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亲临广东视察,赋予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使命任务。广东省委审计委员会自2018年7月组建以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和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对全省审计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广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审计办”)作为省委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切实把党的政治要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依法忠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紧紧围绕审计计划规划制订、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审计成果运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关键环节,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部署要求落实落细。
推动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南粤大地落地生根。广东省委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议题)、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共18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审计工作重大事项,研究处置审计查出重要敏感问题,由省委办公厅、省委审计办建立工作台账,对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逐项进行督察督办。省委审计办组织汇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论述及党内法规涉及审计工作相关内容摘编》,作为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材料。完成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交办(含全国统一组织)的审计任务共45项,上下联动、精心组织,针对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等项目,向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质量审计结果,确保突出重点、审出成效。省委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推动省委领导全省审计工作落实落细。健全领导制度机制,省委审计委员会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方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四条措施,制定《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由省委审计办归口管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省委审计委员会向中央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请示报告工作35件次,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和简报采用广东审计工作情况10次。完善审计工作首先向党委审计委员会报告机制,省委审计办研究制定《关于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工作重大事项清单》并印发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明确审计领域13项重要工作应当首先向省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省委审计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向省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事项102件次,转办督办省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同志以及其他省领导对审计工作的批示202条。由省委审计办组织开展3轮市县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运行情况调研,基本实现了对市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指导督导全覆盖。
推进监督力量贯通协同高效。省纪委监委机关专门建立台账管理审计移送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将审计反映问题线索作为市县换届监督工作的重要参考。省委巡视办联合省委审计办开展“巡审结合”试点,取得显著成效,并获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充分肯定。省审计厅向省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272起,选派审计人员参加纪检案件查办和巡视工作95人次。省委组织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根据审计结果,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在企业兼职、经商办企业专项督办整改,完成对公职人员的清理整改1590人次。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审议审计机关代省政府报告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和整改结果,结合人大监督需求,梳理重点关注审计查出突出问题1826个,于2021年首次代政府专题报告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
促进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与重点项目落地。围绕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六稳”“六保”、创新驱动、减税降费等中央和广东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问效,及时揭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质量不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闲置、稳就业补贴发放不及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不彻底等问题,促进党中央政令畅通。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加强监督问效。部署开展疫情防控款物专项审计,加大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捐赠款物、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防疫物资生产保障等问题的揭示力度,为广东省实现“两确保”、夺取“双胜利”提供了保障。围绕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监督问效。部署开展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练江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深中通道建设等省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揭示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高估冒算、多列支出、损毁生态等问题,推动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
促进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和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对政府“四本账”全口径监督、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审计监督,基本实现对地级市财政收支管理、省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轮审一遍,严肃揭示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财政资金沉淀、政府资产闲置和处置收入未上缴等问题,促进财政支出加快进度、优化结构、提高绩效,提升政府及其各部门的管财用财能力和水平。密切关注财政财务数据造假问题,组织开展财经领域信息虚假问题整治行动,严肃揭示和反映部分市县政府及国有企业虚列支出突击花钱、虚增财政收入、企业利润不实等问题,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密切关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揭示部分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等问题,并按照要求公开审计结果,推动各级政府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促进防范化解经济社会运行风险隐患。部署开展房地产风险防控审计调查,及时发现部分地区房地产用地闲置、部分开发项目违规销售等问题,促进“房住不炒”“因城施策”政策落地见效。部署开展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广东省清理化解政府隐性债务情况审计调查,及时揭示超范围使用专项债券资金、虚列债券支出、债券资金闲置及隐性债务化解不实不规范等问题,推动债券资金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巩固政府存量隐性债务“清零”成果。部署开展12个市粮食安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及时发现部分市县粮食储备库容不足、成品粮应急储备不足等问题,推动补足粮食安全短板,守住粮食安全底线。部署开展17家省属企业筹融资情况审计调查,揭示部分企业债务融资占比高、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和偿债压力较大等问题,推动企业防范化解经营投资风险,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民生大事难事急事,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推动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连续3年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审计,及时揭示挤占挪用扶贫资金、扶贫项目不精准、贫困人口救助补助不到位、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不配套等问题,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助力织牢织密民生安全网,部署开展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基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的审计监督,及时揭示一些弱势群体权益保障不到位、部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未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闲置等问题,促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促进规范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推动省级审计监督更加聚焦地级市和省级部门单位、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和主要领导人员,调整优化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议事规则,强化省委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坚持严的主基调,部署实施288名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强化对贯彻执行中央和广东省重大经济决策部署落实、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方面的监督问效,揭示和反映部分领导干部用权不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违规出让土地损害国有权益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部署实施71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强化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的监督问效,揭示和反映部分市县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应征未征土地出让收益、违规审批出让河沙矿山开采权等问题,推动领导干部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不断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研究制定广东省贯彻落实措施,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省委审计委员会每年听取和审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同志对审计查出重大问题及时作出指示批示,明确整改要求,压实审计整改工作领导责任。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等纳入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对审计查出重点问题组织跟踪监督,压实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责任。省政府每年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部署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对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协调、全面推动,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发挥整体工作合力。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种类型建立工作台账,每年安排集中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促检查专项行动,推动各地各部门单位严肃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制度,确保整改扎实有效。按照规定,省委组织部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对省委审计办移交审计结果的领导干部全部做到面谈反馈工作,对履行经济责任存在突出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机构、省国资委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密切关注整改过程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通过严肃追责问责,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增强审计监督权威性、震慑力和执行力。
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广东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把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狠抓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建设,以强有力审计监督推动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各项部署落实落地,助力广东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