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整体资产评估是将由各项单项资产有机构成的资产综合体作为评估对象,综合考虑其获利能力而进行的企业价值评估。
目前,国内对于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多采用加合法,即把组成整体资产的单项资产评估值加总作为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值。但这种方法在理论上存在严重缺陷,随着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的日益成熟,收益法将作为评估企业价值的主要方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以其现值之和作为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用收益法进行企业整体资产评估时,主要涉及到三个评估技术参数,即年纯收益、折现率和收益期限。折现率是三个参数确定过程中最复杂和最有争议的,折现率的大小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极大,其轻微的变动就会引起评估值很大的改变,在评估实践中折现率的确定缺乏准确性是收益法遭到批评的原因之一。因此,在理论和实践中应重视折现率的确定方法问题。
1.加权平均成本法
以加权平均成本作为折现率估计值的方法即加权平均成本法。 Wi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是账面价值法,即以企业各类投资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各类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并作为权重;二是市场价值法,即以各类投资的市场价值为基础计算各类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并作为权重。Wi的计算采用市场价值法更为合理,原因在于资本成本衡量的是筹资时发行证券(债券和股票)的成本,不是按账面价值发行。
2.资金利润率法
由于资金利润率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在确定折现率时可以以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为基础,再根据企业条件、经营状况进行调整,这种方法叫做资金利润率法。 在选取折现率时,对那些产销基本平衡,行业利润率与社会利润率大体一致的企业,可采用社会平均利润串作为折现率;对于产品供不应求或供大于求,市场环境仍未完全形成或受政策限制,行业资金利润率与社会平均利润率有较大差异者,可采用行业平均利润率作为折现率;对于企业在行业中具有特殊性,如规模小、管理水平低,或规模小、技术含量高等,则应考虑企业的特点,在行业资金平均利润率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3.累加法
累加法的数学表达式如下: 折现率=安全利率+风险报酬率+通货膨胀率 安全利率是不考虑风险报酬情况的利息率,一般是指国债利率,在我国也可指银行利率。 累加法是目前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用来确定折现率的最常用方法。但由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的量化,目前主要依赖于经验判断,其粗略性是明显的。只有在充分了解和掌握宏观经济的运行态势、行业发展前景、市场状况和同类企业竞争情况基础上,运用经验判断才可能趋于合理。
4.β系数法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β(社会平均收益率-无风险报酬率) 关键问题是β的取值如何确定。在美国,β值的确定主要来自于证券市场的数据分析,各种方法和模型都依赖于历史数据、市场数据、基础数据或者它们的综合。我国利用β系数法的条件尚不成热,主要原因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时间较短,没有较长的时间序列资料作为β值测算的依据;证券市场发育尚不完善,管理政策的多变和投资者的投机动机过强导致股票价格波动较大,上市公司公开的财务信息失真,使股票价格与实际收益之间的关联度较低。 上述情况说明,在目前的状况下β值的测算很困难,且缺乏实际意义。
从对上述四种折现率的确定方法的分析来看,β系数法是发达国家采用的较精确的方法,由于该方法需要大量的资本市场的系统数据及模型,目前很难适用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现实状况,因此,实际应用时应特别注意该方法的适用条件。加权平均成本法、资金利润率法和累加法有充分的理论依据,各有其优势,但只是提出了折现率确定的大致范围,或是底线,或是上限,或是中线,缺乏精确的计算,都有各自的缺陷,折现率确定的结论较为主观。
因此,在实际评估中,要想科学确定折现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谨慎地从多角度、多途径来考虑影响折现率的因素,强调多方法、多途径取得结果的相互检验和验证,以减少误差。对收益法取得的评估结果,也尽可能地用市场法、成本法和其他评估方法来验证。同时,应创造条件加强证券市场的研究与分析。只有折现率的确定具有说服力和经得起实践检验,收益法对于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才会具有越来越强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