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2021年云南省盐津县审计局组织实施了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项目,围绕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享尽享的目标,将研究贯穿审计全过程。审计促进县级层面修订完善制度2项、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项、被审计单位修订完善制度12项,推动发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的兜底作用。该项目荣获2022年全国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民生类二等奖。
研究项目特点 明确审计重点
研究审计方法 扩大审计成果
转变审计思维,精准锁定问题。在审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履行照护责任情况时,审计组跳出账目查看集中供养人员的考勤记录,发现有大量在册集中供养人员长期请假在外生活的情况,请假时间从3个月到1年不等。审计组了解到,民政部门是按人数将补助款核算给集中供养机构,集中供养机构依据请假时间每月发放低于特困标准的院外生活补贴。审计组立即梳理从2019年以来所有请假在外生活和住院人员的生活费、护理费补助发放标准和发放金额,发现集中供养机构克扣特困人员生活费的问题。该问题以专报形式上报县政府,县领导批转民政局督促集中供养机构及时发放补助款。
研究审计成果 提升审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