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代办社保”藏暗刀 当心中了骗子招

“眼看就要到法定退休年龄了,但社保缴费年限不足,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且退休以后也不想给子女增加负担。”

“大爷,别慌,我有’熟人门路’,可以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代办补缴养老保险,放心的把‘补缴款’交给我就是了。”

是不是心动了?

甚至已经着手准备转账汇款了?

针对老年群体的诈骗犯罪

不法分子“屡出奇招”

诱骗老年人踏入诈骗“陷阱”

今天大家来看看

代办社会保险诈骗

 
2017年11月至2018年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靳某某以能给被害人刘某某妻子办理社保为由,在被害人家中分三次以打点领导为由收取刘某某共计数万元现金,但均用于自己日常开销。未能给其办理社保。
承办检察官通过提审嫌疑人靳某某,进行释法说理,嫌疑人放弃侥幸心理,充分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真诚认罪悔罪,主动提出让家属代其退赃。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被告人靳某某认罪认罚且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最终靳某某受到了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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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防骗提醒:

老年人办理各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应到有关部门、官方网站、街道社区、村委会等咨询了解具体政策,到相关部门的办事窗口、平台依法依规办理,不要相信可以补缴为由代办养老保险缴费业务。
所以老年朋友们

切莫抱着投机取巧的侥幸心理

不要轻信他人的蛊惑

去“找关系”“走后门”

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使自己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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