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务:
代为缴纳的个税:
借:其他应收款-个税 1万元
贷:银行存款 1万元
收回代为缴纳的个税:
借:银行存款 1万元
贷:其他应收款-个税 1万元
(一)个人所得税税款;
(二)税收滞纳金;
(三)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五)赞助支出;
(六)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七)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第三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第二十一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