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定义
漏水损失是指,因漏水导致房屋内装饰装修、家具、电器及设备等物品的直接损失。
二
鉴证评估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因漏水导致房屋内装饰装修、家具、电器及设备等物品的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
三
规范委托书表述
为解决XXX纠纷(评估目的),对位于XXX(地址门牌号)房屋因漏水导致装饰装修、家具、电器及设备等物品,在评估基准日XX年XX月XX日(损害发生日或现场勘验日)的损失价格进行鉴证评估。
四
鉴证评估技术标准
(1)墙面
(1.1)墙面涂料修复工艺:
a:轻微污渍:进行砂纸打磨、喷刷涂料等;
b:开裂、鼓包、刮痕、脱落等:进行铲除、刮腻子、砂纸打磨、喷刷涂料等。
(1.2)壁纸、壁布墙面修复工艺:
应更换同品质壁纸、壁布。
(1.3)瓷砖墙面修复工艺:
擦拭不净的水渍或污渍、起鼓、脱落等情形的应拆除、更换。
(1.4)其他材料墙面修复工艺:
参照以上修复工艺执行。
(1.5)测量规则:
a:墙面上有一个或多个污损点的,测量至墙面折拐处;
b:污损点在折拐处的,测量至污损点相邻两个面的折拐处;
c:污损点在顶角处的,测量至污损点相邻三个面的折拐处。
(1.6)成新率:
分项工程全部更换的,应考虑成新率;局部更换的,不考虑成新率。
(1.7)经济使用年限:
a:涂料、壁纸、壁布的经济使用年限,住宅按10年计算,办公按8年计算,商业按5年计算,超过经济使用年限仍可继续使用的,按重置成本的30%计算剩余价值;
b:瓷砖墙面的经济使用年限,住宅按15年计算,商业、办公按 10年计算,超过经济使用年限仍可继续使用的,按重置成本的30%计算剩余价值。
(2)地面
(2.1)修复工艺:
擦拭不净的水渍、污渍、起鼓、脱落、变形等情形的应拆除、更换。
(2.2)测量规则:
a:更换地面材料时,测量至过门石、过门条、波打线;
b:更换地板、地砖时,踢脚线一同更换;踢脚线单独更换的,测 量至墙面折拐处。
(2.3)成新率:
分项工程全部更换的,应考虑成新率;局部更换的,不考虑成新率。
(2.4)经济使用年限:
a:复合木地板、实木地板的经济使用年限,住宅按10年计算,办公按8年计算,商业按5年计算,超过经济使用年限仍可继续使用的,按重置成本的30%计算剩余价值;
b:瓷砖、石材地面的经济使用年限,住宅按15年计算,商业、办公按10年计算,超过经济使用年限仍可继续使用的,按重置成本的 30%计算剩余价值。
(3)天棚
(3.1)天棚涂料修复工艺:
参照(4.1);
(3.2) PVC、铝扣板吊顶修复工艺:
应整体更换;
(3.3)石膏板吊顶修复工艺:
a:轻微污渍的,砂纸打磨后喷刷涂料;
b:开裂、鼓包、刮痕、脱落的,应整体拆除更换。
(3.4)其他材质吊顶修复工艺:
无特殊情况,均应整体拆除更换。
(3.5)成新率:
分项工程全部更换的,应考虑成新率;局部更换的,不考虑成新率。
(3.6)经济使用年限:
住宅按10年计算,办公按8年计算,商业按5年计算,超过经济使用年限仍可继续使用的,按重置成本的30%计算剩余价值。
(4)门、门套、垭口、窗套
(4.1)修复工艺:
更换门时,门与门套一同更换;门套、垭口、窗套 可按套独立更换。
(4.2)成新率:
分项工程全部更换的,应考虑成新率;局部更换的,不考虑成新率。
(4.3) 经济使用年限:
住宅按15年计算,商业、办公按10年计算,超过经济使用年限仍可继续使用的,按重置成本的30%计算剩余价值。
(5)家具
(5.1)修复工艺:
a:可以修复的家具,委托方提供修复方案,比较修复费用与受损前旧家具价格,取两者较低值确定损失价格;无法提供修复方案的,按无法修复的家具鉴证评估。
b:无法修复的家具,按受损前后的价格之差确定损失价格。
(5.2)经济使用年限:
住宅按10年计算,办公按8年计算,商业按5年计算,超过经济使用年限仍可继续使用的,按重置成本的30%计算剩余价值。
(6)电器、设备
(6.1)修复工艺:
a:可以修复的电器、设备,委托方提供修复清单,比较修理费用与受损前旧电器、设备价格,取两者较低值确定损失价格;无法提供修复清单的,按无法修复的电器、设备鉴证评估。
b:无法修复的电器、设备,按受损前后的价格之差确定损失价格。
(6.2)经济使用年限参见《涉案(涉诉)资产价格评估技术规范》。
五
需要提供的资料
(1)装饰装修:装饰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装修合同(装修竣工时间)等。
(2)家具:品牌、型号、材质,购货发票(购买时间),修复方案。
(3)电器、设备:品牌、型号,购货发票(购买时间),修复清单。
六
鉴证评估方法
(1)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经市场调查,获取与价格鉴证评估标的相同或类似的 参照物市场价格,分析比较价格鉴证标的与参照物之间的差异并进行调整,以鉴证评估标的受损前市场价格与受损后回收价格之差确定损失价格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损失价格=受损前市场价格一受损后回收价格
(2)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鉴证评估标的的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及受损后回收价格来确定鉴证评估标的损失价格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损失价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一受损后回收价格
损失价格=重置成本一实体性贬值一实体性贬值一实体性贬值一受损后回收价格
(3)修复费用法
修复费用法是指鉴证评估标的能够修复的情况下,以其修复费用
来确定损失价格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损失价格=修复费用(分项工程部分更换)损失价格=修复费用×综合成新率(分项工程全部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