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二是,名单本质上偏黑名单属性,名单内的城投发债仅限于借新还旧,新增融资被戴上“紧箍咒”,这解释了为什么没有任何一家城投对外透露自身被列入名单。
反观名单外的主体,发债权限相对更多,发审程序也更复杂;
三是,名单推出的核心目的是锁定城投涉隐主体,允许其针对存量债务进行借新还旧,为债务风险的化解争取时间和空间,同时严禁新增债券融资,切实阻断其通过发债新增隐债的路径;
四是,实施名单制的合理性毋庸置疑,但执行层面还有待进一步明确更多细节,以及时有效地消除开展业务时所面临的困惑;
五是,是否被纳入名单不能作为判断城投信用资质好坏的标准,被纳入名单不意味着自此拥有“免死金牌”,未被纳入名单也不意味着失去投资价值;六是,名单“借新还旧”的“旧”是指广义的有息债务,不仅限于债券,但实际操作中“借新还旧”的范围大概率会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而有所局限。
2.新形势下城投发债还能突破借新还旧吗?
根据本文对样本债券募集资金的梳理分析可知,现阶段城投发债想突破借新还旧,发行企业债、公司债或是更适合的选择。
较为可行的路径是以项目作为依托,而且项目本身一定要符合政策导向并有能力在运营期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创造可观的运营收益。
从投向的角度来看,未必局限于乡村振兴、绿色低碳、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可根据政策发力方向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但必须坚守的底线是不能造成隐债新增。
此外,突破借新还旧的城投呈现出较强的“非典型性”,提示城投应加大转型力度,提高自身业务的多元化水平,降低收入对传统城建业务的依赖。
3.城投后续之路该怎么走?
在实施名单制的背景下,城投(尤其是名单外)要尽快改变过度依赖政府信用的发展理念和生存模式,应认真且深入地思考自身的转型方向以及为推动转型要付诸哪些行动,持续增强自身在经营、投资等活动中创造收益和现金流的能力。唯有如此,才有望打开新局面,取得富有活力的长远健康发展。”
具体来看,一券难求的行情客观上强化了“城投信仰”,催生两种情绪:“不能不信”和“想要去信”,但弱区域在经济、财政、债务等方面并未有实质性改善的现实又令市场“不太敢信”。鉴于此,本文将对政策传闻进行深入剖解,以理清当前城投债所面临的外部形势尤其是监管趋势,并最终为城投公司和投资者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