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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统计监督中的应用与未来展望

摘要: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的分布式账本技术,正在逐渐应用于各个领域。统计监督作为保障国家决策科学性和数据真实性的关键环节,也面临着数据可信性和安全性的挑战。本文将探讨区块链技术在统计监督中的应用价值,分析其机制与路径,旨在提升统计数据的可信性,推进数字化统计监督的进程。   第一节 引言 统计监督作为政府管理和决策的重要基础,对于保障国家政策的科学性和数据的真实性至关重要。然而,传统的统计监督过程中,存在着数据篡改、虚假报告等问题,导致统计数据的可信度不高。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的分布式账本技术,为统计监督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本文将分析区块链技术在统计监督中的应用价值,探讨其机制与路径,以期为推进统计监督的现代化和数字化提供参考。   第二节 区块链技术在统计监督中的应用价值 1. 数据的不可篡改性:区块链技术采用去中心化的共识机制和密码学算法,确保数据的不可篡改性。每个区块包含了前一个区块的哈希值,任何对数据的篡改都会导致所有后续区块的哈希值发生变化,从而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数据的透明性和可追溯性:区块链上的数据和交易都是公开透明的,任何人都可以查看和验证。这种透明性保证了数据的可信度,同时也方便监管机构对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追溯。 3. 智能合约的自动执行:区块链技术支持智能合约,智能合约是一种自动执行的合约代码,可以根据预先设定的规则和条件执行相关操作。在统计监督中,智能合约可以实现自动化的数据收集、验证和报告,减少了人为干预的可能性,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第三节 区块链技术在统计监督中的机制与路径 1. 数据共享与协作:统计监督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数据共享和协作,传统的中心化系统难以实现高效的数据共享。采用区块链技术,不同部门和单位可以共同维护一个区块链网络,实现数据的实时共享和安全存储。 2. 数据验证与溯源: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性和可追溯性可以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在统计监督中,可以通过智能合约实现数据的自动验证和溯源,确保数据来源的合法和可靠。 3. 数据隐私保护:统计数据涉及大量的个人和敏感信息,保护数据的隐私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区块链技术可以采用加密和访问控制等手段,保障数据的隐私安全。   第四节 展望与挑战 虽然区块链技术在统计监督中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1. 技术挑战:区块链技术在性能、扩展性和隐私保护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技术挑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突破。 2. 法律法规:统计监督涉及到敏感数据和隐私信息,需要与现有法律法规相 适应,确保合规性和安全性。 3. 推广应用:区块链技术的推广应用需要政府机构和企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建立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总结: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的分布式账本技术,具有在统计监督中应用的巨大潜力。通过数据的不可篡改性、透明性和智能合约的自动执行,可以提高统计数据的可信度和准确性。但同时,区块链技术在性能、隐私保护和法律法规等方面仍面临一些挑战,需要不断探索和改进。展望未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它必将为统计监督的现代化和数字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DApp在司法领域的应用与发展

DApp是分布式应用程序(Decentralized Application)的简称,是建立在区块链技术之上的应用程序。与传统的中心化应用程序不同,DApp运行在区块链网络上,具有去中心化、透明公开和安全可信的特点。 DApp的应用场景非常广泛,包括金融服务、供应链管理、数字资产交易、社交媒体、游戏等。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分布式应用程序(DApp)作为区块链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正逐渐引起司法领域的广泛关注。《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参考架构》提供了DApp的标准定义和基本架构,为其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和发展提供了有力指导。本文将探讨DApp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场景、带来的优势以及面临的挑战,并展望其未来的发展前景。   一、DApp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场景 1. 司法存证:DApp可以实现去中心化的电子存证,确保数据的不可篡改和可信性。在司法领域,DApp可以用于保全证据、存储合同、司法鉴定结果等,有效解决存证难题。 2. 案件管理:传统的案件管理往往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容易造成信息不对称和数据丢失。DApp可以构建一个全网共享的案件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安全存储。 3. 司法裁决:DApp可以用智能合约实现自动化裁决,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则执行裁决结果,提高裁决的效率和公正性。 4. 司法调解:DApp可以构建一个去中心化的调解平台,实现自动匹配和在线调解,提高调解的效率和准确性。 5. 执行监督:DApp可以实现对司法执行过程的实时监督,确保执行结果的公正和及时性。   二、DApp在司法领域的优势 1. 去中心化:DApp基于区块链技术,实现去中心化的数据存储和管理,减少了数据中心的单点故障风险,提高了数据的安全性和可信性。 2. 不可篡改:DApp采用区块链的不可篡改特性,确保数据和记录的真实性,避免数据被篡改和伪造。 3. 透明公开:DApp的交易和数据都可以在区块链上公开查询,实现交易的透明和公开,提高司法决策的公正性。 4. 自动执行:DApp可以通过智能合约实现自动化执行,减少人为干预的可能性,提高执行效率和准确性。 5. 数据共享:DApp可以实现数据的全网共享,不同司法机构和部门可以实时获取和共享数据,加强信息的互联互通。   三、DApp在司法领域的挑战 1. 技术难题:目前DApp在扩展性、性能和隐私保护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技术难题,需要持续研究和创新来解决。 2. 法律法规:DApp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涉及到法律法规的问题,需要与现有法律体系相适应,并确保合规性。 3. 用户接受度:由于区块链技术的复杂性和普及度不高,DApp在司法领域的推广和应用还需要提高用户的接受度和使用意愿。   四、DApp在司法领域的未来展望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DApp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前景将会越来越广阔。未来,DApp可能会在以下方面取得更多进展: 1. 技术创新:随着区块链技术的进一步创新和突破,DApp的性能和扩展性将得到提升,为其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提供更好的支持。 2. 法律适应:随着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不断深入,相关法律法规也将逐步完善,为DApp的合规应用提供更加稳定的法律保障。 3. 用户体验:DApp在司法领域的推广需要提高用户体验,简化操作流程,提供更加友好的界面和功能,提高用户的使用便捷性。 4. 行业合作:不同的司法机构和行业可以加强合作,共同推动DApp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实现数据共享和资源整合。 DApp作为区块链技术的重要应用形式,在司法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透明公开等特点为司法领域带来了诸多优势,但同时也面临技术难题、法律法规和用户接受度等挑战。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法律环境的逐步完善,DApp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前景将会更加广阔,为司法体系的改革和升级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大火的“AIGC”是什么?及其技术原理与应用

AIGC代表”AI生成内容”,是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缩写。AI生成内容是指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尤其是自然语言处理(NLP)和生成模型,如GPT(Generative Pre-trained Transformer),来自动地产生文本、图片、音频或视频等内容的过程。   一 AIGC技术原理 AIGC 是指利用等 GAN(生成对抗网络)、Transformer 模型、Diffusion 模型等基础生成算法模型、预训练模型以及 CLIP(跨模态学习模型)等 AI 技术,通过对既有数据的学习和发散,基于与人类交互所确定的主题,由 AI 算法模型完全自主、自动生成对应内容,从而帮助互联网、传媒、电商、影视、娱乐等行业进行文本、图像、音视频、代码、策略等多模态内容的单一生成或跨模态生成,以提升内容生产效率与多样性。 AIGC 也是继 UGC、PGC 之后新型利用 AI 技术自动生成内容的生产方式,被认为是继专业生产内容(PGC)、用户生产内容(UGC)之后的新型内容创作方式。目前主要用在文字、图像、视频、音频、游戏以及虚拟人上等。   二 AIGC目前在许多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功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内容创作:AIGC可用于自动生成文章、新闻、博客帖子、社交媒体内容和产品描述等文本内容。 2. 图像和艺术创作:AIGC可以生成逼真的图像、绘画和艺术作品,帮助艺术家和设计师快速创造视觉内容。 3. 音频和音乐创作:AIGC能够进行音频合成,用于音乐创作、语音合成和音效生成。 4. 视频和动画制作:AIGC可以用于视频合成、动画创作和特效生成,提高视频制作效率和质量。 5. 内容增强:AIGC可以用于内容的自动翻译、摘要生成和内容推荐,提升内容的质量和多样性。 6. 虚拟角色和对话:AIGC可以创造虚拟角色,并进行自动对话,用于虚拟助手、游戏角色和虚拟现实体验。 7. 媒体和广告:AIGC可用于生成个性化的广告内容,提高广告的点击率和转化率。   三 现状和未来展望: 目前,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延宕反复的背景下,数字内容的需求呈现井喷态势,各行业急需满足用户对丰富多样内容的渴求。然而,内容生产的速度和规模难以满足市场需求,这就需要寻找一种能够提高生产效率的创新解决方案。 首先,AIGC技术能够根据用户需求自动生成丰富多样的内容,包括文章、图片、音频和视频等。这种自动化的内容生成方式不仅节省了时间和人力,还能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 其次,AIGC可以提供可控性和组合性的内容生成。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品牌和用户群体的特点,定制符合自己风格和主题的内容。同时,AIGC还能将多个不同类型的内容组合在一起,创造更加丰富和有趣的用户体验。 在数字化程度高、内容需求丰富的行业,如传媒、电商、影视和娱乐等,AIGC有望率先取得重大创新发展。传媒行业可以利用AIGC技术扩大新闻报道的范围和深度;电商行业可以利用AIGC生成商品描述和推广内容;影视行业可以借助AIGC创作剧本和特效内容;娱乐行业可以通过AIGC提供更加个性化和交互性的娱乐体验。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AIGC技术的应用也需要合理的监管和规范,以确保其在内容生成过程中不涉及侵权、虚假信息或伦理问题。同时,保障用户数据的隐私和安全也是重要的考虑因素。 AIGC技术已经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例如OpenAI的GPT系列模型、DeepArt的艺术生成算法、音频合成技术等。这些技术在内容创作、图像、音频和视频生成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AIGC(AI生成内容)以其真实性、多样性、可控性和组合性的特点,成为解决这一矛盾的有力工具。通过使用AIGC技术,企业可以实现更高效的内容生产,从而满足用户对多样、丰富、动态且可交互内容的需求。 未来,AIGC技术有望继续发展壮大。预计它将更加普及和成熟,应用领域将继续扩展,可能会出现更多的应用场景,例如教育、医疗保健、娱乐、虚拟现实等。AI生成内容可能会在许多行业和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带来更多的创新和改进。 然而,AIGC技术也面临一些挑战,包括内容的真实性、版权问题、伦理和隐私考虑等。因此,在推动AIGC技术的发展过程中,需要制定合适的监管和规范,确保其合法和道德使用。 总体而言,AIGC作为一种创新技术,有望在各行各业带来内容生产效率的提升和用户体验的提升,推动数字化时代内容供给与需求的平衡,为企业带来重大的创新发展机遇。AIGC技术在内容创作和创意产业中具有巨大潜力,它有望推动数字内容的创作和传播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同时,我们也需要审慎对待其潜在的风险和挑战,确保其在未来的发展中能够产生积极的影响。

区块链安全保障措施

区块链安全保障措施是为了确保区块链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安全性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一 常见的区块链安全保障措施: 1. 去中心化架构:区块链采用去中心化的架构,数据和交易被分布式存储在多个节点上,减少了单点故障的风险,提高了系统的抗攻击能力。 2. 共识算法:区块链通过共识算法来验证交易和记录数据,保证所有节点对于区块链状态的一致性。常见的共识算法有工作量证明(PoW)、权益证明(PoS)、权益证明股份(DPoS)等。 3. 加密技术:区块链使用加密算法对数据进行加密,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常见的加密技术包括公私钥加密、哈希算法等。 4. 数字签名:区块链使用数字签名来验证数据的来源和完整性,确保数据不被篡改和伪造。 5. 安全验证:区块链节点之间进行安全验证,确保只有经过验证的节点可以参与区块链的维护和共识过程。 6. 智能合约审计:智能合约是区块链上的自动执行代码,需要进行安全审计,确保合约的逻辑正确性和安全性。 7. 定期备份和恢复:区块链数据需要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同时,需要建立有效的数据恢复机制,保证数据的可靠性。 8. 安全意识培训:区块链系统的安全不仅取决于技术措施,还与用户的安全意识密切相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培训,加强对于安全风险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9. 强化权限控制:区块链系统中对于数据和功能的访问权限需要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只有授权的用户可以进行操作。 10. 及时升级和修复:区块链系统需要及时升级和修复漏洞,保持系统的最新版本,防止已知漏洞被攻击。 二 实证研究与案例分析: 1. 技术层面的实证研究:许多研究机构和企业对区块链技术的安全性进行了深入研究。例如,针对PoW共识算法的实证研究发现,当区块链网络中的恶意节点比例超过一定阈值时,该共识算法可能面临双花攻击的风险。 2. 安全事件案例分析:过去几年中,有一些区块链平台和交易所发生了安全事件,例如交易所被黑客攻击,导致用户数字资产被盗。这些案例为研究区块链安全问题提供了实证数据和参考。 3. 区块链合约漏洞研究:智能合约是区块链应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容易受到漏洞攻击。研究人员对智能合约进行了大量的安全审计和漏洞挖掘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安全保障措施和建议。 三 未来展望: 1. 多样化的共识算法:未来区块链技术可能会采用更多样化的共识算法,如PoS、DPoS等,这些算法可能在安全性和效率方面有不同的优势和挑战,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比较。 2. 隐私保护技术:随着区块链应用范围的扩大,数据隐私保护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未来可能涌现更多的隐私保护技术,如零知识证明、同态加密等,以保障用户的数据隐私。 3. 跨链技术研究:跨链技术可以实现不同区块链之间的数据和价值的互通,但同时也带来了安全性和隐私性的挑战。未来的研究重点之一可能是跨链技术的安全性和可扩展性。 4. 区块链安全标准: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发展,制定区块链安全标准将成为一个重要课题。国际组织和机构可能会制定一系列区块链安全标准,以确保区块链系统的安全性和互操作性。 5. AI与区块链结合:未来可能会出现AI与区块链技术的结合,AI可以用于区块链安全事件的预测和监测,提高安全性和响应效率。 四 总结: 区块链安全保障措施为我们深入了解区块链技术的安全性和挑战提供了重要的数据和实证基础。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场景的拓展,未来还将涌现更多的安全挑战和解决方案。加强区块链安全研究,提升区块链系统的安全性,是保障区块链技术健康发展和广泛应用的必然选择。区块链安全保障措施是确保区块链系统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的关键。通过去中心化架构、共识算法、加密技术、数字签名、安全验证、智能合约审计、定期备份和恢复、安全意识培训、强化权限控制等多方面的措施,可以提高区块链系统的安全性和抗攻击能力,保障用户的数据和资产安全。同时,定期升级和修复漏洞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确保区块链系统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始终保持安全和稳定。

区块链司法存证:确保公正正义的重要工具

在当今数字时代,数据的安全和真实性变得尤为重要,尤其是在法律领域。司法存证是确保法律过程中证据的完整性和可信度的关键环节。然而,传统的存证方法存在许多潜在的漏洞和风险,这些漏洞可能导致证据被篡改、丢失或伪造。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区块链技术的出现为司法存证提供了一种创新的解决方案。本文将探讨区块链司法存证的重要性,以及它如何确保公正正义的实现。   一:传统司法存证的挑战 证据的完整性和可信度问题: 传统存证方法(如纸质文件、电子文档等)容易受到篡改和伪造的威胁,因为它们没有强大的防篡改机制。这给司法程序引入了潜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存储和访问难题: 传统存证方式通常需要大量的纸质文档或中央数据库来存储证据,这可能导致存储成本高昂和管理困难。此外,对于相关方来说,访问和检索这些存储的证据也可能是耗时且复杂的过程。   二:区块链技术的优势 数据不可篡改性: 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的、去中心化的账本,其中每个区块都包含了之前所有区块的信息。这使得一旦数据被写入区块链,就无法篡改或删除,确保了证据的完整性和可信度。 分布式存储和共识机制: 区块链采用分布式存储,将数据存储在网络中的多个节点上,而不是集中在一个地方。这种去中心化的存储方式保证了数据的冗余性和可靠性,并降低了数据丢失的风险。此外,区块链的共识机制确保了所有参与者对存证数据的一致认可。   三:区块链司法存证的应用 时间戳和数据认证: 区块链可以为存证数据提供时间戳,确保数据的时间先后顺序和不可更改性。这在司法过程中对于证明事件发生顺序和证据的真实性至关重要。 可追踪性和可追溯性: 区块链记录了每个数据的交易历史,因此可以追踪和验证证据的来源和流转情况。这为司法存证提供了更高的可追溯性,防止证据被篡改或替换。 知识产权保护: 区块链可以应用于知识产权领域,确保创作者的版权和知识产权得到保护。通过将版权信息存储在区块链上,可以轻松证明创作的时间和所有权,以应对侵权行为。 数据隐私和权限控制: 区块链使用密码学算法来保护数据的隐私和安全。只有授权的参与者才能访问和查看存证数据,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结论: 区块链司法存证是推动司法体系进步和确保公正正义的重要工具。通过解决传统存证方法的漏洞和挑战,区块链技术提供了更加安全、透明和可靠的存证方式。它确保了证据的完整性和可信度,提供了不可篡改的数据记录和可追溯的数据流程。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将加强法律体系的公信力,提高司法判决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创新,我们可以期待在司法存证领域实现更多的突破和进步,为公正正义的实现做出积极贡献。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互联网协会,基础电信企业,公益性互联单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提供者、内容分发网络服务提供者,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含小程序、快应用等分发)、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等法律法规要求,促进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现组织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APP)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原则,维护网络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APP主办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APP互联网信息服务。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全国APP备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实施监督APP备案管理工作。 (三)APP主办者使用的域名、IP地址等网络资源应当符合《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域名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7〕264号)等管理要求。 (四)APP主办者应当如实填报《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备案登记表》)以及有关承诺书。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影视、宗教等APP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主办者,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电信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备案登记表》和有关承诺书内容进行调整。 (五)APP主办者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由其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APP分发平台(以下简称分发平台)通过“国家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系统”(即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采取网上提交申请、查验审核方式进行。 (六)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应对拟从事APP互联网信息服务组织或个人的用户真实身份、网络资源等信息进行查验,不得在明知或应知信息不准确情况下,为其代为履行备案手续。 (七)省级通信管理局在收到APP主办者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并准确的,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向其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备案系统向社会公布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八)APP主办者应当在APP显著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备案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分发平台应在显著位置标明其分发的APP备案编号信息,并向电信主管部门报送分发的APP有关信息。 APP信息发生变更、注销等情况,APP主办者应当向原备案机关履行变更、注销等手续。 (九)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不得为未履行备案手续的APP提供网络接入、分发、预置等服务。 (十)APP主办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违法违规信息监测和处置机制,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依据电信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3年8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组织辖区内APP主办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等明确管理要求,制定实施计划,确保有关工作稳步推进。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应按照要求,建设和升级企业侧备案系统,完成与部侧备案系统对接测试,具备对APP信息报备和核验等功能。  (二)存量APP备案阶段(2023年9月-2024年3月)。在本通知发布前已开展业务的APP应按照本通知要求,通过其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其中,对于已履行网站备案手续的,仅需补充完善其APP有关信息,无需重复填报主办者真实身份信息。对于没有网站备案信息的,按照本通知规定履行备案手续。 在本通知发布后拟开展业务的APP,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先履行备案手续后再开展业务。 (三)监督检查阶段(2024年4月-2024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APP备案检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填报、补充、更新APP备案信息,对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接入、分发、预置的APP开展检查。对未履行备案程序、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APP,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四)常态化工作阶段(2024年7月至长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定期组织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开展APP备案信息准确性考核工作,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加强APP合规管理,提升移动互联网监管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APP备案工作对于强化互联网基础管理、促进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深化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成效、维护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要意义,按照工作部署,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工作落实。各通信管理局要加强对企业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要强化工作落实和责任考核,及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 (三)强化技术保障,提供有力支撑。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互联网协会要做好备案系统建设运维工作,强化APP备案数据共享和分析能力,积极配合电信主管部门做好APP备案管理工作的问题解答、宣传引导等工作,有效支撑APP各项监管工作。

电子数据取证鉴定现状及未来展望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电子数据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重要来源逐渐崭露头角,而其可信度和合法性则成为司法实践中的关键问题。我国近年来对电子数据取证鉴定标准化建设的重视,为维护司法公正和信息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因此电子数据取证鉴定的标准化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2005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确实为电子数据鉴定遵守技术标准的义务做了明确规定,强调了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在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时需要遵守技术操作规范。这为电子数据取证鉴定的合规性和可靠性提供了基础。 从2012年将电子数据纳入法定证据以来,我国逐步开始重视电子数据取证鉴定标准化建设。国家在近年来对该领域的标准化工作进行了重点推进,以填补过去的标准缺失,确保数字证据的可信度和取证的合法性。这体现了我国政府对信息安全和司法公正的高度重视。 在这个过程中,相关部门的持续努力以及法律法规的配套是至关重要的。通过制定适用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确保电子数据取证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可以提高证据的可靠性,从而为司法实践提供有力支持。 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和新行政诉讼法将电子数据作为独立的诉讼证据之一,确立了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法律地位,这是我国证据种类立法的重要进步,有助于提升司法公正和证据的可信度。 这些法律法规和指导文件的出台,为电子数据取证鉴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规范指引,有助于推动我国电子数据取证鉴定标准化工作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同时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持。这种持续的努力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加强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公安机关电子数据鉴定规则》、《公安机关鉴定规则》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等文件都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在电子数据取证鉴定活动中的法律责任和操作要求。强调了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重要性,以及按照专业的技术规范和方法进行操作,保障电子数据取证的可信度和合规性。 这些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涵盖了电子数据鉴定的不同方面,包括通用实施规范、复制设备鉴定实施规范、电子邮件鉴定实施规范、电子数据证据现场获取通用规范、即时通讯记录检验操作规范、手机电子数据提取操作规范、伪基站检验操作规范等。这些规范的发布有助于确保电子数据取证鉴定活动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保障数字证据的可信度和取证的合法性。   现状: 我国的电子数据取证鉴定工作经历了一段持续发展的历程。从最初的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认可,到逐步建立电子数据取证鉴定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在这一领域取得了显著的进展。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和新民事诉讼法将电子数据作为独立的诉讼证据之一,为电子数据取证鉴定的法律地位奠定了基础。随后相继发布了一系列司法鉴定技术规范,规范了电子数据取证鉴定的操作流程和技术标准,确保取证活动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挑战与展望: 尽管我国在电子数据取证鉴定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然面临一些挑战。首先,电子数据的技术特点使得取证工作复杂且技术要求较高,鉴定人员需要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以应对新型数据和技术。其次,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电子数据取证涉及大量敏感信息,如何在取证过程中保障数据的安全性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此外,跨境电子数据取证也面临法律和合作机制的挑战,需要在国际合作方面加强努力。 未来充满希望。首先,全国司法鉴定标准化委员会的成立将进一步推动电子数据取证鉴定标准化建设,为从业人员提供更为明确的操作指南。其次,随着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数据取证鉴定将迎来更多创新,提高取证效率和可信度。同时,加强国际合作,推动跨境电子数据取证的合作机制,也是未来的重要方向之一。 我国在电子数据取证鉴定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需不断努力以应对新的挑战和机遇。通过加强标准化建设、技术创新和国际合作,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电子数据取证鉴定将在维护司法公正和信息安全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标准的不断发展和更新,相信我国电子数据鉴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会进一步得到推进和完善,为司法实践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金融“活水”灌溉科技企业“良田” 区块链技术赋能中小企业降本增效

深圳新闻网2023年8月16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闻坤/文 刘羽洁/图)随着“新国标”的出台,“以换代充”的两轮电动车换电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各类智能换电柜、换电站悄然“进驻”各大城市。 前不久,刚宣布完成5000万元A轮融资的嘟嘟换电成为电动自行车社区换电赛道的一颗新星。 像嘟嘟换电这样的初创企业,积极通过区块链+物联网技术赋能,将电池产品标品化、金融化,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降本增效迎来快速发展。 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副院长章华认为,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换电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场景,金融机构持有资产,嘟嘟换电运营,蚂蚁链提供底层可信数据支持,是引金融“活水”灌溉科技企业的又一成功案例。   “换电”实现电池自由 在中国,电动自行车的骑行需求超5亿人,中国电动车保有量超过3.5亿。也就是说,每4个人中就有一辆“小电驴”。 “面对当下电动车出行充电难、里程焦虑与充电不安全等痛点,我们发现‘以换代充’正是帮助人们解决这些实际困难的有效解决方案。” 嘟嘟换电创始人、总经理廖志成说。 廖志成此前在一家知名电池制造企业工作,“不安分”的他为了逐梦,后来辞职创业做充电宝,作为最早一批做共享充电宝的人,在业内声名鹊立。 廖志成的妻子骑电动自行车送小孩上下学,经常遇到没有地方充电或充了一晚电却充不进去,有一次向他抱怨说:“你做了10多年的电池,能不能把小电驴充电难解决下?” “我立刻想到,如果将共享充电宝的形式转嫁到电动自行车上,用电池和换电柜为之续航,就可以一举解决充电棚位置紧张和集中充电不安全等多个问题,为老百姓的生活带去更多便利和保障。” 廖志成说。 2021年,在锂电和物联网领域深耕多年的深圳嘟嘟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了国内首个电动自行车社区民生换电服务平台——嘟嘟换电。 嘟嘟换电为用户提供的是标称电压为48V的品牌锂电池。除了简易的踏板电动车,在车座下安装电池的车型几乎都可以使用嘟嘟锂电池,涵盖90%以上主要整车品牌车型。嘟嘟换电的每个电池都有溯源码,一电池一码,用户可溯源产品源头,保障消费权益。 “我们通过打造标品电池,像95号汽油一样兼容绝大部分车型,将电池资产与安全纳入统一管理,平台智能预警,提前排除电池安全隐患。”廖志成介绍说,通过“车电分离”“以租代购”“以换代充”的运营模式,用户购买换电车可省下数百元及至上千元的电池购买费用,只需根据自己的用车频率购买相应的换电套餐,即可实惠开启安全、便捷、时尚的换电出行生活。   解决信用问题轻装上路 换电模式具有秒级补能、车电分离等特点,使得电动两轮车的出行更为便捷、经济,但由于嘟嘟换电自持电池资产,之前自持电池2万至3万组,资金投入就需要3000万元左右。对于一家小公司来说,成本高,难以扩大规模。 “传统的以银行为核心的融资方式与科创企业轻资产、规模小、信用偏低的特征无法匹配,也让风控趋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望而却步。”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副院长章华表示,目前我国中小微科创企业仍面临来自融资端的巨大压力。 对于嘟嘟来说,资金同样是一个大问题。如何“轻装上路”,既运营电池资产同时又不持有电池,随着蚂蚁链团队一行的到访,双方就区块链智能技术、消费者金融等多方面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为这个难题给出最优解——通过区块链+物联网技术赋能,助力嘟嘟换电快速成长。 蚂蚁链可信产业产品部副总经理赵良良表示,嘟嘟换电服务的是C端用户,而C端用户对资产本身会有一个天然不信任的问题,所以我们用数字化手段打破原有的集中式的数据处理。通过区块链技术的加持,所有信息实时上链,所有数据信息可溯源、不可篡改,实现了全生命周期、全生态链条的有效、高效监控管理。 依据电池上链数据,嘟嘟换电获得了一笔2000万元的经营性租赁贷款授信,综合融资利率从以往10%降至6%,融资成本大大降低。 相当于金融机构持有资产,嘟嘟运营、蚂蚁链提供底层可信数据支持。廖志成表示:“我们自持的比例将会从100%降到60%。”通过“轻资产”模式,一方面解决了过去“能不能”的问题(基于电池这一动产的使用情况来融资),另一方面也降低了融资成本。 “双方的合作助力C端换电行业快速发展。” 廖志成表示,截至6月底,嘟嘟换电已在深圳和杭州两大城市运营,铺设近3000个换电柜网点,注册会员超过20000人。

AIGC塑造数字话语权的内在逻辑

 AIGC技术的兴起代表着人工智能已经从感知智能时代逐步过渡到认知智能时代,虽然技术的演进面临诸多不确定性,但可以肯定的是,数字空间正成为大国博弈的新战场。Claude、ChatGPT等技术本身是中性的,但在使用中却会成为国家抢占数字话语权的工具。为此,中国要充分意识到国家面临的话语权困境并采取应对举措,既要冲破美西方在数字领域的话语霸权,提升中国影响力,又要致力于实现全人类共建共治共享数字空间的美好未来。 AIGC技术给国际关系带来的挑战。AIGC技术作为引领新一轮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和核心驱动力,遵循权力的逻辑,不断生产、重塑和支配新的政治、经济、社会关系,改变着国家间博弈局势。 第一,国家间数字依赖体系不断被强化。国家进行新兴技术斗争的目的是运用数字化网络实现地缘政治目标。所以,尽管逆全球化现象频发,但是为大国博弈提供舞台的人工智能生成技术的全球化仍在大幅前行。尽管AIGC技术的提升在短期内有利于增加技术弱国的民众对数字社会的接入,利于弥合数字鸿沟,但是弱国仍无法摆脱对强国的信息技术、数据中心等的严重依赖,随时可能被强国排除在数字空间外。而且,伴随着技术依赖的是蕴含在技术中的意识形态渗透,二者共同侵蚀着弱国的创新与发展潜力,进而形成恶性循环。所以,未能合理管控的数字技术或将强化甚至加速不平等的依赖体系。 第二,国家间数字权力结构持续遭受冲击。当前,各种跨国数字市场塑造了通过数字技术行使权力的方式,数字权力结构呈现出多元化、分散化的特点,多方力量相互交织与制约,形成了更加复杂和动态的数字世界。其中,技术与数据多由科技公司研发并掌握,但这些科技公司仍要接受其所在国政府的管辖与监督,国际组织的协调作用往往不能对国家的权力形成有效制约。而在大国博弈背景下,拥有OpenAI公司的美国可以实现对ChatGPT领域权威的绝对掌握,其在全球范围内开展霸权制衡、影响他国数据生态安全和网络生态安全也更为便利。 第三,国家间数字外交秩序或将被扰乱。作为一种政治工具和战略,数字外交意味着将外交实践从政府间交流扩展到允许国内外公众接触的公共外交。国家可以通过新兴数字技术和网络媒介,借助数字化平台实现双边与多边对话、首脑峰会以及国际外交传播、公众外交互动等。这或许会有利于国际外交的平等化与民主化,然而,AIGC没有情感或价值观作为支撑,并且都是依靠缺乏透明度的黑盒算法进行分析,在由其辅助进行外交决策时,人工智能系统不仅缺乏灵活性,还极易被攻击和滥用,作出误判,恶化国家间关系甚至引发国际冲突。ChatGPT难以判断信息真假和避开问题陷阱的缺点,也导致其可能会成为传播错误信息、仇恨言论的工具,并直接将这些负面信息传播至个人,扰乱本就未成体系的数字外交秩序。 人工智能生成技术塑造数字话语权的行为逻辑。国家间博弈局势的变化代表着全球范围内数字话语权的愈发不平等,即拥有技术优势的国家对数字话语权的抢占。ChatGPT作为一种纳入生成式预训练技术的模型,在帮助美国完成数字话语权争夺的过程中有着系统的行为逻辑。 首先,以极低的人机交互难度实现用户与流量扩张。ChatGPT的独特之处在于其开放且极易操作的页面。以往的人类与人工智能交互的实现都需要由具备专业知识或编程能力的专业人员来完成,但现在几乎每个互联网用户都可以通过ChatGPT实现人机交互,且其数据库庞大繁杂,覆盖各个领域。用户只需要提出问题,ChatGPT就可制定出可读性强、内容丰富且连贯的文本并即时交付,而非像传统搜索引擎那样只能提供相关网页列表,这无疑具有极大吸引力。所以,在OpenAI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ChatGPT的几天后,其活跃用户就达百万。 其次,以特定数据库操控信息以制造认知偏见。ChatGPT通过大型语料库的无监督训练来完成语言生成,但其数据库资料或许并非完全公正的,起码在OpenAI公司公布的GPT-3训练数据集中,英文语料占比就在90%以上,这对英语国家的偏向性也就更强。而某一国家在数据库中的资料若是较少或者不存在,就会被排除在数字空间外。 最后,以隐蔽的算法完成意识形态输出与渗透。在构建算法过程中,人所持有的偏好、信念也会有意或无意地被纳入其中。加之数据中的非客观内容,ChatGPT输出的文本也会无法避免地带有美国的价值倾向与偏见。而随着ChatGPT在各个国家的扩散和广泛应用,美国的思想文化和价值观也将渗透其中,这将会是数字时代的“和平演进”形态。而且,与其他人工智能技术相比,AIGC技术可以根据用户的意愿有针对性地生成结果,并通过结果以用户无法察觉到的方式引导用户进行提问,再生成答案,完成意识形态的输出。 提升全球数字话语权的中国方案。长期以来,美国等西方强国就以其先发优势主导着全球数字领域的话语权,AIGC技术又助涨了其势力。不论是出于自保和发展目的,还是为了积极推进全球数字治理、践行大国责任,中国都应主动探索提升数字话语权的中国方案。 第一,构建完整协调的数字法律体系。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仍不够全面,要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出台与人工智能生成技术相关的《数字产品法》,明确美国数字巨头及其产品在华具体权限;结合《数据安全法》与《网络安全法》,制定《数据流通法》等数字传播相关的法规,防止美国对我国的数据垄断与信息辖制;结合《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制定《人工智能生成技术应用条例》,推动“人工智能生成技术+传媒/娱乐/影视等”系列“人工智能生成技术+”设想的落地,为其构建完整的生态体系架构、赋能产业升级与价值释放提供法律保障。 第二,兼顾数字技术进步与人文理性。技术进步才是提升我国数字话语权的根本举措。所以,我国要持续增加对关键与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并鼓励企业创新、吸收社会力量,形成人工智能技术的产学研一体化布局。尤其要注重挖掘我国产品的独特性,提高其市场依赖性与竞争优势。同时,我国可利用智能技术与平台在国内外增加对中国的正面宣传,实现广泛覆盖与精准推送,并及时清除对中国错误言论的传播。 第三,倡导数字空间合作并引导设立规范。目前全球数字合作机制与治理规范方兴未艾,中国要主动发起数字治理的双边与多边谈判,依靠亚太经合组织、“一带一路”等推动各国合作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要明确各国数字治理的举措并做好衔接,可在规定相似、标准相近的国家间确立技术与数据自由流动的协定等,并努力将成功的区域性协定及其规范纳入全球数字治理中。

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司法担当与作为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新时代赋予司法机关的神圣使命。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做到靶向发力,以现代化的中国司法助推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国家越是现代化,就越需要法治化。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工作作为法治的重要利器和组成部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必须与时俱进,切实在中国式现代化中找准并把握好司法定位。 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其系统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创造性地探索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为实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因此,人民法院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树立司法理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实践中彰显出强大真理力量。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本质要求。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现代化,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就必须做到司法为民,站稳人民立场。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根本价值判断,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逻辑。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人心是最大的政治。进入新时代,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也呈现出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如何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要求,并保障其权益,成了新的时代之问、人民之问。坚持以保障人民权利为司法的根本目的,从更广范围、更高标准、更强力度、更实效果依法保障人民权利,让人民成为人权法治保障的最广受益者;坚持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着力解决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成为法治的最大受益者;坚持把深入民心、赢得民心确立为努力方向,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司法成效的根本评价标准,让人民成为司法的最高评判者。具体到工作中,人民法院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保障人权,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有效化解各类民事纠纷,要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多元共治、深化诉源治理,为人民群众提供多途径、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方案,让司法更加亲民便民惠民。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创造统一开放的制度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力度,创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创造活力。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必须坚持以严格公正司法为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严格公正司法具有重要引领作用,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因此,人民法院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持续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坚决把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法院要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的重点任务,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从而做到公正司法,完善法治实施体系。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新时代新征程上人民法院要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机制,以智慧法院为支撑,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必须坚持以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关键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重大命题。法治现代化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要立足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抓住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这个关键,不断深化改革、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人民法院要扎实做好“五五改革纲要”收官工作,不断深化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深化在线诉讼模式和规则创新,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应用,强化司法服务数字治理作用,落实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和区块链司法应用意见、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完善中国特色的互联网司法模式,推动人民法院工作更好适应数字时代需求。 必须坚持以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为重要保障。法院干警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公正的守护者、司法权威的捍卫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人民法院应当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的部署要求,坚持严管厚爱,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为筑牢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一方面,要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轮训长效机制,强化青年理论武装,加大法院系统教育培训力度,引导广大干警坚定不移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切实加强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领头雁”作用。另一方面,应当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水平,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法院干警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同时要不断优化法官培养、遴选等制度,完善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促进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惟有加快推进人才队伍现代化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才能以高素质队伍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开拓中国式现代化新局面。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新时代赋予司法机关的神圣使命。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做到靶向发力,以现代化的中国司法助推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