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项目申报

2023-2024年度中国历史研究院学术出版资助项目申报公告

为推动新时代史学高质量发展,中国历史研究院设立“中国历史研究院学术出版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出版资助项目”),每年度面向全国史学界,资助高质量史学成果。2023-2024年度出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渠道 “出版资助项目”可由个人申报或出版社推荐。 1.个人申报 个人可申报由其本人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的优秀学术成果。申报人填写中国历史研究院学术出版资助项目申请书。 2.出版社推荐 出版社可推荐优秀学术成果申报“出版资助项目”。同一出版社需统一申报。申报出版社填写中国历史研究院学术出版资助项目推荐书。 二、申报材料 需寄送的纸质材料:申请书或推荐书1份;成果打印稿1份;成稿率说明(仅多卷本或丛书类成果需要)1份; 需发送至电子邮箱的材料:申请书或推荐书扫描件1件;成果电子版1份;查重报告1份。 三、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中国历史研究院学术出版资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 请于2024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寄至中国历史研究院。如无特殊原因,申报材料将不予退回,逾时申报将不予受理。感谢您的支持,如有疑问,敬请来电垂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国家体育场北路1号院1号楼中国历史研究院成果评价处收(邮政编码100101)。

​中国科协2022年度研究课题项目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科技工作者的科协工作体系,推动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组织人事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了2022年研究课题。现将第一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围绕科协系统组织建设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基于实证的专题调查研究,形成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具体内容详见《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1.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机构,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熟悉科技和科协工作,了解科技类社会组织工作规律,具有基层科协组织建设项目规划和实施经验。 3.具有开展科协相关课题研究的经历,具有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工作的人员条件和保障条件。 4.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正高级职称。 5.不接收个人直接申报,不接受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申报单位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规定的相关资质。 3.申报单位应具备项目研究和建设所需业务能力和专业团队,有一定研究基础,能够提供开展项目工作的必要条件。 4.申报单位应明确承诺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经费管理规定和《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以及组织人事部关于研究类课题的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工作。 5.同一家申报单位最多申报一个项目任务。 (一)申报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日(星期六)下午17时前(以纸质材料送达为准)。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申报书》应由项目负责人认真审核后签字确认,经项目申请单位审查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应一式5份(其中1份为原件即可),密封后邮寄至指定地址(附后)。 3.《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应同时发送至邮箱(详细附后)。 1.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委托约定认真开展研究和建设工作,积极创造实施本项目的工作条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研究过程中如出现约定以外的情况,应第一时间联系沟通,双方商定后方可按照实际情况调整。 2.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按时提交项目成果要求,产出真实效益。 3.项目承担单位一般应按项目实施计划完成项目任务并提交结题申请报告,按照约定配合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和后续收尾等工作。 4.项目承担单位形成的该项目研究成果归中国科协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公开发表或用于其他用途。 1.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将按规定程序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组评审。 2.形式审查包括: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申报单位是否符合项目申报主体要求等。未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不再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3.专家评审组依据评审要求和项目需要等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产生相应项目承担单位。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申报解析

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引领带动农业现代化的引擎。2017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累计安排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31.1亿元,支持创建了200个全产业链发展、现代要素集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带动各地创建了5000多个省、市、县产业园,形成了上下联动、梯次推进的建设格局。2017年至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先后创建了六批,第一批11个,第二批30个,第三批21个,第四批52个(含纳入管理体系的7个),第五批39个(含纳入管理体系的8个),第六批50个。目前,全国已批准创建了203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包括纳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管理体系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5个。自2018年开始,先后认定了四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第一批20个,第二批29个,第三批38个,第四批43个,目前共认定了130个。 总体目标 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统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的政策任务资金,整体衔接推进,优化产业布局,聚集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完善利益联结,提升农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推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创建要求 围绕突出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带动农民、核心辐射等产业园主体功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要立足县域,以规模种养为基础,推进“生产+加工+科技”一体化发展,集聚现代要素和经营主体,加快产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全面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创新科技集成和联农带农机制,着力打造引领带动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台载体和农业现代化的“引擎”。 “两大功能”即乡村产业振兴平台载体功能和农业现代化引擎功能,要求各地用好产业园这个载体、引擎,以产业园为抓手,集聚现代要素和经营主体,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为加快农业现代化持续注入强劲动力。 创建条件 要符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11号)明确的创建条件。 需要特别把握的几点是: 一是要体现较好的创建基础。国家产业园创建就是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优中选优,各地申报产业园的县市必须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比如,已经是省级产业园,完成了创建前期工作,或者是通过省级认定;政策支持力度较大,在财政扶持、用地保障、金融服务等方面,出台了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组织管理健全完善,建立了适应发展要求的管理机制和开发运行机制;带动农民作用显著,产业园联农带农机制健全完善,园内农民可支配收入原则上高于当地农民平均水平。 二是要突出主导产业的影响力。国家产业园要求有较大的产业规模,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产业影响力至少都在省里排在前几名,甚至在全国都有一定的影响力。产业园关于产值的认定条件是30亿元以上,这个产值要求是农业及相关产业的产值。申报时所选主导产业要落到具体品种类别,应聚焦1—2个主导产业,不得笼统按粮食、果蔬、畜禽、水产等综合大类申报。 三是要注意布局和范围。区域范围涉及2个及以上乡镇,不得整县或跨县创建。产业集群是跨县布局,产业强镇是整镇推进,产业园是县域内多镇联动。 四是要关注五个“不列入”。即“只有生产、没有加工不列入”,“机器人戴草帽不列入”,“产业园范围过大过小不列入”,“一家独大、一家独办不列入”,“工作部署推进不力不列入”。这是产业园创建的底线要求或者负面清单,要深入理解,准确把握。 五是要避免有“硬伤”。近两年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环保、农业农村或食品安全等部门通报的县市,不得申请。 关于资金支持 关于材料要求 创建方案创建期原则上为2年,包括发展现状、创建条件、思路目标、规划布局、创建任务、重点工程、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等内容;建设规划要求规划期为5年,包括规划背景、基础条件、思路目标、总体布局、重点任务、重点工程、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保障措施等内容。过去已编制规划的,可以不新编规划。创建方案重在确定创建期内的建设思路和任务举措,是一个需要具体实施的方案。建设规划重在明确今后5年甚至更长时期内产业园发展思路和任务举措,是一个管长远、管方向的纲领性文件。

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等17个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坚持“四个面向”总要求,积极探索“揭榜挂帅”等科技管理改革举措,全面提升科研投入绩效。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现将“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过程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填写预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预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并组织首轮评审。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填写正式申报书。对于通过首轮评审和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请,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关键节点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推荐单位名单在国科管系统上公开发布。 三、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项目管理改革举措 1. 关于“揭榜挂帅”项目。为切实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强化重大创新成果的“实战性”,重点研发计划聚焦高质量发展亟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攻关任务,设立“揭榜挂帅”项目。突出最终用户作用,实施签订“军令状”“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明确榜单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经费管理探索实行“负面清单”。 2. 关于青年科学家项目。为给青年科研人员创造更多机会组织实施国家目标导向的重大研发任务,重点研发计划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根据领域和专项特点,采取专设青年科学家项目或项目下专设青年科学家课题等多种方式。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鼓励青年科学家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更好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的实现。 3. 关于部省联动。部分专项任务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区域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联动方式实施,由部门和地方共同凝练需求、联合投入、协同管理,地方出台专门政策承接项目成果,在项目组织实施中一体化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和落地转化。 4. […]

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开始申报啦

申报类型和要求 科技项目申报分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国际科技合作等4类。申报内容应围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等,突出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软科学研究类项目按选题申报(详见附件1),项目题目应与选题题目基本一致,不受理选题以外的项目申报。申报软科学研究类项目应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业务司局委托开展的研究(申报单位需提交委托书)。 (二)科研开发类和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按指南申报(详见附件2、3),突出创新性、实用性、示范性和推广应用价值,不受理指南以外的项目申报。其中,申报科技示范工程类的项目应为已列入省级示范或试点的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批复文件)。 (三)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申报方向包括城镇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等,需提交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且协议双方应为独立法人。 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一般不超过5家。 (二)申报单位应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不得挂名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并在项目结题前在职。 (三)申报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 (四)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研发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kjxm.mohurd.gov.cn)进行。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管理系统填报项目申报书后,提交推荐单位在线审核。首次申报部科技项目的单位需注册,已注册的单位仍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组织推荐。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有关单位申报科技项目(推荐名额详见附件4)。部机关有关司局可推荐对业务工作有直接支撑作用的软科学和科研开发类项目。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由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通过管理系统进行审核,逐项提交推荐意见,上传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清单(无需寄送纸质材料),认真做好项目遴选和审核把关,突出重点,优中选优,注重质量,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部直属有关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学(协)会、国资委管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骨干企业可直接申报。 (三)申报和推荐时间。管理系统受理项目申报时间自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2月15日止。各推荐单位在线审核及提交推荐意见、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

关于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你该知道的所有事

先讲“认知”,谈谈该如何看待科研项目申报这回事;然后讲“准备”,谈谈为了申报项目需要做哪些准备;再然后,也是最重要的,讲“实操”,谈谈怎样填写申报书才更容易获批立项;最后再强调几点注意事项。 好,我们开始。 怎样看待项目申报 屡败屡战、越挫越勇是科研项目申报的常态。 除非才华横溢+运气爆表,否则获批立项科研项目只是小概率事件。那些获批立项的人真的不是比你优秀,他们只是比你坚持得更久。 形成一个高垂直度的研究领域很重要。 铺摊子不如深挖洞,在一个高垂直度的研究领域之内进行精耕细作,成功的概率会高很多。人的时间精力总是有限,将它们精准投放,更容易形成学术产出的规模优势,进而产生势能,占领高位。而一旦在某个领域占领高位,获批项目就成了探囊取物。 不错过任何一次科研项目申报的机会。 项目是要在不断的申报中才能中标的。有太多人在项目申报的最后关头选择了放弃。我想告诉这些人:其实我们是永远没办法准备好的。大家都是被截止日期倒逼着,写出来一个让自己痛恨的本子。所以,只要符合申报条件,就立刻行动起来去申报。在这个过程之中,申报书的写作能力也会培养出来。 项目申报要与学术产出同步推进。 项目中标是小概率事件,而学术成长却是一个需要假以时日,持之以恒,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不能让某次项目申报没中标的事件干扰我们的学术成长大业。我们在学术成长领域走的每一步都算数。不管是否获批立项,该发论文发论文,该写专著写专著,千万别抱怨怀才不遇,生不逢时,停下来等着。有了项目得往前走,没有项目更得往前走。现行科研体制决定了我们得拼命奔跑,才能留在原地。 学习经验技巧并不是项目中标的捷径。 说到底,科研能力本身才是硬通货,经验技巧只是锦上添花。别幻想经验技巧能掩盖我们科研能力的不足。事实上,提升科研能力本身才是真正的捷径。 有意识地培养和拥有一支强悍的项目申报团队。 随着获批立项课题的增加,一个人孤军奋战的模式基本也就走到头了。这个话也可以翻过来说,当你开始觊觎高级别项目的时候,没有团队基本就玩不转了。于是,主观选择也好,客观倒逼也罢,你终究需要拥有一支强悍的申报团队。团队成员之间是松散的学术共同体关系,团队成员申报项目的时候,你来做课题组成员;你申报的时候,他们来做课题组成员。 怎样做好申报准备 申报书不是拿到手直接铺开就闷头去写的,而是要做充分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越充分,申报书的写作质量就越有保证。 深入学习领会项目申报公告精神。 只有确切了解公告精神和政策导向,才更容易找到契合这种精神和导向的选题。 熟悉《课题指南》以及其他可以下载的附件资料。 要尽量熟悉这些材料,尤其是《课题指南》本身。 寻求前期成果与《课题指南》的最佳结合点。 梳理自己过去5年的科研成果,把这些成果纳入《课题指南》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的范围之内去统筹设计。 通过项目数据库检索校验申报选题。 通过检索了解拟定选题的往届立项情况,评估拟定选题的可行性和“新进展”(因为申报书里有一项是要写“相对于已立项同类课题研究的新进展”)。这项工作可以通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据库”(http://fz.people.com.cn/skygb/sk/)的检索来完成,检索页面如下图所示: 怎样填写申报书 如何确定课题名称的具体表述方式? 其一,字数控制在20-40个字之间,不加副标题; 其二,确保研究对象在课题名称中做主语; 其三,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在“问题型表述”与“陈述型表述”之间做出选择; 其四,契合《课题指南》中的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 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该如何表述? 学术价值说到本质,也就是学术增量。可以体现在新的理论、新的资料或者数据以及新的方法。应用价值主要是要观照当代中国和世界的具体社会问题、现实问题,能够给出解释框架、分析逻辑,或者是带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也就是说,要对现实生活世界的存在和发展提供启示。 相对于国家社科基金已立同类项目的新进展该如何撰写? 去上面提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据库”进行检索,把握“已立同类项目”概况。然后遵循如下三个原则进行“新进展”的写作。其一,以“少精准、多虚化”的方式使用数据;其二,把写作重点放在“呈现区别”上;其三,努力把“新进展”写实。 以上写作建议只是从“技术处理”角度回答如何体现“新进展”,如果已立同类项目确实非常多,那么还是建议回到选题,重新审视自己申报的选题是否真的具有“新推进”。因为写不出新推进的原因往往不是不会写,而是确实没有新推进。 学术史梳理和研究动态评述该如何撰写? 对此问题的前置要求是,一定要先把文献数据库检索的工作做在前面。 无论国外还是国内,可以围绕这些问题来展开讨论:这个选题中的关键词,是谁最早提出的?是基于怎样的社会现实和历史背景提出的?提出之后,其研究发展大致经历了哪些阶段?每阶段的代表人物及代表作都是怎样的?不同阶段的核心观点是什么?产生了哪些不同研究流派,不同流派的代表人物、代表作和主要观点都是什么?发生过哪些学术争论?这些研究在当时产生了多大影响?对于今天又有怎样的启示? 需要注意的是,国内评述要把代表人物以及贡献分门别类的歌颂一下,然后再非常谨慎地去商榷观点、指出不足。这个提示的原因在于,这些被写进研究综述的人,很可能会是我们项目的评审专家。 研究内容该如何撰写? 研究对象要回答的是:我要就什么问题展开研究? 总体框架要回答的是:我要研究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研究重点和研究难点,前者要回答的是:什么问题最影响研究主旨的达成和研究目标的实现?后者要回答的是:什么问题在研究实施过程中最为复杂、最具变数、最不可控? 主要目标要写的是研究预期,回答的是:项目研究要解决/回应/厘清哪些问题? 创新之处该如何撰写? 创新之处要呈现的是在学术思想、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的特色和创新。从写作内容上看,包括理论/思想/观点创新、方法创新、资料/数据创新。从写作技巧上看,要做到客观中肯,不要夸大其词,列举1-3点为宜。 思路方法该如何撰写? 基本思路也就是要描述一下项目的研究过程,呈现“我打算怎么做”。 技术路线一般要用图示的方式加以呈现,但社科类的科研项目并不强制要求技术路线图。因此,技术路线图终究是个锦上添花的东西,如果它只是画蛇添足,甚至还暴露了基本思路中的短板,那就不要放。 研究方法,说的是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会用到的具体研究方法。 研究计划一般是按时间线索来列。比如研究需要三年,那么就把这三年时间划分为3-5个阶段,设置每个阶段的起止时间节点,简要陈述每个阶段的研究工作内容。 可行性分析,其实就是要列举为了保证项目研究的计划能够保质保量实施,我们已经具备了哪些主观客观条件? 预期成果、使用去向及社会效益该如何撰写? 成果形式主要包括专著、译著、论文集、研究报告、工具书、电脑软件和其他。因此,根据项目研究的实际需要以及我们对于研究成果的预期,在成果形式里选择一到两项来填写就可以。 […]

项目申报 | 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财政局,广德市经信局、财政局,宿松县科经局、财政局: 经研究,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材料和联系方式 详见《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地市级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和财政局申报。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项目建设所在地市级经信局和财政局申报。 (二)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访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经信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939、62871092、62871705。 (三)市级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统筹做好项目现场核查。《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中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提升、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奖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奖补)、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企业奖补)、奖励新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等项目无需进行现场核查,其余项目市级、县级经信主管部门统筹开展现场核查,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 (四)市级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联合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含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财务处张莉,联系电话:0551-62878831;省财政厅企业处徐冰华,联系电话:0551-68150635)。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 (五)各地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8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2年2月20日24时,市级、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市级(含广德市、宿松县)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六)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按规定履行项目评审、涉企系统比对,商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确定拟支持项目后,向社会公示。

超24亿,科技部发布一批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今日,科技部发布4个重点专项(含2个“揭榜挂帅”榜单)申报指南,分别是“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专项、“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点专项、“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总计国拨经费超24亿,申报指南需要登录“国科管系统”查看(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 时间节点: (1)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 年 5 月 9 日 8:00 至 6 月 8 日 16:00。 (2)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 16:00 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 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国科发资〔202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坚持“四个面向”总要求,积极探索“揭榜挂帅”等科技管理改革举措,全面提升科研投入绩效。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现将“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过程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填写预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预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并组织首轮评审。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填写正式申报书。对于通过首轮评审和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请,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关键节点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推荐单位名单在国科管系统上公开发布。 三、申报资格要求 1. […]

想申报项目的,看过来

“安全相伴,快乐童行”公益项目 申报条件:计划招募沈阳市内5家社会组织 1、在民政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成立运营1年以上,且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2、拥有稳定的项目执行团队,能够保证至少有2名全职人员负责本项目项目周期内的有效运营及管理,提交相关反馈; 3、具备本项目相关行业经验(儿童工作、安全教育工作),有一定的协调和资源整合能力,能够与沈阳市至少10所小学、5所幼儿园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协调其对项目活动的相关支持。 您将收获: 1、资金支持:本年度“安全相伴”项目执行费用的全额资助; 2、技术支持 (1)项目课程内容支持,为合作伙伴提供标准化的课件、教案、教具及讲师培训; (2)合作伙伴能力建设支持,为合作伙伴提供定期的线下统一培训及机构一对一督导,包括项目运营管理培训、财务管理培训、相关管理模板的使用指导、项目执行与管理经验指导等; (3)伙伴网络共建支持,帮助促进合作伙伴间的交流分享与协作支持; (4)品牌联合传播支持,帮助合作伙伴提升品牌影响力。 截止时间:2022年2月25日12:00前 招募链接:“安全相伴,快乐童行”公益项目招募合作伙伴啦! 2022年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条件:申报组织为深圳市福田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或者在深圳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地址在福田区的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 资助规模:本期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在心理健康、矫治安帮、纠纷调处、法律援助、预防诈骗、自治共建和创新服务等领域开展服务。 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资助的额度,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申报金额达50万元以上的项目(含50万元)。 截止时间:2022年2月25日 招募链接:2022年总第十二期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开始啦! “源之少年·少年公益小记者”项目支持计划 申报主体: 1、湖南地区范围内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2、每个区县仅限1个名额; 3、能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员负责该项目,具有青少年或相关活动组织经验者优先。 资助规模及标准: 1、资金支持 根据标准化的服务流程,以服务人次及服务成效恒定,最高不超过3万元,支持非限定性使用。 2、紧密陪伴 基金将搭建朋辈交流互助及开放支持平台,链接能力建设、知识生产等资源,推动伙伴开展对话与合作、经验输出及联合倡导。 建立成长档案,定期关注和沟通各社会组织的成长状况; 3、多元传播 透过项目发起方和项目支持方多元传播平台和资源,展现“源之少年”项目的优秀案例和闪亮团队,扩大各社会组织的公众影响力。 第四轮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2月28日(暂定) 招募链接:“源之少年”小额资助计划:执行方四期招募正式启动 2022年“公益木兰”项目 申报主体: (一)主体类别:各级妇联组织;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社会中介机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他非营利组织。 (二)项目原则上应由妇联和其他主体联合申报,以妇联为主申报的项目,应当以其他主体为合作组织;以妇联以外的其他主体为主申报的项目,应当以妇联为合作组织。 (三)妇联以外的其他主体参与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依法登记注册,活动开展正常,无信用不良记录,机构及负责人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具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健全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注册成立于2019年1月1日之前,承接过市州以上社会服务项目。 (四)建立了党组织、有配套资金、参与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组织的网络众筹且筹资和项目执行绩效良好的申报主体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选。 项目经费: 2022年“公益木兰”项目经费分为以下两档: A档 ——每个立项项目给予5万元以内经费资助,面向湖北全省征集,资助36个左右项目,经费总额180万元。 B档 ——每个立项项目给予2万元以内经费资助,仅面向湖北省郧西县、保康县、枣阳市、江陵县、罗田县、应城市、建始县等7个“公益木兰”项目尚未覆盖的县(市)征集,资助7个左右项目,经费总额14万元。 截止时间:2022年3月8日 招募链接:2022年“公益木兰”项目征集公告 “动力社区 至美生活”项目 申请机构: (1)境内合法注册一年以上的公益组织 (2)首次申请动力社区至美生活项目 (3)拥有稳定、成熟、专业的项目执行团队 […]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艺术基金面向社会受理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的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并实施监管。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章程》《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指南。 一、资助要求 本项目资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优秀艺术作品演出、展览项目。 重点资助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创作生产的优秀艺术作品演出、展览活动;配合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要国际交往活动,围绕国家重大纪念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举办的优秀艺术作品演出、展览活动;深入市、县基层,深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开展的优秀艺术作品演出、展览活动;省级以上国有文艺院团与基层文艺院团联合开展的优秀作品演出活动;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舞台艺术创作项目资助,在结项验收后继续进行重大加工修改提高,艺术质量有明显提升,取得良好社会效益作品的演出活动。 二、资助范围 本项目资助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和美术作品等在国内外的演出、展览。不资助艺术工作者个人作品的演出展览、纪念活动、节庆赛事等;不资助古代艺术品(文物)展览、非物质文化遗产原貌展示的项目。 三、申请额度 (一)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二)在国内实施的项目,可申请不高于项目总成本预算额度50%的匹配资助;在国外实施的项目,可申请不高于项目总成本预算额度30%的匹配资助。 (三)艺术基金依据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同时参考项目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核定资助资金。 四、资助方式 (一)演出项目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演出补助、运输费、差旅费、学术研讨费和宣传费等;展览项目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展出补助、策展费、布(撤)展费、运输费、差旅费、展品制作(装裱、洗印)费、学术研讨费和宣传费等。 (二)对具备实施条件的资助项目,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70%作为项目实施经费;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的资助资金。 五、申报条件 (一)本项目的项目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9年4月15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大陆)同级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机构或单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进行商业登记、公司注册或社团登记注册的机构或单位; 2.已经完成了申报项目的前期工作,能够提供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与演出展览承接方签署的协议和已落实资金证明。 (二)由多家机构或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家机构或单位作为项目申报主体进行申报。 (三)申报舞台艺术作品演出项目,应于项目申报前完成作品创作演出。 (四)申报美术作品展览项目,应于项目申报前完成作品创作和征集工作。 (五)在国外开展的项目须有国外合作方提供的邀请函。国外合作方应为有实力、有经验、有渠道、有平台、有影响力、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能够安排主流场所,吸引主流观众。 (六)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的项目,未能在规定实施周期内提交结项验收或终止申请的,其项目主体不能再申报新的该类型资助项目;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舞台艺术创作项目资助的剧目和作品,在尚未提交结项验收前,不能申报本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2020年度、2022年度传播交流推广项目资助的演出和展览,不能申报本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六、申报时间 本项目从2022年4月15日起开始申报,至6月15日截止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二)管理中心自申请截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申报项目的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受理并通知项目申报主体。 (三)对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管理中心按规定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使用。 八、申报材料 (一)《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 (二)内地(大陆)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供同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港澳特区项目申报主体须提供商业登记证书、公司注册证书或社团注册证明书等资质证明文件。 (三)申报舞台艺术作品演出项目的,须提供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四)已落实资金证明,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本年度1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 (五)申报项目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须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或申报材料。 (六)开展传播交流推广活动的工作方案,与承接演出展览的剧场、展馆签署的协议。 (七)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 (八)在国外开展的项目申报前须征得同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演出项目须提交完整的参演作品视频,展览项目须提交全部参展作品的图片。 (十)做过重大加工修改提高的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舞台剧和作品,须提交修改工作方案、总结和详实的证明材料。 (十一)申报材料应于2022年6月15日前通过网络提交,管理中心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视频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 九、签约实施 (一)确定申报项目为立项资助项目后,管理中心将与项目申报主体签订《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作为协议书附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申报项目立项后,项目主体视为同意按照艺术基金安排,参加艺术基金组织的出版、演出、展览、演播和研讨等宣传推广活动,并将全部项目成果的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与成果运用相关的著作权以非专有使用许可的方式授予管理中心。 十、监督验收 (一)资助项目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参加结项验收。如确需延期完成,必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逾期按相关办法做终止处理。 (二)管理中心将按照《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对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组织专家对资助项目进行结项验收。 (三)由多家机构或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项目主体应及时将获得立项资助的信息告知各合作方,负责在实施过程中与各合作方的协调,并作为责任方接受审计和监督。 (四)项目主体要保证申报项目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侵犯,项目主体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五)项目主体违反《国家艺术基金章程》及艺术基金其他有关管理规定的,管理中心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批准后追回已拨资金,并暂停项目主体3年以上申报资格,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项目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2.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结项成果等与《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的约定存在重大差异; 3.项目主体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挪用资助资金、违反《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等情形; 4.项目主体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十一、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