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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措施 引导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

新华社北京4月13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消费的政策举措,助力稳定经济基本盘和保障改善民生;决定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等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确定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措施,引导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 会议指出,消费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协同发力、远近兼顾,努力稳定当前消费,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一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恢复发展。抓紧把已出台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纾困政策落实到位,鼓励地方加大帮扶力度,稳住更多消费服务市场主体。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保障物流畅通。科学规划建设一批具备综合功能的城郊大仓基地,应急状况下就近调运生活物资。二要促进新型消费。加快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培育壮大智慧产品和服务等“智慧+”消费。三要扩大重点领域消费。促进医疗健康、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支持社会力量补服务供给短板。鼓励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各地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充电桩建设。四要挖掘县乡消费潜力。引导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等向农村延伸,推动品牌品质消费进农村。五要加强保障。深化改革,破除制约消费的障碍。推进消费平台健康持续发展。引导金融机构丰富大宗消费金融产品。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将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专项债支持范围,以投资带消费。依法惩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 会议指出,为助力外贸企业缓解困难、促进进出口平稳发展,要更好发挥出口退税这一普惠公平、符合国际规则政策的效用,并从多方面优化外贸营商环境。一是对加工贸易企业在国家实行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一致政策后应退未退的税额,允许转入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将外贸企业取得的出口信保赔款视为收汇,予以办理退税。扩大离境退税政策覆盖范围,推行“即买即退”等便利措施。二是加快退税进度。强化部门数据共享,精简退税所需资料,做到申报、审核、反馈全程网上办,今年将正常退税办理时间由平均7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集中代办退税。三是持续优化外贸营商环境。提高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效率。研究制定支持海外仓发展、便利跨境电商退换货的政策。对守信企业在通关、退税等方面予以更多便利,对虚假出口、骗取退税等行为依法严惩。 会议决定,针对当前形势变化,鼓励拨备水平较高的大型银行有序降低拨备覆盖率,适时运用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银行增强信贷投放能力,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受疫情严重影响行业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企业融资成本还能降多少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创新金融支持民营企业政策工具,健全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对民营企业信用评级、发债一视同仁,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专家表示,这些措施以民营企业为主要对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近年来,我国企业融资成本整体呈下降趋势,目前融资成本总体上是适度的,与当前经济基本面总体匹配。但一些薄弱领域如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仍存在融资成本相对较高的结构性问题。”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数据显示,2020年12月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61%,较上年同期下降0.51个百分点,创2015年有统计以来最低水平。  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并非仅通过降低贷款利率就能实现。“一方面是降低企业融资的显性成本,包括降低利率水平、降低与融资相关的费用支出。另一方面是降低企业融资的隐性成本,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多便利,减少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时间精力投入。如方便企业从债券市场融资,为企业贷款融资过程中不动产、动产抵押登记等提供更多便利,通过金融科技让数据多跑路的方式提高业务办理效率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  2020年受疫情影响,一些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经营面临较大困难。对此,银行业通过无还本续贷、延期还本付息、减免滞纳金、减免手续费等多种方式进一步便利企业融资和降成本。数据显示,2020年银行业累计对7.3万亿元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累计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3.9万亿元,同比增加1.6万亿元。这些举措为帮助企业克服流动性紧张、避免资金链断裂、降低融资成本等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创新政策工具,可以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个方面创新,包括为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债提供更便利的支持,精准、定向地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在完善健全融资增信政策体系上,可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作用,加强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服务,并加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从而降低企业在融资担保、信用评价等环节的成本。  专家普遍认为,从中长期来看,受通胀压力缓解、紧信用问题或将显现等影响,利率存在继续下探的可能性,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温彬表示,结构性降成本政策将依然延续,货币政策精准滴灌,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将稳中有降。

提醒一下股市融资的朋友计算自己的真实资金成本

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对于普通大众不再是一个遥远的话题,借呗、分期等等每个人都可能用到,但是为什么支付宝的花呗、银行的信用卡、券商的融资等等都喜欢鼓励大家分期呢?这里面的奥妙本文和大家做个分享,仔细看哦,说不定可以改变你的生活方式。 一、 利率的本质是成本 说起利率,我们接触最多的可能就是银行了,存钱有利息收入,算一个利率,贷款有利息支出,也有一个利率。那么,什么是利率呢? 我们知道,钱,代表着资源,比如100元钱,苹果五元一斤,就等于20斤苹果,猪肉25一斤,就代表着4斤猪肉,如果是100万,可能就代表着一处房子,一个机器等等,即资金代表着资源,而资金天然是追求增值的,比如银行拿了我们100元,一年后就要给我们还本付息103元,这3元就是银行使用我们资金付出的代价。 怎么来表示这种代价呢?我们用利率,比如年利率,就是最常用的指标,还有月利率,日利率等等,我们记住,利率的本质是资金的成本,形式上是时间的函数,同样的资金成本当用不同的时间来表达的时候得出的利率数字大小也不一样。 说到底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都是一种资金成本的计量方式,就像我们计算物体的重量,有英镑、市斤、公斤等等,为了统一表示,方便比较大小,一般会有一个统一的计量单位,利率我们一般用年利率表示。 二、 形形色色的利率 资金是有成本的,这个成本是时间的连续函数,但是在具体的计量中我们一般以某个时间段为衡量,这就引出了第一个利率的概念:单利和复利。 单利是指按照固定的本金计算的利息,是计算利息的一种方法。单利的计算取决于所借款项或贷款的金额(本金),资金借用时间的长短及市场一般利率水平等因素。复利是指在每经过一个计息期后,都要将所生利息加入本金,以计算下期的利息。这样,在每一个计息期,上一个计息期的利息都将成为生息的本金,即以利生利,也就是俗称的“利滚利”。 这里举个例子,我在银行存100万,利率4%,三年,如果是单利的话,三年后的本息和为100+100×4%×3=112万,如果是复利呢,第一年后的本息和为100×(1+4%)=104万,第二年的本息和为104×(1+4%)=108.16万,第三年的本息和为108.16×(1+4%)=112.48万,显然复利的效果要比单利好,因为第一年作为利息的4万参与了第二年和第三年的继续赚取利息过程,而单利的第一、第二年利息被银行以0成本占用了。 综上,复利中,复利对时间的函数效果更佳,没有造成资源的闲置。 第二个重要的概念是实际利率和名义利率,实际利率也叫做有效利率。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实际利率和名义利率是一个财务概念,用来衡量资金的成本计算,而不是经济概念,在宏观经济学中,经济学家费雪第一个揭示了通货膨胀率预期与利率之间关系的一个发现,它指出当预期通货膨胀率上升时,利率也将上升。表达式有两个:一是近似的表达,名义利率=实际利率+通货膨胀率;二是精确的表达,(1+名义利率)=(1+实际利率)*(1+通货膨胀率)。 在财务概念中,名义年利率(nominal interest rate)是每年的利率,比如说定期存款利率5%, 这种都叫做名义年利率。通俗来讲,我们一般说利率就是名义年利率。 实际利率也叫做等效年利率(effective interest rate),比如说1月的定存,每个月取出来一次 ,把本金和利息都放去到年底,复利计算了12次。已知月利率,我们可以很容易推导出如下关系: 本金×(1+年利率)=本金×(1+月利率)ⁿ(n=12),那么年利率就等于(1+月利率)ⁿ—1(2=12)。这里面计算出来的年利率是等效年利率,即实际利率。显然实际利率是复利条件下以年利率为基准进行的转换结果。 这里再举个例子,考虑按月计算的利息,其月利率为1%,这叫做“年利率12%,每月计息一次”,这里面的12%指的是名义利率,就是月利率乘以12个月得到的,和实际利率可能不同。如果计息方式是单利(仅用本金计算利息)那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就一样,是复利就不一样。如你年初存了1000块,然后一年后单利就是1000×1%x12,而复利就是1000x(1+1%)∧12次方,(1+1%)∧12次方-1就是实际利率。 进一步的,有效年利率EAR=(1+名义年利率/复利期间次数)^复利期间次数-1。名义利率就是挂牌利率,假设贷款利率是5%,这就是名义利率,如果按月复利计息,则有效年利率就是(1+5%/12)^12-1=5.116%,而按季度复利计息,则有效年利率是(1+5%/4)^4-1=5.095%。 我们可以看出在名义利率的条件下,年利率和月利率、日利率是简单的时间乘数关系,具体如下: 年利率=月利率×12(月)=日利率×360(天) 月利率=年利率÷12(月)=日利率×30(天) 日利率=年利率÷360(天)=月利率÷30(天) 但是这样的计算,显然是单利,不符合实际真实资金成本,金融系统喜欢用这种方式计算,可以掩盖了真实的资金成本。

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与管理,维护企业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下称《通知》)。 银保监会梳理总结了近年来收费专项治理和现场检查情况,调研了不同类型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了企业信贷融资收费网上问卷调查,以及对部分行业协会和企业的调研。 《通知》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以融资各环节为主线,以是否提高融资综合成本为标准,同时考虑信贷资金供给侧和需求侧,对信贷、助贷、增信和考核环节收费行为及收费管理作了规范,强化了内部管控、外部监督与激励的作用。《通知》要求银行加强合作机构管理。《通知》把出台新措施、细化旧政策、系统化原禁令三者并举,适用于各类型企业,同时充分体现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 《通知》共6部分20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至四部分明确不同融资环节要求。信贷环节,取消部分涉企收费,细化严禁贷存挂钩和严禁强制捆绑销售等现有规定,鼓励银行提前开展信贷审核。助贷环节,要求银行明确自身收费事项,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管理,评估合作机构收费情况。增信环节,要求银行合理引入增信安排,从银行独立承担、企业与银行共同承担、企业独立承担三个角度,对信贷融资相关费用承担主体和方式等提出要求。考核环节,对银行资金定价管理、信用评级和拨备计提等影响融资成本因素提出要求,并要求绩效考核取消不当激励。 第五部分规范与收费相关的内控与监督。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发挥公司治理作用,完善融资收费管理制度,规范分支机构和员工行为,严格收费系统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充分披露服务信息。 第六部分提出发挥跨部门监督合力,并给予正向激励。包括推动深化产融合作,加强企业和项目白名单管理,完善违规收费举报查处机制;对国有控股机构经营绩效考核给予合理评价;在流动性、资产证券化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强行业自律。同时,对融入低成本资金而套利的企业,严格加以约束。 《通知》自2020年6月1日开始实施。银保监会将会同相关部委持续关注企业信贷融资收费问题,不断推动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 中国银保监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 银保监发〔2020〕18号 各银保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各会管单位: 近年来,银行业保险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减费让利力度,对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不合理收费、贷存挂钩和强制捆绑搭售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与管理,维护企业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贷环节取消部分收费项目和不合理条件 (一)取消信贷资金管理等费用。银行不得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对于已划拨但企业暂未使用的信贷资金,不得收取资金管理费。对于小微企业信贷融资,不得在贷款合同中约定提前还款或延迟用款违约金,取消法人账户透支承诺费和信贷资信证明费。 (二)严格执行贷存挂钩、强制捆绑搭售等禁止性规定。除存单质押贷款、保证金类业务外,不得将企业预存一定数额或比例的存款作为信贷申请获得批准的前提条件。不得要求企业将一定数额或比例的信贷资金转为存款。不得忽视企业实际需求将部分授信额度划为银行承兑汇票,或强制以银行承兑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替代信贷资金。不得在信贷审批时,强制企业购买保险、理财、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等。 (三)提前开展信贷审核。银行应根据企业申请,在存量贷款到期前,提前做好信贷评估和审核,提高响应速度和审批时效。在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外部环境等未发生明显恶化时,不得无故提出导致融资综合成本明显提高的新的增信要求;不得以断贷为由提高贷款利率,确保有资金需求的企业以合理成本获得贷款;不得继续对“僵尸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挤占银行可贷资金,推高其他企业融资成本。 二、助贷环节合理控制融资综合成本 (四)明确银行收费事项。银行应在企业借款合同或服务协议中明确所收取利息和费用,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收取费用。对于第三方机构推荐的客户,银行应告知直接向本行提出信贷申请的程序和息费水平。 (五)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管理。银行应对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实施名单制管理,由一级分行及以上层级审核第三方机构资质,并在合同中明确禁止第三方机构以银行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银行应了解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向企业收费情况,评估企业融资综合成本,不与收费标准过高的第三方机构合作。 (六)实行“两个严禁”。银行应掌握支持信贷决策的客户信息,严禁将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的实质性职责交由第三方机构承担,防止导致间接推高融资成本。严禁银行将信贷资金划拨给合作的第三方机构,防止信贷资金被截留或挪用,减少企业实际可用资金。 三、增信环节通过多种方式为企业减负 (七)合理引入增信安排。银行应充分挖掘整合企业信用信息,支持通过与核心企业、政府部门的相关管理和信息系统对接,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对客户信用准确画像,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银行应根据企业资信和风险状况,确定与信贷相关的增信和专业服务安排,除特定标准化产品外,不得为企业指定增信和专业服务机构。在现有措施可有效覆盖风险的情况下,银行不得要求企业追加增信手段,推高融资综合成本。银行不得以向专业服务机构推荐客户的名义,向合作机构收取业务协办费用,导致企业融资费用增加。 (八)由银行独立承担的费用,银行应全额承担。银行对企业垫付抵押登记费采取报销制的,应建立费用登记台账,由专人负责跟进。银行为授信评估目的引入外部数据、信息或评级的,不得要求企业支付相关费用。对于小微企业融资,以银行作为借款人意外保险第一受益人的,保险费用由银行承担。 (九)由企业与银行共同承担的费用,银行不得强制或以合同约定方式向企业转嫁。银行应根据企业风险状况引入差异化的强制执行公证安排,在双方合意的基础上与借款企业约定强制执行公证费承担方式,不得强制转嫁费用。对于小微企业信贷融资,鼓励银行主动承担强制执行公证费;以银行作为抵押物财产保险索赔权益人的,保险费用由银行和企业按合理比例共同承担。 (十)由企业独立承担的费用,银行、保险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等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支出。银行不得强制企业购买保证保险,不得因企业购买保证保险而免除自身风险管控责任。保险公司不得提供明显高于本公司同类或市场类似产品费率的融资增信产品,增加企业融资负担。融资担保公司应逐步减少反担保要求,确需引入反担保措施的,应综合评估企业实际担保成本。 四、考核环节考虑企业融资成本因素 (十一)加强资金转移定价精细化管理。鼓励银行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内嵌到内部定价环节。在确定内部资金转移价格时,银行应在精准核算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对于小微企业信贷融资,鼓励银行加大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力度,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 (十二)科学开展内部信用评级和拨备计提。银行内部信用评级要兼顾借款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可参照外部评级结果。对于借款主体评级欠佳但债项评级高的信贷项目,银行可采取受托支付、封闭管理等方式控制风险,通过差异化定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银行在计提拨备时应遵循会计和监管规定,综合考虑信贷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前景等因素进行评估,避免拨备计提不科学导致企业资金成本上升。 (十三)内部考核应适当和精细。银行应完善综合经营绩效考核办法,避免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为实现不当绩效考核目标,采取贷存挂钩、强制捆绑搭售、附加不合理信贷条件等做法,增加企业融资成本。银行应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企业信贷融资设置差异化考核目标,防止因过度追求低风险而导致参与方过多、融资链条过长,间接推高融资成本。 五、完善融资收费管理,加强内控与审计监督 (十四)有效发挥公司治理机制作用。银行保险机构应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减费让利、减轻企业负担等政策要求,制定合理的年度经营目标和业务指标,提高管理效率,增收节支,保障股东合理利益。 (十五)完善融资收费管理制度。银行制定与调整服务价格应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测算各项服务支出,充分考虑市场因素进行综合决策,不得利用协议定价方式收取高于合理水平的费用。细化收费制度执行要求,针对不同适用情形实行差异化处理,避免分支机构在执行中“一刀切”。在业务合同中列明服务内容、价格和收费方式等,不得超出合同约定范围收取额外费用;对于先收费后服务、已收费但业务提前终止的,应确保收费与服务内容匹配。鼓励对小微企业实施差异化定价策略,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厘定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收费标准。 (十六)健全内部控制与监督。银行应实施收费管理分级授权机制,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控;因地区性差异确需实行差别化服务价格的,应由总行制定收费标准。完善信息系统,提高收费核算自动化处理能力,增加收费差错账务调整功能,及时更新系统设置,避免因系统漏洞或操作随意导致多收、误收。内审应涵盖收费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审计频率不低于一般项目。加强对分支机构和员工管控,防止强制捆绑搭售、利益输送和收取回扣等行为。 (十七)充分披露服务价格信息。通过营业场所、官方网站和手机APP等渠道,以清晰、醒目方式公示价格信息和优惠政策,保障企业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定期评估所公示信息,及时更新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标准。 六、发挥跨部门监督合力和正向激励 (十八)形成监督合力。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完善违规收费举报查处机制,明确跨部门信息共享、依法惩戒等工作制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推进市场中介机构服务收费规范化。对于低成本融入资金而挪用套利的企业,经银行报告,人民银行将其纳入征信系统。 (十九)建立正向激励。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动深化产融合作,建设和推广全国产融信息对接平台,加强企业与项目白名单管理,为企业信贷融资提供信息支持。各级财政部门对于国有控股银行保险机构的经营考核,应体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要求,给予合理评价。对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要求的银行,人民银行应在流动性、资产证券化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等方面予以支持;银保监会应在相应业务资格审查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二十)加强行业自律。银行业、保险业和融资担保业协会应倡导互利共赢的行业文化,落实信贷融资收费各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对于将信贷资金进行转贷或购买其他金融产品套利的,银行应在合同中明确借款人责任和相应措施。 本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参照执行。

融资租赁行业运营成本

成本计算是融资租赁业务的一个核心问题。近年随着融资租赁业务的高速发展,各方对成本的理解和认识都存在较大的偏差,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 准确的计算成本有利于业务各方的正确博弈,对于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具有极大的意义,如何研究出一个业界普遍接受的融资租赁综合成本计算方式,日益突显出其重要性,对于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融资租赁综合成本概念的提出 众所周知,资金是具有时间价值的,因此融资租赁业务成本的计算应该是动态成本的计算,需要充分考虑各个因素的影响,而不是仅仅考虑静态的支付利率成本。 为了科学的计算融资租赁业务的成本,此处提出了融资租赁综合成本的概念。融资租赁综合成本是基于累计现金流的原理,按照资金等值的法则所确定的融资租赁业务的成本。 具体而言,即是以融资方作为一个系统,系统的所有资金流入如初始资金流入、返还保证金等,系统所有的资金流出如服务费、支付本金、支付利息等都折算到同一时点,系统流入等于流出即累计现金流等于0的折现值作为融资租赁综合成本。 融资租赁综合成本的优势在于,一方面它是一种动态成本,充分考虑了资金的实际使用效果,将所有成本的影响因素如租期、融资服务费用、保证金、支付利率、租金支付方式等都予以了充分考虑;另一方面在于它是建立在业界普遍接受的累计现金流原理基础之上的成本计算,有着科学的计算依据。 2、融资租赁综合成本的主要影响因素 融资租赁综合成本是一种动态成本,它充分考虑了资金的实际使用效果,与融资租赁总租金无关,主要与租期、融资服务费、保证金、支付利率、租金支付方式等有关。 (一)租期 将租期也纳入融资租赁综合成本的影响因素当中。 主要是因为,在融资服务费不变的情况,租期的长短对融资租赁综合成本是有影响的,通常影响规律是租期越长,其综合成本会越低;保证金不变的情况下,租期对融资租赁综合成本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其影响规律同融资服务费与租期的关系。在租期相差比较大的方案中,租期对融资租赁综合成本的影响更为显著。 (二)融资服务费 融资服务费即指信贷机构为提供此次融资租赁资金所收取的劳务及咨询费。一般情况下是放款时一次性收取一定比例的资金,通常为2%左右,视行情、租赁标的、有无第三方担保及信贷机构与融资方双方的谈判地位等综合而定。也有按期,每期都收取一定比例服务费的业务。 (三)保证金 保证金是贷款机构为了规避融资方的违约风险,要求融资方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从而变相提高其收益的一个有效途径。保证金一般不需向融资方支付存款利息,也有个别例外;保证金虽然会在融资租赁项目结束时返还给融资方,但由于融资租赁一般期限都比较长,因此其比例大小对融资租赁综合成本也有较大的影响,是需要引起融资方注意的一个因素。 (四)支付利率 在融资租赁综合成本的各影响因素中最为重要,是成本的核心部分,一般情况下,支付利率为一固定值,也有双方为规避风险,约定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某一基准利率的一定比值,如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 (五)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对融资租赁综合成本也有较大的影响,通常而言,期初支付成本大于期末支付成本;按季支付成本大于按年支付成本;租金支付方式一般根据融资方的资金状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融资成本要降了?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该《方案》明确了包括依靠改革开放释放经济增长潜力、提升面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政务服务效能、着力推动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在内的三大方面二十一项举措。强调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和传导效应,降低企业融资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 降低企业融资信贷成本,需要行业各参与方的共同努力。比如上述政策的引导是基础。今年来央行已多次通过下调再贷款、再贴现利率,来提升政策的直达性。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方案》称,要抓紧研究支持制造业企业、职业院校等设备更新改造的政策,金融机构对此要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完善对银行的考核办法,银行要完善内部考评和尽职免责规定,形成激励机制。 在这一过程中,金融科技的力量不容小觑。比如在风控环节,以中壬银兴研发的数字化风控为例,通过大数据驱动,基于人工智能、云计算、前沿算法等新兴技术,集软件版和SaaS版于一身,在提升金融机构风控效率和精准度,高效解决中小微企业的复杂型风控难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数字化风控通过自动化释放了金融机构一部分的人力和时间成本。在中壬银兴中壬云PVE债权评测系统中,只需要提交财报、流水以及纳税申报表,5分钟即可完成企业测评获得测评报告。评测过程通过流水反欺诈完成对可疑财报数据进行预警,不仅能让使用者快速获悉财报真伪;同时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在单项受到恶意修改后,财报初评阶段企业在一定周期内偿债能力评估值几乎不受影响,避免使用者被伪财报数据影响决策。且测评获取的报告详细分析了企业的经营成长情况,为金融机构对企业进行信贷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放眼整个行业,除了政策和金融机构方的推动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还需要企业自身的努力,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控。 01 及时监控企业现金流安全,提前筹备 很多企业常常是等到现金流很紧张了,需要急用钱了,开始兵荒马乱地申请贷款,以致于企业优秀良好的一面无法让金融机构看到,出现被拒或是低额高息。不仅浪费了自己的时间,也让自己的融资成本水涨船高。所以企业应该提前进行规划,及时监控现金流,为融资做好准备。 02 选择合适利率、还款方式的融资产品 企业贷产品多种多样,不同金融机构的产品利率和还款方式不一。比如等额本息和先息后本的还款方式就完全不一样。前者前期还款压力大但后期还款压力小,后者则相反。企业需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来选择适合的产品。 如何在众多的产品中找到合适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的融资产品呢?这时可借助蓝莓一站式企服平台,通过评测+匹配的方式找到合适的融资产品,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TOP50上市房企2022年成绩单:巨亏838亿元,融资成本涨6成丨财报特稿

这可能是近年来上市房企交出的最差成绩单。 截至5月5日发稿,TOP50上市房企中,中国恒大、世茂集团、祥生集团仍未发布2022年财报。剔除这3家房企,2022年TOP50上市房企营业收入共计43984亿元,同比减少12.43%;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838亿元,同比减少137%,平均每个月亏损近70亿元。 作为衡量房企盈利能力的两大指标,ROE(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率全部转为负值。据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统计,TOP50上市房企2022年ROE均值为-17.82%,相比2021年下降24个百分点;平均净利率为-10.51%,较2021年下降16个百分点;平均毛利率为12.95%,较2021年的20.44%下滑7.5个百分点。 大部分房企财务数据并未好转,融资成本攀升、资金流减少仍是普遍现象。据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统计,截至2022年末,TOP50上市房企手握资金共计1.73万亿元,同比减少16.23%;财务费用(或融资成本)同比大增66.56%,达到1104亿元。 与此同时,踩中融资“三道红线”的房企数量明显增多。据不完全统计,有12家上市房企全部踩中“三道红线”,其中包括中交地产这样的央资房企。 实际上,为了更好地了解上市房企发展情况,由中国房地产报推动发起的“2023第三届中国上市房企综合竞争力研究”也已正式启动,这一竞争力研究将全面展示中国房地产行业情况与企业状况,为企业发展提供全面的智力支持。 ━━━━ 营业收入、盈利大面积下滑 去化压力下,营业收入下滑、盈利亏损成为2022年绝大部分上市房企的生存现状,TOP50房企也不例外。 据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统计,TOP50上市房企(剔除中国恒大、世茂集团、祥生集团3家未发布财报房企)中,营业收入同比下滑的房企数量达35家,占比超过7成,仅12家房企仍能保持正增长;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同比下滑者达到40家,占比超过8成,仅7家实现盈利增长。 在普遍下滑中,仍有5家房企实现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双重增长,它们是建发国际、越秀地产、龙湖集团、万科、滨江集团。 建发国际是去年“黑马房企”建发房产的控股子公司。其财报数据显示,2022年建发国际总营业收入996.52亿元,同比增长86.38%;净利润49.34亿元,同比增长40.3%,其中绝大部分收入来自物业开发,共计996.48亿元,占总收入的97%。 对于2023年业绩增长目标,建发国际管理层表示,希望增长10%~20%。 滨江集团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15亿元,同比增长9.28%;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37.41亿元,同比增长23.58%。 这主要归功于业绩增长。2022年,滨江集团实现销售额1539亿元,在销售排名中列13位,名次较2021年上升9位。2023年,滨江集团销售目标是“占整个中国销售额的1%以上”;在排名上争取稳在15名以内。 万科、龙湖、越秀地产在行业内一直就是标杆的存在。对于越秀地产而言,其几年“保守”的打法反而令其有了逆势增长机会。2022年,越秀地产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6.21%,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10.15%。 作为优秀民营房企典范,龙湖集团2022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12.17%、2.13%。万科这两个指标则分别同比增长11.27%、0.42%,虽然稍逊于前几个房企,但净利润终于实现了转正。在2021年,万科净利润同比下滑46%。 2022年亏损最严重的是融创中国、金科股份、荣盛发展等出险房企。同时,大悦城、正荣地产、禹洲集团等房企净利润同比跌幅超过1000%,值得警惕。 作为评判房企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ROE指的是股东每投入企业1元钱,企业能产生多少净利润。TOP50上市房企中,23家房企2022年ROE指标跌入负值,占比约一半。除出险房企,首开股份、路劲集团、碧桂园、城建发展、中梁控股、华侨城、大悦城、龙光集团、旭辉、禹洲集团等ROE亦跌入负值。 有5家房企2022年ROE指标超过10%,如龙湖集团、滨江集团、建发国际、华发股份、华润置地,ROE分别为18.25%、16.94%、16.94%、13.74%、11.94%。 ━━━━ 货币资金减少,财务费用高增 销售大降、盈利下滑、资金紧缺、负债高企,2022年成为房企们最难熬的一年。正如碧桂园在财报中所讲,2022年房地产行业信用风险频发、销售去化低迷、各方主体信心缺失等问题影响了行业内每一位参与者,房企普遍迎来生存大考。 据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统计,TOP50上市房企(剔除3家未发布财报房企)2022年末货币资金共计1.73万亿元,同比下降16.23%,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大;总负债共计16.61万亿元,同比减少5.9%。这也说明,大部分房企在主动或被动(如受限于融资收紧)降杠杆。 有5家上市房企手握现金超过1000亿元,其中4家为央企国企背景。“现金王”第一是保利发展,截至2022年末,保利发展手握货币资金1765亿元,同比增长2.98%。充足的现金流和融资优势令保利发展“弯道超车”,在2022年销售额排名中超过万科位列全国第二,与第一名碧桂园仅相差243亿元。 第二名是万科,手握现金1372亿元,但同比减少8.17%;第三名碧桂园手握现金1283亿元,同样同比减少12.72%;第四名和第五名分别是中海地产、华润置地,现金额分别为1245亿元、1146亿元。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2022年TOP50上市房企财务费用共计1104亿元,同比增长66.56%。这意味着,2022年TOP50房企在亏损838亿元的同时,还要支付超千亿元的融资成本。 2022年财务费用支出最多的房企是融创中国、富力地产、碧桂园,财务费用分别为127.8亿元、97.27亿元、83.79亿元,同比分别大增509%、131%、964%。 2022年对于大部分房企而言,融资依然很难。但对于国企、央企背景的房企而言,却是获得低息资金的机会。记者统计发现,2022年年化融资成本最低的10家房企,除龙湖集团外,其余9家均为国企或央企,如中海地产融资成本低至3.57%。 从融资“三道红线”来看,TOP50上市房企(剔除中国恒大、世茂集团、祥生集团)中,融信集团、龙光集团、远洋集团、禹洲集团、中交地产、富力地产、时代中国、佳兆业、正荣地产、融创中国等全部踩线,处于“红档”;2021年仅富力地产、祥生集团、中交地产3家踩中全部红线。 好消息是,进入2023年,市场形势有了明显好转。最新数据是,今年前4个月,TOP100房企销售额同比增长12.8%。市场信心回暖、政策支持下,上市房企盈利大面积下滑的态势有望扭转。

万达集团尝试延期还贷 或承担更高融资成本

5月16日,有媒体公开信息称,大连万达集团正在和境内的银行进行谈判,试图延长万达地产集团的一些项目贷款到期时间。其目前想要延期偿还今年到期的贷款本金,但利息的支付并不延期,仍愿意支付利息。 知情人士透露,大连万达集团并未计划延长其所有贷款,只是想要把销售没有那么理想的项目贷款进行延期。 接近万达集团的一位人士就此事回应称,“应该属实,但没有官方回应的口径。” 数位受访人士认为,这种“延期还本金,但偿还利息”不是常规的融资方式。如果银行同意延期还本金,实际上也是“借新还旧”的操作,银行基于风险考量很可能会提高借贷利率,也即企业可能会承担更高的融资资金成本。 ━━━━ “是否涉及违约”尚有争议 出现延期还贷的情况反映出万达当下面临的债务压力。DM查债通数据显示,仅境内债券一项,万达集团及其相同实控人年内待偿还的本金便达到41.63亿元,待偿还的利息约为7.14亿元。 通常,长期借款、债券一般是按计息期计息的。银行长期借款一般是每年计息一次(费用化时按月计提),而本金则是到期一次还本。一年期以上的债券计息,可以到期连本带利一次支付,也可以每年付息一次。 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翟亚龙认为,延期还本金,但偿还利息属于贷款展期,一般情况下是指借款人现金流出现问题,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本金,无法履行贷款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也有一些贷款展期是在贷款到期之前双方协商后变更了贷款期限,其他条件维持不变,这种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属于违约。 据此前报道,近期大连万达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等一些集团的主要债权行开始商讨无还本续贷的方案,但目前仅是初期磋商,暂未形成具体的方案。 一位熟悉银行信贷业务的人士表示,仅就“延期还本金,但偿还利息”本身而言属于借款合同的变更,实操中要取得银行的同意难度很大。但如果是“无还本续贷”,这种做法在实践中还是较多的。 他解释道,“无还本续贷”通常适用于贷款客户在贷款到期前向银行提出续贷申请,银行提前按新发放贷款的要求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如银行同意续贷的,在原贷款到期日前与贷款客户签订新的借款合同,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原有贷款等形式,允许客户继续使用贷款资金。在表现形式上,相当于“延期还本金,但偿还利息”。 一位央企背景的金融机构人士称,对于延期还贷的诉求,银行肯定是不愿意同意的,但是没办法,如果不同意,肯定会把情况引向更不利于自身的局面。但有过这种行为的企业,即使最终延还贷款成功,它的信用会降低,进而影响它的后续发债。 “我们之前就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有开发商延期还贷,虽然还没有到还贷的截止日期,但是为了稳妥起见,在我们公司内部,已经将这种行为当作实质性违约,并在报表中计提损失。”他表示。 ━━━━ “如何安排续贷”是个问题 2023年4月25日,珠海万达商管第三次IPO招股书正式失效,使得万达与战略投资人签署的对赌协议再受到广泛关注。若珠海万达商管未能在2023年底完成上市,大连万达集团或将为此付出数百亿元的代价。这种由对赌协议产生的不利因素和风险或为大连万达集团的延期还贷增加难度。 高级经济师、北京市众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宋庭敏表示,如果万达与债权银行之间难以达成一致,还可通过引入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方式,由资管公司协助开发商的转贷或者续贷。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收购银行、信托的逾期债权,并直接给予开发商债务展期的方式为开发商接续资金。 即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远期回购债权的方式,以服务商的角度介入到银行与开发商的“续贷”业务当中,间接为开发商续贷加强增信及退出渠道。 上述熟悉银行信贷业务的人士称,“无还本续贷”较少适用于贷款客户因生产经营不善,到期无法正常偿还贷款的情况。从这个角度看,如果银行确实能够同意对万达一些项目“无还本续贷”,则可能意味着银行认为万达这些项目的财务状况尚未达到糟糕的状态,只是遇到暂时性资金困难。 对万达而言,其要达到“无还本续贷”的目标,还是需要通过银行对其的贷款评审,包括继续提供担保、满足其他的借款条件等。 翟亚龙也认为,结合万达目前的信用评级和房地产行业的现状,以及万达集团经营项目的多元化发展道路,为达成延期还贷的目标,万达可能需要进一步优化资产,将更多优质的物业抵押以担保银行债务,或者出售部分自有物业,以满足补充现金流的需求。 据上述报道称,除了“无还本续贷”,万达方面还希望旗下的子公司能从银行获得新增贷款授信。 宋庭敏认为,这种融资模式的特点是子公司将代表集团承担一些项目融资中的全部或者主要的经济责任。采用单一项目子公司形式安排融资,对于其他投资者和合资项目本身而言,与万达直接安排融资没有多大区别,但对万达却有一定影响。 这主要表现在:该融资模式容易划清项目的债务责任,贷款银行的追索权也只能涉及项目子公司的资产和现金流量,其母公司除提供必要的担保以外,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融资结构相较万达集团直接安排融资更为简单、清晰。 如果有条件,这种子公司融资模式也可以安排成非万达集团公司负债型融资,有利于减少万达集团的债务危机。当然,这种模式还需要税务结构安排,并有可能影响到公司经营成本的合理控制。

金融机构“让利于企”帮助企业融资成本下降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向企业合理让利,助力稳住经济基本盘。鼓励银行通过下降贷款利率和减少收费等方式以促进企业融资成本下行,并提出金融系统全要年为各类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的目标。就此,中国银行研究院发布经济金融解读文章,主要观点如下: 第一,鼓励银行让利于企是降低企业融资的关键,近期降息概率下降。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是近年来党和政府重点关注的问题。经过努力,目前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已有所缓解,企业贷款利息成本已降至历史低位。2020年一季度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08%,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0.61个百分点,为2007年以来的历史次低点(仅高于2016年12月份)。在债券发行利率方面,2020年4月企业债发行加权平均利率曾下降至4.07%的历史低位(但5月以来受债市波动影响,其又上升至6月份的约4.7%左右)。不过,相较于全球低利率环境,相较于疫情之下企业发展的需求,相较于小微企业的融资感受来看,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仍有必要。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一定要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一定要让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第二,如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主要有两大途径。一是让银行通过让渡自己的盈利以降低企业贷款利率和各类收费项目。二是降低银行融资成本,在保持银行盈利基本不变的前提下,促进企业融资成本下降。从这个意义看,当前政府更多的是希望银行让利而不是下调存款基准利率等方式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第三,需要理性看待银行盈利问题,未来商业银行盈利增长面临巨大考验。 今年以来,商业银行利润增速高于实体经济增速主要与逆周期货币政策的持续发力、信贷规模大幅增长有关。但诸多现象表明,商业银行盈利正面临较大考验。一方面,商业银行净息差持续收窄,盈利质量不断下降。2020年一季度,商业银行净息差已收窄至2.1%的历史较低水平,仅高于2017年前三季度水平(分别为2.03%-2.07%)。另一方面,不良资产上升压力加大将带来巨大的利润消耗压力。考虑到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和经济周期发展不完全同步,未来随着信贷规模的继续大幅增长以及不良贷款风险的持续暴露,商业银行将面临巨大的利润消耗压力,包括满足资本充足率要求带来的资本计提和不良资产拨备计提和利润冲抵等,因此保持银行盈利增长有利于“以丰补歉”,从这个意义看,过去一段时间银行利润保持增长有一定合理性,需要理性看待。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更倾向于让银行让利而不是下调存款基准利率等方式以降低企业贷款利率还与近期资金套利现象有所增多有关,这使得央行对降息政策更为审慎。在流动性相对充裕背景下,资金利率不断走低。由于贴息贷款、信用债发行利率低于结构性存款的预期收益率,部分企业将获得的低息贷款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的结构性理财产品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不过,随着监管部门要求商业银行压缩结构性存款,5月份结构性存款余额(11.8万亿)已相比4月的历史峰值下降了3009亿元。综合看,预计近期内调降存款基准利率的可能性下降。 第四,从经济基本面、流动性缺口、金融稳定等多个维度观察,未来降准概率依然较大。 当前我国经济复苏力度较弱,无论是消费还是投资的恢复都还不明显,对外贸易仍然承受着较大的压力,需要货币政策延续宽松基调。与此同时,考虑到特别国债发行、地方专项债的大规模发行要求金融机构增加对这些资产的配置,这都将带来较大的流动性缺口,需要补充流动性。此外,5月以来债券市场利率的持续上行主要与货币市场流动性阶段性紧张有关。债市波动不仅对金融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也加大企业通过债市融资的压力。因此,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不仅是满足实体经济恢复的必要之举,更是维护金融市场信心的必要之举。 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中国银行研究院人员撰写,报告中引用的信息均来自公开资料,报告中的观点仅代表作者迄今为止的判断,不代表所在机构的观点。 本报告版权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需进行摘编或者报道,需提前和作者取得联系,并且不得对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请将摘编内容及时反馈给作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或有悖报告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大行纷纷下调存款利率,企业融资成本有望进一步下降

多家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周一宣布下调大额存单利率,调降幅度多在0.1个百分点。分析师指出,下调大额存单利率,一方面可缓解银行存款成本压力,同时可推动银行向实体经济进一步让利,降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显示,3年期、2年期大额存单利率分别下调0.1个百分点至3.25%、2.60%。交通银行将2年期大额存单利率从2.9%下调至2.8%,目前交行没有3年期品种在售。 中国建设银行某营业网点的工作人员向界面新闻出示的一份文件显示,自4月25日起,该行3年期、2年期大额存单利率均下调0.1个百分点至3.25%,2.60%,此外,个人整存整取的5年期、3年期、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分别下调0.1个百分点至3.15%、3.15%、2.50%。 除了五大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日前也对大额存单利率做出调整。比如,招商银行将20万元起的3年期大额存单利率从3.55%下调至2.90%,兴业银行20万元起的3年期大额存单利率从3.55%调降至3.45%。 更早之前,据财联社等媒体报道,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4月中旬召开会议提出,鼓励中小银行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下调10个基点(0.1个百分点)左右,并表示做出调整的银行或将对其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有利。随后,就有不少城市商业银行下调了大额存单利率,下调幅度从5个基点到60个基点不等。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任涛表示,大行存款利率普遍存在较大的上行压力,且这种压力被政策部门认为是中小银行对存款的竞争导致的。因此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通过鼓励中小银行下调存款利率上限10个基点,有助于规范存款市场竞争,避免无序定价行为,同时可缓解大行存款成本压力,并可以此为基础推动大行将贷款投向符合政策导向的领域,进一步夯实综合融资成本下降的基础。 工商银行2021年年报显示,其存款平均付息率为1.62%,比2020年上升0.01个百分点。建设银行去年存款平均付息率为1.67%,较上年增长0.08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1月份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存款利率如果太高,贷款利率就很难降下来,企业融资成本也就很难降下来,所以现在下大力气维护存款市场的秩序,稳定银行负债成本,推动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央行数据显示, 3月份,新发放的企业贷款利率为4.37%,比去年12月低8个基点。 信达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李一爽表示,目前我国央行降息受到美联储加速加息的制约,在此情况下,通过鼓励银行下调存款利率或可达到促使贷款利率下降的目的。 目前,央行中期借贷便利(MLF)与公开市场操作(OMO)利率已连续三个月未变。“这可能是考虑到政策利率下调会降低做空人民币的成本,在美联储紧缩预期不断升温的背景下,对于汇率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他说。 根据李一爽的测算,若中小型银行存款利率上限统一下调10个基点,可使银行体系的负债成本下降达到1100亿元,这足以支撑1年期与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在二季度双双下调5个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