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踔厉奋发 履责于行 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展现审计新担当

浙江省宁波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审计办”)自2019年1月成立以来,在市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有效开展工作,不断提升谋发展、促改革、提质效、督整改水平,为宁波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先行,“争创市域样板、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 提供有力审计保障。
强化政治引领

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

市委审计办把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服务保障,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建立健全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机制。构建以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为主体,办文办会、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审计工作重大事项督察督办等办法为支撑的“1+N”工作制度体系。以服务保障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为重点,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作为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第一议题”,将审议重大审计事项作为“核心议程”。截至2023年8月,市委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9次,上会议题38项,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实现审计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向省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报送重大事项机制,按照省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全面核准报告事项的主体、范围、程序等,对接市委办公厅相关处室,优化流程、落实责任,高质高效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2021年以来,累计向省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报告报备重大事项32件。严格规范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呈报各类重要事项和重要文稿,构建形成与市委办公厅无缝对接渠道,2019年以来,累计呈报重要事项和重要文稿284件。督促指导县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工作,制定《区(县、市)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建立管理台账,重大事项报送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
强化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贯通协同。组建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队伍,召开协调会议,完善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机制,合力办好市委审计委员会议定和交办的大事要事。联络机制运行以来,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办理主要领导指示批示、迎接上级审计机关审计、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特别是在推进《共性问题清单》涉及问题的制度建设方面,得到市委书记的充分肯定。市委审计办与市委组织部共同建立市管干部审计情况会商研判制度,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内容被列入市委党校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必修课程,制定的履行经济责任风险清单48条被纳入市管领导干部风险防范告知书必知事项。推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贯通协同,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出台《宁波市深化完善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违规违纪线索移送办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审计移送行为。市委审计办联合市委巡察办制订2023年度巡审联动工作方案,安排了巡审同步、先审后巡、先巡后审等10个不同联动方式的巡审协同贯通项目,推动提升监督整体效能。
全方位做好对县级党委审计委员会指导督促工作。认真审核把关县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运行季度统计工作,发挥市委审计办桥梁纽带作用。定期召开县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交流会,一体化开展调研、指导、督促、检查和培训。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专项工作监督检查,通过梳理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相应对策,督促做好相关工作。深化县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运行情况考核工作,将党委审计委员会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市对区(县、市)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截至2022年年底,全市10个区(县、市)通过单独设置或挂牌等方式均成立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力量不断增强。
聚焦主责主业

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市委审计办始终把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全力履行好审计项目计划管理职责,推动审计工作取得扎实成效。2020年以来,宁波市审计机关共有3个审计项目获得全国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三等奖。
强化审计项目立项研究。牢牢把握审计立项龙头和指挥棒作用,以高质量审计项目立项研究夯实研究型审计基础。加强对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委和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以及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的日常研学,立足更高站位、更广视野,找准审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契合点,更好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完善年度审计项目立项建议征集工作常态化机制,向市级机关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建议。近年来,征集到的相关建议被立项采纳的数量稳步增长。
提高审计项目计划编制水平。坚持把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一条“政治红线”贯穿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全过程,立足系统谋划、总体布局,突出重点审计项目,以统筹优化整合为抓手,积极探索“项目+政策+资金”“项目+项目(专题)”审计立项模式。紧扣“政治—政策—项目—资金”研究立项、谋划实施,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为龙头、相关审计工作方案为统领,推动形成审计工作一盘棋,一体推进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策跟踪审计等项目统筹融合,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抓好审计项目实施管理。坚持质量为要、成效为重,强化源头把控,推进审计项目计划编制与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同步谋划。加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执行监测力度,推动建立审计项目“红黄灯”预警、进度提醒、重点审计项目成效按月上墙通报等制度,增强审计项目计划执行的刚性。开展研究型审计推动审计项目质量价值双提升专项行动,推动严把审计质量关,以高质量审计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促进审计作用有效发挥。推动优化审计组织方式,科学配置审计资源,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推动审计成果最大化。2020至2022年,市委审计办围绕 “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共同富裕先行市以及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等中心工作,科学制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累计安排审计项目166个,接续组织开展长三角一体化、金融风险防范、重大科创平台和新型高校建设、创新发展数字经济、共同富裕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以及轨道交通工程等重点审计项目,推动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

提升审计监督整体效能

市委审计办坚持系统观念,不断增强审计工作的前瞻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纲举目张做好各项工作,推动不断开创审计工作新局面。
加强前瞻性思考与全局性谋划。市委审计办牵头编制《宁波市审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科学设定与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审计事业发展目标和任务,为宁波审计事业发展提供行动遵循;牵头起草《宁波市审计机关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实施方案(2021—2025)》《宁波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员全流程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实施办法》;促成宁波市审计局与南京审计大学合作成立宁波南审审计研究院,开启校地共赢发展新模式,推动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完善审计整改工作体系与机制。强化改革思维,构建审计整改工作体系,推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落实工作机制的意见》。稳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数字化,依托浙江审计整改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纵向贯通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横向链接整改牵头单位、整改责任单位、整改协同单位,构建审计整改闭环系统。完善以督查促进审计整改常态化机制,市委审计办会同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市财政局等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每年开展两次审计整改联合督查,推动提升审计整改效果。
推动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注重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作用,市政府重新修订的《宁波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于2023年4月1日正式施行,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市级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队伍建设,对111家市本级审计监督对象内部审计机构建设和内部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开展调研摸底,推动10家市直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增挂审计处牌子,7家市直部门(单位)相关内设机构明确承担内部审计职责,实现34家市直重点部门(单位)内部审计职能机构全覆盖。
推动大数据审计建设与发展。坚持科技强审,推动大数据为审计监督赋能增效。市委审计办秘书处牵头制订全市审计系统数字化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出台大数据审计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市县两级联动和部门协同的定期采集与报送机制,推动加强数据管理,保障数据安全。坚持以用为本,推动提升信息化支撑业务能力和大数据“深加工”水平。2022年,宁波市审计局向浙江省审计厅选送全市大数据审计优秀案例10篇,其中1篇获一等奖、7篇获二等奖,获奖数量居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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