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债权人的角度看,集团公司贷款合并报表有以下6大缺陷
集团公司贷款合并报表的编制很复杂,普遍存在并表过程中有关科目抵销不干净的问题。很多企业编制的根本不是合并报表,而是类似汇总报表,造成资产或业绩虚增,而且未经抵消的项目往往很难发现。此外,当前对合并报表的监管很弱,合并损益也不构成税收部门的征税依据。这些问题都使合并报表的有用性大打折扣,并增加了利用合并报表进行决策的风险。
在集团公司贷款报表合并的过程中,不同业务板块以及不同性质的收入成本、利润被简单合并了。比如,产品销售收入、物业租金收入以及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是性质完全不同的收入,其成本构成也不一样,但在并表过程中均被合并成营业总收入和营业总成本,有时会导致融资总量与合并资产、收入、利润和现金流量的配比关系失真,相关指标之间的匹配关系扭曲。当前还有不少集团客户利用贸易业务虚增合并销售收入,掩盖主业的萎缩,粉饰业绩,这些行为往往会误导信贷决策。
集团公司贷款合并报表抵销了内部购销、关联往来及股权投资,看不到内部之间的债权债务及股权投资关系,看不到集团内部的发展不平衡及不同成员企业间的差异。
部分集团公司贷款客户在年度间随意变更合并范围,或通过并表范围内外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粉饰报表和操纵利润,此外,随意变更合并范围也导致集团年度间的数据不具有可比性。
如果集团公司贷款客户涉及的板块较多,则并表的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等指标没有任何经济含义。
多元化集团公司贷款客户各板块的商业模式和成长性不同,当前信贷调查和审查中经常以合并报表数据作为预测基数,以简单线性模式预测集团未来的收入及盈利状况,实际上并不可取。
银行债权人在使用集团公司贷款合并报表的过程中,还应重点关注以下6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