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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8, 2023

以案说法,促进税法遵从,提前做好财税合规,税务规范

财税合规是指企业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等方面的合规性。企业应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纳税义务、会计义务和报告义务,避免出现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财务合规是企业在会计准则、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审计等方面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企业应该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进行会计处理、编制财务报表,并接受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的检查,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税务合规是企业在税收方面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企业应该按规定报税、缴税、申报,避免出现税收违规行为,确保纳税义务的履行,避免出现税务风险和经济损失。 财税合规对于企业的经营发展和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合规经营可以减少企业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其次,合规经营可以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度,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最后,合规经营可以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稽查案例(一):        2023年11月1日网络消息,西藏忠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税收管理,被国家税务总局日喀则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予以罚款6590元。 据公告内容,西藏忠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逾期申报2021年4月至2023年8月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解除非正常户,予以罚款6590元。 西藏忠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构成了违反税收管理的违规行为。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日喀则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罚。 稽查案例(二): 2023年10月31日消息,绥芬河远东万达木业有限公司因偷税,被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稽查局罚款54.32万元。 据公告内容,2017年2月22日,绥芬河远东万达木业有限公司从绥芬河市东旭经贸有限公司共取得6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4,628,342.53元。经检查发现,该公司与绥芬河市东旭经贸有限公司之间有明显的资金回流。该公司将从绥芬河市东旭经贸有限公司取得的虚开发票已用于进项抵扣,应调整转出并补缴增值税。2022年6月该公司取得申请的留抵退税1,099,107.60元,经计算该公司2022年6月使用虚开发票申请留抵退税额为543,201.64元,故该公司应补缴多退留抵税额543,201.64元,且2022年6月该公司还少申报缴纳增值税25,379.77元。 绥芬河远东万达木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构成了偷税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对该公司处少缴的税款一倍的罚款,罚款金额543,201.64元。 稽查案例(三): 云南省保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违规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偷税案件。云南省保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保山星芭莎商贸有限公司违规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偷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在账簿上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违规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少缴增值税等税费108.89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25.90万元。保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法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七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同时,加强对各类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企业的税费服务和税收监管,护航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 稽查案例(三): 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骗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案件。青海省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指导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青海青美生物资源研究开发有限公司骗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利用虚假交易虚开发票、虚构研发项目等手段,虚增研发费用260.91万元,骗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11.22万元,合计虚增费用472.13万元。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稽查局依法调减该公司虚增的研发费用及加计扣除金额,并拟将该案虚开发票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法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七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虚开发票、偷逃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同时,加强对各类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企业的税费服务和税收监管,护航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 稽查案例(四): 上海市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一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为确保出口退税政策落实到位,助力稳外贸促发展,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指导上海市税务部门与上海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合依法查办一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骗税团伙利用上海兰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桦润贸易有限公司2家出口企业,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报关单据、制造收汇假象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上海市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骗取出口退税1009.64万元,查补其他税款2956.48万元。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金某某等7人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等,分别被判处3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合计1230万元。上海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法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七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护航出口退税政策措施落准落好。 稽查案例(五):       安徽省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查处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前期,安徽省合肥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合肥市某保险营销人员石振志未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经查,纳税人石振志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多次提醒督促,石振志仍未办理汇算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对石振志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95万元。日前,税务部门已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石振志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合肥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纳税人,请检查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会对纳税人进行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并通过电子、书面等方式向其发送税务文书,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 稽查案例(六): 湖南省株洲市税务部门对一起涉税中介机构违规发布涉税虚假宣传信息进行处理。近期,湖南省株洲市税务局根据互联网数据监测线索,对湖南佳思通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涉税虚假宣传信息进行查处。经查,该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视频,讲授“将老板私人加油费在公司成本列支”“同一老板开设多家市场主体,降低企业所得税和社保费用”等涉税虚假宣传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误导社会公众。株洲市税务局联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检查,责令其停止发布虚假宣传信息,并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暂停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将该公司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予以降级,扣减其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株洲市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常态化开展规范管理工作,严肃查处涉税中介违规行为,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稽查案例(七): 2023年10月27日消息,楚雄晟宏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规定保管发票,丢失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被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处以罚款250元。据公告内容,此公司丢失的是《2008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无金额限制版)》5份,发票代码:5300162320,发票号码:07096764,07096767-0709677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司提供的证据包括发票丢失情况说明和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楚雄晟宏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构成了未按规定保存发票的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决定对其处以250元的罚款。 稽查案例(八): 2023年10月27日消息,拉萨泰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2023年7月-9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未申报(非正常户),被国家税务总局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根据法律规定结合违法事实处罚6000元。据公告内容,拉萨泰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在2023年7月至9月期间,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未申报,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拉萨泰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构成了违反税收管理的违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和违法事实,国家税务总局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对其处以6000元的罚款。 稽查案例(九): 四川省眉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通过多种手段隐匿销售收入的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该加油站通过收取现金存入员工个人银行账户、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结算款转入个人银行账户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702.27万元,少缴增值税等税费110.82万元。眉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及滞纳金并处以0.5倍罚款,共计223.6万元。眉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决依法严查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相关企业和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稽查案例(十): 2023年11月1日消息,日喀则市铭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因违反税收管理,被国家税务总局日喀则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予以罚款7800元。据公告内容,日喀则市铭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纳税人恢复登记逾期申报2021年10月至2023年9月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因此被予以罚款7800元。日喀则市铭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构成了违反税收管理的违规行为。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日喀则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罚。 稽查案例(十一): 2023年10月27日消息,普洱展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少缴增值税,被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罚款181,335.46元。公告内容,普洱展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存在在账上不列少列收入、未按规定进行增值税申报的问题,少缴增值税税款302,225.77元。经过检查组的详细计算,该公司应补缴的增值税金额为243,900.5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035.76元,企业所得税44,289.48元。因此,税务机关对其偷税少缴税款的行为处以0.6倍的罚款,即罚款181,335.46元。普洱展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西南区域处罚裁量权》37项“偷税”第二党的规定,构成了偷税违规行为。虽然该公司在检查、调查期间积极配合,但未主动补缴税款,因此被处以罚款。 稽查案例(十二): 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姚振宇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近期,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精准分析,发现网络主播姚振宇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经查,姚振宇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从事直播取得收入,通过虚假申报手段偷逃个人所得税236.3万元,少缴其他税费1.18万元。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姚振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45.8万元。近日,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姚振宇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依法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依托税收大数据分析,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按照“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的“五步工作法”进行处置,不断提升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税法遵从度,促进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稽查案例(十三):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警税联合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件。为规范出口退税政策落实,助力稳外贸促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税务、公安部门联合依法查处那坡县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冯某某团伙利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那坡县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向自己控制的6户外贸出口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采用虚构出口业务、虚假收汇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3660.92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主犯冯某某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实行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668万元;责令冯某某向税务机关退回骗取出口退税款。团伙成员吕某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六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护航出口退税政策措施落准落好。 稽查案例(十四): 贵州省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近期,贵州省税务局稽查局指导铜仁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不同线索比对分析,依法查处了贵州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减少销项税额,骗取留抵退税95.33万元。铜仁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追缴该公司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1倍罚款。贵州省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六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虚增进项税额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 稽查案例(十五): 福建省古田县税务部门对一起涉税中介机构违规发布涉税虚假广告信息进行处理。近期,福建省古田县税务局根据互联网数据监测线索,对古田金管家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涉税虚假广告信息进行处理。经查,该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税”等涉税虚假广告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招揽业务。古田县税务局联合当地网信、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约谈,责令其删除虚假广告信息、及时消除影响,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暂停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将该公司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予以降级,扣减其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常态化开展规范管理工作,严肃查处涉税中介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稽查案例(十六): 长沙市嘉信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某某违法违规案。王某某,长沙市嘉信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辰昱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19户税务代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王某某为承揽税务代理业务,向国家工作人员李某某(另案处理)进行利益输送,并利用李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和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伙同李某某共同收受某置业有限公司好处费,帮助其少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经查,王某某实际控制的12户税务代理机构存在涉嫌虚开发票、虚假申报、偷税等税收违法行为,涉及补税罚款399万元。2022年11月,王某某因犯行贿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王某某的行为严重损害税务师行业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湖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等规定,取消该所单位会员资格,取消王某某个人会员资格。 稽查案例(十七): 辽宁嘉和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钱某某违法违规案。钱某某,辽宁嘉和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12月中旬,钱某某受某公司负责人齐某委托,通过国家工作人员苏某某(另案处理)帮助斡旋违规办理有关涉税事宜,共同收取现金人民币100万元。2019年12月30日、31日,钱某某、苏某某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涉案赃款被依法收缴。此案中,钱某某与苏某某事前通谋,利用苏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和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是一起典型的收取企业贿赂并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为他人“铲事儿”的违法违规案例。钱某某因犯受贿罪,于2021年2月28日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辽宁嘉和税务师事务所于2020年3月被辽宁税协注销单位会员资格,2022年4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销其市场主体登记,辽宁省税务局注销其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辽宁税协根据《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22年9月免去钱某某省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理事,取消钱某某个人会员资格,并在全省税务师行业内进行了通报。 稽查案例(十八): 安徽省某涉税中介人员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案。2021年,安徽省安庆市警税联合行动,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涉税中介人员丁某某通过提供财务记账服务、编造财务数据资料等方式,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直接设立或帮助相关空壳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巨大。目前,丁某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被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同时,主管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将丁某某及其为法人代表的涉税中介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虽然只是少数税务师事务所和不法人员的行为,但性质恶劣,损害了税务师行业的形象,影响了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扰乱了税收秩序和经济秩序。中税协将认真履行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的职责,坚决清除败坏行业声誉、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的“害群之马”,坚定维护广大守法合规经营的税务师事务所和诚信执业人员的合法利益,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推动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关于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的公告 公告2020年第7号 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申报负担,按照《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48号)要求,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决定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2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可通过安徽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二、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期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的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缴税,纳税人应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三、本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18年第7号)发布的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烟叶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18年第39号)发布的烟叶税纳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5号)发布的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0号)发布的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的公告》(2019年第32号)发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14号)发布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不再使用。

还在为如何报税烦恼吗?

纳税、退税实用常识  税号的申请  在澳洲,不管是工作还是留学,你都应该尽快申请个人税号(简称:TFN)   财政年度日期计算(又称:Financial Year)  很多人对财年的第一理解就是01月01日到12月31日,其实是不对的。澳洲财年的计算日期是:每年的07月01日到来年的06月30日。   每年报税季是在什么时候  自行递交报税表格的话是在当年的10月31日完成;  委托会计事务所报税的情况下则可到次年的05月15日完成。   主要税种  所得税; 消费税。   报税材料的准备  报税文件资料有很多项,主要包括:  去年的税务支出;  工资收入;  其他所有收入记录(如:股票,基金、虚拟币、房屋出租所收入的租金);  所有和收入有关的支出凭证(收据、发票、账单、私人医保编号、配偶和孩子的收支文件等); 

分公司在季度报税时是否需要填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问题描述 参与汇总分摊企业所得税的分公司,季度报税时需要填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吗? 专家回复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即:汇总纳税企业预缴申报时,总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和企业当期财务报表外,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和各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省内跨市、县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管注意当地规定。比如《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市、县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明确,省内汇总纳税企业预缴申报时,分支机构报送的材料有:(1)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2)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各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原则上只需要报送一次。 涉及市内跨县(市)、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也应注意当地规定。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关于市内跨县(市)、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明确,对于市内跨县(市)、区经营设立总分支机构的一般企业,由总机构在辖区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不进行企业所得税税种登记,不实行就地预缴,也不进行汇算清缴。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分支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证明。全国经营的跨省汇总纳税企业和省内经营的跨市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57号公告和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2013年第12号公告等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详情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第九条  汇总纳税企业预缴申报时,总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和企业当期财务报表外,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和各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各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原则上只需要报送一次。  

合肥刚刚明确!全面实行!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房前线上提交商品房转移登记申请和报税申请,指导购房人向政府监管的资金托管账户预交办证费用,不动产登记、税务等部门提前介入、并行处理、及时办结,从而实现交房当天即发证,实现了住权与产权同步。 近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房产局、市税务局印发《合肥市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该通知要求在土地出让公告及出让合同中约定明确合肥市经营性住宅用地竞得企业须全面实行“交房即发证”,标志着合肥市在全省率先全面进入“交房即发证”时代。 “交房即发证”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支撑,创新业务流程,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房产、税务、银行等部门协同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和购房人作为申请主体共同参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增加合同备案同步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和“交房即发证”约束条款。 这样一来,可以杜绝房地产开发企业挪用购房人办证费用情形的发生,切实保障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自2020年以来,合肥市陆续在凤曦府、庐阳森林公园、琥珀东华府、云峰花园等多个小区开展了“交房即发证”试点工作,得到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的一致好评。

报税不是申报纳税,这8项税务工作不能“任性”!

一 不管有没有生意,都需要进行申报 有的纳税人认为有生意时要填报申报表,而没有生意或是不达起征点就无需申报了。非也非也,按时、如实申报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也是了解纳税人经济活动情况,掌握和分析税源变化情况的主要途径。如纳税人不申报,依照征管法,税务机关可对纳税人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报税不是申报纳税,每月操作不可忘 报税是报送税控装置或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数据,未按期报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 企业规模虽然小也能申请“一般人”,申请成功不能取消 规模小的企业并不等同于税收上的“小规模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即使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只要具备会计核算健全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两个条件,经过申请,也可以获得一般纳税人资格,也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四 发票需仔细保管,丢失发票要罚款 向税务机关领用发票免收工本费,可丢失发票却是要罚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否则情节严重的,被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如果不慎将发票丢失,应于发现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以争取从轻处罚。 五 购买虚假生意的发票属违法,达到一定标准要坐牢 发票开具要建立在发生真实业务的基础上,如果没有发生真实的业务,千万不要购买进项发票用于抵扣。 目前国税局的“金三系统”功能强大,发票电子底账全方位采集、查验、对比,一张发票都跑不了,当初抵了多少就得补交多少税,还有滞纳金和罚款,严重的要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得不偿失。 六 关门不能一走了之,“任性”后果很严重 经营不善,做不下去了,觉得反正也没欠过税,联系方式也改了,直接关门走人,不走正常的注销税务登记程序,也不再申报了。这种行为使不得,殊不知,擅自走逃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同时也会留下不良纳税信用等级,以后再注册或投资公司都会受到很大影响。同时,在非正常解除的环节,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人逾期未申报的时间长短处以万元以下罚款。 七 税务检查要出示,未出示可拒绝 依据《征管法》第五十九条和《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向您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您有权拒绝检查。 八 账簿调取有程序,移交税务要收据 按照《征管法》第八十六条内容,税务机关有权调取企业账簿,但必须出具相关手续,否则属于越权。调取账簿也有时限要求,调取当年账簿应在30天内归还,调取以前年度账簿应在3个月内归还。

2023年合肥市平安企业申报工作开始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平安企业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合经信民营〔2023〕9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合肥市平安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合肥市市域内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创建标准及名额 申报企业应符合《平安企业创建标准》(附件1)且无《合肥市平安企业创建负面清单》(附件2)所列情形,全市拟评定50家2023年度合肥市平安企业。 三、申报程序 2023年度合肥市平安企业申报实行线下申报,程序如下: (一)企业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申报企业对照《平安企业创建标准》,提交佐证材料(参考附件3),佐证材料按序装订成册。 (二)县区经信部门依据创建标准,会商政法、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信访等部门,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经实地核查(填报实地核查表,见附件4)后,将初审通过的企业行文推荐上报。 四、有关要求 1.县区经信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开展初审工作,初审推荐的企业创建得分不得低于70分,各县(市)区、开发区推荐企业数不超过10家; 2.请县区经信部门于12月2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行文、实地核查表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局民营经济发展处,逾期不再补报。

兴裕财务 ┃新注册公司没业务不用报税做账?工商,税务一个都不能少!

新老板们总是会被这样的问题困扰:公司刚注册,还没有营业、盈利,这就要开始记账报税了吗?手头太紧,公司还有很多需要钱的地方,能不能先不记账报税啊?或许有的还抱有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只是做一些小本生意,山高皇帝远,怎么可能查到自己呢?那您就错了!   01 做账是必须的! 做账是必须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领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日内要办理税务登记,当月建账。企业必须要有一名专业会计,根据原始的票据凭证,为企业做账。 报税也是必须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营业执照批下来后,首月建完账后,次月开始进行纳税申报。不管有没有赚钱,也不管有没有生意,每个月都要根据运营情况做账,然后根据账本向税务局做税务的申报。 02 不做账报税后果大大的! ☑ 不能贷款买房 ☑ 不能办移民 ☑ 不能领养老保险 ☑ 公司每年会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2万元 ☑ 企业欠税,法人会被禁止出境,无法购买飞机和火车票 ☑ 企业长期不报税,税务局将上门查账 ☑ 长期不报税,发票机被锁 ☑ 进入工商经营异常明了,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如:银行开户 、进驻商城等。  各位老板和财务人员,看了上面的内容分享,请大家一定不要报侥幸心理,认真谨慎对待工商和税务备案,及时做账。如果您对税务知识了解不多;如果您工作太忙没有精力管理公司税务,欢迎您向我们咨询,也欢迎您来到合肥兴裕财务,我们将为您提供全方位工商注册、代理记账、代理申报纳税、会计业务等咨询服务。我们立志给您高质量,最满意的服务。

合肥二手房过户交易手续有哪些?代办手续与费用多少?这里都有答案。

现如今,随着新房房价走高,不少刚需一族也都慢慢接受二手房了,毕竟二手房带装修配套好点,拿到房就能入住的。但通过中介交易,需要交一定的中介费,一般是按总房款的1.5—3%收取佣金,还有0.5%左右的的担保费和代办房地产登记、代办贷款等服务费。 例如合肥链家、德祐等贝壳体现的门店,他的手续费是成交价的2%,如果贷款买房会有0.5%的评估费(全款则没有此费用),3000元的代办过户费,以上是购买二手房所要缴纳的交易手续费用。另外,还会收卖房房东成交价1%手续费,虽然是房东出的,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其实最后这些费用都是购房者出的,所以购房者最终出在购房中介费上的总费用高达3.5%以上的,一套一百万的房子光中介费就有3.5万,200万的高达7万元的。很多刚需本身就缺钱特别是缺首付,这些都是要提前缴纳的。再加上买房本身还要交1%或1.5%的契税,如果没满两年,还有5.0%的营业税就更高的了,刚需购房者压力巨大,确实不容易。 把中介费摊到二手房的房价上,真不见得比新房划算。不少人感慨,要是知道二手房交易流程,自己去跑,不花中介费这笔冤枉钱就好了。或者能不能自己找的房源找中介代办过户或中介带看房后私自成交?但是中介帮忙过户要多少钱?叫中介帮忙办手续多少钱?二手房代办过户费多少?二手房代办服务内容?二手房交易代办靠谱的机构有哪些?这些问题肯定是很多购买二手房客户比较关心的问题的。 二手房代办过户流程及费用这些问题很多客户都不是很清楚。 我国的房产过户可以代办吗?房产过户要交哪些税?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有哪些?那么,二手房交易流程到底是怎样的?我们先来了解下。我们安徽合肥的为例,可能各个城市不一样。   首先,我们先到房产局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和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需要进行的具体操作如下:   1、买卖双方需要先谈好房子价格,然后去房产局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将双方的责任和各自支付的费用做出约定,之后还要在房产局核价。   2、卖方拿着《存量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房产证等证件去地税局报税,交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   3、办理资金托管。这需要买卖双方去房产局,买方将首付款存入房产局指定帐户。值得一提的是,你将来贷款的银行最好与首付款托管账户的银行相一致,这样将来贷款会容易一些。然后,给你的托管协议要收好,以后取款要用。合肥的资金是进行监管的,只要把首付款缴纳到政府监管的资金监管账户里面,等所有流程办完了,卖方才能拿到首付款的,所以代办没有任何资金上的风险的。   4、交纳契税,然后在房产局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这其间需要交登记费、手续费和印花税等诸多费用。 其次,做好以上工作后,我们需要办理房屋贷款。这里面需要做的工作同样很多:   1、 拿房产证去评估所做评估,这里需要去贷款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需要注意的是,买方最好提前了解好交易房屋大概评估价,以免贷款额度低,导致交易失败。   举个例子,房子协商卖价是140万,但预测评估才120万。按30%的首付款比例,银行只能按120万放贷84万。而买方按协商的140万交易价需要贷款98万,那么需要买方把中间的14万差价加到首付款里,贷款才能放下来。这就是提前了解交易房屋评估价的原因所在。   2、带身份证、婚姻证明、房产证、评估报告、存量房买卖合同、首付款的资金存入凭证、托管协议、收入证明以及其他银行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去办理按揭贷款,需要公积金贷款还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   3、去银行拿审批后的贷款合同,此后去房产局办理他项权证,然后把他权证交到银行,同时催促放款。   4、放款下来后,去银行拿一张贷款回执。   5、买卖双方凭托管协议、放款收据、房产证、身份证、首付款资金存入证明去房产局取款。然后,卖方凭这个支票去取款。 最后,就是买卖双方办理相关交接工作了。这里需要买卖双方去办理房屋、水电、气、宽带等的交接,买方记得把卖方的房产证给要来。紧接着,买方去办理房产证、落户等。如果不需要贷款,一次性结清房款,流程会简单很多。   到这里,一个完整的二手房交易流程就结束了。看起来,这里面的流程是非常繁琐的,如果是交给中介去做,会省心和安全一些。当然,要是我们时间充足,所有操作都是通过监管的方式进行,保证安全,跑下来一趟还是能省一笔可观的中介费的。但是这里面房屋风险审查,银行贷款,评估等如果没有丰富经验,是搞不定相关机构或者流程的,是有很多风险的。所以在合肥买二手房,可以自己看好房屋,然后找个中介代办,出一点中介代办费,这样既能把握风险,自己也省心省事,毕竟专业的事情还要交给专业人去办的。 我是做新房虽然不做二手房,但是也有认识的朋友做二手房的,我家有好几个亲戚看二手房就是找我帮助代办的。代办费用多少也是很多客户关心的,我找我朋友代办,他看情况,基本收一个点左右,其中如果还要帮助找房源带看,要稍微高点,如果自己看好了,房东认识或者是朋友,一个点不到就行的。合肥现在有外地人没有社保的情况下,住宅是有限购政策的,缺合肥社保或者不足一年的,也不用自己找单位去缴纳,也都可以代办的,非常方便快捷的。

这样报税,可以省好几万!

最近,相信很多小伙伴都收到了单位人力资源部的通知,请大家尽快登录个税app,预约2022年的年度个人报税。   报税的过程中可能会让大家产生一定困惑的,应该就是年终奖的计税方式了!目前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计税方法:可以并入综合所得,也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   大家别小看这两种计税方式,选不对,最终的计税结果可能大有不同。   一   “年终奖”所属时间怎么确定?   在税法上,个人所得税税款的所属期限,是按照“收付实现制”来判断的,简单来讲,去年的年终奖在今年年初才发,那这笔年终奖的税款所属期限就是今年。   举个例子,A公司于2022年12月发放2022年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那么,员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款所属期为2022年12月,A公司应于2023年1月,扣缴并申报员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A公司如果于2023年2月发放员工2022年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那么,税款所属期则为2023年2月,甲公司应于2023年3月,扣缴并申报员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   二   年终奖是否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税?   我们先来研究一下相关的税法规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以下简称“164号文件”)第一条,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注意,(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164号文件同时明确,居民个人取得年终奖,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简单来讲,我们在报税的时候,两种方式都选一遍,试算一下,哪种方案下补税的金额最少、或者说退税的金额最多,那哪种就更合适自己!   提醒一下,大家一定要提前在报税app上做好试算,因为每个纳税人每年只有一次机会选择是否将年终奖的计税方式,不小心直接点提交了,可能就无法撤回更改了!   三   到底哪种计税方法更划算?   说到戏肉了!   精算君大胆预测一下,保乎笔记的大部分读者,都应该选择“年终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这样会更划算,因为大家的收入都不低!   对于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也可以考虑选择将年终奖作为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然后再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扣除等后,可能就不用缴纳税款或者缴纳更少的税款了。   举例来说,李女士2022年全年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为20万元,公司在2023年1月向其发放2022年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12万元。在不考虑其他扣除情况下,邓女士如果选择将12万元的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算,则其2022年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0+120,000-60,000=260,000(元),查询《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适用2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6,920,则邓女士全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税额为:260,000×20%-16,920=35,080(元)。   邓女士如果单独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那么,邓女士应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即每月:120,000÷12=10,000(元),按照按月换算后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10,因此,邓女士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为:120,000×10%-210=11,790(元)。同时,邓女士2022年度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0-60,000=140,000(元),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520,则其综合所得对应的应纳税额为:140,000×10%-2,520=11,480(元)。综上所述,邓女士2021年全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11,480+11,790=23,270(元)。   搞清楚这个原理,大家就会理解,为什么对于中高收入人群,年终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可以更节税。   再次提醒,(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期待今年国务院新领导班子上台后,可以让这个政策进一步延期,或者直接明确下来。   四   年终奖发了以后,大家一般会怎么办?   精算君自己今年有两个想法,第一是偿还房贷,因为有一笔房贷利率实在是太高了。第二个想法还是做点长期储蓄,最合适的工具还是增额终身型产品。   这类产品应该如何选,推荐大家看这篇《2023年增额终身险,到底应该选哪款?(点击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