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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率先!“交房即发证”!

近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房产局、市税务局印发《合肥市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该通知要求在土地出让公告及出让合同中约定明确合肥市经营性住宅用地竞得企业须全面实行“交房即发证”,标志着合肥市在全省率先全面进入“交房即发证”时代。

“交房即发证”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支撑,创新业务流程,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房产、税务、银行等部门协同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和购房人作为申请主体共同参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增加合同备案同步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和“交房即发证”约束条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房前线上提交商品房转移登记申请和报税申请,指导购房人向政府监管的资金托管账户预交办证费用,不动产登记、税务等部门提前介入、并行处理、及时办结,从而实现交房当天即发证,实现了住权与产权同步。

这样一来,可以杜绝房地产开发企业挪用购房人办证费用情形的发生,切实保障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自2020年以来,合肥市陆续在凤曦府、庐阳森林公园、琥珀东华府、云峰花园等多个小区开展了“交房即发证”试点工作,得到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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