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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责使命 服务工作大局 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护航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作为边疆民族地区,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担负着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深情牵挂内蒙古各族人民,高度重视内蒙古各项事业发展,对内蒙古工作提出重大政治要求、赋予重大政治责任。

2018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组建,全面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党委审计办”)作为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事机构,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把准职责定位,积极担当作为,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战略定位推动实施审计工作,为内蒙古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坚实的审计监督保障。

树牢政治机关意识

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实践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和落实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强化政治引领。在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自治区党委审计办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中央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召开后,第一时间向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全力做好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会议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通过召开全区会议、集中培训等方式,推动各级审计机关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政治导向、政治要求体现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加强研究谋划。坚持系统思维,既抓当前又谋长远,立足新时代审计工作使命任务,聚焦“十四五”目标任务,研究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经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由自治区党委审计办和审计厅联合印发实施。

精准研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紧紧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聚焦实现“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目标,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目标任务,在和中长期规划有机衔接的基础上确定审计项目计划,经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实施。

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研究制定中央审计委员会和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议定事项督办台账制度和盟市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细化各类重大事项清单,加大重大事项督办力度,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顺畅高效。2021年,自治区党委审计办向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重要文稿14件,向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报送重要审计报告、重大事项26件,其中11件得到自治区主要领导批示。

发挥监督合力。提请制定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相关机制,加强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指导盟市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抓好审计领域重大工作推进落实,发挥审计监督合力。自治区党委审计办联合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有关规范巡视和审计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文件,进一步推动巡视监督与审计监督融合贯通、互补互促。

强化对盟市审计机关的领导和指导。在认真梳理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方式、内容的基础上,每年年初组织全区盟市审计机关向自治区审计厅述职,由审计厅主要领导进行点评,推动盟市审计机关扬长补短、善作善成。制订盟市审计机关述职测评工作实施方案,实行审计厅领导包联排名靠后盟市制度,促进全区审计机关严格依法履职尽责。

加大督察督办力度。建立督察督办制度,定期调度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领导批示指示落实情况,对重要情况和问题进行督办,对调度督办情况向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做专题报告,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此举得到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充分肯定。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推动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自治区党委审计办、自治区审计厅坚持全区审计工作“一盘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聚焦重大政策落实加强审计监督。围绕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推动“六稳”“六保”、财政金融支持、减税降费精准直达等任务落实实施审计,加大对“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以及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项目、资金审计力度,对政策落实情况实施全流程、全链条跟踪监督,着力揭示不良苗头和有害倾向,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聚焦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加强审计监督。经济欠发达是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区情,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政府偿债压力,各级财政收支矛盾更趋紧张。持续加大对预算执行、重大投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检查财政支出强度和进度、各地区各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重点关注地方专项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持续加强跟踪监督,推动专项债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让政策早发力、早见效,带动更多社会投资,及早形成更多实物量。

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审计监督。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密切跟踪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揭示和防范风险隐患,推动提高债务风险管控能力。密切关注地方金融机构运营、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新情况、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地方金融企业服务回归本源、优化布局、规范发展。密切关注种质资源、耕地保护和重要农畜产品安全稳产等情况,助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密切关注森林、草原、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开发利用情况,全力维护生态安全。

聚焦民生改善加强审计监督。把看好和推动用好民生资金作为审计最大为民情怀,持续加强对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密切关注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加大对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力度,看护好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加大对稳就业、保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力度,推动政策红利真正惠及企业和群众。加强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涉农涉牧资金的审计监督,推动补齐短板,增进民生福祉。

聚焦规范权力运行和反腐倡廉加强审计监督。近年来,自治区审计机关发挥审计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全区煤炭资源领域、人防系统、供销合作社系统等专项整治工作,有力促进了权力规范运行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各级审计机关持续发挥反腐“尖兵”和“利剑”作用,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严肃揭示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推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勤勉尽责。贯通多类监督,及时把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处理。深度参与党委(党组)巡视巡察工作,深挖彻查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助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压紧压实责任

强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自治区党委审计办切实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交付的重大政治任务,重点围绕跟踪督促检查责任,按照“全面、精准、督办、严格、约谈、报告”要求,加强对审计整改全过程监督,做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以更高政治站位部署审计整改。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维护审计权威的政治高度,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领导组织召开审计整改动员部署会,多次对审计报告作出指示批示并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相结合,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作,增强整改合力。

以更完善的责任制度体系深化审计整改。出台有关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从压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增强审计整改工作实效、强化审计整改结果运用三方面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印发有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工作具体办法,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时限确认和移送问题办理进度定期通报及办结时限确认和机制等,促进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以更有力的跟踪检查措施狠抓审计整改。自治区党委审计办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不断强化跟踪检查责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时限,实行对账销号制度。通过建立双向联络沟通机制、实地检查整改效果、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印发整改督办函等措施,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将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贯穿审计全过程,坚持边审边促、边审边改、边审边建,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及时整改。

以更强的多方合力推动审计整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针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制订跟踪监督工作方案,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监督。自治区党委巡视办、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分别将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巡视、督查内容予以关注,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整改工作格局,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以更实的结果运用强化整改效果。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有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且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未及时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并造成不良后果、整改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较差、未按要求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的单位,进行约谈和追责问责。

为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自治区审计厅对2018年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组建以来审计查出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整改”。经过集体研判、集中攻坚,截至2022年5月底,自2018年以来未完成整改的925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坚持守正创新

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加强干部培养。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出台关于开展关心关爱审计干部行动的实施意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促进优化工作环境和成长条件。出台持续提升审计干部高素质专业化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培养选树新时代“能查、能说、能写”优秀审计干部实施方案等制度,推动提高审计干部专业胜任能力;制定实施亮晒成绩单实施办法,设立机关荣誉墙,建立价值创造和业绩荣誉体系,促进干部担当作为。

做实研究型审计。制定关于开展研究型审计实施意见,将“凡审计必研究、无研究不审计”理念贯穿审计全过程;以处室为依托,深入推进经常性研究制度,不断提高审计研究成果质量;创新审计对象研究方式,建立每半年报送审计业务领域动态分析制度;开展研究型审计案例征集活动、创办《研究型审计》专刊,总结提炼研究型审计经验成果;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加大审计信息、审计专报、审计要情报送力度,为自治区党委开展“待批项目、闲置土地、沉淀资金、‘半拉子’工程、开发区建设”等“五个大起底”行动提供决策参考。

加强质量控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审计业务流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创建优秀审计项目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推行审计项目评选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报送的两个审计项目分别被审计署评为全国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一等奖和三等奖,全区三级审计机关23个审计项目被评为自治区审计厅优秀审计项目。

加强上下联动。加大与审计署各司局和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员办事处、驻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沟通协作力度,采取融合式、嵌入式、“1+N”等审计组织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信息共享,强化成果运用,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

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内蒙古自治区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贡献审计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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