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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服务经济安全发展

面对复杂的国内外新形势和新挑战,党中央对当前的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做出准确判断,要求“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心大局,聚焦地方经济安全,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及时揭示和预警风险隐患,为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提高政治站位   关注经济安全 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审计机关应时刻关注经济发展变化,防范经济运行风险。 关注经济安全是审计机关职责所在。审计是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着重要作用。受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世界经济收缩加剧,国际贸易受限,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受到冲击,经济安全的不稳定因素增加,特别是地方经济安全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这需要地方党委、政府予以重视。审计机关应关注影响经济安全的因素,充分发挥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优势,快速发现经济社会中的不稳定因素,为党委、政府提供防范化解风险的对策建议。 关注经济安全是审计监督的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后,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财政部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审计署,各级审计机关依此进行职责调整,这给审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修订的审计法将对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国有控股金融机构还有影响经济安全的非国有金融机构纳入审计监督范畴;同时,扩大了审计工作报告的法定报告内容,确立了审计发现经济社会运行风险隐患的报告机制。审计监督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保证了能够客观准确地发现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风险隐患,预警重大经济风险。 关注经济安全有助于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地方审计机关发现并揭示财政、金融、民生、资源环境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及时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助力党委、政府决策。只有将审计重点聚焦到经济安全,聚焦到“国之大者”,从服务宏观大局去看问题、找问题、发现风险隐患、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才能充分发挥审计常态化“经济体检”效能,不断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 立足审计职能   维护经济安全 审计机关应准确把握审计重点,及时揭示风险隐患,全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财政审计中重点关注财政安全和债务安全。一是不断提高对财政运行风险的识别能力,随时关注财政运行情况,关注重点税源、基金收入以及上级转移支付情况,查看是否存在税源短收严重、基金锐减和转移支付降幅较大等情况,找准影响财政安全与稳定的因素,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帮助化解财政风险隐患。二是关注政府债券、融资平台、融资租赁项目、PPP项目等,重点审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两高一资”反弹、地方政府性债务加剧等风险隐患,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突出矛盾和潜在风险的揭示力度。对风险系数较高的行业或者部门进行动态跟踪、常态化监督,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三是关注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欠款,全面梳理已建和在建工程欠款以及还款来源,明确政府支出责任。 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重点关注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一是建立日常监督和预警机制。对接农业、环保等部门建立粮食和生态领域日常监督全覆盖机制,关注农作物、动植物、水、空气、土壤等信息并建立相应预警机制,及时发现粮食安全和生态环保问题。二是充分运用大数据开展审计。采集农业、林业等部门提供的基本农用地数据、地理国情监测图层、历年卫星遥感影像、土地利用变更数据等,结合本地区地形地貌特点和主要领导任期内实施的农林政策,综合运用地理信息系统等专业软件和平台进行分析,筛选获取重大生态破坏、重大水源污染、破坏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的审计疑点。三是加大对落实审计问题整改的监督力度。对查出的粮食安全问题和生态环境问题,或是揭示影响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潜在风险,第一时间反馈给被审计单位,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督促其尽快完成整改。 在国有企业审计中重点关注国有资产安全。一是关注国有企业改革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国有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强宏观、全面的研究,深入剖析影响国有企业改革的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梗阻,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二是加强国有资产损失风险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督促国有企业监事会履行职责,推动依程序按公开透明原则运营、处置国有资产,保证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三是强化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价审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从风险管控的角度开展国有企业绩效评价,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建立相应的风险管控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立足长期发展、规避风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立足审计服务职能,帮助企业查找分析经营管理中的突出隐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善经营管理,增强核心竞争力。 在民生资金审计中重点关注社保基金安全。一是关注社保基金的管理效率。聚焦社保基金的竞争性存放情况及投资收益情况,反映存在大量活期存款、未享受优惠利率、投资渠道狭窄、投资收益率低等问题,推动相关机构定期制订存款计划和基金管理计划,避免基金管理无谓的“机会成本”。二是关注与民生政策的衔接情况。重点审查被征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人群未参保或未获财政资助的情况,督促社保机构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关注监督链条的完整性。加强对社保基金管理共性问题的研究,做好与社保机构的沟通,督促完成多部门协调,实现事前预警,压紧压实管理责任。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安全生产。一是关注被审计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执法情况。审计重点对负有安全生产宣传培训责任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是否依规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是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指导和检查,是否依法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单位进行查处。二是关注安全生产资金的设立和使用情况。重点审查地方是否按规定设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以及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用途使用管理资金,确保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到位、合法合规使用、切实发挥效益。三是关注重点项目和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将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执行效果等列入审计重点,统计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情况,进而分析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有效,安全生产事故是否依照法定程序调查到位,责任追究机制是否依法严格落实等。 在专项审计中重点关注网络安全。一是关注本地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总体情况,重点关注网络安全工作制度建立、责任落实情况,重要系统和数据的安全管理等情况,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提升本地区网络安全工作水平和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二是在开展网络安全专项审计过程中,关注被审计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情况,调查被审计单位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执行情况、重要数据和敏感信息保护情况。三是围绕信息化建设管理情况、信息系统运行和安全管理情况、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情况等重点,揭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相关制度落实,促进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保障重要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可靠。 创新方式方法   提升监督效能 积极开展研究型审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国计民生中的重点、难点开展研究型审计,每年选择三至四个专题,加强宏观分析研究,形成有参考价值的审计研究成果,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推进问题解决和体制机制完善,有效服务宏观经济安全健康发展。 推进审计全覆盖。全面梳理所有被审计单位,平时注重收集、掌握被审计单位的“三定”方案、历史监督情况、网络舆情等相关信息。按类别指定审计科室对所有被审计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特别是关注与经济安全紧密联系的财政、平台公司、金融机构、生态环境等,做到提前研究、重点关注、及时预警。 开展经济安全专项审计调查。积极开展经济安全专项审计调查,紧紧围绕财政债务安全、金融安全、粮食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开展审计监督,守牢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底线。如在金融安全审计中,重点关注银行资金流动、挤兑风险,以及小额贷款、地下钱庄、非法集资等问题,切实防患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在粮食安全审计中,摸清耕种面积、耕种品种等,审查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进落实情况、粮食安全政策执行及其效果,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注重大数据“勾联比对”。构建“勾联比对”大数据审计机制,通过定期采集年度数据、前置服务器定期推送数据、建立端口随时“勾回”数据、主动归集审计业务数据和全面搜集网络数据,加大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挖掘力度,形成能有效运用且丰富多样的分析模型,积极应用“云计算”、趋势分析、智能分析等技术方法,强化对各领域、各层级、各系统间数据的比对分析和关联分析,精心筛选涉及经济安全的审计疑点线索,构建审计疑点库,为揭示风险提供靶向目标。 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积极引导审计干部主动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宏观意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健全审计培训体系,加强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审计人员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审计监督水平,从而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提高审计整改质量 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审计署、河北省审计厅关于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河北省沧州市审计局压实机关单位整改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打通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着力完善审计整改机制,按照“全面、精准、督办、严格、约谈、报告”要求,坚持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一体推进,推动提高审计整改质量,以实效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加强协同协作,增强监督合力 在健全审计整改机制上求突破 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按照审计署和河北省审计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相关意见要求,把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贯穿审计始终,强化各类监督机构协作贯通,力促审计整改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全员、全流程抓整改格局,实现从查出到整改、从立项到销项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集中统筹,协同协作。强化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的跟踪督促检查责任,建立“责任交办、跟踪督查、进度通报、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的整改模式。明确市审计局整改监督科为统筹科室,按照“组织、实施、对口”的原则,压实各业务科室整改督促检查责任。同时,全程管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度,审核把关整改结果,对整改完成率低或质量不高的单位,视情作为年度审计项目关注重点。在保障整改质量的同时,提出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建议并明确审计重点内容,为充分发挥审计成果转化作用奠定基础。 分类督促,动态跟踪。结合问题成因、整改难度、风险影响等情况,将审计发现问题分为立行立改、阶段推进、持续跟踪三大类,切实做到分类指导、重点突出、精准施策。审计过程中按照“边审边改、边审边建、边审边促”工作原则,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立行立改。整改期限内,采取电话督办、实地检查、座谈了解、书面报告等形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动态跟踪整改进度。重点关注审计整改工作的真实性、有效性;关注被审计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整改、纠正问题、落实建议、追责问责、完善制度等情况。整改期满,严格按照整改认定标准,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强化成果评估,切实做到“整改一个、核实一个、销号一个”。 成果共享,凝聚合力。建立完善审计整改约谈制度,明确应约谈情形,细化约谈程序,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定期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审计整改结果;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加强同社会监督的联动;注重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党政督查、人大常委会以及有关主管机关、单位的协作贯通,出台《中共沧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 构建“大审计”监督格局的实施意见》,有效整合监督内容、统筹监督资源、强化结果运用。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果运用的工作闭环,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整改意识,有效发挥“审计一个、规范一片”作用,持续推动审计发现问题从“点上改”“具体改”向“面上改”“深化改”“问责改”延伸,将审计成效切实转化为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 强化责任意识,细化整改要求 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以中央、省委、市委有关部署要求和新修订审计法为遵循,沧州市审计局打出一套制度“组合拳”,印发实施了《中共沧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沧州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将整改全过程责任细化到审计整改工作的全流程和各环节,为形成“全员全流程抓整改”的工作格局奠定基础。 河北省审计厅审计人员到沧州市调研审计整改工作 建立清单台账管理制度。将审计发现问题及审计建议全面纳入清单,逐项分解,要求被审计单位进行台账管理,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期限等,层层压实责任,按照全面原则,做到审计查出问题应改尽改。在审计整改跟踪督促检查过程中,将责任单位审计整改任务清单建立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全面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建立三级复核制度。明确审计整改工作由审计实施单位、牵头组织单位、整改专职管理机构进行三级把关复核,加强对审计整改报告、佐证材料等资料的审核,做到见人、见事、见物;对体制机制制度问题的整改,做到见制度、见文号、见成效;严格执行复核程序,杜绝“材料验收”和“纸面整改”,确保整改事项达到销号标准。 建立完善审计整改约谈、追责制度。明确市审计局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问题整改真实有效。对被审计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未及时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并造成不良后果和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的,根据未整改事项严重程度,对被审计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审计查出问题拒不整改、推诿整改的,移送有关部门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坚持科技强审,严肃工作考核, 在加强审计整改能力建设上出实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上的系列讲话精神,践行科技强审理念,打造“一核两翼六智库”智能化审计模式,结合新形势下审计整改要求,建设审计整改监督管理平台,使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监督靶向更精准、业务基础更规范、整改实施更高效,推动形成审计整改新模式。聚焦审计整改能力建设,畅通全市审计整改联络机制,对县级审计机关整改队伍建设、能力提升、工作落实做出指导与要求,形成全市审计整改“一盘棋”格局。 推进智慧审计,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平台与项目管理系统的底层打通、互相衔接,问题整改台账自动导入、认定结果线上审核、在线销号,推动形成问题清单、台账管理、结果汇总、对账销号、报告分析等“一网通办”。通过设置多维度查询分析模块,实现按年度、项目类型、组织科室等精确查询和按行业领域、问题关键字等模糊查询。以数据式管理、智能化查询方式,实现审计整改工作的宏观分析,打造“智慧整改”。 整合审计力量,实现精准化督办。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审计机关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整改专职机构或配置专职人员,加强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效承接上级下发的整改任务,及时推动本级发现问题整改跟踪。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审计机关搭建信息化平台,或建立电子化台账,完善整改台账登记销号制度,坚持“严字当头、真字为要、细字打底、深字着力”,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全面及时录入,强化过程跟踪,严格把关审核,做到底数清晰,实现动态监管。充分运用平台数据分析功能,明确整改任务和完成期限,实现整改情况全程把控、具体问题链条追踪,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研判,为审计整改督办工作锚定方向。 推进队伍建设,实行动态化考核。常态化开展“审计讲堂”。统筹安排审计讲堂,对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法律法规、审计案例等进行深入解读,开展审计专业知识培训,推动审计干部系统掌握审计业务知识、熟悉工作流程,实现审计队伍理论水平、专业技能、综合素养的总体跃升。明确审计机关整改督促检查责任,将审计整改结果、整改成效纳入全市审计机关年度业务考核。采用季通报、年考核的形式,将各业务科室整改平台填报情况、推动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督促检查情况作为创先争优的主要依据,确保审计业务工作与审计问题整改同部署、同落实、同推动。多措并举打通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有效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坚决破除顽瘴痼疾。 沧州市审计局坚持以审计整改作为重要课题持续探索,通过研究审计发现问题,深入揭示经济社会运行中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以审计整改的“小闭环”管理促进行业治理、制度完善、防范风险的“大闭环”运行,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审计力量。

把关定向 深究细研 推动基层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新泰市委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审计委”)聚焦主责主业,抓好对中央审计委员会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把关定向作用,引领审计机关把研究型审计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思路创新提升工作实效,推动基层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创新谋划在前,顶层设计出良策 市委审计委坚持系统谋划,以高水平顶层设计构建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四梁八柱”。 潜心调研,提出合理化建议。安排新泰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审计办”)根据近年来审计工作全覆盖情况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围绕重点资金、部门主业和重点项目进行深入调研,制定审计对象建议清单,为市委审计委决策提供参考。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科学制订经济责任审计年度项目初步计划;拓展审计监督深度,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审计方案、审计技术、审计整改等多维度推进。   新泰市委书记、市委审计委主任宋鸿鹏(主席台左三)主持召开十五届新泰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精心决策,制订工作计划。市委审计委科学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工作要点,为全年审计工作确定方向。2021年,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新泰市“十四五”审计发展规划》,十五届新泰市委于2022年6月召开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要求审计机关聚焦资金、主业、项目重点,从严从实开展审计。市委审计委要求审计机关按照“以责定审”审计思路,严格实施“清单式”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市管企业、市属学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四张清单”,力求全面完整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为干部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有力参考。 精心谋划,做好审计方案。市委审计办根据各行业各领域特点,分别制订审计方案,召开审前培训会,了解被审计单位以往发现的问题、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地对审计项目进行风险评估,提升审计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聚焦资金管理使用流向,加大审计力度,督促各部门单位资金规范使用。聚焦主责主业,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督促各部门单位扎实干、认真干、出成效、创一流。聚焦项目管理,以审计监督保障项目高质量推进,确保项目按期建成见效、发挥最大效益。 创新统筹在先,精心组织提质效 市委审计委以统筹协调为己任,明责于心,担责于身,精准发力,实现了组织创新、方式创先与效果创优的高度契合。 健全组织架构制度体系。一是健全组织架构。县乡新一届领导班子换届后,即对市委审计委主任、副主任和成员进行调整,由市委书记任主任,市长、组织部部长、纪委书记、常务副市长、市委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对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并配备了一名副科级干部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印发《新泰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等,强化联席会议组织协调职能,深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的日常沟通交流,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及时传达贯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新修订审计法、《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等,保证及时掌握工作要求,指导开展各项工作。 充分发挥任前告知作用。安排市委审计办组织编印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醒清单,向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发放。2022年年初,向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换届后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部门负责人送达了任前经济责任告知书。同时,将经济责任审计有关内容纳入全市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安排市审计局向全市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做题为《增强审计意识   依法依规行政》的报告,充分发挥任前告知提醒的作用。 加大全程协作力度。在引领审计机关聚焦主责主业、耕好“责任田”的同时,建立加强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之间的配合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各部门“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运用”的良好局面。与组织部门联合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开展对审计对象的民主测评。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会商研判机制,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联合开展结果反馈,督促审计整改落实。规范完善巡审联动内容和方式,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等监督有机贯通,实现各方联动、贯通协同。 推动审计结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在最大限度发挥审计结果作用上下功夫。一是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在2021年财政和预算执行审计中,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预算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促进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开展“四好农村路”、保障性住房等专项审计调查,促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发挥审计专报和信息作用。2022年年初,在市审计局提报的经济责任审计专报中做专门批示,要求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抓好整改提升。三是引导全员思考,升华实践成果。市审计局每月举办“业务分享会、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以领导干部话感悟、中层干部讲业务、青年干部谈体会的形式,助力审计干部能力快速提升。 创新行动在实,担当尽责创实绩 市委审计委注重全过程管控,以拓展思维引领精耕细作,拧紧螺丝,谱写审计发展新篇章。 建强队伍,夯基利远。市委审计办秉承强根本、利长远的初心,持续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引导审计干部站位全局、服务大局、担当实干、创新创先。一是聚焦关键少数,培养领导干部的引领能力。在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上下功夫,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着重培养领导干部的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二是聚焦中坚力量,提升项目主审业务能力。建立主审人才库,强化“适者上、能者居、优者进”用人导向,突出“竞”字,坚持激励聚能、专业提能、思想赋能,建强主审队伍。三是聚焦青蓝相接,增强青年干部担当能力。创新实施“双联共带结对工程”,针对青年干部,既让领导干部结对帮带,做好思想引领;又让业务骨干结对帮扶,加强业务引导,以“育、练、管”引领青年干部早日担重任。 转变作风,责任扛肩。市委审计办结合全市开展的纪律作风整顿,深挖思想根源、查摆深层次问题,精准绘制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一般干部“三张画像”,准确填制工作表现问题、精神状态问题、工作作风问题“三张清单”,实现提振激情、提高境界、提升格局。 严督实改,形成闭环。一是严把环节控质量。根据审计项目周期,开好审前调查分析会、审中问题分析会、业务审理会、审计结果情况反馈会,严格落实质量分级负责制,把控审计质量。二是严督实考促整改。在审计问题取证、查出问题确认和现场督导环节,积极沟通交流,多角度多层次反馈审计成果,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三是严抓清单促尽责。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范围。对整改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定期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督导、半年一总结,整改情况“直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

履行职责使命 服务工作大局 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护航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作为边疆民族地区,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担负着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深情牵挂内蒙古各族人民,高度重视内蒙古各项事业发展,对内蒙古工作提出重大政治要求、赋予重大政治责任。 2018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组建,全面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党委审计办”)作为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事机构,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把准职责定位,积极担当作为,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战略定位推动实施审计工作,为内蒙古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坚实的审计监督保障。 树牢政治机关意识 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实践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和落实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强化政治引领。在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自治区党委审计办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中央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召开后,第一时间向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全力做好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会议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通过召开全区会议、集中培训等方式,推动各级审计机关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政治导向、政治要求体现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加强研究谋划。坚持系统思维,既抓当前又谋长远,立足新时代审计工作使命任务,聚焦“十四五”目标任务,研究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经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由自治区党委审计办和审计厅联合印发实施。 精准研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紧紧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聚焦实现“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目标,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目标任务,在和中长期规划有机衔接的基础上确定审计项目计划,经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实施。 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研究制定中央审计委员会和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议定事项督办台账制度和盟市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细化各类重大事项清单,加大重大事项督办力度,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顺畅高效。2021年,自治区党委审计办向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重要文稿14件,向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报送重要审计报告、重大事项26件,其中11件得到自治区主要领导批示。 发挥监督合力。提请制定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相关机制,加强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指导盟市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抓好审计领域重大工作推进落实,发挥审计监督合力。自治区党委审计办联合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有关规范巡视和审计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文件,进一步推动巡视监督与审计监督融合贯通、互补互促。 强化对盟市审计机关的领导和指导。在认真梳理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方式、内容的基础上,每年年初组织全区盟市审计机关向自治区审计厅述职,由审计厅主要领导进行点评,推动盟市审计机关扬长补短、善作善成。制订盟市审计机关述职测评工作实施方案,实行审计厅领导包联排名靠后盟市制度,促进全区审计机关严格依法履职尽责。 加大督察督办力度。建立督察督办制度,定期调度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领导批示指示落实情况,对重要情况和问题进行督办,对调度督办情况向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做专题报告,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此举得到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充分肯定。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推动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自治区党委审计办、自治区审计厅坚持全区审计工作“一盘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聚焦重大政策落实加强审计监督。围绕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推动“六稳”“六保”、财政金融支持、减税降费精准直达等任务落实实施审计,加大对“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以及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项目、资金审计力度,对政策落实情况实施全流程、全链条跟踪监督,着力揭示不良苗头和有害倾向,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聚焦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加强审计监督。经济欠发达是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区情,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政府偿债压力,各级财政收支矛盾更趋紧张。持续加大对预算执行、重大投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检查财政支出强度和进度、各地区各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重点关注地方专项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持续加强跟踪监督,推动专项债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让政策早发力、早见效,带动更多社会投资,及早形成更多实物量。 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审计监督。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密切跟踪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揭示和防范风险隐患,推动提高债务风险管控能力。密切关注地方金融机构运营、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新情况、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地方金融企业服务回归本源、优化布局、规范发展。密切关注种质资源、耕地保护和重要农畜产品安全稳产等情况,助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密切关注森林、草原、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开发利用情况,全力维护生态安全。 聚焦民生改善加强审计监督。把看好和推动用好民生资金作为审计最大为民情怀,持续加强对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密切关注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加大对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力度,看护好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加大对稳就业、保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力度,推动政策红利真正惠及企业和群众。加强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涉农涉牧资金的审计监督,推动补齐短板,增进民生福祉。 聚焦规范权力运行和反腐倡廉加强审计监督。近年来,自治区审计机关发挥审计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全区煤炭资源领域、人防系统、供销合作社系统等专项整治工作,有力促进了权力规范运行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各级审计机关持续发挥反腐“尖兵”和“利剑”作用,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严肃揭示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推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勤勉尽责。贯通多类监督,及时把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处理。深度参与党委(党组)巡视巡察工作,深挖彻查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助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压紧压实责任 强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自治区党委审计办切实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交付的重大政治任务,重点围绕跟踪督促检查责任,按照“全面、精准、督办、严格、约谈、报告”要求,加强对审计整改全过程监督,做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以更高政治站位部署审计整改。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维护审计权威的政治高度,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领导组织召开审计整改动员部署会,多次对审计报告作出指示批示并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相结合,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作,增强整改合力。 以更完善的责任制度体系深化审计整改。出台有关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从压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增强审计整改工作实效、强化审计整改结果运用三方面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印发有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工作具体办法,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时限确认和移送问题办理进度定期通报及办结时限确认和机制等,促进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以更有力的跟踪检查措施狠抓审计整改。自治区党委审计办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不断强化跟踪检查责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时限,实行对账销号制度。通过建立双向联络沟通机制、实地检查整改效果、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印发整改督办函等措施,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将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贯穿审计全过程,坚持边审边促、边审边改、边审边建,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及时整改。 以更强的多方合力推动审计整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针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制订跟踪监督工作方案,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监督。自治区党委巡视办、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分别将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巡视、督查内容予以关注,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整改工作格局,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以更实的结果运用强化整改效果。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有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且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未及时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并造成不良后果、整改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较差、未按要求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的单位,进行约谈和追责问责。 为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自治区审计厅对2018年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组建以来审计查出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整改”。经过集体研判、集中攻坚,截至2022年5月底,自2018年以来未完成整改的925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坚持守正创新 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加强干部培养。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出台关于开展关心关爱审计干部行动的实施意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促进优化工作环境和成长条件。出台持续提升审计干部高素质专业化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培养选树新时代“能查、能说、能写”优秀审计干部实施方案等制度,推动提高审计干部专业胜任能力;制定实施亮晒成绩单实施办法,设立机关荣誉墙,建立价值创造和业绩荣誉体系,促进干部担当作为。 做实研究型审计。制定关于开展研究型审计实施意见,将“凡审计必研究、无研究不审计”理念贯穿审计全过程;以处室为依托,深入推进经常性研究制度,不断提高审计研究成果质量;创新审计对象研究方式,建立每半年报送审计业务领域动态分析制度;开展研究型审计案例征集活动、创办《研究型审计》专刊,总结提炼研究型审计经验成果;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加大审计信息、审计专报、审计要情报送力度,为自治区党委开展“待批项目、闲置土地、沉淀资金、‘半拉子’工程、开发区建设”等“五个大起底”行动提供决策参考。 加强质量控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审计业务流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创建优秀审计项目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推行审计项目评选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报送的两个审计项目分别被审计署评为全国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一等奖和三等奖,全区三级审计机关23个审计项目被评为自治区审计厅优秀审计项目。 加强上下联动。加大与审计署各司局和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员办事处、驻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沟通协作力度,采取融合式、嵌入式、“1+N”等审计组织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信息共享,强化成果运用,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 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内蒙古自治区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贡献审计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大河泱泱 泽润齐鲁 ——山东省审计厅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纪实

黄河,从青藏高原奔流而下,经百转千回,纳千溪百川,在山东省东营市拥入大海怀抱。黄河山东段长628公里,缔造了黄河下游广阔的冲积平原,哺育着齐鲁儿女,润泽着山东大地。“我一直很关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今天来到这里,黄河上中下游沿线就都走到了。”2021年10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营市黄河入海口考察时指出,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保护是前提,要有始有终、锲而不舍抓好黄河生态保护工作。 “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对这片土地饱含深情、念兹在兹,勉励山东“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 近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肩负重大使命和重要责任,当好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头雁”。   山东省审计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计助力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工作 为推动宏伟蓝图成为美好现实,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部署,山东省审计厅立足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紧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以沉甸甸的审计成果守护黄河安澜、百姓安宁、绿色发展。 破“九龙治水”,促生态搬迁,守护60万群众安居梦 黄河裹泥带沙进入山东,久而久之形成“地上河”,槽高滩低,让滩区内百万群众生命财产和生产生活受到洪水威胁。据不完全统计,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山东省黄河滩区遭受不同程度的洪水漫滩20余次,倒塌房屋73.1万间,不少群众陷入“三年攒钱、三年垫台、三年盖房、三年还账”的“梦魇”。 为了让“水窝子”变成“幸福滩”,圆滩区群众“安居梦”,2017年,山东省启动滩区居民迁建工程,下定决心啃“硬骨头”。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山东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规划》,工程计划用3年时间解决滩区群众的防洪安全和安居问题,给60万群众一个安稳的家。 面对这一世纪难题,工程一度陷入僵局。堵点在哪里,痛点又是什么?找出问题,更要推动解决问题。2018年,山东省审计厅组织实施了第一轮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审计调查,聚焦管理权限复杂导致协调难度大、部分项目推进不力甚至搁浅、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不到位、资金要素制约等问题“查病根、开药方”。针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省政府专门制订整改落实分工方案,组织督查部门与审计机关开展联合督查、攻坚行动,有力破解疑难杂症,为顺利推进项目、确保如期分房到户打下坚实基础。 随着2021年5月滩区迁建工程建设全面完成、10月外迁社区全部完成搬迁,60万群众喜迁新居。然而,跟踪审计工作还要落到工程质量、百姓满意度、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资金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2021年10月,山东省审计厅再次启动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专项审计,围绕让滩区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这一目标,采取上审下、交叉审等方式,用两个月时间对7市16县(市、区)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发现和反映了项目未经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未同步建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迁建资金拨付不及时、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群众身边的腐败等问题82个。 质量是工程项目的生命。为了让迁建工程成为“安居工程”,审计人员深入项目——线调查核实。在泰安市东平县,审计人员了解到,银山镇222户滩区居民早在2020年5月就入住迁建社区—战屯社区,可房子始终未完成竣工验收,让不少人很是担忧。 经调查得知,该地为加快迁建进度,保证居民在规定时间节点内住进新房,房子未经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了。为了给群众吃下“定心丸”,审计机关立即将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并责成泰安市督促东平县做好项目建设的收尾工作,抓紧组织竣工验收,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东平县黄河滩区迁建指挥部迅速成立外迁安置社区工程验收工作专班,对全部安置社区进行逐户排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专家,开展社区竣工验收工作。在审计督促下,全省54763套住房有序完成竣工验收,解开了群众心里的“疙瘩”。 除了让群众对房屋质量放心,审计机关还助推群众在生活上舒心,真正实现安居乐业。 2021年1月,菏泽市东明县沙窝镇马集村668户村民迁出滩区,搬入新建的马集社区,告别“老破小”石头房。乔迁之喜还未散去,眼下的生活却让一些村民犯了愁——习惯了以前庄稼人的生活,搬进高楼之后,再回去种地既不方便、也不现实,周围配套的便民服务中心还没建成,买菜更不方便。最为急迫的是,幼儿园还没建成,孩子入学没有着落。 从审计情况看,马集村村民遇到的情况并不是个例。审计人员一方面聚焦迁建社区公共服务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发现有的未按要求配建学前教育、养老、商业服务设施,有的文化健身广场、文体娱乐室等设施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并存在闲置未用、配套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另一方面,审计人员重点审查滩区产业扶贫项目发展及农业、旅游等相关专项配套政策落实情况,发现部分产业扶贫项目效益差,未实现预期效果;农田水利灌排、冬暖式大棚、现代农业示范园等部分农业方案规划目标未完成等问题。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明确要求相关市县全面落实政策要求,限期加快推进未建成、未竣工的配套设施建设进度,尽快建成养老、卫生、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设施,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在审计跟踪监督下,全省包括马集社区在内的25个安置社区相继按设计要求完成配套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88所各类学校,推动56处卫生室全部达标,完成83处黄河滩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省财政出台支持滩区产业发展的“政策包”,推动建设了一批产业园区和项目,让搬迁地区发展后劲十足,既“挪穷窝”又“拔穷根”。 山东审计机关还对群众关心的资金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将目光盯在钱花得“对不对、好不好”上,对迁建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予以重点关注,揭示了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购买安置房、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持续发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审计机关向省纪委监委移送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10余条,严查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问题,涉及人员388人,还迁建工程“朗朗清明”。 “党的十八大以后,我就关心黄河滩区迁建问题。全面开展搬迁、迁建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杨庙社区考察时,与社区群众亲切交流,“看到你们安居乐业,我感到很欣慰。”功成来源于奋斗。滩区迁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久久为功,才能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山东审计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督促检查力度,着眼滩区长远发展需求,推动滩区发展同乡村振兴等战略有效衔接,增强群众幸福感。 卫黄河安澜,净龙头闸口,让节水增效落地生根 水是生存之本。然而,对于山东而言,水资源总量仅占全国的1%左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315立方米,不足全国的1/6,属于严重缺水地区。人多水少、水资源短缺、时空分布不均已成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的瓶颈。“水安全是黄河流域最大的‘灰犀牛’。”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济南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强调,要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有多少汤泡多少馍”,要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让水资源用在最该用的地方。 量水而行、节水优先。 面对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基本省情,山东省委、省政府将节水作为破解水资源短缺的根本举措,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刚性约束,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现代化经济强省建设。 按照“摸清家底、揭露问题、分析问题、完善措施、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2022年3月至5月,山东省审计厅组织对8市2020至2021年水资源保护利用及相关资金情况开展专项审计,以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政策落实情况为主线,全面揭示水资源配置利用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短板。   山东省审计厅组建大数据分析团队,借助大数据技术开展水资源审计 一策防污。在德州市德城区,审计人员发现老城区部分排水管网未完成雨污分流改造,且污水处理厂负荷有限,下大雨时,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排河流。同时,审计人员摸排发现,宣惠河、长庄沟不仅水体浑浊、发臭发黑,而且遍是生活垃圾。但德州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11月至2022年3月,宣惠河和长庄沟等7处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已完成。对此,审计组立即向德州市政府反映情况,市政府责令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立行立改。 这是审计人员对水污染“零容忍”,对污染防治亮出“利剑”的一个缩影。审计人员还反映和揭示了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河流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对重点排污单位监督管理不严格、污水处理厂运行效果不佳等水污染防治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 一策立制。除了盯紧污染防治,审计人员还重点关注了水资源生态保护、资金征收管理、项目绩效等情况。审计发现,水资源统筹利用不够,有的地方引黄调水指标却未充分利用,公共供水企业连年超采地下水;有的地方未将再生水、雨水等水源纳入水资源配置,造成水资源浪费;一些地方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屡禁不绝,取水制度“警报不断”;有的地方污水处理费征收混乱,应征未征、截留挪用、不按标准征收等现象严重,未发挥价格政策导向作用;一些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河道治理等项目推进缓慢,甚至资金滞留闲置达两年,严重影响资金使用绩效等。 怎么办?审计机关一手建立问题清单,逐条督促整改;一手寻求系统性解决方案,促成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行动,并按照“摸清底数、试点先行、源头预防”的思路,深化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根上整治。同时,审计机关促成省城乡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启动市政公用设施网建设行动计划,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入河排污口整治等作为攻坚任务,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再生水利用率。   审计人员实地开展湿地生态保护情况调查 一策节水。山东是农业大省,因此更要千方百计做好农业节水的文章。2020年,山东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的决策部署。为监督检查节水工程实施效果,助力提升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2021年年底,山东省审计厅组织对全省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专项审计,抽查了9市及19县(市、区)28个灌区的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情况,向大引大灌、大水漫灌现象说“不”,助推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从审计情况来看,有的地方在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及绩效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亟须纠正和改进。 在济南,审计项目实施前,审计组即取得节水工程的全部电子合同,关联各工程款支付情况等信息,筛选出欠付工程款的问题疑点,为现场核实项目实施进度提供了目标方向。此后,审计人员与财政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及施工方进行座谈,详细询问工程资金收支时间、拨付情况、施工进度,发现了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区县财力紧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拆东墙补西墙”、地方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监管不到位,导致建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等一系列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和风险隐患,审计机关深入分析体制机制原因,提出建议。截至目前,审计机关督促有关地区拨付资金1.95亿元,收回超进度或多支付的资金1.34亿元,拨付拖欠的工程款2.26亿元。相关建设单位已修复未按设计施工、质量缺陷等56项问题工程,促进设施发挥效益9处,助力打通了项目建设的堵点。 如果说建设环节是痛处的话,项目的市场化运营则是“硬骨头”。为推动用水制度改革,以市场手段倒逼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审计机关对引黄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情况给予高度关注,对农业水价分类分档调整工作推进不到位、部分地区未建立健全农业初始水权制度等问题进行重点反映。例如,审计发现有15县未按作物种类、种植结构分类制定终端水价;14县未按要求建立供用水台账,供用水计量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制约了农业初始水权制度实施。审计还发现,用水制度改革是一项新生事物,山东省在推进改革中出现了一些配套政策不够完善、不够衔接甚至“打架”的现象。《审计专报》报送至山东省委、省政府,山东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专门作出批示。 在审计持续推动下,2022年,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省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9部门就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开展联合行动,决定在农业用水领域实行终端计量水价制度,分类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增效。 护生态系统,让山美河清,促重大战略落实落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2017年,山东省泰山区域入选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第二批试点范围。为监督检查工程实施情况,2021年年底,山东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了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专项审计调查,以财政资金为主线,以建设项目为依托,以生态效益为导向,助力提升泰山区域对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生态屏障功能。 治河之策,重在于防。 审计密切关注工程绩效目标要求完成情况,重点核查了小清河生态区、泰山生态区和大汶河—东平湖生态区3个区域工程进展情况。结果表明,区域重点河流水质、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改善。同时,审计也发现个别县(市、区)存在项目未按期完工,有的项目报大建小严重“缩水”,有的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滞后难以发挥作用,有的未按设计标准施工、违规变更建设规模和内容,有的未开展绩效评价等问题。   审计人员开展小清河复航工程审计,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 在新泰市,审计人员在柴汶河河道周围发现多个深坑,景象触目惊心。为了找到确凿证据,审计人员多次实地走访河道周围,发现现场堆积多处非法开采的砂资源。非法采砂会影响河势稳定,危及防洪、供水、航运和基础设施安全。 翻看往年账目,审计人员发现,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新泰市河道管理保护中心以清淤名义,利用柴汶河工程违法开采、出售砂资源226.17万吨,获取采砂收益13575.2万元。审计人员将问题线索移送至山东省纪委监委,同时组织泰安市举一反三,成立工作专班,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未上缴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划定制度红线,确保问题不再发生。截至目前,征收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69亿元。 审计机关坚持把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水源涵养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湿地保护等情况贯穿审计始终,通过现场勘察、设备监测等手段,揭示和反映部分修复治理项目实际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造林项目、绿化工程因后续管护不到位而严重损坏或灭失,部分工程设施闲置或改变用途,难以发挥效益等问题。例如,有的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未达到目标要求;有的水环境类项目对水质改善作用不明显,借生态综合治理名义建设景观工程,违背了生态保护初衷。对此,审计提出加强长效科学监管、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后续管护机制等建议,并建立问题整改跟踪督导机制,推动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成效。 同时,审计人员把好节水“工程关”,紧盯工程管理、竣工验收、造价咨询、结算审核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揭示了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串通投标、采购程序不合规、工程投资不实、质量不达标等一系列问题,既查处了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又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维护了经济安全。 在东平县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中,按照规定,废弃矿山的外围须修建一圈挡土墙,以抵挡碎石泥沙滑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财政资金投入量大、建设范围广,挡土墙修建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生态修复成效。审计人员随施工方走近约2240米长的挡土墙,并随机抽查了几处施工质量。令审计人员没想到的是,他们只是用手轻弹挡土墙,勾缝中的水泥砂浆当即脱落。经调查,由于建设方和监理方质量控制环节存在漏洞,没有把好质量关,导致施工单位有可乘之机,修建挡土墙所用的水泥和砂质量严重不符合标准。在证据面前,施工方承认施工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用料不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审计结果反馈后,项目主管部门立即整改,重新修葺挡土墙,有效发挥保护屏障的作用。 像这样的例子,在审计实践中还有很多。审计人员紧盯工程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等环节,揭示和反映了滞留、挤占挪用、闲置浪费、违规套取等问题。例如,审计横向比对发现,有4个同期实施的绿化项目同种类、同规格苗木综合单价差异超过30%。审计反馈情况后,建设单位立即牵头研究整改措施,调减工程造价1670余万元。   审计人员在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专项审计现场 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专项审计调查,是山东省审计厅实施重点生态区域审计的一个样本。近年来,相继对自然保护区、固体废物、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审计;继2021年集中开展14名县委书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之后,2022年以精准思维,围绕针对黄河流域实施的重大国家战略,采取巡审联动方式,启动22名省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沿黄4市14县。这些审计项目的实施引发连锁效应。例如,针对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不科学、管理权限不清晰、管理体制不顺畅、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偏低、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全省自然保护区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坚持统筹推进、标本兼治的原则,促成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针对污染防治操作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等重点、难点问题,山东省统筹推进各类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已经进入立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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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清廉审计”落实落细在审计一线——浙江审计机关全面筑牢廉洁从审防线

“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在浙江省审计厅实施审计期间,走进被审计单位,一份审前公告张贴在最显眼的位置。公告上,关于审计人员审计期间“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的表述尤为醒目。 廉洁从审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审计一线是“清廉审计”建设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浙江省审计厅始终牢牢抓住这一关键环节,将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纪律执行监督检查、廉政文化氛围营造贯穿审计业务全过程,为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供坚强保障。 完善制度,筑牢清廉防线 加强审计一线党风廉政建设,须从制度机制入手,筑牢“清廉审计”第一道防线。 近年来,浙江省审计厅高度重视相关制度建设,先后出台推进“清廉审计”建设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八项举措”、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三张责任清单”等,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审前、审中、审后各个环节。2022年年初,围绕落实省委“五张责任清单”,浙江省审计厅党组研究出台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七张责任清单”和“十项制度”,新增外派审计组组长(临时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同时,将各党支部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党建工作考评内容纳入省审计厅机关综合考评,考核占比达20%。“党建工作纳入综合考评,旨在通过考核进一步拧紧党建工作和廉政建设‘责任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实效在审计一线落地生根。”浙江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随着相关制度机制的不断完善,“倒逼效应”正逐步显现。如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企业审计处编制了《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逐一明确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9个方面72个标准审计事项的查核要求、取证内容和文档编制规范,为全面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打下坚实基础。在近期开展的某省属集团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组首次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开展工作。财政审计处审计组在项目进点第2天,便按照相关制度,由审计组组长、廉政监督员签订廉政建设承诺书,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各项纪律规定,并向被审计单位告知审计纪律,进一步压紧压实廉政责任。 积极探索,创新党建工作机制 外派审计组具有人员结构复杂、出差时间长、工作压力大、管理监督难等特点。自2021年以来,浙江省审计厅积极争取省直机关工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支持,三方联动,对外派审计组创新开展“三合一”党建工作,即党建指导、执纪检查、暖审慰问,严管与厚爱并举,进一步提升审计一线的组织力、约束力、战斗力。截至目前,浙江省审计厅共组织开展“三合一”党建工作28次,省直机关工委专门刊发相关经验做法。 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全力支持“三合一”党建工作机制,先后赴绍兴市、宁波市鄞州区、舟山市、嘉兴市等15个地区(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现场,强化对审计组的廉政纪律监督。 “到审计一线开展执纪检查和审计回访,我们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开展多年并成效显著,‘三合一’党建工作机制是原有做法的‘加强版’。”浙江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不仅如此,自2021年起,浙江省审计厅对外派审计组开展慰问290余人次,把厅党组的关爱送到一线审计干部的心坎上,进一步提升了审计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如果说完善制度扎牢了“不能腐”的笼子,那么“三合一”党建工作机制的有效推进,既在审计一线形成了“不敢腐”的震慑,也增强了审计干部“不想腐”的自觉。如行政事业审计处在某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期间,多次受到被审计单位加班后共同吃夜宵的邀请,均婉言谢绝;经济责任审计二处赴某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进点后,发现被审计单位在审计办公现场和住宿房间均摆放了水果点心,第一时间讲清政策,请对方予以理解并立即撤走;农业农村处在某县农业高质量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过程中,严格通过该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申请用车并支付相关费用,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 “查找问题不精准是失职、党风廉政出问题是严重失职”已成为每一名审计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责任担当。 丰富载体,厚植廉政文化 一个党支部就是一个堡垒,一个审计项目就是一个阵地。 为了将“清廉审计”落实落细在审计一线,浙江省审计厅始终坚持审计项目推进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落实到哪里。各党支部通过“主题党日+”的形式,开展各类廉政主题活动,使清廉理念融入到干部履职用权和日常生活中来,推动形成持续向上、向善、向廉的审计氛围。 主题党日+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而不断筑牢理想信念根基。浙江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党支部在主题党日中开展“拒腐防变守内心、清正廉洁作表率”警示教育活动,党支部书记陈建军表示,作为党支部书记,自己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做好表率,全面了解掌握支部党员,特别是审计一线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心理情绪疏导,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主题党日+风险排查,将廉政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廉政风险排查,是浙江省审计厅教科文审计处党支部在每次审计中必不可少的一环。该支部对照处室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通过支部会议集中梳理、支部成员集体讨论、廉政风险“回头看”等形式开展风险排查,紧盯取证审理、报告出具、线索移送等关键环节,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针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坚持通过支委会集体研究讨论,确保程序到位,防止权力失管。 主题党日+形势分析,促进党建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浙江省审计厅社会保障审计处党支部在今年实施的3个审计项目现场,都成立了临时党支部。除了坚持一周一例会、一月一活动,还做到了一季一分析,即每季度有深度、有广度地开展廉政形势分析,重点分析研判党风是否清正、初心是否为民、底线是否僭越,确保审计工作不掉队、不跑偏。项目结束后,该处还将审计人员的廉政表现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内容,注重把加强廉政建设贯穿常态化工作全过程,实现两者互相促进、一体贯通。

以新标准推进新时代审计事业实现新发展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十四五”规划宏伟蓝图的推进实施,需要审计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在推进审计工作的高度、深度、广度、力度和创新举措上确立标准,推动审计工作政治属性更加坚定、监督体系更加完善、人才队伍更加夯实、创新举措更加有力,从而适应发展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的需要。 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 不断提升审计高度   在落实“两个维护”上提升高度。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首要任务就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带头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党中央要求贯穿谋划审计工作、履行审计职责、实施审计项目全过程,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在审计实践中,必须善于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对审计中的具体事项、具体问题要从“两个维护”的角度思考、分析、研判;善于从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中发现政治端倪,在经济监督中体现政治导向和政治要求,既要做专业上的内行人,更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在谋划审计工作上提升高度。要增强自觉融入大局、主动服务大局的意识,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实施审计,深刻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实践要求,重点研究立项背景和立项依据是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民生领域等紧密结合。同时,在谋划审计工作时要切实找准审计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高质量审计护航高质量发展。聚焦发展、安全、改革、民生、法治等中心工作,将推动中心工作与审计业务深度融合,以前瞻性眼光统筹谋划建构审计项目库,大力推进研究型审计,科学确定审计重点,积极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在提炼审计要情上提升高度。审计要情是审计部门与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审计发现的一些重大苗头性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等,往往都通过审计要情第一时间上报,成为领导决策、了解审计工作动态、把脉中心工作的重要信息来源。撰写审计要情也是梳理审计工作重点的过程,必须找准站位、找准角度,深入思考、分析审计要情是否满足党委、政府要求,是否对稳定社会、保障发展、促进转型等发挥建设性作用,能不能服务领导宏观决策。要深刻分析审计发现问题的成因,找准问题的关键点和着力点,提出针对性强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审计要情成为连接审计与党委、政府的有效途径,不断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提升揭示重大问题能力 不断增强审计深度   在宏观整体上增强深度。研究型审计是新形势下为提升审计质效、增强审计深度而采用的科学高效的审计思维和审计方法,审计实践中运用好研究型审计思维能有效促进提升揭示问题的能力。审前要做好政策性研究。充分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制订科学具体的审计实施方案,结合以往年度被审计单位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整改情况,对被审计单位的主要特征、政策执行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重大风险等进行研究,能有效地揭示体制机制性障碍和防控风险,为审计精准施策打下基础。审中要做好趋势性研究。认真分析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既要分析问题数量的变化,又要研究涉及金额的变化,还要深入研究分析周期性、重复性发生问题的频率,从趋势变化中探寻问题发生的根源,不断增强审计的深度。审后要做好整改性研究。在综合分析研判问题轻重和风险程度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屡审屡犯的问题,既能杜绝“治标不治本”式的浅显整改,又能促进“在问题中发现问题”,切实发挥“治已病、防未病”的“经济体检”作用。 在问题导向上增强深度。审计工作以往多针对具体、微观层面的单个事项、单个项目、单个行为,发现和揭示的问题能有效地促进微观问题的解决或改善微观治理。审计应在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的基础上,深入揭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大投资项目建设运营、重大经济风险隐患、重大廉政风险和权力运行不规范等问题,要从微观层面上升到宏观层面,善于从发现的经济问题中透过现象看本质,抓住主要矛盾,深层次分析问题,从而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整改建议,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规范用权和部门单位规范运作。 在审计研究上增强深度。审计监督的关键在于直击问题要害。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切入点,精准发力,以重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梳理规律特点,着力揭示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要做到敢于揭示问题、善于揭示问题,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揭露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问题。抓住问题关键、查深查透,动真碰硬、一查到底。切实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聚焦主业拓宽审计视角 不断拓展审计广度   在审计项目上不断拓展审计广度。要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审计项目全过程、各环节,将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立足经济监督主责主业,围绕发展、安全、改革、民生、廉政、生态六大重点领域,整合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等力量,实施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保障性特点的审计项目,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审计监督体系,以扎实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经济发展、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领导干部规范用权,实现审计全覆盖纵向与横向相统一、有型与有效相统一、数量与质量相统一。 在促进部门履职尽责上拓展审计广度。新形势下国家对经济监督的要求不断提高,审计目标必然要从查错纠弊发展到综合绩效评价,从传统的财务审计转变为绩效审计。绩效审计既要抓住资金运行的“主线”,又要抓住经济活动的“辅线”,透过资金运行的表象,查找职责职能、体制机制、方针政策等实质问题,在关注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基础上,突出决策绩效评价、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和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绩效评价,为被审计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发挥绩效审计的“增值”作用。 标本兼治狠抓审计整改 不断加大审计力度   在谋划融合监督上加大审计力度。审计机关虽能“把脉问诊”,但不能当“全科医生”。在推动工作发展的过程中,审计既要发挥好自身职能作用,也要推行建立完善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人大监督等各类监督融合贯通联动机制。只有加强各类监督交流合作,发挥审计监督和其他监督的互补作用,审计整改工作才能取得实效。 在维护经济安全上加大审计力度。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是审计机关的重要任务,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意义、丰富内涵和现实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清醒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保持深度忧患和风险意识。审计实践中应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查漏洞、补短板,强基础、保安全,紧紧围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各项任务,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发挥更大作用。 在推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上加大审计力度。揭示问题不是审计的根本目的,要处理好查问题和促整改、“治已病”和“防未病”、治当下和管长远的关系,做到一体谋划、一体落实,增强审计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审计实践要把问题查深查透,推动各部门单位健全长效机制,发挥制度管长远、管根本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在推动问题整改方面,要及时研究经济社会运行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提出完善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衔接配套。 坚持科技强审 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方法 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积极主动适应大数据时代对审计资源、审计思路、审计方式方法等带来的变革,研究大数据环境下开展审计工作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要求,积极实践、不断探索,推动形成高效的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形成由审计机关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各业务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大数据审计团队在数据采集、数据整理、数据转换、数据分析、成果梳理中的作用,通过上下联动、有效衔接,实现协同作战、资源共享,切实发挥整体合力。 打造大数据审计精品项目。以大数据审计精品项目为示范,引领大数据审计向纵深发展。将大数据审计融入审计全过程,将大数据技术与审计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大数据审计的覆盖面、精准度。将审计目标落实到数据分析中,开展多种形式、多种类型的数据关联比对分析,揭示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提升审计质效。 培育大数据审计发展平台。坚持科技强审导向,增强全员参与意识,推动科技强审在审计系统落地见效。组织开展优秀大数据审计项目评选,加强对审计机关大数据审计工作的交流指导,征集大数据审计案例和方法,交流推广大数据审计经验。

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 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审计署关于开展研究型审计的部署要求,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以开展“研究型审计推进年”活动为抓手,牢固树立大抓研究的鲜明导向,坚持边研究、边总结、边提升,自觉将研究型审计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聚焦研究方向、研究基础、研究路线、研究成果,深耕细作、积极作为,全力推动审计研究向更高、更深、更精准延伸。 谋定而动,精准选题,牢牢把握研究方向 研究谋划定选题,应切实把研究方向聚焦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区域发展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政策要求,以及审计对象的历史沿革、发展脉络、改革方向和业务背景上来,确保研究方向不跑偏、研究动作不走样。 突出要点,出台活动方案。深入研究制定《关于开展“研究型审计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党组专题研讨会、审计业务审定会,由厅领导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思考钻研、带头解题破题,主要领导带头学法讲法,分管领导现场督导。配套制定《自治区审计厅“研究型审计推进年”任务清单》和《自治区审计厅“研究型审计推进年”考核细则》,将任务完成情况量化到目标责任考核中来,充分调动审计人员积极性。 明确重点,制订项目计划。紧紧围绕审计署项目计划安排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十四五”宁夏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紧盯社会热点、民生难点、改革堵点,聚焦重大政策落实、重大战略推进、重大资金使用、重大风险防范等,科学谋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重点产业发展等领域,确定审计项目,切实做到党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审什么,人民群众关心什么、审计就关注什么。 围绕难点,确定研究课题。深刻把握服务审计实践的研究导向,将课题研究与审计工作深度融合。严格落实《自治区审计厅重点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审计科研课题申报工作,2022年度共确立16项科研课题。制定出台《审计科研课题专家指导制暂行办法》,通过专家指导等方式,蓄力借力突破研究壁垒,推动各课题组按照既定研究目标、方向和要求完成任务,切实把专题研究做实、做深、做细、做透。 抓好提升,善于总结,切实筑牢研究基础 研究过程中注重总结提升,对不同审计项目的共性规律进行提炼分析,建立完善审计对象数据库、项目库、法规库,强化录入审核、动态管理和分析研判,系统研究行业领域重大问题,切实增强审计工作的全局性和系统性。 完善审计对象数据库。以信息保障和知识积累提升审计效能,对审计对象进行全面调查梳理,提前摸清审计对象“家底”,持续更新审计对象基本信息、主营业务、历次审计及整改情况,为审计全覆盖和制定审计中长期规划夯实基础。截至目前,自治区审计厅新建、迁移13个行业数据库,编写数据分析模型110个,建立完善自治区本级530家预算单位审计对象资料库,数据应采尽采、实时更新、共享共用。 更新审计项目库。加强审计项目库建设管理,逐步建立审计项目库全年动态采集、动态审核机制,及时调整和完善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实现审计项目库滚动管理。研究制定《自治区审计厅审计全覆盖五年审计项目计划方案》,强化多个领域审计项目储备工作,推动滚动实施,切实构建全方位、宽领域、多维度、立体式的审计项目库。 搭建政策法规库。持续收集、整理行业领域宏观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更新完善26个相关行业政策法规包,为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和审计定性处理提供有力支撑。推广应用北大法宝、审计查出问题定性系统,梳理汇总形成区本级审计案例清单和审计指南,及时下发至各审计组学习运用。 守正创新,扎实推进,精准走好研究路线 一条主线双向贯通。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条线研究谋划实施,沿着“资金—项目—政策—政治”这条线提出审计建议,首尾循环、正反可逆,确保审计结果既有事实、有数据、有底气,又有站位、有高度、有思路。 (一)坚持“三个跟进”, 精编审计实施方案 政策跟进。审前采用分散收集、统一整理的方式,向财政、统计等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收集相关资料和政策法规,深入研究审计对象所在行业领域改革方向、政策措施等,及时掌握直观信息,总体把握审计着力点,做到有的放矢。在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保护情况专项审计等项目中,邀请行业领域专家对全区参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审计人员把握政策实质、吃透政策精神提供借鉴、拓展思路。 数据跟进。夯实信息技术基础,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提升审计作业信息化水平。制定《自治区审计厅2022年度专项治理大数据分析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国有产权交易、卫生健康、土地矿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大数据分析,精准锁定违规主体,发现应进未进场交易、交易价格溢价率异常、医疗机构重复收费等问题。 研讨跟进。充分发挥研讨凝心聚力作用,通过审计组内部研讨、走访职能部门并召开研讨会等方式,调动审计人员主观能动性。专题研究预算执行、政策跟踪和乡村振兴等领域项目,归纳历年审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从服务领导宏观决策、推动出台制度、提高治理水平等角度进行总结,更好地把审计效能转化为治理成果。 (二)强化“三个到位”,加强质量控制 队伍到位。围绕审计任务清单和未在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清单,有效整合各方审计资源,优化审计力量配置。结合审计人员专业能力、工作经验、特长优势等因素组建审计组,做到专业带头、新老结合、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团队优势和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作用,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 方法到位。积极创新审计技术方法,瞄准问题,科学发力,切实将技术应用落到实处。在某高速宁夏段审计项目中,审计组现场运用钻芯取样、酚酞试剂滴定、钢筋扫描检测、混凝土回弹检测等技术方法,检测工程实体质量,深挖细查隐蔽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拓展审计广度和深度。 督导到位。领导干部靠前指挥,深入审计一线,对现场审计中的关键事项进行督查检查,明确审计要点节点,及时纠正审计偏差。前移重点项目审理关口,强化复核审理审定、交互式复核等模式,争取在现场、从源头解决问题。 (三)突出“三个务实”,确保审计实效 审计建议务实。坚持把审计建议作为课题来研究,从政策制定、制度执行、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环节入手,在摸准情况和吃透政策的基础上,深入分析问题成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做到敢提、会提,提得准、落得下,形成预防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信息化建设等审计项目中,审计组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评估机制,推动自治区民政厅等部门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审计报告务实。将审计报告作为衡量审计质量和审计成果的重要标准,力求站位够高、重点突出、分析有力,对审计事项作出全面、恰如其分的反映。撰写的《关于政策性粮食储备管理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全面系统地揭示了储备粮政策执行、粮食购销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出批示,明确要求发挥好审计决策参谋作用。 审后复盘务实。定期检索以往审计成果,复制经验、总结技巧、发现规律,总结审计对象在政策落实、财政财务收支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体制机制漏洞,不断提升审计人员信息捕捉能力和宏观分析能力。 多方联动,协同推进,充分运用研究成果 对审计成果进行分析运用,是充分发挥审计职能、充分体现审计价值的重要举措。自治区审计厅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途径深度开发审计成果,推动审计成果在更大范围内广泛应用。 强化交流增本领。召开“研究型审计推进年”中期座谈会,先后举办全区审计机关春季研究型审计培训班、审计业务骨干培训班,召开财政审计阶段会等,通过经验交流和案例教学,审计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得以有效推广。 强化协同聚合力。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探索“审计+监察+巡视”联动新模式,边审边移,将“业务审计”有效融入“政治体检”,实现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巡视监督“三剑合一”。对于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积极与纪检监察沟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处理,推动问题深挖严查。 强化整改添动力。设立5个督察组,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粮食储备管理相关政策落实、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审计调查等593个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察,按照见人、见事、见物原则,对照督查要点和问题台账,逐笔逐项核实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确保真实完整合规整改,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督察工作对25个县(区),52个部门(单位)、国有企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病变”进行了科学医治,并开出“保健药方”。

聚焦主责主业 提升监督效能 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河北省委审计委员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审计全覆盖、审计项目全过程全要素管理、科技强审、内部审计、审计整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性开展审计工作,推动审计监督提质增效,全力助推河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党对审计工作领导更加有力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重大决策部署,组建省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整合优化省审计厅机关职责,积极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先后筹备召开10次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积极研究审议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重大政策改革、审计工作规划、预决算执行审计报告等40余项重大审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把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落细。制定加强地方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若干措施、向省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实施办法、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办法等24份规范性文件,为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直报省委书记制度,先后请示报告160余次,为省领导宏观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建立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制度,先后80余次向有关单位发出“督察督办事项通知单”,有力促进全省审计重大工作落实。2021年6月,河北省审计厅总结《全面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 扎实推进重大审计工作落实》改革做法,并在审计署传达学习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会议上做交流发言。 深化审计全覆盖,审计监督体系持续完善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要求,着力构建全面覆盖的审计工作格局,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打造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协同增效的审计“一盘棋”工作格局。研究出台推进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制订《河北省审计厅审计全覆盖五年规划(2022—2026年)》,依法对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管理分配和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健全完善对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一级预算单位每年审计,对其他审计对象每5年轮审一遍的审计机制,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有效消除监督盲区。仅2022年1至7月,移送处理事项119件,促进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44项,为全省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深化审计项目全过程全要素管理,审计质量明显提高 积极适应新时代审计职责定位和使命任务,拧紧审计质量“总阀门”,完善审计制度规范体系,优化审计运行机制和审计工作流程,强力推进质量强审系列行动。先后印发实施审计业务工作规范、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工作规则、审计项目成果评估办法、审计项目预算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和标准细则等制度文件,健全完善重大问题线索报告、重要审计报告提前审核、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沟通、审计结果通报、审计项目评估等20余项制度机制,就审前方案制订、审中督促检查、审后总结提升等环节,全方位推进改革创新。建立审理委员会制度,加强审计质量管控。选拔80余名审计系统内业务经验丰富的中、高级审计师和3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以及公安、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领域主管部门业务骨干建立专家库。每年定期对审计项目组织评审,有重点地打造优秀审计项目,有力促进审计质量提升。2020年以来,在审计署组织的全国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中,河北省荣获一等奖3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5个。河北省审计厅连续12年被河北省政府评为“依法行政考核优秀等次单位”。 坚持科技强审,数字化审计工作能力提档升级   河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河北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赵文海(中)在河北省涞源县调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审计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强审的重要要求,坚持实践与创新相结合,积极推进“金审工程”三期建设,不断提高数字化审计能力和审计信息化建设水平。紧扣“建设、应用、联动”重点,及时出台网上联动审计实施意见,创新“数据一体化、系统一体化、应用一体化、共享一体化”网上联动审计模式。建立以财政联网审计为主,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省属国有重点企业审计、雄安新区投资智慧审计、扶贫(乡村振兴)审计、金融数据分析审计、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障审计、审计整改为辅的8个审计监督系统、9个预警模型、29个数据分析模型,不断推动审计工作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创新发展。在2021年预算执行审计中,筛选出21797条疑点,实现精准定位、靶向发力,有效提高审计效率。在全省审计机关推广审计署在廊坊开展的利用BIM技术进行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的经验做法,在雄安新区建立投资审计智慧平台,为打造“雄安质量”和建设“廉洁雄安”提供坚强审计保障。 深化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职能作用发挥充分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内部审计工作,有效解决全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健全、内部审计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及时出台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意见,在独立核算单位5个及以上或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含下属单位)1亿元及以上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管理使用社会公共资金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省属高等院校、省卫健委预算管理的三级公立医院等单位,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内部审计人员,不断完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在审计监督体系中的作用。截至2021年年底,河北省各地各部门共设立内部审计机构7135个,配备内部审计人员21678名,内部审计工作成效显著。适时开展基层内部审计试点工作,推广邯郸市邯山区审计监督“一办一科一员”(在乡镇、街道、园区设立审计办,在设有二级预算单位的区直单位设立审计科,在其他区直单位设立审计员)的经验做法,加大对县(区)域基层公共资产流失、群众身边“微腐败”等问题的揭示力度,有效拓展内部审计广度和深度。2021年,邯郸市邯山区《打通审计“最后一公里”》内部审计工作做法,被河北省改革工作经验汇编收录。 提升审计效能,审计监督服务保障作用有力有效 加强审计工作统筹,重点解决审计工作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这一矛盾较突出的问题,加强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的统筹管理,进一步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出台实施意见,统筹安排全省财政、经济责任、民生、扶贫(乡村振兴)、资源环境等审计项目,采取融合式、嵌入式等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效能。2019年,采取“上审下”“交叉审”相结合的组织方式,对全省784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确保各级审计机关上下联动、形成合力。2020年,统筹组织完成全省扶贫工作审计,87个县盘活或及时拨付扶贫资金33亿元,124个县收回或上交国库资金13亿元。2020年2月至2021年5月底,采取“1+N”“联合审”模式,先后组织全省2600余人次,组成176个审计组,依法对192名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为地方换届和干部监督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深化审计整改,整改成效不断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监督制度体系,审计整改持续发力。先后出台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审计整改认定原则和依据、即审即改实施意见等文件,会同省纪委监委、巡视巡察、组织人事、检察机关及主管(监管)机关建立相关贯通协同机制,推动完善审计整改“不贰过”惩戒机制40余条硬性措施,审计整改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有效防止问题屡审屡犯。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督促271个被审计单位722个审计项目存在的6大类13602个问题全部有效整改。着眼源头治理,针对顽瘴痼疾,创新“三全四有”审计整改模式,压实全口径、全周期、全动员审计整改管理责任,做到有制度、有措施、有台账、有协同“四个配套”,确保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一体推进,审计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党的十九大以来,河北省审计厅共向省纪委监委抄送审计报告239份,审计移送处理书112件,移送事项均得到及时有效办理。河北省审计整改做法得到审计署高度肯定。

举思想之旗 行法治之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法治建设回顾

加强审计法治建设,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审计、保障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对于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审计署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审计法治建设围绕更好服务审计事业发展全局,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梯次衔接、纵深推进,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取得长足发展,逐步构建起完备的审计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审计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审计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审计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审计法规体系,为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着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审计,系统谋划审计法治建设顶层设计 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署党组高度重视审计法治建设,坚持系统思维,加强顶层设计,突出重点部署,谋深做实审计法治工作,并以此为牵引,一体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审计,审计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持续增强。 全面加强党对审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审计署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审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审计法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审计工作总体规划,通过主持召开审计署党组会议、审计长会议、专题会议、专家论证会等,聚焦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为推进审计法治建设定主题、把方向,谋长远、提重点,使审计法治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阔步前进。健全完善由署党组成员牵头、各部门分工落实的审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制订审计署年度审计法治工作计划,对全署年度法治工作进行总体谋划和科学安排,全力推进、抓实抓好党中央交办的重要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将法治建设和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推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审计法治工作及时向署党组请示报告。   审计署举办新修订审计法视频培训班 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审计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审计法治建设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审计署坚持对标对表、细照笃行,先后印发《审计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法治审计机关建设进行系统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同时,通过年度审计法治工作计划,细化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强任务督察落实,进行中期评估,及时总结提高;按规定每年向党中央、国务院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在审计署门户网站和审计署政务微信刊载报告全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制定并全面实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和合同合法性审核办法,切实把好规范性文件的政治政策关、法律法规关、文风文字关,切实保障对外签订合同的合法性、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和法律风险的可控性,努力为审计署党组决策提供良好法律服务和保障,保证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责任明确。有序开展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印发《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审计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信访事项办理、重大合同审核、涉法涉诉案件处置等工作中,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参谋、智囊作用,切实防范法律风险。积极推进审计署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坚持权责法定、权责对应原则,以群众满意作为编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厘清部门“权”和“责”,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强化对审计权力的刚性约束。加大对地方审计法治工作的指导力度,通过实地调研、集中研讨、举办培训班、送教上门、答复咨询事项、以案释法等多形式多渠道,积极掌握地方审计机关审计法治工作开展情况,注意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指导,推动各地审计法治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着眼完善审计法律规范体系,扎实开展审计立法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署适应审计实践发展,聚焦审计实践需求,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补齐制度短板,切实增强审计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逐步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和国家审计法律规范体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推动审计法修订工作顺利完成。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修订被列入国家立法规划后,审计署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专班,在总结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并顺利完成审计法修订工作。修订过程中,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坚持以宪法为依据,坚持实践探索与制度规范相统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权责相符,使新修订审计法充分体现党中央确定的改革审计管理体制总体要求,有效破解制约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障碍。新修订审计法施行后,密切关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为下一步修订完善配套法规制度做好准备。 近年来,审计法治建设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出版《新修订审计法释义》、《国家审计指南》系列丛书和《审计常用定性表述及适用法规向导》丛书 推动党内审计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完备。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2014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对新时代审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做出新的部署。此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陆续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对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做出全面规划和部署,推动审计工作向纵深发展。 与时俱进推进审计规章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署围绕规范审计权力运行,本着“审计权力运行到哪一步,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一步”原则,大力加强审计规章制度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呈现出全面发力、纵深推进的特点。废止了《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等一批与审计工作不相适应的审计规章,修订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等重要审计规章,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审计机关查询单位和个人在金融机构账户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保障审计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为导向,以解决审计工作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密集出台加强和规范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审计现场管理、审计结果文书审核复核审理、审计业务信息管理、审计移送处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方面的业务管理制度,确保审计项目计划、实施、审理、报告、整改等各环节有序衔接、高效运转。同时,为适应机构改革要求,协调相关部门清理可能影响审计机关依法审计和审计独立性的规章制度85件,进一步改善审计工作法治环境。 稳步推进各专业领域审计指南和法规向导的制定完善工作。为强化审计实务指引,引导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规范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审计署坚持务实管用、以用为要,针对审计业务主要领域和审计业务主要环节,全面总结和深入挖掘审计实践有益经验,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审计指南和法规向导的制定修订工作。2018年以来,先后制定、修订了公共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商业银行审计、企业审计、财产保险公司审计等领域审计指南5部,以及财政部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情况、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教科文卫、乡村振兴、固定资产投资、社会保障资金、资源环境、国外贷援款项目、税收和非税收入、企业和证券期货等审计领域的法规向导11部,较好发挥了审计实务“工具书”的作用。 着眼提高审计质量,持续开展审计质量监控 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署始终把审计质量作为审计工作“生命线”,不断健全完善审计质量监控体系,通过审计业务质量检查、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等,织就严密的安全网,及时甄别和防范审计质量风险隐患,确保审计质量不掉线,将审计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审计署法规司赴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工作 不断加强和改进常态化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工作。审计署将持续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工作作为推动全国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提高制度执行力、构建审计工作全国“一盘棋”的重要抓手。十年来,审计署立足工作实践,不断加强和改进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工作。检查覆盖面持续扩大,除新疆、西藏等少数省份(自治区)外,基本完成两轮全覆盖检查。检查内容更加注重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更加关注重大和共性质量问题,加大对制度性问题揭示力度。检查结果通报力度不断加大,由“点对点”通报变为在全国审计系统范围内通报,警示和教育作用显著增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更加走实,要求严格对账销号,开展对照检查,组织本地区审计机关进行自查自纠。不断深化检查成果运用,开展下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述职、对下级审计机关年度考核等工作,均注意吸纳、运用审计业务质量检查成果。此外,自新修订审计法施行以来,在传统现场检查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日常检查工作,进一步拓展检查广度和深度。 注重发挥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激励和示范引导作用。在不断总结评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审计署持续改进评选办法,完善评选标准,优化评选流程,创新评选方式,始终坚持质量与成果并重,体现鲜明的政治导向和政策导向,公平公正评选优秀审计项目,获奖项目类型和覆盖面进一步拓宽,评选结果更具代表性,极大调动了各级审计机关创先争优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各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成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的提升。组织撰写获奖项目经验交流材料、编写典型案例,通过《审计工作通讯》推广、署管媒体宣传报道、培训会议交流发言等形式,充分发挥激励和示范引导作用。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应对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快速增长带来的办案压力,依法办理行政复议1000余件,注重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功能,严格规范受理、审查、决定等程序,对违法或者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坚决予以撤销或者确认违法,有效倒逼审计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审计。2018年以来,审计署复议纠错率实现断崖式下降,从2016年、2017年的38%、19%,下降到5%以下。积极应对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立案便利、受案范围扩大带来的诉讼压力,依法应讼200余件,至今保持100%胜诉率。遇有复杂疑难案件,加强调查研判,邀请司法专家、外部法律顾问共同论证研究,妥善处置相关事项,有效防范潜在风险。 着眼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大力开展审计普法宣传教育 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署紧紧围绕服务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审计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审计能力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审计普法宣传教育,努力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突出普法宣传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审计署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审计署党组成员到审计署党校和审计干部教育学院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审计署党校和审计干部教育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印发《审计署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努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审计机关落地生根。通过署管媒体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全方位宣传、多角度报道、深层次解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转化为推动新时代审计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 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新修订审计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印发宣传提纲、举办视频培训班、组织编写释义,推动审计人员、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把握新修订审计法。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印发《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审计人员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促进知行合一。将依法审计纳入审计署党校课程体系,邀请专家学者讲授法治相关课程,组织审计署全体审计干部参加全国普法办举办的线上党内法规专项答题活动,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知识竞赛等普法活动,积极引导审计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升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审计能力。   审计署法规司党支部赴香山双清别墅开展主题党日 抓住“关键少数”,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将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观看法庭庭审录像等纳入审计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各类培训班培训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举行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持续提高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印发《审计署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审计署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整改检查、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等工作机会,与被审计单位加强沟通,向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尤其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宣传讲解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努力争得其理解、支持和配合,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履职尽责中全面推进审计法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法治建设之所以能够持续稳步推进,不断巩固提高,取得显著成绩,发挥重要作用,主要是坚持做到了以下几点: 始终坚持党对审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审计工作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最本质、最鲜明的特征。审计法治工作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法治建设取得的所有成绩,根本在于党的坚强领导。审计署党组高位推动,认真安排部署审计法治工作。署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审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审计法治工作。全国各级审计机关不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把党的领导切实落实到审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对标对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审计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主动对标对表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审计署党组关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谋划审计法治工作,做到思路清晰,方向正确,重点突出。大力推动各级审计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审计工作,不断开创新时代审计法治建设新局面。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在审计法修订过程中,向社会公众和300多家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充分吸收采纳,保证审计立法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有效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功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研,及时掌握地方审计机关依法审计情况,积极回应审计一线和基层审计人员新要求新期待,准确解答一线审计人员的制度疑惑,加快出台“小快灵”制度规定,满足依法审计工作需求。 始终坚持服务审计工作大局。坚持从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和推动审计法治建设。围绕服务审计工作这个中心,找准审计法治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影响依法审计的突出问题作为审计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发挥法治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顺利推动完成审计法修订工作,将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为审计机关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作用,提供坚实法律保障。适应审计实践发展,与时俱进,动态清理审计规章,不断完善审计各项业务制度,促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审计事业面临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也肩负着更加光荣的使命任务。审计法治工作者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审计署党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新时代审计工作中心任务,担当实干、勤勉尽责,奋力推进审计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绩,持续推动审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