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申报条件
(一)长期从事该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
(二)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三)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四)在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流布区域居住或工作10年及以上;
(五)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申报范围
(一)新入选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二)前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无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
(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项目。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申报名额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推荐单位向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本市(州)、本单位申报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正式报告。
2.推荐表:包括申报人所从事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基本信息;申报人基本信息等。
3.申报表: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被推荐代表性传承人确认及授权签字;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推荐单位意见;市(州)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及专家名单等。
4.佐证视频。
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入选资格。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代表性传承人可向居住地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市(州)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二)市(州)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厅直有关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人选和审核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报告、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项目保护单位为有关省级机关直属单位的,其主管单位审核申请材料后向文旅厅推荐报送。
以上是关于2023年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申报条件范围及认定材料程序等内容