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类别注册商标的定义
多类别注册商标简单粗暴的讲就是注册的时候多选几个类别保护自己的商标,以免别人注册时抢占自己的市场,是一种事前的防御行为;虽然商标是种无形的资产,但能转为有形的资产,为企业带来无穷的经济效益。
一标多类注册的优势
1.注册申请文件少,降低申请时信息被填写的错误率
一标多类在申请时仅需要提交一份申请,使商标申请操作更加方便,而无需按照一标一类商标注册申请一样每个类别单独提交相关注册申请文件。一标多类申请在文件准备方面占有更加简洁方便的优势,同时亦能更好地降低申请及审查过程中相关申请信息被填写或者录入错误的可能性。
2.更好保证审理速度相同、标准一致
当申请人就同一个商标在不同类别上同时提交注册申请时,由于审查时的主客观原因,很难有相同的审理速度,而且商标申请实质审查阶段很大程度会被分配给不同审查员审理,而不同审查员的主观审查标准亦存在差异。因此,一标一类申请的审查结果,很难有一致的审查标准。
然而,上述不利情况,申请人却可以通过提交一标多类商标注册申请来避免。一标多类的商标申请会由同一审查员进行审查,以此避免上述因审查员主观审查标准存在差异而产生不同审查结果的情形,提高审查质量,并且保证审查进度的一致。
3.便于商标后期管理
商标局针对一标多类商标只发放一份商标证书,商标只有一个申请/注册号,方便申请人对商标及商标注册证的查询、保存及管理。而商标的注册日期相同,会使得商标所有人针对商标的续展日期管理会更为便捷,避免因为不同类别的商标注册日期不同而存在多个续展日期,从而错过个别类别商标续展日期的可能性。
此外,如果申请人对一标多类商标提交变更、续展、转让等申请时,一标多类商标仍然在申请文件准备方面占有更加简洁方便的优势。
举例:
“伊利”这个牌子相信大家都不陌生
一看到“伊利”
想起的肯定是牛奶
然而当年“伊利”这两个字
差点印在了马桶上
依据我国《商标法》第51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说明注册商标的保护是有限的。《商标法》的这一条规定,又界定了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一般的注册商标只在其所在的类别受到法律保护。
也就是相同的名字,用在不同的行业,是互不侵权的,举个例子:
假设某某公司有一个“小羊”商标,类别分别在34类(烟草),25类(服装)那么:只用在烟草行业和服装行业是受保护,其他行业不受保护;也就是别人将该公司的“小羊”商标,用在卖烟草或服装上,那就侵权!其他类别没有注册,同样的名称“小羊”用在食品或其他行业,那就不属于侵权该公司!所以建议需要注册多类,甚至45类全类保护!
同名多类或45类全类保护注册可以防止什么?
1、防止他人在自己今后可能进入的行业、商品上注册商标,自己“商标先占”。企业在发展之中,产品的链条也在发展。企业在注册商标之初,往往仅选择现有商品类别或者规划生产的商品类别进行注册。
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可能和预想的发展方向发生偏离,企业可能跨界发展到之前没有注册的商标领域。如果这时候发现相关商标已经被别人拥有了,企业将面临两难选择,一是自己多年来积攒在商标上的商誉不能传送到新商标,而且他人公司可能免费占有了自己原有商标的品牌价值贡献。所以,未雨绸缪非常重要。
2、防止他人在性质、用途存在冲突或者不良影响的商品种类上注册。符号是有信息传导功能的,所以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大家都要选择让人看得舒服的符号。同样,不同商品使用同一符号也会存在传导功能。如果您在奶制品类别中注册商标,然后有人用同一个名称在农药类别中注册,那么还有人敢喝吗?
商标权人无法阻止他人在其他类别的商品上注册商标,这确实是商标权人所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全类注册是最好的方法,可以防止这一现象的出现
3、是一种保护性投资行为,能够为企业多元化、集团化发展奠定基础。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可以转化为有形资产,为企业创造无穷的经济效益。等企业发展壮大了,商标有了知名度,就可以进行商标有偿许可或者转让,做特许加盟,还可以质押贷款,
实际上,企业从创业开始就需要做好商标布局工作。商标多类注册不仅仅是成熟企业才应该做的事情,刚起步企业也应该尽早纳入自己企业发展战略之中,商标多类保护是商标保护最基本的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