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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资产评估方法

重置成本法

对企业固定资产的传统评估方法主要还是通常所说的重置成本法、收益法及市场法。本文主要着重介绍设备类资产的重置成本法。

①重置成本法的含义及其计算公式

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法,又称为成本法,是将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因素作为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替代原理”是应用这一评估方法的理论基础,就是说在购买一项资产时,买方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与重新购买或者建设所需要的现时价格相比,前者不会高于后者。

其理论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价值−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但在资产评估的实务中,为了操作的简便性,资产评估师较多地采用如下的计算公式:

P = ? ? × ?

其中:P-评估值

? ? -重置价值

K-综合成新率

②重置价值的确定

机器设备重置价值的确定:

根据被评估单位设备的特点,在设备购置价的基础上,考虑该设备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下的费用综合确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按照设备购置价、运输费及其他费用中可获得增值税专票的部分计算出相应的增值税进行抵扣。

对于构建周期较长的大型设备在购置价的基础上还需要考虑运杂费及前期费率等;对小型、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以评估基准日市场购置价考虑运杂费作为其重置价值;对需要安装但安装周期较短的设备,重置价值以其购置价或建造成本加上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和其他费用确定;对于购建周期超过半年的机器设备,再加上设备购置、建造及安装调试期所占用的资金成本。

③成新率的确定

机器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对机器设备采用理论年限法和现场勘查法相结合确定综合成新率,即分别计算理论成新率和现场勘查成新率,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40%+现场勘查成新率×60%

a.理论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 ×100%

或: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100%

b.现场勘查成新率

经现场对设备工作环境、外观、运行操作、维护、保养、完好率等的现场勘查,查询设备运行、事故、检修、性能考核、检测试验报告,以及与设备管理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现场共同勘查评定后、参照设备实体性贬值率参考表,与全新设备进行对照,现场勘查设备各部位贬值情况打分确定现场勘查成新率。

c.对于超期服役尚能正常使用的设备,成新率一般不应低于 15%。

d.对于已报废设备,不再列示成新率,评估原值等于评估净值,均按残值列示:

I.当能获得报废设备的材料组成及重量时,应按评估基准日当地废旧物资的回收价计算其评估值;

II.当无法获得报废设备的材料组成及重量时,一般以其账面原值乘以 3%~5%,作为该设备的评估值;

III.有些报废设备在处置过程中会发生拆除清理费用,测算该项报废设备的评估值时,建议减去拆除清理费用;

IV.电脑、打印机等小型设备,残值一般可按零列示。

④设备评估增值税处理原则

采用成本途径对设备评估时,需考虑增值税对评估值的影响,相关处理标准如下:

A.企业价值评估中设备增值税的处理

根据企业的纳税规模不同有以下不同的处理方式:

a.被评估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被评估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的,重置全价为不含增值税价,具体测算时购置价先按照含增值税计算,最后再计算重置全价予以扣除,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资金成本-设备购置所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涉及的增值税

b.被评估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

被评估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重置全价为含增值税价,计算公式如下: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B.单项资产评估中设备增值税的处理

a.出资为目的的单项设备评估

出资为目的的设备评估,一般情况下应包含增值税,具体测算时在重置全价环节不包含增值税(重置全价的计算公式参照一般纳税人企业价值下设备评估公式计算),在评估净值的基础上计算增值税:

评估值=不含增值税的评估净值×(1+增值税率)

增值税率需根据原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抵扣进行区分,适用不同税率。

特别注意:对于原设备的进项税额是否抵扣,具体操作时需到财务的金税系统进行核实

b.其他单项设备评估

单项资产评估中设备重置全价中一般情况下不包含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资金成本-设备购置所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涉及的增值税

⑤重置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根据重置成本法的计算特点,其适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a.成本法是机器设备评估中适用于在继续使用的前提之下的,不具有单独获利能力的单独一台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的机器设备的评估;

b.对于正在使用或者续用的机器设备,可以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无需进行很大的调整,如:为了会计记账,对一台机器设备进行价值评估;

c.对于改用续用或者移地续用的机器设备,可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但是要做出适当的调整才能得出较为合理的结果;

d.对于没有继续使用且在市场上无法找到合适的参照物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时,也可以用成本法进行项目评估,但要对一些项目做适当的调整,以便于获得适当的评估价值。

综合以上可以看出,重置成本法主要适用于能够继续使用的机器设备类资产。

收益法

①收益法的含义及其计算公式

机器设备类资产评估的收益法,是建立在资金的时间价值这一理论之上的。具体是指将单个资产或者资产组合预计未来每一期能够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折现,然后将各期的现值进行加和,进而得出机器设备类资产现时市场价值的方法。

②收益法的适用范围

根据收益法的计算原理,可以知道其适用范围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A.拥有被评估资产的企业能够持续经营下去;

B.该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预期未来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

C.未来预期利益流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市场法

①市场法的含义

机器设备评估的市场法,又称为现行市价法或市价法,是指在公开市场中选择与待评估资产类似或者性质相同的一个或多个其他资产作为参照实例,逐个分析参照实例的市场条件和交易价格,调整参照物与评估对象的差异,从而得出待评估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

②市场法的适用范围

根据机器设备评估市场法的定义,可以看出市场法的适用范围还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的,主要表现在:该设备所处的市场应当已经较为成熟,比如市场交易较为活跃或者市场中存在大量通用或同质的该类设备,这就对市场法的运用提出了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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