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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 2023

我们属于一家生产制造企业,厂区购置并种植了大量绿植花草树木等,取得的是免税农产品发票,能否抵扣?如何做账?

请问 我们属于一家生产制造企业,厂区购置并种植了大量绿植花草树木等,取得的是免税农产品发票,能否抵扣?如何做账? 答复 工厂取得的免税发票,用于厂区绿化,可以抵扣增值税。具体如何做账,需要看看是否需要栽培。对于需栽培的树木可以计入“公益性生物资产”,对于无需进一步栽培、随时可以移动的花草等可以计入当期费用中。若是随时可以移动的花草等金额较大也可以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来分摊。 账务处理: 借:公益性生物资产或者管理费用-绿植费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注意: 公益性生物资产会计制度没有规定计提折旧,为保持与会计制度的一致,税法也没有对此作出特别规定。公益性生物资产主要是出于防护、环境保护等目的,尽管其不能直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具有服务潜能,有助于企业从相关资产获得经济利益。由于公益性生物资产具有公益的目的,虽然会计上将其确认为企业资产,但实际上它属于不可变现的资产。在企业所得税上,公益性生物资产而发生的支出作为费用直接税前扣除。 参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个体户个独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人缴纳的经营所得个税,能否税前扣除?如何做账?

请问 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人缴纳的经营所得个税,能否税前扣除?如何做账? 答复 不得税前扣除,属于个人负担的税金。 账务: 代为缴纳的个税: 借:其他应收款-个税 1万元 贷:银行存款 1万元 收回代为缴纳的个税: 借:银行存款 1万元 贷:其他应收款-个税 1万元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十五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税款; (二)税收滞纳金; (三)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五)赞助支出; (六)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七)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第三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第二十一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职工个人从公司借款,收不回来,出现坏账,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请问 职工个人从公司借款,收不回来,出现坏账,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情形一 情况一:若是属于非经营性借款,按照规定是不得税前扣除的。 原因: 非经营性借款损失,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非企业经营需要,完全是老板出于个人关系而产生的损失,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法》扣除基本原则层面,不允许税前扣除。 参考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十六条 下列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 (一)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三)行政干预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三)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四)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 (五)其他不应当核销的企业债权和股权。 参考二: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情形二 情况二:若是属于经营性借款,假设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公告第四十条规定的债权投资损失六种类型的条件,这笔坏账损失可以税前扣除。 假设这笔借款按照借款协议约定是收取利息的,说明这笔借款属于经营性债权,收取的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相应发生损失属于与经营活动相关,因此,若是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公告第四十条规定的债权投资损失六种类型的条件,这笔坏账损失可以税前扣除。 注意: 再就是对外借款形成的是公司债权,而不属于应收及预付款项,债权性投资跟股权性投资不同,债权性投资不享受被投资者的权益和净资产,而是为了利息。因此应作为债权性投资资产。 参考一: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参考二: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十六条规定,下列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 (一)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三)行政干预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四)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五)企业发生非经营性债权; (六)其他不应当核销的企业债权和股权。 参考三: 《浙江省国税局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24、非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损失,是否属于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第四十六条第五款,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 答:非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损失,应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第六章债权性投资损失的确认。但非关联方不收取利息或没有计算利息收入的不能确认为可税前扣除的坏账损失。 参考四: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三十九条 企业投资损失包括债权性投资损失和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第四十条 企业债权投资损失应依据投资的原始凭证、合同或协议、会计核算资料等相关证据材料确认。下列情况债权投资损失的,还应出具相关证据材料: (一)债务人或担保人依法被宣告破产、关闭、被解散或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失踪或者死亡等,应出具资产清偿证明或者遗产清偿证明。无法出具资产清偿证明或者遗产清偿证明,且上述事项超过三年以上的,或债权投资(包括信用卡透支和助学贷款)余额在三百万元以下的,应出具对应的债务人和担保人破产、关闭、解散证明、撤销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证明或查询证明以及追索记录等(包括司法追索、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 (二)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企业对其资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应出具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证明、保险赔偿证明、资产清偿证明等。 (三)债务人因承担法律责任,其资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的,应出具法院裁定证明和资产清偿证明。 (四)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企业提出诉讼或仲裁的,经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债务人和担保人均无资产可执行,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或终止(中止)执行的,应出具人民法院裁定文书。 (五)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企业提出诉讼后被驳回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的,或经仲裁机构裁决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经追偿后无法收回的债权,应提交法院驳回起诉的证明,或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证明,或仲裁机构裁决免除债务人责任的文书。 (六)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应提供国务院批准文件或经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

自然人股权转让,特别提醒和注意的9个细节事项!

注意一: 自然人股权转让目前实行“先税后证”,也就是公司在做自然人股东工商变更之前,必须由主管税务部门审核并完税,申报财产转让所得的个税和产权转移数据的印花税。 这个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第十五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注意二: 自然人股权转让,一定要注意转让价格是否明显偏低,若是平价或者低价转让是否存在正当理由,因为转让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存在被税务按照净资产比例核定法重新核定股权转让的价格的税务风险。 注意三: 自然人股权转让,若是平价或者低价转让,这四种情况下是属于有正当理由,个税风险不大。 依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注意四: 自然人股权转让中,只要是签订了转让协议,并已签订生效,不管受让方是否支付了转让款,都需要缴纳股权转让个税。 注意五: 自然人股权转让,一定要注意转让前公司账面上净资产金额大小,尽量选择亏损的时候或者净资产金额小的情况下进行股权转让,这样面临的个税风险较小。 注意六: 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将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个人持有的一人有限公司,该行为不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的合理理由,照样需要就股权转让所得缴税个税。 注意七: 自然人股权转让,对于想通过不公允增资扩股、不公允分红、或者利用减资撤资再增资等达到股权转让减少个税的目的,这样变通也是有税务风险的!对于不符合公允价值,也不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的,进行利益转移嫌疑的,税务局有权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有关反避税条款核定相关各方的个人所得税等。 《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注意八: 自然人股权代持中,代持股还原,一定要注意需要按照股权转让征收个税的。代持股还原(名义股东还原为实际股东)其实就是税务上的股权转让,当然需要按照国税2014年的67号公告来征收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尽量选择有亲属关系的人来股权代持。 注意九: 自然人股权转让中, 若是账面上存在高溢价资产而且占比资产总额的20%以上了,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公司什么情况会列入工商异常?

企业被列入工商异常名录一般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及时年报 凡是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业不管是否开业,不管是否独立核算都需要在本年度的1月1日-6月30日进行年报注意截止时间是每年的6月30日! 2、没有按时公示即时信息即时信息包括 股东或发起人的认缴和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3、公示信息有虚假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这里需要特别注意一些做电商平台的老板,如果你的产品没有品牌或者产品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很容易被顾客工商局投诉三无产品) 4、住所失联企业通过登录住所无法取得联系 以下这几种情况都会被列入工商异常名录,不仅影响企业信用还影响公司申请国家对企业的创业补贴!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在纳税方面有什么差别?

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纳税区别       (一)所得税缴纳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只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一人有限公司除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外,股东也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建账要求不同。       个体工商户需要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完整保存有关纳税资料。  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必须建立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三)支付方式不同。       定期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某个位置,一定经营期间,应税收入的一定范围内的业务(包括业务编号)或收入的数量(以下简称“配额”)的验证,和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

创业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1.选择公司的经营范围。如果你想创建一个公司,你首先要考虑公司的范围,你打算做什么样的生意,你想从事什么样的职业,只考虑这个问题,你可以迅速找到创业的方向,可以在这个方向上工作和准备。 2.决定公司的名称。如果你想成立一个公司,你想给你的公司取什么名字?公司的名称是公司的脸面,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人,不管你喜欢什么风格,你都要给你的公司一个美丽、美丽、大气的名字。 3.找个办公的地方。公司要开业,公司要运营,还要找一个好的办公场所,不能从家里工作吧,所以当一切尘埃落定时,一定要为自己的新公司找到一个好的栖身之地。   4.准备注册资本。如果一家新公司要开业,它必须有足够的注册资本。否则,如果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你就不能通过考试。资本是公司立足的物质基础。 5.制度和合约管理。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制定合规制度和合约管理流程,确保公司的运营合法合规。 6.风险管理。评估和管理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等等,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7.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要注重公司的形象和品牌的建设,包括网站的建设、社交媒体的管理、公关活动等等,来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声誉。

注册公司后不做税务登记会有什么后果?

实际这个思想是很危险的,注册公司后如果不做税务登记,无论是否正在经营,都是违法的! 我国税法规定:按照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工商领取营业执照后30天内,需要到税务局进行税务核定,超过30天未进行税务备案将受到罚款,次月要进行记账纳税,超过三个月企业未进行记账报税将会进入税务黑名单。 1、不按税务局的规定时限纳税申报的,情节较轻的,除补缴税款外,税务权机关将对企业处以每月200~2000元以上的罚款,如果超期更长的,将还会罚款2000~1万以上,对于情节严重的,税务机关将更具情节严重程度,出于相应的更高金额的罚款 2.进入税务黑名单:超过三个月未进行记账报税,将会被税务纳入黑名单中,移除黑名单需要补齐罚款。 3.被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将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股东不能贷款买房,出境,不能领取养老保险,子女不能考公考事业单位 5.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高铁 6.不能再次注册和投资公司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成立小规模与一般纳税人公司的区别?

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区别如下: 企业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不同的类型有着不同的增值税政策,也有各自的特征,主要的区别有以下六个。 1、税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免税的除外)。 2、税收优惠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规定了季度销售额在30万元以内,可以免征增值税,另外城建税,印花税,房产税等税费还可以减征。一般纳税人是无法享受到这些税率方面的优惠政策。 3、发票使用区别 小规模纳税人不管是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业发票都不能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获得增值税专业发票时,可以抵扣进项税。 4、账务处理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类型的公司记账报税相对宽松。一般纳税人记账报税非常严格,必须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来设置账本。 5、申报方式不同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按月申报,每月需要抄报税,在申报前勾选确认抵扣发票,发送增值税申报表。小规模按季度申报增值税,也可以选择按月申报。 6、征收方式不同 小规模可以核定征收,或者查账征收。一般纳税人不能核定征收,只能查账征收。

公司税务异常怎么解决?

税务异常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漏报: 企业在报税时未将某些收入或支出信息报告给税务局的行为。 2、错报:企业在报税时,虚报、少报或错误地计算了应纳税款、抵扣项目等信息。 3、偷逃: 企业故意规避缴纳税款的行为,例如虚开发票、虚报减免等。 4、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 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方面. 税务异常处理流程: 1、发现问题: 企业负责人或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发现税务异常行为,例如税务漏报、错报等 2、整理证据: 从会计档案、银行流水账等资料中找出问题证据,并组织好相关人员进行整理 3、解决问题: 具体措施包括向税务机关补交漏报的税款、补缴罚款、申请补税或配合税务部门完成监管事项等。 4、提高风险意识: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税务管理制度,以预防和检测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