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清丰县审计局持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贯通,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结出累累硕果。该局组织实施的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项目被审计署评为2020年度全国优秀审计项目,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两会期间,记者就此采访了河南省清丰县审计局党组书记何耀伟。
近年来,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贯通有序推进,监督成效不断显现。作为基层审计机关负责人,您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协同机制建立方面有哪些经验?
人大财经监督和政府审计监督是我国财政预算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依法行政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直以来,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着监督力量分散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质效。这几年,我们在探索构建监督协同贯通机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相关工作制度。2021年3月,清丰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工作贯通协调的意见(试行)》,为加强监督协同贯通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制度保障。
加强日常联络沟通。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同县人大常委会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联络。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县审计局法规股、经济责任审计中心负责与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的日常联络沟通、工作情况通报、定期协调会商、重要事项协调和问题线索移送等具体工作,实现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措施互补、成果互享。
开展重大事项交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同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工作交流机制,由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召集,定期召开监督协调工作会议,通报审计工作情况、开展经验交流,研究解决重要事项和监督协调中出现的问题。
从清丰的实践来看,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贯通机制的建设重点解决了哪些问题?
协同贯通机制的建立,整合了监督资源,打破了监督壁垒,提高了监督效率。总的来看,重点解决了以下问题。
实现了资源共享互用。在贯通协同机制建立后,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和县人大常委会在履行职责时,需要其中一方介绍相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人员支持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对方会及时予以办理,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实现了资源共享互用,形成了监督合力,提升了监督效果。
推动了问题整改督办。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以及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不断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办力度。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未整改的问题或事项,县人大常委会及时转送和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要求限期报告整改结果,促进被审计单位和部门及时落实审计决定,解决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树立人大和审计的权威。
强化了审计结果运用。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把审计结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等结合起来,强化审计结果在干部管理和综合考核中的运用,相关工作目前已经实现了常态化,切实维护了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经济体检”作用。
在您看来,监督协同贯通机制的建立对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发挥了什么作用?
近年来,在清丰县委审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充分发挥监督合力,有效推动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在打通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近三年,审计共发现问题436项,整改完成429项,审计整改率达98.39%。监督协同贯通机制在推动审计整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创新了监督方式。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组织专项督查核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同时,运用“周电话询问、旬现场督查、月汇总通报”工作机制,把审计整改作为“再审计、再监督”的过程,有效解决了整改不彻底、屡审屡犯等问题,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深化了监督合力。协同贯通机制建立后,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强化审计监督同其他监督部门协同配合,努力构建“大监督”格局,促进审计整改工作落实落地,确保了公共资金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进一步完善了县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链条,增强了监督合力。
提升了监督实效。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不断加强在落实审计整改方面的协调配合,尤其是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审计督促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增强审计监督效果的同时也增强了县人大常委会对干部任后监督的实效。2021年,清丰县审计局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7个,查出各类违纪违规、管理不规范和损失浪费等问题73项,其中领导干部负有责任问题63项。审计监督推动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目前相关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