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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12月25日)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计划》明确提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为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提供支撑。经过三年努力,粤港澳大湾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共商共建共享体制机制运作更加顺畅,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充分释放,市场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升,在全球范围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的能力明显增强,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居全球前列。

《计划》提出从市场、政务、法治、开放四个方面发力,营造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营造规范便捷、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营造公平公正、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营造循环畅通、合作共赢的开放环境。此外,还要深入实施“湾区通”工程,加快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具体包括,提升跨境通(4.280-0.05-1.15%)关便利度,稳步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跨境便利执业与行业标准共通,便利港澳居民来粤发展生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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