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缩减成本
在专利研发过程中,企业往往会耗费大量的物料、器械与人工等费用,若企业没有重视各项专利资产之间的操作重叠性,很容易付出过多研发成本。单项专利资产往 往不在同一时刻进行研发,即使同时也不一定能重复利用器材与物料等,而专利组合中的各项专利资产由于联系密切,又一般是在同一时期进行研发,还可以实现某项专利研发中或之后的功能共享,可以节省许多开支。
若专利组合资产的每项专利都放入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进行研发肯定会耗费更多的成本,这两者的差值即为专利组合所缩减的成本。这也是专利组合评估很难通过成本法来进行评估的原因之一,因为专利组合往往可以表现出相比单项专利累计更大的价值,但成本却小于各单项专利的累计成本。
02
协同效应因素
专利组合的效用并不是各单项专利资产效用的简单加总,专利组合应该被看成一个彼此联系、相互依靠的集合体,其发挥的效用是具有协同效应的。协同效应也分正协同和负协同,正协同指1+1>2,负协同指 1+1<2。专利组合多数情况符合正协同效应,只有少数情况下呈现负协同效应,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专利组合的搭配不够科学或某一项或几项专利与专利产品不相适应导致的。
03
生命周期因素
专利组合可能会更容易受到产品生命周期的影响,因为专利组合往往可以覆盖到专利产品的方方面面,对产品贡献非常大。如果某个产品涉及到更新迭代,可能不仅 会涉及到核心发明专利的改进和更新,各零部件也会有一定程度上的重组,外观设计也会相应变化。
而单项专利对于产品的更新的敏感性会偏弱,因为单项专利仍旧可能被运用到另一种产品中或可能同其他专利进行组合形成一个新的专利组合。专利组合的价值还与公司的成长周期紧密相关,尤其当我们使用收益法考虑专利组合价值评估时,公司的生命周期会影响专利产品未来收益的判断,从而影响评估值。
04
市场因素
专利组合价值受市场走向的影响,因为专利组合的价值是寓于专利产品的价值之中的,而产品价值受市场需求情况与竞争情况的影响。相比单项专利资产,这种影响更加明显。若专利产品缺乏消费者受众或竞争对手过于强大,很容易导致专利组合价值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