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作为全国唯一全境属于黄河流域的省份,素有“塞上江南”的美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亲临宁夏并发表重要讲话,擘画了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的宏伟蓝图,赋予了宁夏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时代使命。自2018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党委审计办”)在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研究谋划、沟通协调、服务保障、督察督办,努力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以高质量审计监督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保驾护航。
自治区党委审计办聚焦“集中统一”,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工作统筹,严格请示报告,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提请传达学习。推动自治区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为第一议题,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确保审计工作正确方向。定期组织集中学习。2021年以来,累计组织召开全区党委审计办主任会议、举办专题研讨班6次,组织全区审计系统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开展经验交流和专题研讨,推动学深悟透做实。有效促进经常性学习。编发学习手册,作为全区审计干部的案头书,加强日常学习,确保学以致用,提高履职能力。积极督促“一把手”学习。通过党校专题讲座、审计进点会宣讲等,促进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巩固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健全党委审计委员会会议议题储备机制。将审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等列为固定事项,将审议出台审计领域重要制度、听取专项工作汇报等作为机动事项,丰富议题设置,提高会议质量。健全重要文稿报送机制。按照计划总结、审计结果、制度信息等分类,并明确主要内容、办理流程和报送要求,确保报送工作规范有序、运转顺畅。健全党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党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会议和联络员制度,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议定事项的落实。健全重大事项督察督办机制。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等6项内容纳入督察督办范围。2021年以来,已组织开展巩固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专项督察4次,有力推动重大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协助做好向中央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工作。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严格执行《省级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2021年以来,向中央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报告报备重要工作情况、重要审计报告、重要审计制度等35件,做到行动迅速、规范性强、差错率低,受到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局通报表扬。认真做好向本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工作。坚持重要事项首先向本级党委审计委员会报告,2021年以来,向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报送各类请示、报告、信息等41件,其中20件得到自治区领导肯定性批示。
不断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加强对市、县(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提请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出台《关于加强自治区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县(区)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等制度。建立“一周一提醒、一月一简报、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汇报”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市、县(区)重点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综合分析研判,通过业务培训、信息交流、督察督办等方式,推动做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年度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整改报告等重点工作,提高整体工作能力。
自治区党委审计办聚焦“全面覆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各项安排部署,紧扣中央和自治区中心工作,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推动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
沟通协调,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认真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起草并提请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明确审计机关应当对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一级预算单位每年审计,对其他审计对象一般5年轮审一遍,提出政策跟踪、财政金融、扶贫民生、资源环境、经济责任等八个方面重点审计任务。组织全区审计机关,通过数据采集、数据整理、数据分析、疑点核查,连续三年对2083个一级预算单位实现审计全覆盖。
立足长远,研究提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自治区党委审计办牵头成立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起草组,根据《“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宁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立足自身实际,坚持守正创新,从审计工作发展环境和面临形势、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研究提出《“十四五”宁夏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并经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聚焦重点,系统谋划年度审计项目。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科学安排年度审计项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正确把握审计全覆盖与突出重点的关系,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找准审计发力点,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风险隐患、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政府投资等领域审计力度,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强化审计组织管理,采用融合式、“1+N”等审计项目组织方式,最大限度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统筹调配审计资源,统一组织全区审计力量对重大事项开展审计。
依法履职,着力提升审计监督效能。近三年来,紧紧围绕“六稳”“六保”,三大攻坚战,自治区“六权”(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用能权、碳排放权)改革,实施居民收入、移民致富、教育质量、健康水平、文明素养、城乡面貌“六大提升行动”等中央和自治区重点工作加强审计监督,共组织实施预算执行、政策跟踪、经济责任、资源环境、国资国企等各类审计项目112个,查出管理不规范及违规资金258亿元,促进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完善制度314项,统筹盘活、加快拨付资金59亿元,加快实施项目213个,为促进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自治区党委审计办聚焦“权威高效”,不断加强研究谋划,推进审计理念、思路、方法创新,抓实抓好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做实研究型审计。在自治区审计系统组织开展“研究型审计推进年”活动,将研究型审计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提出增强审计项目计划科学性、做好审前研究等8个方面24项具体任务,逐一细化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通过探索试点审计,建立完善审计对象数据库、审计项目库和政策法规库,做实做细审计实施方案,通过组织开展审计项目后评估、归纳提炼审计模型等,切实做到有“研”在先、以“研”促审,不断提高审计质效。近三年来,全区有5个审计项目被评为全国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
深化“一盘棋”审计。推动横向协作,与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联合出台相关意见,促进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上下联动,实现上下级审计机关审计计划和审计项目有效衔接与成果共享,提高审计效率。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促进加强内部风险防控,有效运用内部审计成果,实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优势互补,消除监督盲区。规范聘请社会审计人员,有效调动社会审计力量,积极发挥社会审计作用。
强化大数据审计。坚持向科技要出路、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稳步推进“金审工程”三期建设。不断规范与完善数据采集和定期报送机制,着力培养大数据审计人才,提高大数据审计能力,推广运用数字化审计模式。2021年,依托大数据分析平台,配合自治区纪委监委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完善开发分析模型52个,移交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线索及辅助数据2833件,已核实的266件问题线索查实率达52.6%。2022年,推动大数据分析向国有产权、土地矿产等领域拓展,截至2022年7月底,已移送问题线索及辅助数据1506件。
自治区党委审计办聚焦做好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压实整改责任,提升整改成效。
着力完善制度机制。把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摆在突出位置。2019年,提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完善审计整改督察、会商、联动、问责、公告、考核6项机制。2022年,提请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健全审计整改工作领导、监督和落实机制,夯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单位。
着力推动问题整改。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建立完善审计整改台账。组织自治区审计机关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各级审计机关审计查出问题,针对2212个审计项目查出的15646个问题,建立完善整改台账,动态更新整改情况,实行整改销号制度。深入开展审计整改专项督察。自2021年起,对中央和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开展专项督察,全面检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审计建议落实情况,及时通报整改情况,推动真实完整合规整改。着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认真研究梳理审计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提请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专题研究解决政策性粮食储备管理相关政策落实审计等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提请自治区召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推进会,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新官要理旧账”。
着力增强整改合力。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作,形成整改合力。联合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巡视办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改革效能有力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实施意见》,提出3个方面15项工作措施,将审计移交重要事项和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日常监督及各类调研、督导、督查及“回头看”工作“必谈”“必听”“必核”内容,健全审计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召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反馈会,提出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联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召开相关领域审计整改推进会,强化监督管理,推动问题整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自治区党委审计办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发挥作用,努力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