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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化整改经验 规范联动协同

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积极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全面增强审计整改合力,是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的应有之义。近年来,浙江省长兴县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制度规范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审计整改联动协同,以标准化赋能审计整改工作,实现了审计整改从制度规范到标准体系的提档升级,促进审计监督成果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高位推进   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党的领导,一体推进整改。长兴县委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作为重要工作有力推进。聚焦建设“富美长兴”,构建“领导批示—推进落实—整改报告”工作闭环,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重要作用,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出关于审计工作批示42次,在推进审计整改落地见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在县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长兴县审计局以依法、及时、有效为原则,探索建立“5+1”审计制度体系,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动态监督、整改协作、人大审议、结果公告5项工作联动机制和1项整改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等监督贯通协同。

细化任务清单,形成工作闭环。长兴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各部门对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任务清单,研究整改措施,实行对账销号。持续推进审计成果运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完善制度的工作闭环。2022年以来,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8次,有力地推进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凝聚合力   推动联动协同

强化部门协作,增强监督合力。长兴县审计局以“5+1”审计制度体系为基础,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8家单位建立起审计整改协作制度,包括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审计动态监督、审计整改协作、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管理等内容,强化部门贯通协同,切实增强监督合力,提升审计整改效能。

强化结果运用,放大联动优势。长兴县审计局与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等联席成员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在问题线索查处、审计成果运用、查出问题整改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完善监督协作机制。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规范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处置,跟踪相关问题整改结果,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并作为政治生态研判和党风廉政形势分析的重要参考。县委组织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意见及审计整改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

强化整改督查,构建大监督格局。长兴县审计局强化构建审计整改协同督查机制,推动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改革纳入2022年县“微改革”项目,审计整改工作督查纳入2022年度全县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在“5+1”审计制度体系的基础上,构建并完善“三函一书”机制,即审计通知书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并附《协助审计实施函》;审计报告及《审计整改告知书》抄送被审计单位派驻纪检组并附《协助审计整改函》;审计机关视整改情况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整改督促告知函》,并抄送县委督查室、县人大财经委等协作单位,进一步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人大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推动形成审计整改监督一盘棋格局。

创新规范   强化标准赋能

固化整改经验,形成技术规范。经过五年的调研论证,今年7月,长兴县出台《审计整改联动协同工作规范》。该规范突出标准赋能,在固化审计整改联动协同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以技术规范为县级机关联动协同提供标准指引,助推审计整改联动协同更加有力,审计整改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明确目标要求,压实整改责任。规范明确了审计整改工作责任与落实,对审计整改内外部工作机制、审计结果公开和审计责任追究机制等做出规范。内部通过责任追究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外部通过被审计单位将审计整改结果依法按程序向社会公告,运用舆论监督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

贯通监督链条,实现闭环衔接。规范引入过程协作和反馈机制,依托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实施、审计结果、整改落实、协助整改、审核整改、督促整改等环节,实现审计整改整个管理链条的闭环衔接,推进审计整改全流程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下一步,长兴县审计局将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县级整改联动协同工作规范地方标准,不断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做深做实研究型审计,为实现区域治理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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