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报告是服务人大监督的重要工具。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审查监督预算时,客观上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及其结果,而审计工作报告可从政策执行、预算管理、资金绩效等各方面,揭示预算执行的真实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评价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提供可靠依据。
审计工作报告是审计成果的集中体现。作为一年一度集中展示审计工作的重要载体,审计工作报告往往呈现多方面内容,既反映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也可反映相关政策措施落实、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等的审计情况。
突出反映政府治理情况。财政预算是政府的收支计划,规定着政府治理活动的范围和方向。政府组织预算的过程,既包括财政部门在政府领导下,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如预算编制、报批、分配、下达、调整等,又包括所有预算单位运用预算资金来组织实施行政事务,实现政府各项施政目标。因此,审计工作报告既要反映政府依法理财情况,也要全面反映依法用财情况;既要反映财政资金管理情况,也要突出反映相关工作成效;既要反映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情况,也要反映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确保全面、客观地反映政府治理活动,评价政府履职情况。
突出反映预算监督重点。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审计法规定,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这表明,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以本级情况为主,下级情况为辅;以预算执行情况为主,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为辅。并且,预算执行情况应包括全口径预算情况,不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而且反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情况,以体现预算监督的完整性。同时,从服务人大监督的需要,审计工作报告应反映人大预算审查的相关重点内容,即预算法所规定的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财政转移支付以及政府债务情况等,以体现预算监督的针对性。另外,为适应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审计工作报告也应着重反映支出绩效和政策执行情况,促进财政提质增效,推动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以体现预算监督的建设性作用。
突出反映公众关注事项。审计工作报告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反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情况,注重反映成效、揭示问题、完善制度。当前应当更加关注民生实事,聚焦“六稳”“六保”、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等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领域和事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更加关注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目标任务完成;更加关注富民惠民,聚焦“三农”、教育、医疗、社保等,推动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注重组织谋划。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年初计划阶段就应制订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审计项目和审计内容。精心制订审计工作报告起草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倒排任务时间表。同时,抽调综合和业务部门精干人员组成起草工作专班,负责报告的调研、汇总、起草等工作,确保起草工作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注重精心选材。审计工作报告不同于年度审计工作总结,不必面面俱到,应围绕本级预算执行这条主线进行选材、分析、提炼。文字表述要采用客观写实的方式,观点鲜明、语言简练、准确规范,力戒空话、套话。所选问题应突出重要性、普遍性原则,按照规模性质、影响程度等进行筛选,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有明确的整改主体和整改措施。所提建议应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前瞻性,便于责任主体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促进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解决问题。
注重沟通协调。起草专班应主动提前介入起草工作,设计框架、列出提纲,明确板块、内容、要求等,指导相关处室有针对性地准备材料,提高素材准备的质量和效率。在起草报告时,与相关处室就所选问题逐项研究讨论,确保重点突出、表达准确;初稿完成后,应及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在按规定提请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向政府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后,要根据相关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确保向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有用有效、质量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