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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重大举措。要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全国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山东省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审计工作领导的决策部署,成立山东省委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委审计委”),强化对全省审计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山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审计办”)作为省委审计委办事机构,统筹推进全省审计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省委审计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将党的政治要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牢牢把握审计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下想问题、做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中央的政治要求贯穿谋划审计工作、履行审计职责、实施审计项目全过程,把是否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开展审计工作、研判审计事项、作出审计结论的基本遵循和根本标尺。始终做到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到哪里、国家利益延伸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及时跟进到哪里,切实把审计监督成效体现在促进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上,体现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上,体现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效果上。

严格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求,积极发挥省委审计办作用。省委审计委自2018年11月成立以来,先后召开8次全体会议,省委审计办及时组织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汇总报告全省审计工作情况,提交省委审计委研究审议审计发展规划、年度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等重要议题40余项。认真抓好省委审计委各项部署要求和议定事项的落实,开展督察督办,对重大事项、年度工作要点、领导批示事项等列出台账和清单,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度,采取专人盯办、实地核查、跟踪督促等方式推动落实,确保重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时向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委审计委请示汇报,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项目立项、项目实施、审计报告、整改落实等全过程各环节。制定《市级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明确该报告什么、该向谁报告、该什么时候报告,指导和规范各市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请示报告工作。

强化全局事项研究谋划,把准审计工作发展方向。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省委既有工作部署基础上,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聚焦“六个一”发展思路(即坚持“一个统领”,始终做到“两个维护”;把握“一项根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聚焦“一条主轴”,始终聚力高质量发展;守好“一排底线”,始终做到安全发展;打造“一组生态”,始终积极营造政治生态、产业生态、市场生态、社会生态、自然生态;锻造“一支队伍”,始终从严从实管党治党)、“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即更加注重依法办事,更加注重求真务实,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综合施策,更加注重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更加注重沟通引导)、“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即着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着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着力有效扩大内需,着力推动乡村振兴,着力发展海洋经济,着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着力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着力防范化解风险,着力深化改革创新,着力锻造过硬干部队伍),系统谋划全省审计工作,做到党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审什么。坚持规划引领,以省委审计办名义制发《“十四五”山东审计工作发展规划》,配套出台政策绩效和财政绩效审计、资源环境审计质量提升、民生审计、深化审计整改工作、审计质量提升、智慧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发展等9个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构建形成远近结合、前后衔接、系统完备的“1+N”审计工作规划体系。牢牢牵住审计项目计划“牛鼻子”,强化审计项目立项研究,印发相关管理办法,举办项目立项研讨展讲活动,切实把党委、政府关注,社会各界关心,人民群众期盼的好项目选出来,确保项目立项质量;加大对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跟进力度和监督频次,对重点工作“精准审”、对重点事项“持续审”,推动审计工作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频共振。

坚持服务中心,

着力提升审计工作层次和水平

聚焦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保障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举措、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等落实落地情况审计力度,努力做到从政策“最先一公里”到贯彻落实“最后一公里”的全流程、全链条跟踪。把防范化解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密切关注财政、金融、安全生产等领域,及时揭示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研判、及时报告,推动把重大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把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作为重要审计目标,加大对财政资源统筹、政府专项债、重大公共工程投资等审计力度,关注财政收支真实合法效益情况,推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推动财力集中保障中央和省重要项目、重点工作,让资金发挥最佳效益。把强化对领导干部监督作为重要职责,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以赴推动解决,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强化督促落实,做深做实审计“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提请省委审计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等制度,制发《山东省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构建制度健全、责任清晰、运行高效、协同联动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医保等部门单位建立联合整改落实和督查机制,聚焦行业改革难点、堵点,合力攻坚,为相关行业领域持续深化改革、提高系统治理能力作出贡献。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审核工作,强化现场督查,对重点问题持续跟踪督导,确保对账销号、见底清零。组织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回头看”,推动完善制度369项,印发审计查出共性问题汇编和典型案例汇编,列举286个常见问题、200余个典型案例,促进举一反三、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向改革要效益、向创新要动力,加快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益。成立全省审计系统深化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以提升审计业务绩效为导向,完善审计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深入推进研究型审计,在强化管理、优化方式、改进方法、科技强审等方面下功夫,通过创新为审计谋先机、提动能、增活力。制发《全省审计机关2021年度改革创新任务计划》,立项实施76项重点改革任务,组织16市开展交流研讨,推动一批改革创新事项落地见效。坚持科技强审,启动智慧审计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智慧审计向纵深发展。建立10个大数据审计县级示范点,开展47项大数据审计重点选题攻关,开展全省地理信息系统应用实战比武活动,推动审计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坚持统筹推进,积极构建集中统一、

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大力推动建章立制,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紧密结合山东审计工作实际,提请省委审计委制发《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方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中共山东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制度》等文件,为巩固和深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供坚强制度保障。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加强对下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领导,推动市县健全完善党委审计委员会运行机制。全省16个市和136个县(市、区)均组建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14个市及37个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单独成立秘书科(处)。优化资源配置,构建审计“一盘棋”工作格局,加强全省审计力量统筹协调,持续加大统一审、上审下、交叉审力度,聚合审计目标,凝聚审计合力,提升审计质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在聊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对各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促进各级党委准确把握职责定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全覆盖的部署要求,致力形成常态化监督震慑。针对不同审计领域,确定差异化审计频率和覆盖周期,着力拓展监督链条、消除监督盲区,构建审计全覆盖长效机制。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坚持全省审计“一盘棋”,制发《关于推进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加大大数据审计分析力度,运用大数据对省直所有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全覆盖审计,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融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等政策跟踪审计,全面反映部门预算执行、相关资金绩效和改革事项推进情况,着力推动全省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加强与组织部门、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科学制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持续提高任中审计占比,按照党政、部门、高校、企业分类实施审计监督,力求精确制导,实现精准“画像”,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依法行政。

严格依法审计,加强贯通协调,树立审计权威。聚焦主责主业,恪守权力边界,加强对方案编制、现场实施、问题取证和定性处理、报告审理等关键环节质量管控,确保审计取证、延伸调查、资料获取、账户查询、征求意见等行为于法有据,确保依法审计落到实处。要敢于碰硬,坚持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靠铁面树立权威、凭专业赢得尊重。注重处理好查问题和促整改、“治已病”和“防未病”、治当下和管长远的关系,增强审计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有机贯通和相互协调,与省纪委监委机关建立协作会商、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的全链条协作模式,与省委巡视办建立巡审联动机制,共商联动对象、联动方式和联动重点,提高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移送处理效率。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作用,会同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出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进一步延伸审计价值链条。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山东科技大学、山东钢铁集团等30个省属高校、国有企业建立党委审计委员会,强化各级党委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促进健全组织架构,全面提升内部审计效能,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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