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理顺内部审计管理体制。一是逐步完善在董事会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强调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通过内部审计监督促进审计委员会有效履行公司治理职责;二是在国有企业内部建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委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明确相关议事机制、汇报机制和审批机制,避免出现“分管不真管、协管不敢管”的现象。
2.审计实施阶段。审计人员需要严格执行标准化的审计程序,包括审计步骤、审计依据、抽样标准、资料清单、问题关注点、底稿规范等,尽量避免因自身主观影响造成严重的审计失误。在现场审计过程中,还应尽量提高与被审计单位不同层级人员的访谈质量,有利于发现线索、降低风险、找准问题、查深查透,有利于提出对被审计单位真正有价值、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在问题的把握上可以加强与督办验收部门的交流,避免在整改环节才暴露出审计风险。审计组应严格把关审计底稿和审计证据的质量,审计人员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审计取证必须客观、真实、可论证,并经被审计单位正式认可。一份优秀的审计底稿能够体现各级审计人员的责任落实情况,也能有效降低内部审计风险。
3.审计报告阶段。审计报告是内部审计风险的最终载体,也是审计阶段成果的最终体现。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时,审计组应与被审计单位充分交流审计情况、提供有关建议、形成一致共识,为出具高质量审计报告和后续整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除被审计单位以外,审计报告应尽量向同级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做到依据合适、定性准确。审计报告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事项进行评价,应当措辞严密、准确客观,审计发现问题必须有理有据,审计提出建议必须合理可行。对于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不应予以评价。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应对审计报告实行多级复核制度,进一步防范内部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