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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种思维  狠抓督办核查 做好审计服务省域治理现代化“大文章”

湖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审计办”)自2018年12月成立以来,全面对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和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决策部署,始终把审计制度建设和服务省域治理现代化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对全省审计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推动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完善审计委员会议事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谋发展、促改革、提质效、督整改水平,走出一条符合审计定位、凸显湖北特色的审计督办核查新路子。三年来,全省117个县级以上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全部组建完成,出台工作运行制度及规范性文件488个,协调督办审计整改重要事项502项,审计整改动力不断增强、整改合力有机凝聚、整改效力更加彰显。

强化政治思维,以批示督办为突破点,
解决好“抓什么”的问题

省委审计办自觉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审计工作始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扣省委审计委员会领导批示要求,聚焦发展、安全、改革、民生、法治,用政治的视野、观念、标准、原则,统筹谋划、研究思考、推动工作。

一是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深入建立健全经常性学习机制,第一时间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汇报,服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学习,统筹成员单位和下级审计委员会认真学习,抓好全省审计系统全面学习。先后承办6次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组织2次全省审计办主任和秘书机构主要负责人研讨班。对标对表细化落实,健全贯彻落实清单台账,细化分解五类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动态调整完善,定期汇总调度,及时开展“回头看”,推动审计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强化对下级党委审计办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专题召开4次全省审计办视频培训班,推动各级党委审计办和秘书机构把准职责定位,更好开展工作,确保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细化、实化、具体化。

二是抓实批示督办核查。省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多次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敢于揭示问题,发扬斗争精神,直面问题、绝不绕道。省委审计办以办理领导批示为切入点,出台《关于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工作办法》,建立健全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同志关于审计重要事项和重要情况指示批示清单和督办整改清单,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或其他重大事项开展专项督察,对标对表抓好工作谋划、统筹协调和督办核查,有序有力有效做好批示办理工作。2021年,省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先后3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计工作,对重要审计情况批示181件次。通过批示督办,省委审计办及时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议定事项,确保工作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三是抓细整改督促指导。坚决贯彻落实“治已病、防未病”重要要求,既重事后、治已病,更重事前、防未病;既形成震慑、管住当下,又触动根本、见效长远。具体工作中,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推动压实被审计对象整改主体责任,增强做好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督促被审计单位既当下改、又长久立,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一体推进清单内外问题的整改,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完善制度、规范治理、促进改革的过程,做到标本兼治、防患未然;对屡教不改、积重难返的突出问题,用“重拳”狠招,防止“破窗效应”;切实以有力有效的整改结果,维护党领导下的审计监督的政治权威和制度权威。2019年,针对学前教育存在结构性矛盾等问题,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协调省教育厅共同开展批示整改联合督办,推动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成为湖北首个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的学前教育工作文件,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强化全局思维,以议事协调为关键点,
解决好“如何谋”的问题

省委审计办准确把握“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保障运转、督促落实”职能定位,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的政治优势,协同高效推动省委审计委员会领导批示的督办落实。

一是省委审计委员会统筹谋。省委审计委员会领导注重顶层发力,围绕深化审计整改工作体系,明确审计整改责任,完善审计整改联动、审计整改报告、审计整改约谈及问责、审计整改成果运用、审计整改结果公开等五项机制,多次强调要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通过批示明确责任单位,强化纪委监委追责问责,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和审计监督贯通协作推进,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审计制度优势更好服务治理效能。

二是省委审计办牵头谋。省委审计办主动担好“总协调”“总联络”角色,跳出审计看审计,在“统”的调度下发挥好“分”的优势,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尤其是在办理领导批示中,聚焦关键环节、统筹重要事项。一方面,严格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省委审计办工作细则和省审计厅“三定”规定,认真做好与省审计厅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对接,联合印发《“十四五”湖北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党委审计办和审计机关厘清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审计“一盘棋”意识。另一方面,科学制定督办计划、统筹整合督办力量、有序实施督办事项,避免多头督办、重复督办。对涉及非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整改事项和民生领域重要事项,省委审计办还直接牵头开展专项督察。2020年,省委审计办牵头开展扶贫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核查督办,推动各地就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教育和健康等政策措施执行方面问题进行了“清零”,取得了明显整改成效。

三是成员单位协同谋。坚持大事共谋共议共抓共同发力,省委审计办注重加强与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联络沟通和工作联动。通过成员单位联络员承上启下、联系内部、协调各方,加大日常工作协作配合力度,深化成员意识,强化工作责任,有效发挥各成员单位作为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责作用、作为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2021年,就新增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省委审计委员会领导批示后,经省委审计办与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两个成员单位对接,常务副省长专题召开整改工作会议,明确由省政府办公厅和省财政厅总牵头,整改工作直接纳入省政府督查事项,强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强化系统思维,以服务大局为着力点,
解决好“具体做”的问题

省委审计办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湖北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围绕省委审计委员会领导批示要求,找准工作着力点,高质量护航湖北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坚持向上报告精准聚焦。坚持成果导向,树牢精品意识,将项目立项与审计成果统筹起来,注重审计情况的精准性、前瞻性和预见性,聚焦宏观决策需要、促进政策措施落实、防范化解风险、维护保障民生、规范权力运行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精准揭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政策性、方向性、倾向性问题和风险隐患,从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层面提出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的审计意见建议,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助力完善体制机制,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二是坚持办理程序严谨到位。省委审计办充分发挥信息联动机制作用,制定《关于审计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文稿运行工作规程》,严格拟稿、初审、复审、终审、审定五级联审制,多渠道、多方式对审计重要情况内容进行比对核实,全方位、多角度掌握审计情况,核实无误后经省委审计办主任签发直报省委审计委员会领导,高效服务宏观管理决策。三年来,省委审计办重点围绕重大政策落实、财政资金绩效、三大攻坚战、民生资金、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等方面审计情况,先后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报送《各地复工复产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部分地方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亟须持续用力推进》《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中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等一批紧扣中心的重要审计情况报告47份和高质量审计专报38份,领导批示261次。

三是坚持督办落实及时有效。注重抓紧时机、加快节奏,在批示办理的时、度、效上狠下功夫、做好文章。始终坚持即批即办、即时登记、快速抄清、登录台账、高效转办、盯紧催办。既认真研读批示,确保把握意图精准、批示办理精准,又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保密规定和批示要求,精准确定批示阅处和知悉范围。尤其是涉及多个部门业务、情况较为复杂的批示件,对接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确保整改任务分解无遗漏,并按程序第一时间以督办函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做到抓紧时机、加快节奏,分类推进、及时督办,确保有为有效。

四是坚持情况反馈客观全面。省委审计办坚持分类施策、及时报告督察情况,对督察时发现的未达到整改标准且无充分依据的,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加大整改力度,强化责任意识,推动整改工作真改实改有成效;对符合整改标准的,则注重宏观视角与微观聚焦相结合、长远眼光与现实考量相结合,用平实鲜活的语言撰写批示办理核查报告,确保核查情况说明白、整改结果写清楚、支撑证据弄确凿、对策建议提准确。三年来,省委审计办共协调督办职业教育、高标准农田、政府性融资担保等审计整改重要事项24项,报送核查报告24份,确保省委审计委员会领导批示件件有回音、重要审计整改事项事事有落实。

强化创新思维,以思想破冰为动力点,
解决好“高效干”的问题

省委审计办深刻理解审计管理体制改革蕴含着工作理念思路的重塑、运行机制的重构,持续巩固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制度机制。

一是创新理念干。牢固树立抓好督办落实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的政治理念,以加强工作融会贯通持续深化“六个统一”和融合发展审计理念,高质高效推动审计整改跟踪督促工作,强化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2021年11月,省委审计办和省审计厅印发《湖北省审计厅党组关于建立审计智库常态化开展行业领域综合研究分析的实施意见》,常态化开展研究型审计,针对问题整改提出对策建议,高质量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更好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二是创新方式干。省委审计办健全完善督察督办工作机制,增强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预见性,辩证处理好抓全面和抓重点的关系,达到以点带面、纲举目张的效果。在组织方式上,坚持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内外结合,加强与省委、省政府督查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市县两级党委审计办的联络沟通,采取列出清单推动改、上门核查督促改、现场抽查促进改等多种方式,持续跟踪整改进展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在技术方法上,运用数字赋能手段,研发“审计整改信息管理系统”,将领导指示批示办理时限要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分解及问题清单等导入系统,及时跟进、实时更新整改督办情况,确保可跟踪、可提醒、可追溯、可检索、可统计,进一步提升督办工作的信息化、精准化水平。在管理方式上,实行问题清单分类施策,严格督办工作台账制,逐个核查认定、严格记账销号,努力推动问题整改真见底、真到位,确保经得起检验;对难以立行立改、跨度时间较长、成因复杂等问题,及时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报告,明确有关牵头责任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同时提出后续整改措施,持续跟踪督促有关单位抓好整改。

三是创新制度干。通过审计整改督办工作实质化运作,结合实际及时总结,固化工作制度机制,做到成熟、制定与实施一体推进,形成工作谋划、任务推进、责任落实的闭环机制,以达到“督办一点、规范一片”的作用,促进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研究出台《关于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等13个制度文件。就加强贯通协作、问题线索移送等工作,推动省审计厅联合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等相关部门出台了《加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办与审计机关工作贯通协作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的意见》等制度。2021年,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制定印发11大类23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建立完善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审计整改、重大事项督察督办等9个工作台账;围绕信息沟通、计划制定、审计结果运用等方面工作,会同省委组织部制发《审计监督与组织人事工作贯通协作暂行办法》。

近年来,湖北审计整改率连续五年超过90%、整改报告连续五年在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满意度测评中获得“满意”结果,截至2021年底,省本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率达97.78%。2022年,省委审计办和审计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在省委审计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更好履行研究谋划、沟通协调、服务保障、督促落实职能作用,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做出更大审计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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