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办法》明确了审计机关行使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范围、种类和幅度,规范了审计机关收集证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举行听证、业务复核与审理、业务会议审定等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程序及追责等相关内容。
《裁量权基准》按照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程度、适用条件、裁量标准的体例制定基准,根据违法程度细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4个阶次,明确不同阶次的裁量情节和处罚标准。
《实施办法》和《裁量权基准》的出台,对于规范审计机关行使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提高审计执法水平,保障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