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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3, 2023

股市真规则-消费者服务业

       各位聪明的投资者大家好,今天我将继续分享《股市真规则》一书中关于消费者服务业的内容、观点、理念和感悟。希望通过我们的学习和共同成长,我们能成为聪明的投资者。 在这一部分中,书中举例了家得宝、沃尔玛以及现在的阿里巴巴和拼多多等公司,这些都属于零售服务业。这个行业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业绩稳定增长,而且很容易测算。这些公司通常不容易被打败,稳定期也比较长。然而,这类企业的毛利率并不高,因此要想赚钱,就必须依靠高周转率,包括存货周转和回款。存货周转天数越短,企业的效率也就越高。 作为投资者,当我们投资这样的公司时,应该注意逆向时机。也就是说,当一个非常稳定的公司突然出现了一份不好的财报时,我们应该果断逆势抄底。当然,我们也要分辨商业模式的趋势。如果商业模式的趋势走坏,那就比较麻烦了。以苏宁和国美为例,它们曾经是零售业的巨头,但在2008年之后,电商的兴起改变了行业格局,导致这两家公司的衰落。 在投资消费者服务业时,我们还需要注意一些其他因素。首先,要关注公司的管理团队和企业文化,因为这些因素对于公司的长期发展非常重要。其次,要了解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以及行业的发展趋势。最后,要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包括对公司财务状况、竞争对手和宏观经济环境的分析。 总之,消费者服务业是一个业绩稳定增长且具有一定投资机会的行业。作为投资者,我们应该密切关注这个行业的发展趋势,抓住逆向时机,并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通过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我们将能够成为聪明的投资者,并在股市中取得成功。谢谢大家! 注:本文内容来自《股市真规则》一书,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合并报表的十个基本逻辑原理

相信很多小伙伴做合并报表时,对于简单业务照着模板套用,对于复杂业务则抓瞎。这主要是对合并报表的底层逻辑不清晰导致。 合并报表一共有十个基本原理点,本文将逐一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基本原理一:合并报表的底层逻辑是基础会计学 合并报表的底层逻辑是基础会计学,对于这个说法,可能很多小伙伴闻所未闻吧。其实,合并报表是可以像单体公司一样,采取从编制凭证、登记账簿、编制试算平衡表、然后编制报表的账务处理程序进行处理的。 母公司、子公司、合并层面,都按照各自账务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并行不悖,井水不犯河水,《合并财务报表落地实操》一书将这种方法命名为“平行法”。合并报表并非一定以个别报表为基础进行编制。只不过这种编制方法若不借助计算机处理程序,工作量非常大。 但是对于理解合并报表底层逻辑,掌握“平行法”的思路精髓非常有好处。 基本原理二:平行法和抵消法一致性原理 如果把现在主流方法称为叫“抵消法”,那么可以衍生出一个原理:平行法和抵消法一致性原理。就是说,采用平行法和抵消法得到的合并报表结果是一样的。 抵消法总是会“绕弯弯”,让人难免如走迷宫,当有了平行法和抵消法一致性原理后,不管抵消法绕了多少迷宫,我们都可以将其视为平行法的结果来进行思考,因为两种方法结果一致。 基本原理三:企业合并就是购买一组“资产负债包” 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为例,大家都知道采取“购买法”,但是具体购买的是什么? 这个问题很简单,购买子公司,就是购买一组打包的资产负债组合,在母公司账套下按照公允价值做如下一笔分录: 借:子公司各项资产    商誉   贷:子公司各项负债      少数股东权益      银行存款等购买对价 这笔分录做到母公司账套里面,得到的报表和目前采取母子公司报表汇总后进行调整抵消得到的合并报表完全一致。 基本原理四:资产负债表是报表体系的中心 利润表损益项目,可以理解为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的明细项目。如此说来,在合并工作底稿见到损益类项目,就如见到未分配利润的明细科目。所以,利润表是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明细和补充。 从这个角度,可以解释为什么合并工作底稿中对损益类项目不进行结转,因为损益类项目本身就是未分配利润的明细项目,没有必要结转。 按照这个思路,现金流量表是资产负债表现金项目的年初数与期末数增减变动的明细和补充,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增减变动的补充说明。 所以,资产负债表是报表体系的中心,其他报表都是资产负债表年初余额到期末余额之间的增减变动解释。 基本原理五:母子公司报表汇总的本质是母子公司会计分录汇总 假设:①将损益类科目直接作为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②用报表项目代替会计科目。那么,资产负债表就是公司所有会计分录的汇总,也可以把资产负债表理解为一笔汇总会计分录,就是说,资产负债表是公司所有分录的“压缩文件”。 那么反过来,合并工作底稿中,资产负债表汇总可以“解压缩”为会计分录汇总。 而资产负债表是报表体系中心,理解了资产负债表汇总的本质,就掌握了合并报表的命脉。 所以说,编制合并报表时将资产负债表汇总,就相当于将母子公司成千上万笔会计分录通过“吸星大法”这一武功秘籍瞬间完成。 所以,母子公司报表汇总的秘密其实是母子公司会计分录汇总。 这样说来,合并工作底稿调整分录,其本质就是调账而已。 基本原理六:为什么要将上期调整抵消分录重新编制 这是由合并工作程序导致的,因为每一期编制合并报表都以个别报表为基础进行汇总开始编制合并报表。而以前期间调整抵消是在工作底稿完成的,并没有影响当期个别报表。下一期间要编制合并报表时,用个别报表为基础汇总,如果不把以前期间调整抵消分录重新编制,将会导致以前的调整抵消失去意义。 这相当于个别报表调表不调账一样的问题。咱们看看一个个别报表的故事就能明白:某公司高价买了一块车牌,审计师认为属于无形资产,企业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审计师不认可,企业说你调报表吧,反正不许动企业的账务系统,审计师没有办法,就在工作底稿上将固定资产调整为无形资产。第二年审计的时候,第一年在工作底稿上调整的分录审计师还得重新编制,因为第一年的调整分录压根儿没有进入企业会计系统,如果不重新编制的话,相当于原来编制的调整分录全部白忙活了。 合并调整抵消和上面的故事一样,调表不调账,不对往年调整抵消重新来一次,相当于原来的处理全白忙活了! 基本原理七:分期法原理与分段法原理 相信学合并报表的朋友都曾经陷入过深深的痛苦,CPA会计教材上权益投资抵消两笔分录如何解释,尤其是第二笔,母公司投资收益和子公司利润分配抵消,到底如何解释? 话说回来,第一笔分录也不寻常,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抵消,为何是按照余额抵消?难道会计分录不应该是发生额吗?另外,都说连续编报要将上期调整抵消分录重新编制,为何这里没有将上期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与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抵消分录重新编制? 此等问题,网上解释颇多,大多属于事后诸葛亮,按图索骥,进行似是而非的解释,以至于以讹传讹。 其实,合并报表权益投资抵消有两种技术思路:分期法与分段法。 分期法调整抵消分录汇总打包就是分段法抵消分录,注会教材以及实务中较多采取分段法技术思路,因为分段法是“打包”浓缩分录,要真正解释其底层原理,得在分期法里面进行解释。 关于分期法与分段法技术思路,在《合并财务报表落地实操》一书有详细案例解析,可供参考。 基本原理八:失去控制权的本质 初学合并报表,处置子公司就是一笔糊涂账。有时候,连合并报表老司机也犯浑。 其实,在合并报表层面,子公司就是“合并会计主体”的一个“资产负债组合”而已,在合并报表中,没有母公司,也没有子公司,更没有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母、子公司都是“合并会计主体”组成部分。 取得子公司控制权是购买一组资产负债组合,那么,处置子公司,失去控制权就是处置一组资产负债组合。弄明白这个问题,失去控制权的合并处理,就极其简单了。 基本原理九:权益结合法的本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站在集团最终控制方角度而言的。合并双方在合并前后都在同一最终控制方统一调配、统一指挥下开展经营活动,因此,权益结合法理论认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是买卖行为,是合并前的公司的简单形式改变,是换汤不换药的企业合并。 合并后企业是原有企业的延伸,因此,要将合并前合并双方留存收益带进合并后会计主体,视同合并后会计主体一直如此。 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原有企业实质上的连续,所以不能因为企业合并改变原有合并双方资产和负债计价基础,延续合并前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 […]

财务共享建设的五个大坑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竞争加剧,企业越来越需要有效的财务服务来增强竞争力,财务共享服务已成为现代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国内大中型企业开启财务共享服务建设,势必要求对观念再造、人员再造、组织再造、流程再造和系统再造等进行变革。 财务共享服务的概念已经被广泛接受,但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仍有一些企业对财务共享的认识局限于核算、费控、资金归集等基础层面。这些企业简单地认为财务共享建设就是上一套IT系统的搭建,而对财务转型引发的变革认识不到位。这种认知的局限性导致引发的变革常常被轻视,甚至被忽略,从而使企业陷入了“认知坑”、“方向坑”、“服务坑”、“台账坑”和“模式坑”等五大变革坑。 在国内大中型企业财务共享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发现了一些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使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这五大变革坑。首先是“认知坑”,企业在财务共享建设初期往往对其重要性和影响力的认知不足,导致无法全面理解和把握该项服务的核心价值。其次是“方向坑”,企业在财务共享建设过程中缺乏明确的目标和规划,导致项目进展缓慢或者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第三是“服务坑”,企业在财务共享服务中往往只注重技术和系统的搭建,而忽视了对服务流程和质量的重视,导致服务的效果和体验不佳。第四是“台账坑”,企业在财务共享服务中没有建立完善的台账制度和流程,导致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受到质疑。最后是“模式坑”,企业在财务共享服务中没有积极探索和创新,仍然停留在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中,无法适应新的业务需求和挑战。 为了避免这些变革坑,企业在财务共享建设中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首先,企业需要加强对财务共享服务的认知和理解,明确其核心价值和影响力。其次,企业需要制定明确的目标和规划,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第三,企业需要注重服务流程和质量的改进,提升用户的体验和满意度。第四,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台账制度和流程,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最后,企业需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寻找适应新业务需求和挑战的财务管理模式。 通过对国内大中型企业财务共享建设实践案例的研究和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这五大变革坑的存在和影响。只有充分认识到这些变革坑的重要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避免,企业才能够顺利进行财务共享建设,提升竞争力,适应全球经济发展和竞争加剧的趋势。财务共享服务的有效实施将为企业带来更高的效率、更好的资源利用和更强的竞争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1观念再造引发的变革:如何解决“认知坑” 我们知道,财务共享服务是要彻底改变财务人员传统的工作方式和工作习惯,所以员工的观念再造是确保财务共享服务模式发挥作用的首要因素。企业在实施转变员工观念的过程中遭遇到最多的就是“认知坑”,其主要表现包括:对新生事物的认识难、不愿主动了解新生事物、缺乏对新生事物认知的意愿、改变原有习惯带来“不舒服”引发的接受难等,于是员工常常会经历“看不到、看不清、看不起、看不懂、来不及……”的曲折过程。在变革初期,员工因过去的工作习惯成自然、过去的固有经验、畏惧困难等影响,难免产生焦虑、情绪不稳,甚至反感变革,产生抵触变革的心理。 那么,如何解决“认知坑”?我们的建议是,让员工改变过去的财务工作认知、养成新习惯很难一蹴而就,如果单纯依靠政治手段来强力推行,也许能在短时间内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这样强推下来,容易引发员工的人事动荡,甚至出现关键岗位的人才流失。众所周知,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财务管理变革需要获得企业高层领导团队,特别是企业“一把手”的强力支持,只有不断向全员传达新的管理思想,与员工加强交流沟通、持续培训,为员工减负降压,才能帮助员工克服困难和稳定情绪,来积极主动应对变革,践行“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实践,成功逾越“认知坑”。 以国内某交通投资集团财务共享服务建设为例,建设初期,部分员工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上财务共享服务会影响工作效率,比如一笔付款业务,以前由企业领导审批后就可以入账付款,而建设财务共享服务后,经企业领导审批后还要再进入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按标准和流程审核后才能入账付款,前后相比工作效率明显降低。其实这些都是员工的借口,其根源在于不愿意改变原有财务的工作习惯,不愿意接受财务共享这个新生事物。考虑到部分员工存在的种种认知误区,该集团财务共享服务建设采用“整体规划、先试点再推广”的策略,即先在高速运营板块试点打造财务共享的样板,然后复制到其它板块,分期分批推广新模式,分步推进,步步为营,树立“灯塔效应”,逐步影响并改变这些员工的认知。也就是说,只有让员工亲身经历“从开始的观望,到慢慢了解,到逐渐有所认识,到一点点开始实践,到能够全盘接受,到最终主动求变”的曲折心路变化历程后,员工才会从自己的内心出发,来主动求变,积极参与,形成财务数智化转型的合力,确保财务共享变革的从容前行。 2人员再造引发的变革:如何规避“方向坑” 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财务职能也在不断的演变和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战略财务、共享财务、业务财务和智能财务成为了企业财务职能的四大支柱。面对财务共享服务模式下战略财务、共享财务业务财务和智能财务的四分格局新模式,有些传统财务人员在个人职业转型方向的选择上,常常不知所措,感觉彷徨迷惘,陷入“方向坑”难以自拔,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对共享财务、业务财务、战略财务、智能财务的含义、职责边界及其对应的岗位技能要求不清楚,对自身的能力长短不清晰,仍习惯于原有工作方式不愿意改变,出现自我转型方向感“失灵”,陷入“方向坑”。 那么,如何规避“方向坑”?我们的建议是企业引入财务共享服务管理模式后,集团财务部门需要从财务管理整体定位出发,按基础层、执行层、控制层和决策层将财务职能划分为四个层级,并依据四个层级分别构建财务管理架构、运行机制、能力模型、培养方案和职业发展路径等。具体来说: 基础层为智能财务,它是企业财务职能的智能领域,智能财务以共享中心的数据为基础,运用大智物移云区等新技术、新工具,为企业经营管理赋能,驱动企业向敏经营、轻管理、易金融和简IT方向转型,其基本职能定位是联接、赋能、创变,提供保障。 执行层为共享财务,它是企业财务职能的新兴领域,主要负责企业内部财务资源的整合与共享,通过基础财务共享、业财共享、数据共享,执行统一标准,规范财务服务,保证服务的高质量、高效率和高满意度,其基本职能定位是集中、执行、服务,高效满意。 控制层为业务财务,它是企业财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是确保企业的日常财务管理和业务运营顺利进行,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支持和保障,业务财务向经营单位研产供销等业务前端纵向延伸,整合并优化上中下游供应链效率,控制经营风险,服务业务,辅助管理,支持经营决策,促进业财融合,其基本职能定位是分散、控制、支持,辅助经营。 决策层为战略财务,它是企业财务职能的核心,主要负责企业的战略规划和财务规划,以及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估,战略财务的职责是聚合人才、金融、数据等资源,产融互动,指导企业财务管理,管控财务风险,支持企业战略决策,其基本职能定位为聚合、指导、管控,支撑决策。 以国内某高速集团财务共享服务建设为例,集团财务部门先依据财务人员的工作经验、能力特点和基本素质对财务人员进行分组,定岗定编,然后在充分考虑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尊重员工个人的兴趣和意愿,分期、分批向共享财务、业务财务、战略财务和智能财务转型。在完成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后,该集团财务部门中5%的财务人员作为数智技术的支持者,主要从事智能财务职责;15%的财务人员作为战略财务支持者,主要承担战略财务职责;30%的人员在财务共享中心作为会计信息提报者,主要从事共享财务职责;50%的财务人员扮演业务合作伙伴的角色,主要承担业务财务职责。 3组织再造引发的变革:如何消减“服务坑” 财务共享服务最早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福特公司,欧美企业特别强调服务职能。于是,部分国内大中型企业在财务共享服务建设初期,照搬欧美企业财务共享建设的“服务”概念,在设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时,过度强调“服务”职能,弱化“管控”要求,导致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组织地位过低,陷入“服务坑”难以自拔。 那么,如何消减“服务坑”?我们的建议是,区分财务共享服务建设的不同阶段,对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进行不同的组织定位,具体来说:在财务共享服务试点建设期,财务共享服务中心隶属于集团财务部门,有利于集团财务部门利用管控职能发挥指导、统筹和综合协调作用,夯实财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基础;在财务共享服务的建设推广复制期,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可以并行于集团财务部门,提高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权属地位,强化其财务监督管控职能,逐步成为能够面向全集团提供财务服务的相对独立组织;在财务共享服务运营成熟期,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可以发展成为独立性更强的事业部、分公司或法人公司,弱化“管控”职能,市场化运作,适当参与竞争,强化服务意识,开拓财务外包业务,逐步向利润中心过渡。 以国内某大型集团企业财务共享服务建设为例。在项目建设初期,以华东(山东、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上海市)和华北(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两大区域之一作为试点,财务共享服务中心隶属于集团财务部,由集团财务部全权主导项目推进,主要目标是进一步提升财务标准化水平,完善会计核算体系,统一财务共享服务标准和流程;进入财务共享全面推广期后,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与集团财务部平行,将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全部移交给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主要目标是提升其话语权和管控能力,高效执行集团财务政策;到了财务共享服务运营成熟期,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注册为法人公司,采用内部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始对成员单位收取服务费用,弱化“管控”职能,强化“服务”职能。 4流程再造引发的变革:如何避让“台账坑” 财务共享服务流程再造的基本目标就是要改变业务流程“段到段”时断时续的流程割裂,来实现流程“端到端”全线上数据不落地的流程闭环。于是,国内一些企业在进行财务共享系统建设时,试图利用能登记基本信息的项目、合同、票据、往来等各式各样“台账系统”来实现“端到端”业务流程闭环。在引入这些台账系统后,接下来就会面对的问题是大量手工采集、统计和填报工作由谁来做?业务部门愿意干吗?当然不会,因为台账对业务没有实质上的作用,他们也不需要;财务部门愿意干吗?当然也不愿意干,因为台账会增加大量的工作量,为此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也会相互扯皮,最终导致“台账”没人愿意干,于是深陷“台账坑”不能自拔。 那么,如何避让“台账坑”?我们的建议是,财务共享服务流程再造可以分两段开展,即先实现财务流程再造,然后推进业务全流程再造。具体来说,首先,财务流程再造是从会计接受原始凭证的节点开始之后的流程梳理与优化,是财务方面权限力所能及的范围,变革几乎没有阻力可言。在财务流程再造的过程中,为了减少“台账坑”,要尽可能利用好应收管理、应付管理、收付款合同、存货、固定资产、资金结算、票据池、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专业系统功能,减少对台账系统的依赖,发挥好专业系统的专用工具作用,更好地为企业管理服务。其次,在财务流程再造做到位后,然后开启第二阶段的业务全流程再造之旅,已有系统该升级完善的完善,异构系统该集成的集成,缺失系统能新建的新建,不受使用台账系统限制,规避“台账坑”的陷阱。 5系统再造引发的变革:如何预防“模式坑” 财务共享服务系统作为企业中台的重要组成部分,理论上,企业经济业务数据都需经由财务共享平台形成闭环传输,且都能够被沉淀,是企业天然的数据中心,具备数智神经中枢的功能。因此,财务共享服务系统建设极大可能会引发企业信息化的全面变革。那么,在财务共享服务模式下,企业会面临选择什么样的数智化系统,选择什么样的数智化建设模式等问题,实践中也有不少企业没有思考清楚这些问题,然后就陷入“模式坑”,走了不少弯路,花了不少冤枉钱。 那么,如何预防“模式坑”?我们的建议是,采用基于多源融合的数智化财务共享服务系统应用模式,即以多条路径和多种技术工具从多个源头获取多维业财数据为前提,以多源融合为手段,通过业财融合,领域融合、云融合、技术融合、异构融合,推动传统财务共享服务向数字化、智能化财务共享服务转型升级。我们提供四种模式,见下图2: 第一种,全异购的轻应用模式,即采用“业务+FSSC+财务”全部异构集成方式;第二种,后向一体化的宽应用模式,即采用“业务+FSSC+财务一体化”前端异构集成方式;第三种,后向一体化的厚应用模式,即采用“业务+事项中台+FSSC+财务一体化”前端中台对接缓冲方式;第四种,一体化的深应用模式,即采用“业务+FSSC+财务”大融合一体化方式。对比上述四种应用模式,我们可以发现,第四种“业务+FSSC+大财务”一体化深应用模式,由于异构系统少,可以实现前中后台的一体化,实际应用效果最好;第一种“业务+FSSC+大财务”全异构系统集成的应用模式,由于大量接口会带来系统的不稳定,实际应用效果最差;第二种“业务+FSSC+大财务”少量异构集成的应用模式和第三种“业务+事项中台+FSSC+大财务”较多异构集成的应用模式,相比第四种应用模式而言,实际应用效果次之。因此,对上述四种模式的应用,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审慎选择,减少因数智化系统再造引发的变革“触礁碰雷”,有效规避“模式坑”。 6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结合众多国内大中型企业开展财务共享服务的实践,分别针对观念再造引发的变革来解决“认知坑”,人员再造引发的变革来规避“方向坑”,组织再造引发的变革来消减“服务坑”,流程再造引发的变革来避让“台账坑”,系统再造引发的变革来预防“模式坑”。阐述了这五大变革坑的形成之因和问题所在,并给出了应对策略。当然,我们不敢妄谈指路明灯,只是希望国内更多的企业财务数智化转型之路顺利,弯路尽量少走,冤枉钱尽量少花,有效避坑防雷,因为我们坚信财务共享建设曾经踩过的坑,终将成为企业前进路上的灯。

请接收,最新的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这种情况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公告》提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二、退税!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自2022年4月1日施行。《公告》明确,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三、降费!减并港口收费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通知》明确,减并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分类定向降低18个沿海港口航行国际航线船舶的引航(移泊)费标准,完善拖轮费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港口收费行为。 四、驾照申领、使用、扣分有新规定 公安部公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举措;优化调整记分分值、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此外,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新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也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五、@外贸企业,综合保税区新增跨境电商等新兴业务 海关总署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优化拓展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生产经营业务范围,支持融资租赁、跨境电商、期货保税交割等新业态、新模式入区发展。增加选择性征收关税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等规定。明确区内企业产生的未复运出境的固体废物,按照国内固体废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需运往区外进行贮存、利用或者处置的,应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出区手续。 六、《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施行 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适用于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森林保险业务。农业保险可以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行投保,也可以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保险机构和组织投保的单位不得欺骗、误导投保,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强迫投保或限制投保。保险机构不得平均赔付、协议赔付。种植业保险、森林保险发生全部损失的,保险机构应当在接到报案后1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发生部分损失的,应当在接到报案后2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养殖业保险应当在接到报案后3日内完成损失核定。 七、新版《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施行 交通运输部发布修改后的《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新版《规定》要求,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运行保障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二章相关要求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由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任何设施不得占用盲道!实施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住建部发布《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国家标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规范》要求,盲道铺设应避开障碍物,任何设施不得占用盲道。通往无障碍服务设施的通道应为无障碍通道。具有内部使用空间的无障碍服务设施应设置易于识别和使用的救助呼叫装置。无障碍标识应纳入室内外环境的标识系统,应连续并清楚地指明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和方向。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来源:中国政府网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

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最近印发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这个决定取消和调整了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33个罚款事项,其中包括取消16个罚款事项和调整17个罚款事项。取消罚款事项的,自《决定》印发之日起暂时停止适用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的有关罚款规定;调整罚款事项的,按照修改后的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的有关罚款规定执行。 这些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主要涉及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取消和调整的目的是为了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这些罚款事项共涉及7部行政法规和6部部门规章。 《决定》对取消和调整罚款事项后的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自《决定》印发之日起60日内向国务院报送相关行政法规修改方案,并完成相关部门规章修改和废止工作。如果部门规章需要根据修改后的行政法规调整,那么要在相关行政法规公布之日起60日内完成修改和废止工作。考虑到修改和废止部门规章有30日的征求意见期限,规定因特殊原因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部门规章修改和废止工作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日。 《决定》还强调,罚款事项取消后,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研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简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这个决定的出台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取消和调整罚款事项可以降低企业和群众的经济负担,同时也可以减少行政成本和行政干预,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执行这个决定的过程中,有关部门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立法工 作和监管工作,确保决定的有效落实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