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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发票也能做账!这些支出不需要发票也能税前扣除!不知道就亏大了!

一般来说,做账必须要有发票,没有发票不能做账。 但是,有几种情况即使没有发票也能入账!一起来看看吧! 01 发票并不是 唯一的扣除凭证 取得发票才能入账,不然会有各种各样的财务风险。 这句话说的其实没错,但不十分准确。做账是以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为标准,而不能以税收作为记账的依据和出发点,财务做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客观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因此,真实发生的业务需入账才能达到准确完整核算的要求。 而发票虽然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常见凭证,但并不是唯一的扣除凭证! 01 税前扣除凭证 ⭐什么是税前扣除凭证? 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02 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所以,发票并不是唯一的扣除凭证,最常见的不需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的情况有5种,继续往下看。 02 不需发票就可以 税前扣除的5项支出 ⭐1、支付个人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政策依据: 国税总局2018年28号公告的规定,只需要收据即可完成入账并税前扣除。 举个例子: 员工A修锁,个人收据20元。 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修理费 20元 贷:库存现金 20元 ⭐2、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支出 向职工发放福利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免发票。 多说一句,发钱和发实物,哪个更省税? 发实物时 A公司采购月饼,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2万,增值税2600 会计处理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 贷:库存现金 22600 发放时: 借:管理费用(假设全部作管理费用)22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2260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22600 贷:库存商品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600 涉税处理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600元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收入20000元 视同销售成本20000元 福利费在不超过应税工资总额的14%内扣除 个人所得税: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

合规从公司转钱的9种情况!另外,个人账户进账5万以上就会被查是真的吗?

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把公司账户上的资金转移到个人户时,可能会被怀疑存在偷逃税款、逃避债务等违法行为,甚至有公司因为个人账户大额资金往来,上市被叫停! 更有传言,个人账户只要收到5万以上转账就会被税务部门重点关注!真的是这样吗?所有的公转私都是不合规的吗? 01 个人账户往来异常 公司上市被叫停 个人账户大额资金往来很危险,如果不合规,一旦被稽查到就是大问题。曾经就有某公司因为员工个人账户存在与客户大额资金往来被叫停上市。 该公司上市在最后一刻被终止,其主要原因是证监会今年3月份对其启动的现场检查。 检查中发现:该公司部分员工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金额较大,且与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其他员工、部分供应商及客户相关人员存在大额资金往来。 ⭐1、前员工王某银行卡流水显示,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期间,收到个人资金转入流水共2.52亿元,向主要管理人员及部分其他员工转出约0.29亿元,向部分供应商、客户相关人员转出约0.45亿元。 ⭐2、该公司部分原材料销售业务客户的回款实际来自江西某实业公司。江西某实业公司与该公司部分委外加工商存在大额资金往来。经检查,江西某实业公司,系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控制的企业。 ⭐3、该公司部分客户的实际控制人曾在该公司的关联企业任职,部分客户的实际控制人在较长期限内定期定额向多名该公司员工转账。 ⭐4、该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配偶与该公司主要委外加工商及产品供应商相关人员存在较多资金往来。 所以,利用私人账户来收支款项,风险巨大,不仅影响企业发展,还可能会被稽查,面临巨额罚款! 02 个人账户进账5万 就会被监控? 一直以来都有一个说法:只要个人账户进账5万以上,就会被税务机关重点监控。真的吗? 所谓的关于5万元的标准,其实出自于央行的相关政策: 2021年1月末,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三部门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个人到银行存取现金超过5万元,需要核实身份,登记资金来源和用途。”但很快该政策便暂缓施行。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中第三条,加强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管理中也提到: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超出限额的,应当向银行出具付款凭据。无法提供付款凭据,或者提供的凭据无法说明付款用途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银行应当拒绝办理。 这里并未提到公转私有5万元的限制。因此,对于公转私5万元以上的会被税务局重点监控的说法,也是没有政策依据的! 银行会主动传递公司信息吗? 税收征管法有相关规定: 也就是说,目前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对于税务方面,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一、银行账户登录税务登记号码; 二、依据通知配合税务机关检查。 因此,目前尚无某个具体法律或者文件,要求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将开户主体(包括单位或者自然人)转账信息主动向税务机关传递或者报告。 03 这9种合规的情况 放心大胆地转! 说完了私户收款,再来看看公转私的问题。 很多老板都不明白:“公司是我自己开的,公司的钱不就是我的钱吗?我从公司转点钱还会被查?” 这就涉及到一个分红的概念: 根据税法规定,老板从公司拿钱一般按分红处理,也就是说缴纳完企业所得税后,还需要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不缴纳,就相当于偷税漏税。 那么,有没有合规的公转私呢?有! 01 发工资 公司将每月的工资通过公户发到每个员工的个人卡上,且公司已经依法履行了代扣个税的义务。 02 员工差旅费报销 公司将对公账户上钱打给销售人员用于出差的备用金,出差回来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注意:留存证明差旅费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出差目的、支付凭证等) 03 股东的税后分红 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税后利润以分红的形式打给股东个人,且已代扣代缴了20%的个税。 04 个人独资企业的利润分配 个人独资企业将缴完经营所得个税后的利润通过对公账户打给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05 支付个人劳务报酬 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支付给个人劳务报酬,且已经代扣代缴了个税。 06 归还个人借款 公司通过对公账户转入股东个人卡中,用以偿还之前公司向个人的借款。 […]

年底进项票不够用怎么办?这四类普票都能抵扣!最高1%抵9%!你一定要知道!

进项票不够用?普票能抵扣吗?最高能抵扣到9%?一起来看看! 01 为什么会缺进项票? 会有哪些危害? 很多企业都有年底盘账的习惯。比较尴尬的是,多数情况下,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普遍会遇到缺进项、缺成本票等情况,从而引起账面上利润虚高、税务成本增加等问题。 为什么会缺进项票 为什么企业会出现进项票不够呢?一般有四种原因: ⭐1.不主动索取发票 很多老板在企业经营运营的过程中,没有发票管理意识,不主动索取发票。 ⭐2.未开对应足额的发票 有些上游供应商在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收了相应的款项后,不给企业开对应足额的发票 ⭐3.忽视供应商的性质 很多老板急于成交,却忽视了供应商的性质,比如废旧物资行业、建筑行业、砂石行业等行业,由于其上游供应商多为散户,导致进项发票难以取得。 ⭐4.业务流程不健全 如果公司业务流程管理不健全,由于进项票来源比较广泛,再加上企业的业务流程不规范或是有欠缺,那就很难找到是哪个环节导致的缺进项票。 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没有进项票,开出去的销项票就要全额交税了,按税法规定,进项需要认证,认证时间是不能往前改的,以后进来的进项票只是抵以后的税了。 02 四类能抵扣进项 的普通发票 一般来说,如果企业缺少进项票,就会多缴纳不少税。 该怎么提前预防呢?可以从这五点来: ⭐1.严格企业管理措施 树立正确的发票管理意识,支出相应的费用和资金,要主动去索要发票。 不能因为金额小就懒得索取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正所谓积少成多,一年下来也是不少的一笔。 ⭐2.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要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不要因为价格便宜和一些不能开具增值税进项票或者不愿开具进项票的供应商合作,这样不仅多交增值税,而且会增加企业所得税的税收负担,也不能为了不缴增值税,在销售时不开具增值税发票。 ⭐3.改变业务模式 不同的业务模式适用不同的税率,比如从事仓库租赁服务业务的公司,如果仅仅提供仓库租赁,属于不动产租赁业务,税率是9%,可如果提供仓库租赁的同时提供管理人员,则业务就变成了仓库服务,税率就是6%。 ⭐4.合理外包 可以将一些非主营业务进行合理的业务外包。如果公司某一部分业务难以为公司取得进项发票,就会导致公司税务成本过高,如果是公司的非核心业务,可以分包出去,通过承包方给企业开具发票,来缓解企业自身缺票问题。 ⭐5.改变计税方法 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当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时,符合相关条件我们可以通过改变计税方法。 另外,还有四种普通发票,也是可以抵扣进项的! 能抵扣进项的普票 01 通行费发票 通行费发票,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日常工作中能常见到的通行费发票就两种,一种是纸质的通行费发票,一种是通行费电子发票。 02 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 是指收购企业从农产品生产者个人手中收购其自产农产品,由于生产者自身无法开具发票,而由收购企业“自己给自己”开的一种发票。 收购发票其实样式就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特点是发票左上角会打上“收购”两个字。自己给自己开票抵扣,这就是这个收购发票的特色,所以当然也管控非常严格,不然虚开就会泛滥。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03 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跟上面农产品收购发票不同的是,这类农业生产者是单位性质,可以自行开具发票,所以无需再由收购者代开,发票左上角没有“收购”二字。 纳税人在开具时税率应当选择“免税”,而不是“0%”,虽然免税和零税率都不征增值税,但两者的意义不同,一定要注意两者的区别。 04 旅客运输费发票 旅客运输费发票,主要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有三类: 1)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2)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 3)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减税降费!老板,这些钱别忘了领!

老板们,重大好消息来啦! 11月2日,来自重庆市税务局消息称,为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重庆市出台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限额(定额)标准,为老板们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让企业轻装前行。 具体有哪些减税降费措施,一起来看看吧! 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费减免政策 享受主体: 招用以下四类群体的企业:①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③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④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税收政策 企业招用以上四类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78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图片来源:爱设计 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费减免政策 享受主体: 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税收政策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图片来源:爱设计 重点群体创业税费减免政策 享受主体: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 重点群体创业税收减免政策 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图片来源:爱设计 退役士兵创业税费减免政策 享受主体: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人群。 退役士兵创业税费减免政策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社保常用问题

1、问:我们去年有请产假的员工,产假期间工资不发的,社保是正常交的,这个平均工资怎么计算呀? 回答: (1)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月平均工资就按此计算 (2)如果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公司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2、问:生育津贴是员工自己申请的,等于公司要问她拿到的生育津贴是多少来确定年度工资收入? 回答: 对的,上海生育津贴是个人所有。产妇提交申请, 医保审核通过后,会直接达到产妇银行账户,和公司无关,所以你可以同产妇取得联系 3、问:年度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怎么进入操作? 回答:进入一网通办首页(https://www.shanghai.gov.cn/)操作。

我们属于一家生产制造企业,厂区购置并种植了大量绿植花草树木等,取得的是免税农产品发票,能否抵扣?如何做账?

请问 我们属于一家生产制造企业,厂区购置并种植了大量绿植花草树木等,取得的是免税农产品发票,能否抵扣?如何做账? 答复 工厂取得的免税发票,用于厂区绿化,可以抵扣增值税。具体如何做账,需要看看是否需要栽培。对于需栽培的树木可以计入“公益性生物资产”,对于无需进一步栽培、随时可以移动的花草等可以计入当期费用中。若是随时可以移动的花草等金额较大也可以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来分摊。 账务处理: 借:公益性生物资产或者管理费用-绿植费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注意: 公益性生物资产会计制度没有规定计提折旧,为保持与会计制度的一致,税法也没有对此作出特别规定。公益性生物资产主要是出于防护、环境保护等目的,尽管其不能直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具有服务潜能,有助于企业从相关资产获得经济利益。由于公益性生物资产具有公益的目的,虽然会计上将其确认为企业资产,但实际上它属于不可变现的资产。在企业所得税上,公益性生物资产而发生的支出作为费用直接税前扣除。 参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个体户个独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人缴纳的经营所得个税,能否税前扣除?如何做账?

请问 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人缴纳的经营所得个税,能否税前扣除?如何做账? 答复 不得税前扣除,属于个人负担的税金。 账务: 代为缴纳的个税: 借:其他应收款-个税 1万元 贷:银行存款 1万元 收回代为缴纳的个税: 借:银行存款 1万元 贷:其他应收款-个税 1万元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十五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税款; (二)税收滞纳金; (三)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五)赞助支出; (六)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七)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第三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第二十一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职工个人从公司借款,收不回来,出现坏账,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请问 职工个人从公司借款,收不回来,出现坏账,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情形一 情况一:若是属于非经营性借款,按照规定是不得税前扣除的。 原因: 非经营性借款损失,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非企业经营需要,完全是老板出于个人关系而产生的损失,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法》扣除基本原则层面,不允许税前扣除。 参考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十六条 下列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 (一)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三)行政干预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三)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四)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 (五)其他不应当核销的企业债权和股权。 参考二: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情形二 情况二:若是属于经营性借款,假设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公告第四十条规定的债权投资损失六种类型的条件,这笔坏账损失可以税前扣除。 假设这笔借款按照借款协议约定是收取利息的,说明这笔借款属于经营性债权,收取的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相应发生损失属于与经营活动相关,因此,若是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公告第四十条规定的债权投资损失六种类型的条件,这笔坏账损失可以税前扣除。 注意: 再就是对外借款形成的是公司债权,而不属于应收及预付款项,债权性投资跟股权性投资不同,债权性投资不享受被投资者的权益和净资产,而是为了利息。因此应作为债权性投资资产。 参考一: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参考二: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十六条规定,下列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 (一)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三)行政干预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四)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五)企业发生非经营性债权; (六)其他不应当核销的企业债权和股权。 参考三: 《浙江省国税局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24、非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损失,是否属于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第四十六条第五款,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 答:非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损失,应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第六章债权性投资损失的确认。但非关联方不收取利息或没有计算利息收入的不能确认为可税前扣除的坏账损失。 参考四: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三十九条 企业投资损失包括债权性投资损失和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第四十条 企业债权投资损失应依据投资的原始凭证、合同或协议、会计核算资料等相关证据材料确认。下列情况债权投资损失的,还应出具相关证据材料: (一)债务人或担保人依法被宣告破产、关闭、被解散或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失踪或者死亡等,应出具资产清偿证明或者遗产清偿证明。无法出具资产清偿证明或者遗产清偿证明,且上述事项超过三年以上的,或债权投资(包括信用卡透支和助学贷款)余额在三百万元以下的,应出具对应的债务人和担保人破产、关闭、解散证明、撤销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证明或查询证明以及追索记录等(包括司法追索、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 (二)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企业对其资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应出具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证明、保险赔偿证明、资产清偿证明等。 (三)债务人因承担法律责任,其资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的,应出具法院裁定证明和资产清偿证明。 (四)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企业提出诉讼或仲裁的,经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债务人和担保人均无资产可执行,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或终止(中止)执行的,应出具人民法院裁定文书。 (五)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企业提出诉讼后被驳回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的,或经仲裁机构裁决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经追偿后无法收回的债权,应提交法院驳回起诉的证明,或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证明,或仲裁机构裁决免除债务人责任的文书。 (六)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应提供国务院批准文件或经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

自然人股权转让,特别提醒和注意的9个细节事项!

注意一: 自然人股权转让目前实行“先税后证”,也就是公司在做自然人股东工商变更之前,必须由主管税务部门审核并完税,申报财产转让所得的个税和产权转移数据的印花税。 这个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第十五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注意二: 自然人股权转让,一定要注意转让价格是否明显偏低,若是平价或者低价转让是否存在正当理由,因为转让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存在被税务按照净资产比例核定法重新核定股权转让的价格的税务风险。 注意三: 自然人股权转让,若是平价或者低价转让,这四种情况下是属于有正当理由,个税风险不大。 依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注意四: 自然人股权转让中,只要是签订了转让协议,并已签订生效,不管受让方是否支付了转让款,都需要缴纳股权转让个税。 注意五: 自然人股权转让,一定要注意转让前公司账面上净资产金额大小,尽量选择亏损的时候或者净资产金额小的情况下进行股权转让,这样面临的个税风险较小。 注意六: 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将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个人持有的一人有限公司,该行为不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的合理理由,照样需要就股权转让所得缴税个税。 注意七: 自然人股权转让,对于想通过不公允增资扩股、不公允分红、或者利用减资撤资再增资等达到股权转让减少个税的目的,这样变通也是有税务风险的!对于不符合公允价值,也不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的,进行利益转移嫌疑的,税务局有权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有关反避税条款核定相关各方的个人所得税等。 《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注意八: 自然人股权代持中,代持股还原,一定要注意需要按照股权转让征收个税的。代持股还原(名义股东还原为实际股东)其实就是税务上的股权转让,当然需要按照国税2014年的67号公告来征收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尽量选择有亲属关系的人来股权代持。 注意九: 自然人股权转让中, 若是账面上存在高溢价资产而且占比资产总额的20%以上了,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公司什么情况会列入工商异常?

企业被列入工商异常名录一般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及时年报 凡是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业不管是否开业,不管是否独立核算都需要在本年度的1月1日-6月30日进行年报注意截止时间是每年的6月30日! 2、没有按时公示即时信息即时信息包括 股东或发起人的认缴和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3、公示信息有虚假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这里需要特别注意一些做电商平台的老板,如果你的产品没有品牌或者产品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很容易被顾客工商局投诉三无产品) 4、住所失联企业通过登录住所无法取得联系 以下这几种情况都会被列入工商异常名录,不仅影响企业信用还影响公司申请国家对企业的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