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审计法治建设,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审计、保障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对于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审计署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审计法治建设围绕更好服务审计事业发展全局,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梯次衔接、纵深推进,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取得长足发展,逐步构建起完备的审计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审计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审计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审计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审计法规体系,为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署党组高度重视审计法治建设,坚持系统思维,加强顶层设计,突出重点部署,谋深做实审计法治工作,并以此为牵引,一体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审计,审计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持续增强。
全面加强党对审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审计署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审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审计法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审计工作总体规划,通过主持召开审计署党组会议、审计长会议、专题会议、专家论证会等,聚焦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为推进审计法治建设定主题、把方向,谋长远、提重点,使审计法治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阔步前进。健全完善由署党组成员牵头、各部门分工落实的审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制订审计署年度审计法治工作计划,对全署年度法治工作进行总体谋划和科学安排,全力推进、抓实抓好党中央交办的重要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将法治建设和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推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审计法治工作及时向署党组请示报告。
审计署举办新修订审计法视频培训班
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审计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审计法治建设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审计署坚持对标对表、细照笃行,先后印发《审计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法治审计机关建设进行系统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同时,通过年度审计法治工作计划,细化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强任务督察落实,进行中期评估,及时总结提高;按规定每年向党中央、国务院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在审计署门户网站和审计署政务微信刊载报告全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制定并全面实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和合同合法性审核办法,切实把好规范性文件的政治政策关、法律法规关、文风文字关,切实保障对外签订合同的合法性、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和法律风险的可控性,努力为审计署党组决策提供良好法律服务和保障,保证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责任明确。有序开展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印发《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审计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信访事项办理、重大合同审核、涉法涉诉案件处置等工作中,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参谋、智囊作用,切实防范法律风险。积极推进审计署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坚持权责法定、权责对应原则,以群众满意作为编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厘清部门“权”和“责”,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强化对审计权力的刚性约束。加大对地方审计法治工作的指导力度,通过实地调研、集中研讨、举办培训班、送教上门、答复咨询事项、以案释法等多形式多渠道,积极掌握地方审计机关审计法治工作开展情况,注意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指导,推动各地审计法治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署适应审计实践发展,聚焦审计实践需求,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补齐制度短板,切实增强审计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逐步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和国家审计法律规范体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推动审计法修订工作顺利完成。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修订被列入国家立法规划后,审计署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专班,在总结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并顺利完成审计法修订工作。修订过程中,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坚持以宪法为依据,坚持实践探索与制度规范相统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权责相符,使新修订审计法充分体现党中央确定的改革审计管理体制总体要求,有效破解制约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障碍。新修订审计法施行后,密切关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为下一步修订完善配套法规制度做好准备。
近年来,审计法治建设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出版《新修订审计法释义》、《国家审计指南》系列丛书和《审计常用定性表述及适用法规向导》丛书
推动党内审计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完备。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2014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对新时代审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做出新的部署。此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陆续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对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做出全面规划和部署,推动审计工作向纵深发展。
与时俱进推进审计规章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署围绕规范审计权力运行,本着“审计权力运行到哪一步,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一步”原则,大力加强审计规章制度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呈现出全面发力、纵深推进的特点。废止了《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等一批与审计工作不相适应的审计规章,修订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等重要审计规章,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审计机关查询单位和个人在金融机构账户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保障审计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为导向,以解决审计工作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密集出台加强和规范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审计现场管理、审计结果文书审核复核审理、审计业务信息管理、审计移送处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方面的业务管理制度,确保审计项目计划、实施、审理、报告、整改等各环节有序衔接、高效运转。同时,为适应机构改革要求,协调相关部门清理可能影响审计机关依法审计和审计独立性的规章制度85件,进一步改善审计工作法治环境。
稳步推进各专业领域审计指南和法规向导的制定完善工作。为强化审计实务指引,引导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规范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审计署坚持务实管用、以用为要,针对审计业务主要领域和审计业务主要环节,全面总结和深入挖掘审计实践有益经验,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审计指南和法规向导的制定修订工作。2018年以来,先后制定、修订了公共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商业银行审计、企业审计、财产保险公司审计等领域审计指南5部,以及财政部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情况、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教科文卫、乡村振兴、固定资产投资、社会保障资金、资源环境、国外贷援款项目、税收和非税收入、企业和证券期货等审计领域的法规向导11部,较好发挥了审计实务“工具书”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署始终把审计质量作为审计工作“生命线”,不断健全完善审计质量监控体系,通过审计业务质量检查、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等,织就严密的安全网,及时甄别和防范审计质量风险隐患,确保审计质量不掉线,将审计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审计署法规司赴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工作
不断加强和改进常态化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工作。审计署将持续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工作作为推动全国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提高制度执行力、构建审计工作全国“一盘棋”的重要抓手。十年来,审计署立足工作实践,不断加强和改进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工作。检查覆盖面持续扩大,除新疆、西藏等少数省份(自治区)外,基本完成两轮全覆盖检查。检查内容更加注重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更加关注重大和共性质量问题,加大对制度性问题揭示力度。检查结果通报力度不断加大,由“点对点”通报变为在全国审计系统范围内通报,警示和教育作用显著增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更加走实,要求严格对账销号,开展对照检查,组织本地区审计机关进行自查自纠。不断深化检查成果运用,开展下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述职、对下级审计机关年度考核等工作,均注意吸纳、运用审计业务质量检查成果。此外,自新修订审计法施行以来,在传统现场检查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日常检查工作,进一步拓展检查广度和深度。
注重发挥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激励和示范引导作用。在不断总结评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审计署持续改进评选办法,完善评选标准,优化评选流程,创新评选方式,始终坚持质量与成果并重,体现鲜明的政治导向和政策导向,公平公正评选优秀审计项目,获奖项目类型和覆盖面进一步拓宽,评选结果更具代表性,极大调动了各级审计机关创先争优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各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成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的提升。组织撰写获奖项目经验交流材料、编写典型案例,通过《审计工作通讯》推广、署管媒体宣传报道、培训会议交流发言等形式,充分发挥激励和示范引导作用。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应对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快速增长带来的办案压力,依法办理行政复议1000余件,注重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功能,严格规范受理、审查、决定等程序,对违法或者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坚决予以撤销或者确认违法,有效倒逼审计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审计。2018年以来,审计署复议纠错率实现断崖式下降,从2016年、2017年的38%、19%,下降到5%以下。积极应对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立案便利、受案范围扩大带来的诉讼压力,依法应讼200余件,至今保持100%胜诉率。遇有复杂疑难案件,加强调查研判,邀请司法专家、外部法律顾问共同论证研究,妥善处置相关事项,有效防范潜在风险。
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署紧紧围绕服务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审计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审计能力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审计普法宣传教育,努力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突出普法宣传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审计署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审计署党组成员到审计署党校和审计干部教育学院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审计署党校和审计干部教育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印发《审计署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努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审计机关落地生根。通过署管媒体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全方位宣传、多角度报道、深层次解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转化为推动新时代审计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
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新修订审计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印发宣传提纲、举办视频培训班、组织编写释义,推动审计人员、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把握新修订审计法。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印发《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审计人员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促进知行合一。将依法审计纳入审计署党校课程体系,邀请专家学者讲授法治相关课程,组织审计署全体审计干部参加全国普法办举办的线上党内法规专项答题活动,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知识竞赛等普法活动,积极引导审计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升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审计能力。
审计署法规司党支部赴香山双清别墅开展主题党日
抓住“关键少数”,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将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观看法庭庭审录像等纳入审计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各类培训班培训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举行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持续提高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印发《审计署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审计署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整改检查、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等工作机会,与被审计单位加强沟通,向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尤其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宣传讲解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努力争得其理解、支持和配合,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法治建设之所以能够持续稳步推进,不断巩固提高,取得显著成绩,发挥重要作用,主要是坚持做到了以下几点:
始终坚持党对审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审计工作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最本质、最鲜明的特征。审计法治工作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法治建设取得的所有成绩,根本在于党的坚强领导。审计署党组高位推动,认真安排部署审计法治工作。署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审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审计法治工作。全国各级审计机关不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把党的领导切实落实到审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对标对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审计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主动对标对表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审计署党组关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谋划审计法治工作,做到思路清晰,方向正确,重点突出。大力推动各级审计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审计工作,不断开创新时代审计法治建设新局面。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在审计法修订过程中,向社会公众和300多家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充分吸收采纳,保证审计立法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有效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功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研,及时掌握地方审计机关依法审计情况,积极回应审计一线和基层审计人员新要求新期待,准确解答一线审计人员的制度疑惑,加快出台“小快灵”制度规定,满足依法审计工作需求。
始终坚持服务审计工作大局。坚持从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和推动审计法治建设。围绕服务审计工作这个中心,找准审计法治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影响依法审计的突出问题作为审计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发挥法治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顺利推动完成审计法修订工作,将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为审计机关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作用,提供坚实法律保障。适应审计实践发展,与时俱进,动态清理审计规章,不断完善审计各项业务制度,促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审计事业面临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也肩负着更加光荣的使命任务。审计法治工作者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审计署党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新时代审计工作中心任务,担当实干、勤勉尽责,奋力推进审计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绩,持续推动审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