “在公共区块链上,企业必须使用同一组验证器。必须在网络上竞争带宽。所有数据都是完全透明的。对于一家合规机构来说,这些完全是不可能的。”艾瑞克补充道。 此前,DAML就以支持不同的区块链技术而闻名,而在Canton Network上的DAML应用程序已经支持互操作性,可以选择使用其他企业区块链来增强某些信任属性,但核心数据仍存储在Canton Network上。目前,Canton Network区块链已经可以与其他区块链进行互操作。 对于Canton Network的互操作性,德意志交易所集团发行人服务和新数字市场主管简森·哈克迈斯特(Jens Hachmeister)表示:“实现行业内各种区块链网络的无缝连接是未来数字和分布式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关键组成部分。” 附 Canton Network参与者: 3Homes, ASX, BNP Paribas, Broadridge, Capgemini, Cboe Global Markets, Cumberland, Deloitte, Deutsche Börse Group, Digital Asset, DRW, Eleox, EquiLend, […]

原告电子证据作假?4个不知名代码坦白了真相!

在如今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已经离不开各类电子产品、电子数据,拿着微信聊天记录就上法院起诉的情况也已经司空见惯。那么你有没有想过,电子证据也可能造假? 突然出现的四份邮件 2021年2月,广东某通信公司向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起诉汪某等三被告,认为广东某通信公司与宁波某电子公司存在借贷关系,三被告作为宁波某电子公司注销前的股东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被告则主张宁波某电子公司并未拖欠借款,质疑款项性质,且认为原告的诉请已过诉讼时效。 在第一次庭审中,双方的争议焦点基本围绕原告与被告的公司是否存在借贷合意以及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展开,并无其他争执。 但第一次庭审后,原告补充提交了四份证据,分别是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13年、2015年、2017年、2018年向被告汪某发送的电子邮件,用以证明借贷以及催讨事实。被告则坚称从未收到过这四份邮件。 我组织了一次证据交换,当场登录双方邮箱系统核对,发现:原告的邮箱中确实存在这四份邮件,状态为发送成功。我还当场重发了邮件,确认被告汪某的邮箱能收到原告所发邮件。 此时,原告的证据链看上去无懈可击,而被告仅有的抗辩就是“我发誓”。不过,我还是从中看出了端倪: 1被告邮箱中保留了其与原告的历年邮件,其中并无这四份邮件。原告的邮箱中删除了与被告的其他所有邮件,仅保留了这四份邮件。 2从起诉至第一次庭审结束,原告从未提及存在这四份邮件。 3这四份邮件的发送时间紧扣诉讼时效,且内容均涉及催讨借款,行文格式几乎相同,连段末的“。、”错误标点均一致,彷佛为被告的答辩内容“量身打造”。 一波三折的调查之路 基于这些疑点,又考虑到原告本身是一家通信公司,存在利用技术手段伪造电子邮件的可能性,我在向双方告知伪造证据以及虚假陈述的后果后,启动调查。 前几次的咨询、调查均无功而返。看着这四份电子邮件,我突然想到:可以向邮箱运营商调查核实! 后续的事实证明,这是一个正确的方向,但即使方向对了,取证也并不容易。 我联系到了发送方邮箱的运营商,但最终反馈的信息却显示,原告法定代表人的邮箱确实发送过这四份邮件,时间内容都与原告提供的一模一样。 我开始自我怀疑,难道真的是我判断错了吗?在一遍遍查看调取的邮件后,我终于看出了端倪:这四份邮件下面都有一串代码,但调取的其他邮件都没有这串代码。 我马上联系了邮箱运营商,但电话沟通无法弄清楚代码的问题,只能证明这四份邮件有些异常,还是不能证明是伪造的。于是我决定去趟广东当面和技术人员沟通。此外,为了验证自己的判断,我还要先去趟接收方邮箱的运营商公司,确认被告的邮箱确实没有收到过。 广州之行柳暗花明 第一站是接收方邮箱的运营商公司。技术人员调取了服务器日志之后,能够确认被告的邮箱确实没有收到过这四份邮件,但是没收到邮件的可能性非常多,要确认原告伪造了邮件,关键还在发送方邮箱的运营商。 发送方邮箱的运营商公司认为,他们的服务器是不可能被攻破的。我和技术人员先从储存在服务器中的数据入手,反复论证、多次推演,还是一无所获。 在快要放弃的时候,我突然想,如果服务器不可能被攻破,那会不会邮件根本没有进入服务器呢?既然调取的邮件里出现了不知名的代码,那能不能从代码入手? 发送方邮箱的运营商公司技术人员向上级申请解析了这四份邮件的所有代码后,我们终于找到了能够实锤的证据: 1正常邮件在经过邮箱系统时,会被系统添加固定格式的信头,以记录关键信息,但这四份邮件缺失这些正常信息。缺失这些信息的邮件无法通过服务器校验,所以这些邮件不可能通过邮箱系统发送成功。 2代码显示邮件是经过Foxmail邮件客户端7.2.18版本发送的,但这个版本2020年才发布。试问,一个2020年发布的客户端怎么可能发送2013年、2015年、2017年、2018年的邮件? 根据这两点已经能够确认,这四份电子邮件一定是原告通过技术手段伪造的。 案件处理尘埃落定 回到宁波后,我马上组织了第二次庭审并要求原告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庭。原告法定代表人在庭审过程中还是一直狡辩,不过面对调查结果,他的心理防线被一步步攻破,最终承认邮件是伪造的。 庭审后,原告申请撤诉,鄞州法院作出了不予准许裁定,并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中,原告广东某通信公司作为一家高新技术通信企业,滥用自身技术优势,在参与诉讼活动中使用技术手段伪造电子证据,违背行业守则,违反诚实信用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损害电子证据的可信度,增加法院甄别难度,浪费司法资源,严重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鄞州法院经审核后对原告伪造证据的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原告未申请复议并按期缴纳了罚款。 对该案的民事判决,原被告均没有上诉。案件生效之后,被告送来了锦旗向我们道谢。 写在最后 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考验着法官对电子证据的审查与判断能力。电子证据易被伪造、篡改,且痕迹隐蔽,调查核实难度要远高于传统证据。 这个案件从法律适用上来说并没有太大的难度,难就难在如何查清事实。如果让我用一句话来概括调查之路,大概就是:始于经验,终于责任。只要是假的就一定有破绽,只要查下去就一定有结果。

国家区块链技术创新中心投入运行

加速建设超大规模区块链算力集群,构建国家区块链算力网络;在能源、金融等国计民生关键行业建设节点,打造开放包容的国家区块链主链,打破“区块链孤岛”现象;保持区块链核心技术领先优势,培养超过50万名区块链各类型人才……记者5月10日获悉,国家区块链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区块链国创中心)近日已正式投入运行。 区块链已成为全球数据交易、金融结算、国际贸易、政务民生等领域的重要信息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我国明确要加强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自主创新,构筑起数字经济竞争新优势。 “近年来,我国区块链高速发展,涌现一批‘应用链’,但因存在底层技术良莠不齐、技术生态割裂及不同区块链应用平台各自为政等情况,‘区块链孤岛’现象日益严重。这种现象严重阻碍了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郑志明表示,建设国家区块链技术创新中心,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产业应用和高水平国家区块链主链建设,联通区块链应用平台,聚合区块链应用生态,有助于提升区块链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助力我国抢占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制高点。 根据科技部批复,区块链国创中心由北京微芯区块链与边缘计算研究院牵头建设,后者牵头研发了国内首个自主可控、性能领先的区块链软硬件技术体系“长安链”。 据悉,区块链国创中心位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地带。中心主任董进表示,区块链国创中心作为“底层技术+基础设施+生态培育+产业创新”于一体的创新综合体,要建成区块链技术的创新策源地、区块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区块链战略科技力量聚集高地,力争在芯片、底层架构等领域破解区块链底层技术难题,聚焦数据安全可信,为数字中国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经济运行恢复向好,积极因素累积增多——聚焦前4个月中国经济走势

新华社记者魏玉坤、韩佳诺、屈凌燕 国家统计局16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宏观政策靠前协同发力,国民经济运行延续恢复向好态势,积极因素累积增多。 多数生产需求指标同比增速提升 “在经济恢复好转,政策效应持续释放、上年同期基数较低等因素共同作用下,4月份主要生产需求指标同比增速回升明显。”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当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 从生产端看,工业生产平稳增长,服务业增势较好。1至4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6%,比1至3月份加快0.6个百分点。4月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13.5%,其中,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生产指数均明显快于全部服务业生产指数。 总需求不足是当前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4月2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好转主要是恢复性的,内生动力还不强,需求仍然不足”。 最新数据显示,国内需求持续扩大。随着消费场景有序恢复,居民消费倾向逐步提升,服务性消费明显改善。1至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5%,比1至3月份加快2.7个百分点。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8.4%,其中餐饮收入增长43.8%。投资规模继续扩大,1至4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7%,比1至3月份回落0.4个百分点。 外贸韧性持续显现。1至4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5.8%。世贸组织日前发布的《全球贸易数据与展望》报告将今年全球货物贸易量增速预期由1%上调至1.7%,认为中国消费需求的释放将促进国际贸易增长。 世贸组织总干事伊维拉表示,中国在全球贸易体系内“举足轻重”,中国外贸表现将促进其他国家和地区经贸发展。 1至4月份,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4.7%;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0.4%,增速比1至3月份加快3.1个百分点;4月份新能源汽车产量同比增长85.4%……创新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发展新动能继续壮大。 就业物价总体稳定 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今年以来,随着经济恢复向好,就业市场岗位需求逐步增加,城镇调查失业率继续下降。 统计数据显示,4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2%,比上月下降0.1个百分点,连续两个月下降。25岁至59岁的劳动力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2%,比上月下降0.1个百分点,目前已经低于疫情前2019年同期水平。外来农业户籍人口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 “下阶段,随着经济持续恢复,特别是服务业持续好转,加之稳就业政策显效,就业形势有望总体稳定。”付凌晖说。 国内物价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0.1%,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下降3.6%。 今年以来,CPI月度同比涨幅回落,PPI降幅扩大,物价呈低位运行态势。付凌晖表示,物价低位运行是阶段性的,从核心CPI来看,4月份核心CPI同比上涨0.7%,涨幅和上月相同,总体保持基本稳定。 付凌晖说,由于短期内市场需求对价格拉动相对有限,国际输入性影响可能持续,CPI同比涨幅阶段性低位运行还会持续。但随着扩大内需政策显效、经济活跃度提升,就业逐步改善、消费信心增强,CPI涨幅将会回到合理水平。 经济运行保持稳定恢复有支撑 大街小巷人气兴旺,景点游人如织,居民消费和出行意愿高涨……刚刚过去的“五一”假期,印证中国经济的韧性和活力。 近期,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国际组织和机构纷纷调高今年中国经济增长预期,彰显对中国高质量发展的信心。IMF第一副总裁吉塔·戈皮纳特表示,今年中国经济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约为三分之一,是今年全球增长的一大亮点。 不过,从最新数据看,国内需求不足制约犹存,一些结构性问题仍比较突出,推动高质量发展仍需要克服不少困难挑战。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要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改善消费环境”“要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4月2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就经济工作作出系列重要部署。 “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着力恢复和扩大需求,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有效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付凌晖说。 付凌晖表示,下阶段,随着各项促消费政策进一步显效发力,新消费模式不断拓展,消费回升态势有望持续;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政策进一步落实落细,有利于经济持续恢复向好;就业形势整体改善,消费和服务业企稳回升,有望成为二季度经济向好的重要支撑。

上海海事法院在某案件中首次认定区块链证据效力

近日,在一起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中,合议庭参考《上海海事法院区块链证据审查指南》(简称《指南》),在被告去向不明的情况下,对存储于第三方区块链存证平台的关键电子证据予以审查认定,推进案件事实查明,尽快定分止争。 司法活动中,区块链存证服务和管理应用正在飞速扩增。对于当事人而言,区块链技术有利于解决电子证据 ” 存证难 “” 认证难 ” 的问题;对于法院而言,既要肯定区块链的技术优势,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深度应用,又要严格审查标准,有效规范区块链存证的效力边界。 《指南》将第三方存证平台、司法区块链平台列入关注范围,聚焦区块链提单、港口管理、跨境结算等应用平台生成的电子证据,为审判人员提供审查要点指引。《指南》第 12 条规定,对于通过可信时间戳、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等技术方式固定和提交的电子数据,应结合电子数据来源、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电子数据之间的联系等情况,依照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明力进行综合判断。 合议庭参考《指南》审查相关要点,发现原告提交的可信时间戳证据,可以与在案《付款承诺》,电子发票,提单等原、被告业务往来过程中形成的业务凭证相互印证,形成有效的证据链。 此前消息,上海海事法院推出《区块链证据审查指南》,并对编制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发布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