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群众关心的,就是审计关注的。浙江省审计厅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兜牢民生底线为目标,立足当下、着眼长远、统筹谋划,精心绘就乡村振兴审计蓝图。
提高站位,谋深谋远。2018年,浙江省审计厅出台《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明确开展乡村振兴审计的总体要求、监督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为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审计监督提供制度保障。2020年,浙江省审计厅组织开展“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审计工作规划研究,认真梳理乡村振兴审计工作目标和任务,系统谋划乡村振兴审计工作干什么、怎么干。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明确六方面审计重点内容: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织开展产业振兴审计;着力打造新时代美丽乡村,组织开展生态振兴审计;有效促进乡村文化文明兴盛,组织开展文化振兴审计;促进全面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组织开展组织振兴审计;大力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育,组织开展人才振兴审计;促进全面实现共同富裕,组织开展富民惠民安民审计。对标对表力求准,目标任务力求实,浙江省审计厅全力下好“先手棋”。
既谋全局,又谋“一域”。在开展乡村振兴具体审计项目过程中,浙江省审计厅积极开展研究型审计,在审计署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工作方案明确的审计专题基础上,认真学习和研究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国家法律法规、乡村振兴中长期工作规划、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紧密结合本省实际,每年自行研究确定浙江省乡村振兴审计的若干专题,由各参审审计局自行遴选实施审计,确保有的放矢。2019年,确定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农村公厕改造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4个专题;2020年,确定土地整治建设、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集体经济薄弱村消除、粮食和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生态环境治理等5个专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临时增加疫情影响及复工复产情况审计专题;2021年,确定“肥药两制”政策落实、村集体“三资”管理、“美丽河湖”建设等3个专题。报送的相关审计信息专报,多次得到省领导批示肯定,促进相关问题解决和体制机制完善,审计价值凸显。
党的十九大以来,浙江省审计厅以“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为主线,以农业农村相关数据规划为基础,以大数据审计方法为手段,全面推动审计理念、手段、方法、机制创新,为乡村振兴审计工作夯基筑本。
科技强审,精准导航。乡村振兴审计覆盖面广、项目多、体量大。横向上看,几乎所有部门都直接或间接相关;纵向上看,涉及的政策、项目、资金贯穿中央、省、市、县、乡、村、农户所有层级和链条,形成庞大数据。浙江省审计厅立足系统思维,创新大数据环境下的乡村振兴审计思路和技术方法,推动乡村振兴审计在智能化、全覆盖、动态式开展上出成果、见成效。建设到户救助补助全链监督大数据审计平台。瞄准低收入农户到户救助补助资金发放领取全链条,将相关部门数据纳入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检查低收入农户数据是否动态调整、到户救助补助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建设惠农补贴发放全链监督大数据审计平台。相关涉农补贴数据为核查滞留克扣、虚报冒领、违规享受补贴以及未经“一卡通”违规发放、“一户多卡”等问题提供数据支撑。建设以地理信息为基础的涉农大数据审计平台。搭建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基础的审计分析平台,对相关数据进行叠加分析,设计标准表,预设跨行业、跨部门的关联分析模型。借助地理影像的时间空间变化,比对项目范围内土地、林地、水域等变化情况,发现“非粮化”“非农化”,以及保护区违法建设及环保污染等问题。
浙江省审计厅审计人员在绍兴市上虞区现场查看乡村振兴相关项目建设情况
全面指导,确保质量。浙江省审计厅“不打无准备之仗”,多维度强化统筹指导。在组织方式上,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分别参加审计署乡村振兴同步审计、浙江省乡村振兴同步审计,坚持上下联动、整体推进。2019至2021年,浙江省审计厅和宁波市审计局每年参加审计署乡村振兴同步审计,杭州、温州、湖州、绍兴、台州等5个设区市审计局均参加过审计署乡村振兴同步审计。同时,省审计厅组织34个市、县(市、区)参加全省乡村振兴同步审计,确保“一盘棋”推进。在审计方法上,强化事前指导。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同步审计时,在制订并印发审计工作方案的同时,研究并印发各专题审计操作指引和政策法规清单、提供资料清单、典型问题清单,供各审计组参考,推动审深审透,确保审计时效。在工作措施上,强化审计业务全程指导。各参审单位每半个月上报一次审计工作动态,省审计厅在把握各地总体情况后,及时下发审计动态,提示重点事项,指导参审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审计中期,派出调研指导组,按照片区组织召开审计情况交流会,全面听取情况汇报,研判并推动解决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同时,依托“浙政钉”平台建立全省乡村振兴同步审计工作交流群,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精耕细作,深化运用。浙江省审计厅全面系统汇总全省乡村振兴审计成果,在审计成果“深加工”,挖掘审计“附加值”上下功夫。审计后期,省审计厅下发审计工作动态,提出审计发现问题的统一处理原则;及时编发审计报告框架模板,明确审计报告框架结构、审计发现问题归类要求等内容,推动精准高效提炼审计成果。对各地上报的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类梳理,分别形成不同审计成果,将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纳入全省审计综合报告;将短期内难以整改但又需要引起重视以及各地在审计中发现的有价值的问题,以审计信息专报(或信息简报)形式进行反映,得到省领导批示,切实发挥了审计建设性作用。2021年,针对乡村振兴审计项目,浙江省审计厅向省委、省政府提交审计综合报告1篇、审计信息专报13篇、信息简报4篇,均获省领导批示。省政府办公厅采纳审计建议,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4个政策文件。同时,省审计厅把审计信息宣传作为审计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着力提高信息质量,加大宣传力度。2021年,省审计厅在省部级媒体刊发乡村振兴审计工作宣传文章和信息22篇。
浙江省审计厅坚持问题导向,寓服务于监督,狠抓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倾力做好乡村振兴审计“后半篇文章”。2019至2020年,浙江省审计机关参加审计署乡村振兴同步审计,发现问题14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2021年,参加审计署乡村振兴同步审计,发现问题58个,截至2022年5月底已完成整改56个,审计监督和服务效能得到充分发挥。
分类施策,压实责任。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和正式稿出具环节,同步制定审计反映问题及整改情况表,明确每个问题整改牵头责任单位。迭代审计整改督查管理系统,依托问题清单、目标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整改清单、成效清单,压实项目实施部门、整改牵头责任单位和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
精准发力,抓出成效。依托审计整改督查管理系统,建立农业农村审计问题清单和督促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整改期限满,各涉农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报送的审计整改报告进行系统梳理,逐条核查报告反映的问题,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重点跟踪督促,及时推动整改。
协同联动,强化质量。紧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质量,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牵头人、责任人、督促人负责制,跨区域问题以行业主管部门和设区市政府为整改牵头人,单个问题以被审计单位为整改责任人,业务审计部门为整改督促人,由各负责人采取“横向协同、纵向联动”方式,合力推动整改落实。整改结果由被审计单位、牵头部门和省审计厅审计整改督查处与业务审计部门联动认定。浙江省委、省政府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省政府绩效考评、组织部门干部任用、整改追责问责等方面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