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国家审计首先是审计财政,财政审计是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法定职责和首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审计署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财政审计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深刻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实践要求,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做实研究型审计,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统筹协调,加大财政审计工作力度,在有力保障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推动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隐患、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4年以来,审计署持续组织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开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密切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持续揭示一些地区和部门政策落实不到位,一些行政权力“未放开、接不住、没管好”,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不扎实,自行提高收费标准或违规收费,部分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等典型问题,持续跟踪督促整改,推动完善各项制度,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促进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近5年来,审计署累计上报政策跟踪审计综合报告及整改报告数十份。特别是2020年下半年以来,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开展中央财政直达资金专项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坚持“边审边促、边审边改、边审边建”,更好发挥审计“经济体检”和“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促进地方加快财政直达资金分配拨付、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加快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促进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政策落实到位。
紧密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财税体制改革主要任务,每年对中央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进行审计,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推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持续开展财政存量资金审计,全面摸清财政存量资金的规模和结构,推动收回使用财政结余结转资金,依法依规收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促进各类存量资源的统筹盘活,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持续关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的统筹衔接,推动建立健全收支完整、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持续关注转移支付项目设立的合理性、央地财政分担的科学性、资金分配的准确性、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的及时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推动减少财政专项资金之间的交叉重复,促进完善中央转移支付制度;持续关注年度预算内投资分配与重大战略规划的衔接情况,推动优化投向安排,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重大工程项目落实落地;深化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加大对二、三级预算单位的审计力度,消除审计监督盲区;持续关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反映预算执行率低、资金闲置,绩效目标设定不科学、不细化,部分项目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结果不真实、不准确等问题,促进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制定《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办法(试行)》并印发全国审计机关施行,组织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审,促进完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每年组织开展中央部门和省级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聚焦经济责任,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地区或行业发展、履行重大经济决策、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以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开展审计。加大对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的审计力度,揭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重大改革任务推进不力、重大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促进党中央政令畅通。加大对资源分配、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重大经济决策事项的审计力度,揭示重大违法违纪、重大失职渎职、重大决策失误、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不断完善审计组织方式,突出审计重点,体现部门和地方特点,实现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精准“画像”,增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辨识度”。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综合考虑领导干部职责分工和形成问题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和后果等因素,全面、辩证地反映问题,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准确界定责任,确保审计结论客观公正、审计结果经得起检验。持续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采取措施落实整改,选取部分单位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完善制度规定,推进追责问责,做实审计“下半篇文章”。
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作为审计机关的重要任务,持续开展地方政府债务审计,加大对经济运行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2013年,组织开展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揭示债务管理中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建议。2014年以来,每年专门组织或结合地方财政收支、省级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开展地方政府债务审计。一方面,推动开好合法举债“前门”。加强对法定债务特别是专项债券的“借、用、管、还”全流程审计,稳步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改革,推动合理确定、及时下达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促进地方各级政府强化债券项目储备、提高债券发行使用到位率,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在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扩大有效投资方面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助力严堵违规举债“后门”。2018年以来,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作为审计重点内容,推动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统计监测体系和风险防控机制,强化预算约束,揭示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问题,协助财政部门核查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财经纪律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财经领域的集中表现,是建设廉洁政府、实现政府运行成本最优化的重要保障。财政审计始终紧盯国家“账本子”“钱袋子”,在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地方财政收支审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等项目中,都将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始终做到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严肃揭示违规兴建楼堂馆所和形象工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铺张浪费、财政财务数据造假等行为,着力揭示和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的典型案例,当好维护财经纪律的忠诚卫士。如2021年10月,审计发现的部分债务沉重地区违规动用财政资金购置修建楼堂馆所问题,被国务院办公厅公开通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从严执行财经纪律,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形成了有力震慑。2021年,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财经领域重大信息虚假问题专项行动,集中对地方财政收入、财务会计信息虚假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推动有关地区、单位和人员强化财经纪律意识,规范财经工作秩序,取得较好效果。踔厉奋发谋发展,继往开来启新程。下一步,我们要在审计署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胸怀“国之大者”,做实研究型审计,认真谋划年度财政审计总体工作思路,做到党的工作重点抓什么,财政审计就审什么,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进一步发挥好审计署财政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引领作用,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统筹,更加注重财政审计工作的横向配合和纵向联动,更好发挥整体合力;持续推进大数据在财政审计中的应用,发挥大数据审计在项目立项、项目实施、提高审计效率、深化审计成果等方面的支持作用;加强对地方审计机关财政审计业务的指导和成果利用,通过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成果等统筹融合,努力构建全国财政审计“一盘棋”格局;加强财政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塑造审计职业精神、增强专业能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强化党建引领,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以更加昂扬的斗志,为新时代审计事业拼搏奉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