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七十七届联合国大会第五委员会审议了联合国审计委员会关于联合国秘书处、联合国项目事务署等机构2021财年的17份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汇总审计报告,以及联合国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的相关审议报告,一致通过并形成大会决议,赞赏审计委员会持续提出质量上乘、格式简化的报告,认可审计建议,认可行预咨委会报告所载的结论和建议,重申审计委员会在进行审计时应完全独立、独自负责。
这意味着,包括中国审计委员在内的联合国审计委员会2021财年的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近年来,中国审计署认真履行国际审计职责,深度参与联合国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对联合国秘书处、项目事务署等40多个机构和项目的审计,取得较好成效。
联合国审计委员会成立于1946年,是联合国重要的专家机构,主要负责对联合国有关机构和项目独立进行外部审计,并向联大报告审计结果及建议。2020年7月起,中国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履任联合国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1月1日起,侯凯审计长担任联合国审计委员会主席。
根据审计分工,两年多来,中国审计署组织实施了对联合国秘书处、基金方案、维和行动和“团结”信息系统四大类106个项目的审计,共投入审计力量近600人次,审计人员足迹涉及美国、瑞士、荷兰、丹麦、肯尼亚等多个国家,向联合国大会等提交审计报告22份。
在审计过程中,中国审计师遵循国际审计规则,重点对联合国有关机构和项目的预算管理、财务收支、报表合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运行绩效等开展审计。同时,检查被审计实体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对不执行审计建议,以及涉及舞弊、欺诈等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审计署联审办主任陈达时说:“我们既按照国际审计规则办事,又把中国审计一体推进揭示问题、督促整改、强化问责、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的经验做法应用于联合国审计实践,更好地服务联合国。”
两年多来,联合国审计委员会的审计报告引用多个中国审计师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联合国秘书处对联合国基金会缺乏管控、财务和预算执行管理不够严格、成本回收基金结余过多;部分维和行动特派团油料消耗异常,存在舞弊风险;联合国项目事务署违规决策,对外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等。
针对审计发现,联合国大会连续两年敦促联合国秘书长以及各基金和方案行政首长,确保迅速及时地充分执行审计委员会和行预咨委会的有关建议,并在今后报告中说明执行审计委员会建议的预计时限、优先次序,以及接受问责的主管官员。
“中国审计师在促进联合国加大对舞弊等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推动问责制落地落实方面贡献了力量。”陈达时说。
根据联合国大会的要求,中国审计师在联合国审计中认真核查被审计实体对以前年度审计建议的执行情况,并督促其整改落实,健全制度、完善治理。
针对联合国项目事务署对外贷款损失的事项,负责该项目审计的审计组组长赵远博表示:“项目事务署执行委员会根据审计建议,紧急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要求收回贷款资金,冻结所有相关储备金等;成立工作组进行独立综合评估;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内部控制等。”
“窥一斑而知全豹。”实际上,联合国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国际审计职责,不仅揭示问题,还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对策和建议,促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联合国秘书长每年要向联合国大会报告审计建议的执行情况,2020年以来,联大五委连续两年对秘书长执行审计建议情况的报告进行审议后,强调要充分说明为何有的事项未及时执行审计建议,并有效解决审计委员会强调的各种问题的制度性原因。
“审计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审计委员会在推动联合国加强整改、强化问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专业精神,进一步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务合规和绩效审计主责主业,为促进联合国完善治理、推动改革发展发挥更大作用。”联合国审计委员会主席、中国审计署审计长侯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