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要“公转私”,到底该怎么转?
提起公转私,财务就很无奈。老板开口让转钱,转了怕税务稽查,不转怕老板责难,到底该怎么办呢?
常见的7种合规公转私情况有哪些呢?
1、公司向员工发放工资;如某有限公司依法履行了个税的代扣代缴义务后,在每月的5号,通过银行将公司对公账户上的钱逐一发放到员工的私卡上。
2、公司给员工报销差旅费;如公司业务员出差的费用,以备用金的形式打给业务员私卡,并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3、公司支付个人劳务报酬;如公司高薪外聘专业技术人员来指导工作,可直接向个人转账,但前提是合作的个人已经按照劳务报酬缴纳个税后,并提供有相应的发票和完税凭证。
4、公司向散户采购;如公司与其他散户合作,在支付给对方货款时,取得散户在税务部分代开的发票(如果散户没有资格开具发票)。
5、公司归还个人借款;如公司直接通过对公账户偿还之前公司向个人的借款。
6、公司支付个人赔偿金;如公司向个人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7、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股东利润分红;定期扣除费用、缴纳完个人经营所得税或者分红个税后,可直接提现到投资人的私卡。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股东利润分红是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股东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从企业或者公司中取得的利润。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股东利润分红,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股东利润分红,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收入额为计税依据,适用比例税率或者按税率表征收。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股东利润分红,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扣除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个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股东利润分红,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或者分红个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个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股东利润分红,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定期扣除费用、缴纳完个人经营所得税或者分红个税后,可直接提现到投资人的私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个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在次年3月1日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股东利润分红,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股东利润分红,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税。
2.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股东利润分红,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扣除费用。
3.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股东利润分红,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或者分红个税。
4.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股东利润分红,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定期扣除费用、缴纳完个人经营所得税或者分红个税后,可直接提现到投资人的私卡。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股东利润分红,是个人投资企业获得的收益,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股东利润分红,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税,扣除费用后,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股东利润分红,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定期扣除费用、缴纳完个人经营所得税或者分红个税后,可直接提现到投资人的私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