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企业在面对新的发展方向
或面临市场环境和内部管理方面的压力时
会选择注销或清算公司
那么如何在网上进行公司注销登记呢
本期给大家介绍一下
如何使用“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
进行公司注销
2.应登录“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发布清算组公告,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发布债权人公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北京企业信用信息网将向社会免费公示注销公告信息,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公告期为 45 个自然日,个人独资企业公告期为60个自然日。
3.有分公司的,还应先行办理分公司的注销手续。
4.存在对外投资情况应先行处理股权相关事宜。
特别注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主体不适用于简易注销:
(一)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
(二)存在股权(财产份额)被冻结、出质或者动产抵押,或者对其他市场主体存在投资的;
(三)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正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
(四)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
(五)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六)不符合《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您选择了简易注销方式办理业务,点击简易注销的【进入办理】进入。
如您有任何公司注销登记的疑问,除可以在“e窗通”平台直接留言咨询外,还可以通过业务咨询、操作指导热线64668900,进行人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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