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审计了7家市属国有企业(含1家金融企业),延伸审计调查了113家企业。重点关注国有资产监管、处置、收益分配等情况,涉及资产总额2.26万亿元,负债总额1.77万亿元。从审计情况看,监管机构持续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市属国有企业聚焦主业和高端产业,在疏解非首都功能、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国有权益存在损失或损失风险。
4家企业的下属企业开展高风险贸易、违规经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存在损失风险6.38亿元。4家企业的出借资金、应收账款,催收不力难以收回,存在损失风险,占其应收账款的11.1%。2家企业的房地产项目存在经营风险,或面临潜亏,或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涉及金额23.25亿元。
2.部分企业财务信息不真实。
7家企业存在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提前或延后确认损益等问题,造成37.96亿元资产、14.65亿元损益不实。4家企业房屋、车位、机器设备等价值超过2.51亿元的资产入账不及时。
3.部分国有资产运营效率低下。
2家企业共有98.5亩工业和商业用地、11.6万平方米经营用房和研发楼长期闲置。
——摘自《关于北京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对16家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对其重点二级子公司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2021年底,账面资产总额10845.66亿元、负债总额7844.3亿元、所有者权益3001.36亿元;除省融投集团外,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介于88.01%至117.47%之间。
12户企业因未按会计政策确认、计量等,仍然存在资产、收入、成本费用、利润会计信息质量不实问题。
——摘自《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
审计的4家省属企业集团2021年底账面资产总额1297.98亿元、负债647.47亿元、所有者权益650.51亿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介于100.84%至117.62%之间。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企业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执行不规范。
4家企业有54个投资或股权转让项目,未经董事会集体研究决策或决策程序倒置、未开展可行性研究等,涉及金额40.23亿元,所投资项目中因企业破产、停业或注销、清理等原因,已造成投资损失5503万元。1家企业办公楼装修、竞拍土地等7个事项超出董事会决策授权金额8254万元,增加了企业成本。
2.部分企业土地及房产长期闲置。
3家企业部分土地及房产长期闲置,涉及土地4056.04亩、商业及办公用房等1.31万平方米、公寓和自建住宅633套,其中1932.11亩土地被地方政府无偿占用。另外,有2家企业房产管理存在账实不符、房屋出租未公开招租、租金收取不及时等问题。
3.部分企业招投标工作不规范。
2022年下半年在5家省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和1家省属企业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中,重点关注企业资产管理和经营投资情况。审计结果表明,6家企业发展动能不断增强,资产运营总体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5家省属企业资产管理不合规。
一是5家企业存在房产大面积闲置或未按规定程序出租等问题。如某企业的5家下属单位将11处房屋低价出租,1家下属单位将1处房屋不合理减免租金762万元。
2.4家省属企业经营投资风险管控不到位。
一是3家企业因对投资项目前期调研论证不充分,导致投资后潜亏1.73亿元。二是2家企业因经营投资风险管控不严导致面临大额亏损风险。如某企业下属公司开展进口木浆贸易时,在购货方和担保方资金出现严重困难时,未收到货款即将货权转移给购货方,造成货款本金2386万元等无法收回。
3.4家省属企业重大投资决策不规范。
一是2家企业重大投资中资金使用未经集体决策。如某企业下属公司未经集团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向房产类项目拆借资金1.45亿元。二是2家企业重大项目决策程序倒置。如某企业出资6亿元收购某公司,在未取得公司正式估值报告情况下召开党委会及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收购。
——摘自《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对5家省属国有企业202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5家企业2021年底账面资产总额1142.65亿元、负债总额749.11亿元、所有者权益393.54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深化改革政策执行不到位。
3家企业整合或混改进展缓慢,因前期科学论证不足、后期管理不到位,整合或混改效果与预期差距较大;2家企业未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制度不健全、环保督查指出的问题尚未完成整改、废水处理能力不足等情况;2家企业发展规划等部分考核指标未完成。
2.经营风险管控仍需加强。
4家企业在对外投资及运营过程中,因投前审查不充分、把关不严,导致30个项目收益未达预期或存在损失风险;5家企业均存在法人治理或内控制度不健全的情况。
3.会计信息质量存在缺失。
3家企业收入核算不实,多计收入288.11万元,少计收入1155.63万元,3646.21万元收入确认条件不充分,1058.7万元当期收入提前或延期确认;2家企业多结算成本10.03亿元;2家企业虚增收益1.24亿元;2家企业资产管理不到位,12.98亿元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少计折旧及财务费用0.53亿元;3家企业3924.43万元往来款长期未清理。
4.工程、采购管理不合规。
4家企业工程管理程序问题突出,存在未批先建、未预留质保金、工程转包、违规收取项目管理费等情况;4家企业供应商及采购管理不规范,存在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要求开展询价采购等问题。
——摘自《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对26户重点省属国有企业实行年度审计全覆盖。审计结果表明,省属企业积极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营方式、加强内部治理,企业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稳步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产管理不规范。
4户企业资产处置不合规,存在未经评估转让资产、低估资产价值等问题,涉及金额4.41亿元;3户企业部分土地、房产长期未办理产权证或闲置,涉及土地633.4亩、房屋6.74万平方米;3户企业房产出租管理不善,4337.24万元出租收入未收回。
二是会计信息失真。
5户企业因合并范围不准确、未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少计在建工程等导致资产、负债不实;4户企业多计营业收入24.65亿元;7户企业因未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多计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等,多计利润14.46亿元;1户企业多预提各类费用2.27亿元,未及时注销表外科目。
——摘自《关于安徽省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重点审计了6户省属国有企业。截至2022年底,6户企业资产总额21613.99亿元、负债总额15137.8亿元、国有资本权益3349.12亿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介于93.74%至105.84%之间。从审计情况看,省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快非主业资产清理整合和亏损企业治理,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不实。
4户企业提前确认收入、少计收入等导致收入不实19.63亿元;3户企业未据实结转成本或少计费用,造成成本费用不实5.43亿元;6户企业提前确认收益、少计提折旧等多计算利润8.56亿元。4户企业合并报表范围不完整,少计资产32.32亿元、负债24.69亿元。
二是投资经营项目存在损失风险。
因违规决策或论证不充分,4户企业45个投资项目停滞,有的项目亏损严重,涉及投资额81.65亿元。
三是部分业务收益低。
4户企业为做大收入规模开展大宗贸易,毛利率较低,最低的仅为0.026%,部分项目已形成逾期账款4.9亿元。
——摘自《关于山东省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重点审计的6户企业资产总额合计3217.55亿元、负债总额合计2182.23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合计894.25亿元、当年利润总额合计-3.35亿元,并对43户省属企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政策措施和改革任务落实不到位。
一是14户企业清理退出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等国企改革工作不到位,亏损子企业治理、僵尸企业处置等国企改革任务未完成。二是省直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工作滞后,33个省直单位应脱钩划转或市场化处置的217家企业超省定期限近1年仍未改革到位。
2.财务数据不真实问题仍然存在。
5户企业会计核算不准确,多计、少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等498.52亿元。
3.业务环节管控不严造成损失风险或资产闲置。
一是4户企业因对投资公司疏于管理、风险事件应对措施不力、对外出借资金等,造成损失风险9.59亿元。二是2户企业投资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等原因,项目建成后使用率低、进展缓慢等,造成资产闲置或形成损失风险17.18亿元。三是2户企业资产管理不善,造成部分土地、房屋闲置达5年以上,涉及金额9917.87万元。
——摘自《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重点审计了7家省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投融资风险管控、资产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对外投资风险管控不力。
2家企业6个投资项目可研、尽调不充分,评估公司虚假评估,导致收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造成资金损失4972.63万元。5家企业8个投资项目合同条款不公允或投后管理不到位,导致3.58亿元或有损失。
2.处置、出租国有资产不规范。
2家企业未经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平台挂牌转让商业用地,未经评估出租房屋或招租高速公路服务区项目等,涉及金额2.86亿元。1家企业所属5家子公司土地转让款等处置收益收缴不到位,涉及资金134.3亿元。
3.企业内控管理不严格。
3家企业向所属控股(参股)公司或民营企业违规出借资金,2.65亿元本息逾期未收回。5家企业违规核销内部员工、股东、公职人员贷款、未尽职追偿不良贷款本息等,涉及金额42.33亿元。2家企业在大宗物资交易和销售中管控不严,4.18亿元资金逾期未收回。
——摘自湖北《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重点审计了12家省属国有企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投资决策不当。
3家企业盲目开展8个境外项目投资,形成损失或损失风险6.98亿元;3家企业聚焦主责主业不够,非主业规模大。
二是部分企业业绩不真实。
4家企业通过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做大营业收入;3家企业通过开展低(零、负)毛利贸易,做大营业收入;2家企业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
三是部分企业国有资本安全意识不强。
3家企业为政府融资平台和其他企业担保;5家企业脱实向虚拆借资金,形成损失或损失风险。
四是部分企业与地方政府合作不规范,导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或虚增财政收入。(湖南审计报告中指出,省属国有企业参与PPP项目成为市县政府融资渠道,增加隐性债务风险。地方政府拖欠问题突出,市县政府债务转嫁省属国有企业)
五是部分企业闲置资产盘活处置不到位。
截至2022年末,3家省级国有金融企业闲置3年以上的资产104项,账面净值8.93亿元,累计处置收回1.31亿元。
——摘自湖南《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了省环保集团、广物控股集团、南财集团、广轻集团(省国资委代管的集体企业)、恒健控股公司等5户省属一级企业和大宝山矿业公司、省电力开发公司、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交通实业投资公司、韶关丹霞机场公司、广州南沙粤海水务公司等6户省属二、三级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底,11户企业年底账面资产总额5374.50亿元、负债总额3020.05亿元、国有资本权益1905.4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有关省属企业积极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决策和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完善,产业布局结构持续优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会计信息不实。
2021年,9户企业因违规调节财务报表、会计核算差错等导致会计信息不实,合计多计资产6.08亿元、少计负债0.5亿元、多计所有者权益6.58亿元;多计收入15.32亿元、多计成本费用14.09亿元。
2.部分经营决策和管控不当,造成国有资金损失风险。
5户企业及其下属公司投资项目决策不当或推进管控不力造成资金损失或损失风险,涉及金额16.40亿元;4户企业及其下属公司违规挪用财政专项资金4.12亿元;1户企业的下属公司违规为投资项目提供担保或向参股企业提供借款15.24亿元,未收回本息4175.41万元。
3.部分国有资产管理不完善,存在闲置和浪费。
1户企业下属公司土地未开发长期闲置超过5年,涉及面积6.28万平方米;1户企业财政专项资金闲置超过3年未及时缴回财政,涉及金额1.9亿元;1户企业物业租后违规加建和转租,涉及面积6524平方米;1户企业未对工艺品进行资产登记,未入账工艺品832件;2户企业生产和经营产生的剩余配件、废料、低值易耗品管理不当、闲置浪费,涉及金额268.69万元。
4.部分工程招标采购管理不规范。
4户企业违规招标6.71亿元,其中涉嫌围标串标金额2.45亿元;4户企业执行合同不严谨,多支付工程结算或设备采购款,涉及金额1258.67万元。
5.部分改革发展措施和专项任务落实不到位。
2户企业未全面推进“三项制度”[ 国务院针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制度,指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4户企业未按规定完成下属17户“僵尸企业”出清任务;5户企业为完成“研发投入”考核任务虚大研发支出,涉及金额1.79亿元;1户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联社体制改革不到位;1户企业中欧班列开行列数及出口产值未达预期。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企业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和内部控制机制,调整账目、规范会计核算、开展会计信息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将不具备实施条件的省级财政项目专项资金1.9亿元缴回国库,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2项。
——摘自《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重点关注22户自治区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投资收益未达预期。
受经济下行、成本攀升及疫情叠加等因素影响,8户企业22个投资项目收益未达可研预期。
二是违反规定开展重大经营业务。
在自治区国资委批复不同意的情况下,1户企业全资子公司仍违规开展铝锭贸易3.14亿元;1户企业下属公司将9个中标工程项目的主要工程以分包的名义转让给第三方公司完成,涉及分包金额1.34亿元;1户企业下属公司并购其他公司51%股权事项决策程序倒置。
三是企业重大事项未按规定报批。
2户企业未经自治区国资委批准,为集团非并表企业提供借款6.11亿元;2户企业未按规定报自治区国资委审批,为资产负债率超过100%的所属企业13.97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摘自《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开展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国有企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改革工作任务未全面完成。
2家企业未完成下属4家企业“处僵治困”改革任务。1家企业未完成职工家属小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1家企业未按规定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规划。
(二)企业经营风险防控不力。
1家企业超额支付房地产项目工程进度款2159.88万元及多计工程价款98.46万元。1家企业未批先建4个项目,由于缺乏用地、规划手续,导致3个项目形成半拉子工程,涉及2164.77万元;1个项目停建损失58万元。3家企业3337.18万元文化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闲置1年以上,474.53万元被挤占用于工资等日常支出或其他活动。1家企业以不真实业务名义违规出借370.50万元。
(三)企业国有资产及物资采购管理不善。
4家企业未经评估,向非国有单位和个人出租13.94万平方米房产和30.2亩土地。2家企业应收未收12套1938.95平方米的公有住房租金,因疏于监管,3143.8平方米的别墅和商铺被承租单位违约转租。4家企业未按规定招标采购印刷用纸、电梯等物资设备1.46亿元。
——摘自《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结合相关审计项目,对8个省级部门、45所省属高校、2户省属国有企业和全省相关领域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以及25名省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企业国有资产主要是存在部分资产损失、违规捐赠或低价出租、土地闲置等问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主要是存在信息不真实完整、违规购置处置、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主要是存在部分规划目标未完成、矿产资源多环节管理缺位、未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等问题。
——摘自《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对6户省属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他财务收支、经营管理及绩效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6户省属企业2021年底账面资产总额986.93亿元,负债总额599.82亿元,资产负债率介于18.46%至75.94%之间。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投资经营、财务管理仍需加强。
2户企业及所属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1户企业投资经营无收益,涉及资金20.22亿元;3户企业所属7家公司虚增收入175.57亿元、少计亏损3790.9万元;3户企业会计核算不实造成少计收入4459.98万元。
二是资产管理核算不到位,存在损失风险。
3户企业及所属公司注册资本不实50.88亿元、少计资产4241.12万元、少提固定资产折旧4144.2万元;2户企业及所属公司8.79万平方米房产未经评估出租、未办理产权证等;2户企业及所属4家公司对外投资等2.97亿元存在损失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