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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绿色发展底色 打造生态文明高地 高质量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浙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萌发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2015年,审计署在包括浙江省湖州市在内的9个地区首次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浙江省审计厅也同步开展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积极探索土地、水和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内容和技术方法,探索应用评价指标体系对领导干部履责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出具了全省首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报告。七年来,浙江省审计机关在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持续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积极构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浙江模式”,既算“经济账”又算“生态账”,促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出台和完善生态文明相关政策制度,为浙江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添劲助力。

坚持政治首位,有力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覆盖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浙江省审计厅切实将政治首位意识贯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在先行先试、拓展深化中扎实推进审计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使命担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浙江省审计机关认真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先行先试的使命担当,推动形成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省“一盘棋”工作格局。截至2021年年底,全省审计机关共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520个,审计领导干部967名。

优化顶层设计,推进全面覆盖。以立法制规为引领,实现审计范围全域化、审计对象全类型、审计内容全口径,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覆盖。2015年,《浙江省审计条例》首次在地方性法规中列示了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进行审计的内容。2019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为全省常态化开展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支撑。2021年,《浙江省审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系统谋划了“十四五”时期重点工作,明确了高质量推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聚焦中心大局,找准工作方位。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确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方位。围绕重大政策、重要项目和资金,重点关注大气、土壤、水、固废、节能降耗等重点领域,结合区域主体功能定位、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开展审计,充分体现“时代味”“浙江味”。

坚持审事评人,有力促进领导干部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

通过科学精准评价、督促问题整改、促进结果运用,将审计“上半篇文章”和“下半篇文章”有机贯通,着力推动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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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浙江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毛子荣(右一)在湖州市南太湖新区长东片区项目建设现场调研

科学评价提升精度。坚持审评结合,以审定评,不断探索构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2019年,综合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资源利用、环境质量、环境治理等4大类24个指标和重大资源损毁或环境破坏事件发生情况,开展定性与定量评价。2021年,优化完善形成“3+2”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约束性指标和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等3大类及特定事项正反两方面进行量化评分。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省审计厅迅速在县级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中进行试用,积累评价经验,并结合浙江实际,探索构建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全系列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督促整改提升力度。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重大问题清单纳入全省“七张问题清单”,协同联动形成合力,推动落实整改。在全国率先出台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和规范重大审计问题整改程序、标准、责任,探索构建由党委审计办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单位牵头参与、各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的条块结合、网格化管理的审计整改责任体系和闭环管理机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问题整改,有力助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结果运用提升效度。与省委组织部共同开展会商研判,将审计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分析和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不断深化与纪委监委、公检法等部门工作对接,形成审前有重点、审中有共享、审后有反馈的协作模式。2017至2021年,全省审计机关向有关部门移送事项共142例。同时,不断更新资源环境审计发现共性问题清单,在列明问题表现形式、分析原因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坚持科技强审,有力推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质增效

近年来,浙江省审计厅充分研判数字化改革新形势,不断加强科技强审建设,深入推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高质量发展和审计监督现代化先行。

着力构建大数据审计平台体系。探索建立高效的数据协同工作平台,破解市县两级审计机关长期存在的大数据审计取数难、分析难困境。省审计厅逐步构建形成资源环境大数据审计“1314”体系,即通过构建1个大数据审计平台入口,建立数据资源库、方法分析库、成果运用库3个数据库,以1张需求清单实现供需对接,不断完善需求响应机制、数据汇集机制、方法分析机制、成果运用机制4项工作机制并有效运转,全面提高审计质效。

以数字赋能统筹审计组织管理。深化数字化改革中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组织模式创新,配合落实领导干部常态化“经济体检”应用建设,贯通“审计计划—实施—成果运用”全链条,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实现资源调配、工作方案、数据分析、调查了解、问题核查等统一。更新形成7方面26类审计技术方法,利用大数据分析精准筛查疑点数据,不断完善“数据分析+现场核查”数字化审计组织模式。

以技术应用夯实现场专业保障。推动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装备等在现场审计阶段的普及应用,与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开展战略合作,充分借助专业力量,聘请第三方专业协审人员,运用无人机航空摄影测量、高光谱成像等技术辅助人工外业核查,有效节省审计资源和成本,缩短现场实施时间,提高发现问题的全面性和精准性。

坚持协同贯通,有力提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其他监督融合的乘数效应

着力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同贯通,聚合各类监督的资源和优势,共同打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矩阵,贯通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新通道。

服务人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督。浙江省审计厅每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直接体现在省人大常委手机APP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块中。主动对接了解人大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督方面对审计工作的需求,积极配合人大做好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工作,并根据要求在审计报告中加大对资源利用管控、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问题的揭示力度。

建立与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协作机制。与省自然资源厅建立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协作机制,在制订项目计划、会诊疑难问题、研判定性定责、督办整改落实等方面,加强双方会商研判。共享审计及督察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阶段性、苗头性、普遍性问题信息。协同应用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集成和分析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加强成果运用,打通审计、自然资源督察整改“最后一公里”。

建立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与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签订内部审计协同机制,建立会商沟通、咨询指导、信息通报、成果利用和交流推广机制及联合培训制度。充分运用生态环境与林业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成果,通过“以审代训”的方式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实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内部审计监督效能的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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