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时隔两日,中国证监会便就思美传媒(6.290, -0.40, -5.98%)(维权)(002712.SZ)“信口开河”一事立案,且浙江证监局向公司及董秘下发警示函。
11月29日晚,思美传媒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同时思美传媒也发布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内容包括此前在互动易回复决策过程、与抖音超市相关业务的具体情况等。
回顾此事,11月27日午间有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向思美传媒提问:“抖音上线了抖音超市,公司作为抖音的长期合作伙伴,是否有相关业务与抖音超市合作?”对此思美传媒回应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消息发出后,思美传媒11月27日股价由跌逾8%直线封死涨停板
仅仅过了几个小时,抖音电商官方出面辟谣。11月27日收盘后,抖音电商官方微博发布辟谣公告:“网传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此为不实消息。抖音超市业务为抖音电商自运营。”
随后,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回复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
11月28日-11月29日,思美传媒股价连续两日跌停,截至11月29日收盘仍有5.8万手卖单未能卖出。
那么,思美传媒与抖音超市合作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何?
在回复函中思美传媒表示,抖音电商相关声明所指的自运营是指抖音超市电商业务整体。抖音电商声明所称的代运营涉及抖音超市这个电子商务产品的方方面面,涵盖范围较广(包括店铺日常运营、产品运营、用户运营、流量运营、数据分析、电商相关技术服务等多个方面)。
思美传媒及其子公司仅参与和提供抖音超市某直播间的代理运营业务,抖音超市有权利寻找其他供应商提供与公司类似的直播间代理运营业务。抖音电商业务有很多销售渠道(包括短视频、直播间、抖音小店等),直播间销售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思美传媒认为,董秘回复时将“代运营”理解为了本主业内的代运营,即为客户提供直播间搭建、策划、播出、视频拍摄、创意规划等与直播间运营有关的服务,理解上限于公司主业,比较狭窄。对于第一个回复未能考虑到代运营可能涉及非广告传媒领域的内容,未能完整详细描述公司业务的实际状况。
值得注意的是,思美传媒与抖音超市的合作尚未正式签署书面协议。
思美传媒表示,公司与抖音超市合作从2023年9月开始,根据客户数据电文事实委托先行开展工作(暂未签署书面协议)。合作业务范畴为抖音超市某直播间的代理运营服务,即建立直播间,通过投流、直播等各类型销售手段,帮助抖音超市销售其货品,并赚取返佣。
思美传媒称直播间业务包括直播间搭建、策划、播出、视频拍摄、创意规划等与直播间运营有关的服务内容。抖音超市的品类和播出时长根据客户要求确定。公司部分参与直播间选品工作。
就本业务而言,思美传媒无重大投入,资金上投入主要是直播间设备投入和工作人员人工成本投入(上述投入并非专门针对抖音,也可能由于公司其他业务和客户)。本业务无技术研发相关开支,无市场开拓相关开支。截至目前,该业务全部为成本投入,暂未确认收入,预估月均收入占2022年思美传媒总收入低于0.3%,思美传媒在抖音超市直播间获得的毛利润规模占2022年思美传媒总毛利润规模低于0.5%,对公司业务影响较小。
2022年思美传媒实现营业总收入41.86亿元,以此测算,该业务月均收入约为1255万元。
思美传媒也因此事道歉:“公司因互动易回复表述不完整,引起投资者误解,导致股票大幅波动,在此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
同日,浙江证监局就此事对思美传媒、时任董秘李子木出具警示函。浙江证监局称,公司在答复投资者提问时,未准确、完整披露公司参与“抖音超市”业务的具体情况、对公司营业收入的影响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秘李子木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