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经营的不是很好的时候,通常都会选择注销掉,以免会有更大的损失出现,但时常也会出现意外,例如公司的股东突然失联,这个时候,公司方面还可以选择继续注销吗?如果可以的,又该怎么去处理呢?
一、股东失联怎么注销公司
1、根据《企业注销指引》存在股东失联、不配合等问题。对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股东失联、不配合等情况难以注销的,经书面及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形成符合法律及章程规定表决比例的决议、成立清算组后,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2、持有公司表决权达到10%以上的股东,可以以公司经营严重困难为由,申请法院判决公司解散,然后再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3、如果股东失踪达到一定期限,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然后由近亲属代为保管股权或者由继承人继承股权,再办理公司注销。
二、公司股东失联该如何处理
1、公司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
2、公司其他股东可以协商变更股东,由该股东的继承人或者财产的管理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三、公司股东失联如何召开股东会
我国公司法规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通知方式: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尤其规模较小的,可以灵活采取口头、电话、书面方式, 但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制度比较严格。
四、股东大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